香农芯创: 关于为孙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方为孙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进展公告(二)

来源:证券之星 2022-12-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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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香农芯创         公告编号:2022-095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孙公司提供担保
   暨关联方为孙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进展公告(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超过人民币 31.2 亿元(或等值外币,不含子公司对公司担保),占公司 2021 年
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00.38%,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有效期内担保合同
金额为人民币 16.18 亿元(美元合同按照 2022 年 12 月 12 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人
民币汇率中间价 1 美元对人民币 6.9565 元折算,不含子公司对公司担保。对同
一债务提供的复合担保只计算一次),占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逾期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防范风险。
  一、审议情况概述
  (一)担保审议情况概述
于调整银行授信申请并调整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合并范围内主体新增对
全资孙公司联合创泰(深圳)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泰电子”、
                              “债务人”)
人民币 5000 万(或等值外币)的担保,调增后对创泰电子新增担保金额为不超
过人民币 5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担保、连带担
保等,上述担保用于创泰电子向银行及其他主体等办理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
理、票据贴现、信用证、抵押质押等业务。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5 日、11
月 1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银行授信申请并调整
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6)、《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公告编号:2022-081)。
  (二)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审议情况概述
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接受关联方提供增信措施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接受关联方黄泽伟先生、彭红女士及其关联方为公司全
资子公司联合创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创泰”)、创泰电子、控股孙
公司深圳市新联芯存储科技有限公司新增不超过人民币 18.5 亿元(或等值外币)
的增信措施。详见公司 11 月 9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接受关联方提供增信措施暨关
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5)。
  二、公司为创泰电子提供担保暨创泰电子接受关联方关联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创泰电子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兴
业银行”)签署完毕的《额度授信合同》(合同编号:兴银深授信字(2022)第
X12 号)(以下简称“主合同”),兴业银行同意向创泰电子提供最高本金余额
为人民币 1000 万元的借款。同日,公司收到公司与兴业银行签署完毕的《最高
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兴银深授信(保证)字(2022)第 X12B 号)、黄泽
伟先生与兴业银行签署完毕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兴银深授信(保
证)字(2022)第 X12A 号,与《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兴银深授信(保
证)字(2022)第 X12B 号)统称为“《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与黄泽伟
先生为上述创泰电子向兴业银行申请的 1000 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签署的相关合同在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七次(临时)会议授权范围内。
  三、其他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892418356W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
  负责人:郭秋君
  成立日期:1998 年 4 月 30 日
     营业期限至:2038 年 8 月 31 日
     营业场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13 号兴业银行大厦 1 楼、11 楼至 16
楼。
     经营范围: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
     债券;代理发行、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外汇存款;外汇贷
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总
行授权的外汇借款;总行授权的外汇担保;总行授权的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
咨询、见证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公司与兴业银行无关联关系。
     四、相关协议主要内容
     (一)《额度授信合同》主要内容
     贷款人:兴业银行
具体额度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贷。
     (二)《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债权人:兴业银行
     债务人:创泰电子
度有效期内,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具体约定每笔债务金额、债务履行期限及其
他权利、义务的合同。
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
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三年。
期至全部被担保债权清偿完毕为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到本公告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有效期内累计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人民币 31.2 亿元(或等值外币,不含子公司对公司担保),占公司 2021 年度经
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00.38%,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有效期内担保合同金额
为人民币 16.18 亿元(美元合同按照 2022 年 12 月 12 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
汇率中间价 1 美元对人民币 6.9565 元折算,不含子公司对公司担保。对同一债
务提供的复合担保只计算一次),占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为
逾期担保。
  六、累计关联担保的数量
  截止到本公告日,黄泽伟先生累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提供的担保合
同余额为 12.49 亿元(美元合同按照 2022 年 12 月 12 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
汇率中间价 1 美元对人民币 6.9565 元折算。对同一债务提供的复合担保只计算
一次),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不存在为黄泽伟先生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
形。
  七、备查文件
号)。
号);
  特此公告。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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