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价值在线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
深圳价值在线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目 录
深圳价值在线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第一章 释 义
在本报告中,如无特殊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 释义内容
亿田智能、本公司、公司 指 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 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指
划、激励计划、本计划 励计划
《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 指
激励计划(草案)》
《深圳价值在线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亿田
本报告、本独立财务顾问报
指 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
告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本独立财务顾问、价值在线 指 深圳价值在线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根据本计划规定的条件和价格,授予激励对象一定
限制性股票 指 数量的公司股票,该等股票设置一定期限的限售期,在
达到本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后,方可解除限售流通
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含控股
激励对象 指 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
务)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
有效期 指 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
最长不超过 84 个月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
授予日 指
交易日
授予价格 指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条件尚未成就,
限售期 指
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的期间
本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后,激励对象持有的限
解除限售期 指
制性股票可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期间
根据本计划,激励对象所获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所必须
解除限售条件 指
满足的条件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指 《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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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 指 人民币元
注:1、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
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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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声 明
价值在线接受委托,担任亿田智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财务
顾问并出具本报告。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是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亿田智能提供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发表独
立财务顾问意见,以供亿田智能全体股东及各方参考。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亿田智能提供或为其公开披露的
资料,亿田智能已向本独立财务顾问保证:其所提供的有关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
情况及其公开披露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独立财务顾问仅就本次激励计划的可行性、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相关定价依据和定价方法的合理性、是否损害公司利益以及对股东利益的影响等
发表意见,不构成对亿田智能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做出的任
何投资决策而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均不承担责任。
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独立财务顾
问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公司全体股东认真阅读公司公开披露的《浙江亿田智能
厨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关于本次激励计划
的相关信息。
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勤勉、审慎、对公司全体股东尽责的态度,遵循客观、
公正的原则,对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深入调查,并和公司相关人员进
行了有效的沟通。在此基础上出具了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并对本报告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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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基本假设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表达的意见基于以下假设为前提:
一、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无重大变化,公司所处行业的国家政
策、市场环境无重大变化,上市公司所在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二、亿田智能及有关各方提供和公开披露的资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三、本次激励计划不存在其他障碍,涉及的所有协议能够得到有效的批准,
并最终能够如期完成。
四、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各方能够遵循诚实守信原则,按照股权激励计
划的方案及相关协议条款全面履行其所有义务。
五、无其他不可抗力和不可预测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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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本次激励计划的审批程序
一、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9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了独立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二、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9 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1 日至 2021 年 9 月 20 日对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在公示的期限
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对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
的异议。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披露了《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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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
自查,并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
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再次进行了审
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六、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发布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登记完成公告》,完成向符合条件的 82 名激励对象授予 142.65 万股限制
性股票。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106,666,700 股增加至
七、2022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同意回购注
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9 万股,公司
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
具了相应的报告。
八、2022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3 名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 9 万股,回购价格为 30.01 元/股,并在巨潮资讯
网披露了《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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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九、2022 年 6 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
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截至 2022 年 6 月 20 日,公司已完成对 3 名
激励对象合计 9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十、2022 年 10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同意
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 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 51.50 万股,回购价格为 29.4095001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
计划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十一、2022 年 10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同意在第一个限售期满后对
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76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合计 82,150 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
售事宜。监事会对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
见。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解除限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律师及独立财
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十二、2022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召开了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3 名激励对象已
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 51.50 万股,回购价格为 29.4095001 元/股,并
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十三、2022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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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同意
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 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 9 万股,回购价格为 29.4095001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回购
注销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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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情况
一、 回购注销原因及数量
鉴于 1 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条件,根据公司《激励
计划(草案)》的规定,拟对上述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9 万股限制
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 回购注销价格及定价依据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
“第十四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中的相关规
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
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
方法如下:
P=P0-V,其中 P0 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
额;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9 日实施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6.004999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因此,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30.01 元
/股-每股派息额 0.6004999 元/股=29.4095001 元/股。
若公司在操作回购前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配股股份等事
项时,公司将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再次调整回购价格。
三、 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限制性股票所需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涉及的回购所需资
金总额为2,646,855.009元。若实际回购时调整回购价格的,则回购所需资金总
额将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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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履行了现阶
段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注册资本减
少的相关程序,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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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深圳价值在线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亿田智能厨电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
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之签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深圳价值在线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