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志科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12-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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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达志科技         公告编号:2022-111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2 月 2 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通讯方式发出,并于
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
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湖
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惠州大亚湾达志精细化工
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同意以 9,578.39 万元的价格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全资
子公司惠州大亚湾达志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达志”)100%股权,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惠州达志股权,并不再将惠州达志纳入合并
报表范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湖南领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领湃”)
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3.2 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锂离子电池产线项目(1.8GWh 和 1.3GWh)
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投资建设锂离子电池产线项目(1.8GWh 和
准)。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领湃作为项目实施主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签订《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二)》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对“1.8GWh 动力电池生产线”所承租厂房及设备的租赁价格、租金支
付等相关事宜进行重新约定,签订《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二)》
                            。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叶善锦、邓勇华、申毓敏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调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议案
   根 据 监 管 部 门 的指 导 意 见, 公 司 不 再将 募 集 资 金用 于 锂 离 子动 力 电 池
(2.4GWh)建设项目,用于该项目的募集资金 45,000 万元需进行调减,剩余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叶善锦、邓勇华、申毓敏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四次修订
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调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
司拟对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
等规定,公司修订了《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预案(四次修订稿)》。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叶善锦、邓勇华、申毓敏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四
次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调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
司拟对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
等规定,公司修订了《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
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四次修订稿)》。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叶善锦、邓勇华、申毓敏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
析报告(四次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调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
司拟对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
等规定,公司修订了《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四次修订稿)》。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叶善锦、邓勇华、申毓敏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九)审议通过: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及
相关主体承诺事项(四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4]17
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
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
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公司就本次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事项,
修订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四次修
订稿)》。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叶善锦、邓勇华、申毓敏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湖南衡帕动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附条
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三)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鉴于公司调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
司拟对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公司拟与湖南
衡帕动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协议
之补充协议(三)
       。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叶善锦、邓勇华、申毓敏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
(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
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
献对等的原则,根据股权激励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了《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拟向激励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董事会同意上述事项。
  董事于洪涛、申毓敏为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审议批准。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董事于洪涛、申毓敏为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审议批准。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
  董事于洪涛、申毓敏为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审议批准。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顺利
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办理公
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
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以控制股份支付费用为前提,根据授予日公司股票市场交
易情况,最终确定实际授予价格,且不得低于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激励计
划确定的授予价格下限;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
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
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
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直接调减;
  (6)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
书》;
  (7)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
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8)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9)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
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
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10)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
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失效处理;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和其他相关协议;
  (12)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
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3)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
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
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
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4)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
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
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
记(包含增资、减资等情形);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
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
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
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
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董事于洪涛、申毓敏为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审议批准。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制订《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及后评估制度》的议案
   根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进一步提高
公司治理水平,跟踪落实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拟制定《董事会决议跟踪落
实 及 后 评 估 制 度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制度。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2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2 年 12 月 22 日(星期四)召开 2022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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