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2-187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唐人神集团”)于 2022 年
资助的议案》,其中为满足子公司湖南龙华农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华
农牧”)、子公司茶陵龙华生态农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华生态”)经营发展
需要,降低其融资成本,公司拟向龙华农牧、龙华生态分别提供不超过 2 亿元的
财务资助,上述财务资助以有偿借款方式提供。
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唐人神长银”)的合伙人湖南友田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友田投资”)、广东弘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以下简称“弘唐投资”)为唐人神集团向龙华生态的财务资助提供股权质押
担保,龙秋华先生亦为唐人神向龙华农牧的财务资助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前述担
保主体已签署《质押担保承诺函》,其中龙秋华先生以其持有的龙华农牧的股权
提供质押担保;友田投资、弘唐投资分别以其持有的唐人神长银的份额提供质押
担保。
投资的出资方包含公司董事陶一山先生、董事陶业先生、董事孙双胜先生、董事
杨志先生,友田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湖南省慧科生态园林开发有限公司的实际
控制人为龙秋华先生,故上述担保涉及关联交易。
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陶一山先生、陶业先生、
孙双胜先生、黄国盛先生、杨志先生回避表决。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龙秋华先生
男,国籍中国,住所:湖南省茶陵县下东乡****,龙秋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
监事会监事龙伟华先生的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关联方。截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
龙秋华先生持有公司 15,336,980 股股票,持股比例为 1.27%。经在最高人民法院
(二)湖南友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层
事股权投资、债券投资、短期财务行投资及面对特定对象开展受托资产管理等金
融业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
财政信用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目前友田投资尚未开展经营活动。
南省慧科生态园林开发有限公司出资 79.90 万元(实际控制人为龙秋华先生),
出资比例为 1.1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龙伟华先生、其一致行动人龙秋华先
生分别出资 500 万元、1,931 万元,出资比例分别为 7.06%、27.27%;公司监事
邓祥建先生出资 150 万元,出资比例为 2.12%;其他非关联自然人 25 名合计出
资 4,420 万元,出资比例为 62.42%;友田投资为公司关联方。
执行人”。
(三)广东弘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目前弘唐投资尚未开展经营活动。
万元,出资比例为 19.50%;公司董事陶业先生出资 4,320 万元,出资比例为
先生出资 160 万元,出资比例为 2.00%;公司财务总监杨志先生出资 220 万元,
出资比例为 2.75%;其他非关联方 19 名合计出资 1,440 万元,出资比例为 18.00%;
弘唐投资为公司关联方。
被执行人”。
三、《质押担保承诺函》的主要内容
担保人愿意用担保人持有的龙华农牧的 10%的股权向唐人神集团承担质押
担保,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质押担保范围:唐人神集团基于上述财务资助(龙华生态和龙华农牧) 而
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因上述财
务资助而发生的一切费用)以及为实现债权所发生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
律师费、公证费、差旅费等)。
担保额度:担保人承担唐人神集团为龙华农牧提供财务资助的全部费用的比
例等于担保人在龙华农牧的认缴出资比例,即担保人承担担保的额度等于唐人神
集团基于上述龙华农牧的财务资助发生的全部费用乘以担保人持有的龙华农牧
的股权比例;担保人承担唐人神集团为龙华生态提供财务资助的全部费用的比例
等于担保人在龙华生态穿透后的最终持股比例,即担保人承担担保的额度等于唐
人神集团基于上述龙华生态的财务资助发生的全部费用乘以担保人在龙华生态
穿透后的最终持股比例。
担保人愿意用担保人持有的株洲唐人神长银生态农牧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以下简称“唐人神长银”)的份额向唐人神集团承担质押担保,并按照相关
规定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质押担保范围:唐人神集团基于上述财务资助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
限于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因上述财务资助而发生的一切费用)以
及为实现债权所发生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差旅费等)。
担保额度:友田投资承担全部费用的比例等于友田投资在唐人神长银中的认
缴出资比例,即友田投资承担担保的额度等于唐人神集团基于上述财务资助发生
的全部费用乘以友田投资在唐人神长银中的认缴出资比例。
担保人愿意用担保人持有的唐人神长银的份额向唐人神集团承担质押担保,
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质押担保范围:唐人神集团基于上述财务资助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
限于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因上述财务资助而发生的一切费用)以
及为实现债权所发生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差旅费等)。
担保额度:弘唐投资承担全部费用的比例等于弘唐投资在唐人神长银中的认
缴出资比例,即弘唐投资承担担保的额度等于唐人神集团基于上述财务资助发生
的全部费用乘以弘唐投资在唐人神长银中的认缴出资比例。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是关联方为公司向子公司的财务资助提供担保,此次担保免于
支付担保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涉及定价等事项。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关联方为公司向子公司的财务资助提供担保,本次担保是为
了满足龙华农牧、龙华生态发展经营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不会对龙华农牧、龙华生态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不含
本次)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22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因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下
属子公司拟在 2022 年度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保理业务以
及与具有相应资质的融资租赁公司合作进行融资租赁业务,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
任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 529,000 万元,其中公司为子公司龙华农牧提供的担
保额度为 100,000 万元、为子公司茶陵龙华生态农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
华生态”)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150,000 万元。
龙华农牧的股东龙秋华先生、龙华生态的股东株洲唐人神长银生态农牧发展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人友田投资、弘唐投资分别为公司向龙华农牧、龙
华生态的担保提供股权质押担保的反担保。
结合以上主要担保事项,今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与龙秋华先
生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 100,000 万元,与龙秋华先生控制的茶陵龙华控股投资
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 227.81 万元;公司及子公司与弘唐投资发生的
关联交易金额为 150,000.2 万元,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弘唐投资控制的湖南龙
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 52,203.93 万元;公司及子公司与友
田投资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 150,000 万元。
七、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是关联方为公司向子公司的财务资助提供担保,该等交易没有
损害公司、龙华农牧、龙华生态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公司与龙华农牧、龙华
生态的独立性没有影响。综上,我们同意将《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在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前,本次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相关议
案已经我们事前认可。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履行了现阶段所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程序履行具备完备性及合规
性。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关联方为公司向子公司的财务资助提供担保,
不会影响公司、子公司的正常经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
有效,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关联
方向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唐人神关联方向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已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
立的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关联交易事项履行
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担保是为了满足龙
华农牧、龙华生态发展经营所需,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关联方向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