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晶科技: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2-12-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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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9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监事会主席何国君、
监事万喜增、监事郑伟梁共 3 人现场参与本次会议)。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国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拟申请在中国境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或“本次非公开发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中关于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公司经慎重研究,决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在中国境内非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了本次发行的方案,具体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
发行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实施。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含)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包括证
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等。证券投
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
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
购。最终发行对象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
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情况协商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
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
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权益分派、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相应调整。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 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每股派息/现金分红为 D,调
整后发行价格为 P1,则:
  ①派息/现金分红:P1=P0-D
  ②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③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本次发行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根据特定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本次
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且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
前公司总股本的 10%,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
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
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年产 250 万片 6 英寸高端功率器件用
        单晶硅抛光片项目
              合计                    50,756         50,000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
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调整
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
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限售期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
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的公司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
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发行对象取得的公司股票在限售期届满
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全
体股东按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
核准的方案为准。
  为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
法》、《实施细则》以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5 号——上
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编制了《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
案》。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浙江中晶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公告编号:2022-06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告>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所募集资金得到合理、安全、高效地使用,公司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以及《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本次
非公开发行事项编制了《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
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浙江中晶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2]7548 号)。公司编制了《浙江中
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浙江中晶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公告编号:2022-062)。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4〕17 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
〔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
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相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
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订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同时,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也就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
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2 年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
户。为规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管理,董事会将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集中管理和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开户银行及签署本次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需
签署的相关协议、文件等。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了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
性,保护公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完善和健全公司
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公司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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