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热电: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证券之星 2022-12-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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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
          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
监事的行为,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社会公众
股东选择董事、监事的权利,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及《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
   )等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大
会在选举董事(或监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
份拥有与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或监事)总人数相等的投
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
(或监事)总人数的乘积,并可以集中使用,即股东可以用
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或监事)
                      ,也可以
将投票权分散行使、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或监事)
                      ,最后按
得票的多少决定当选董事(或监事)
               。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以上(含两
名)的董事(或监事)的议案。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
董事。
  本实施细则中所称“监事”特指由股东单位代表出任的
监事。
  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董事或监事选举的投票与当选
  第五条 选举具体步骤如下:
  (一)累积投票制的票数计算法
会选举董事或监事人数之积,即为该股东本次累积表决票数。
董事或监事人数重新计算股东累积表决票数。
位股东的累积表决票数,任何股东、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
事、本次股东大会监票人或见证律师对宣布结果有异议时,
应立即进行核对。
  (二)为确保独立董事当选人数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选举分开进行,以保证独立董事的比
例。具体操作如下:
的股份数乘以待选出的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该票数只能投
向独立董事候选人。
于其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待选出的非独立董事或监事人数的
乘积,该票数只能投向非独立董事或监事候选人。
  (三)投票方式:
东必须在一张选票上注明其所持公司股份数,并在其选举的
每名董事或监事后标出其所使用的表决权数目(或称选票
数)
 。
董事或监事选票数的最高限额,所投的候选董事或监事人数
不能超过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
拥有的董事或监事最高选票数,该股东所选的董事或监事候
选人的选票无效,该股东所有选票视为弃权。
人数,该股东所有选票也将视为弃权。
法拥有的有效选票数,该选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放弃表决
权。
个董事或监事候选人的得票情况,依照董事或监事候选人所
得票数多少,决定董事或监事人选。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
账户参加网络投票,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按照其全部股东
账户下的相同类别股份总数为基准计算。
     第六条 董事或监事的当选原则:
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或监事候选人根据得票的多少来
决定是否当选,但每位当选董事或监事的得票数必须超过出
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
准)的二分之一。
二分之一以上选票的董事或监事候选人多于应当选董事或
监事人数时,则按得票数多少排序,取得票数较多者当选。
若当选人数少于应选董事或监事,但已当选董事人数超过公
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成员人数三分之二以上时,则缺额在下
次股东大会上选举填补。若当选人数少于应选董事或监事,
且不足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或监事会成员人数三分之二
以上时,则应对未当选董事或监事候选人进行第二轮选举。
若经第二轮选举仍未达到上述要求时,则应在本次股东大会
结束后两个月内再次召开股东大会对缺额董事或监事进行
选举。
其中当选者时,则对该等候选人进行第二轮选举。第二轮选
举仍不能决定当选者时,则应在下次股东大会另行选举。若
由此导致董事会或监事会成员不足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
或监事会成员人数三分之二以上时,则应在该次股东大会结
束后两个月内再次召开股东大会对缺额董事或监事进行选
举。
     第七条 股东大会对董事或监事候选人进行表决前,大
会主持人应明确告知与会股东对候选董事或监事实行累积
投票方式,董事会必须置备适合实行累积投票方式的选票,
董事会秘书应对累积投票方式、选票填写方法做出解释和说
明,以保证股东正确行使投票权利。
            第三章 附则
  第八条 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实施细则如与国家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 本实施细则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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