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93 证券简称:华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8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 七次
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2 月 1 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 2022 年
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的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
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
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 格,
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三、 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