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22-068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激励对象2名,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640,00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
本的0.096%。回购价格为3.09元/股,回购总金额1,977,600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
有资金。
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2年12月5日办理完成。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
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第五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律
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就收到的反馈情况进行了核查和沟通。2021年5月6日,公
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
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不存在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况,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范围的参与
资格条件。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并授权董事会确定授予
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
必须的全部事宜。
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1,192万份,授予人数为
制性股票(新增股份)已完成授予登记并上市。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新增股份)
数量为237.1821万股,授予人数为19人。2021年6月30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股份)已完成授予登记并上市。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股份)数量为460.8179万股,授予人数为28人。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授予预留股票期权数量为28万份,授予人数为6人。2022
年1月13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预留限制性股票已完成
授予登记并上市。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9万股,授予人数为2人。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
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
案》、《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核实并发表
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公司完成了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
期自主行权以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申报登记
工作。公司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期限为自2022年7月1日起至
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7月5日。
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中已离职的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共计64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
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说明
(一)回购原因及数量
根据《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
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做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鉴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中2名激励对象
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回购注销前述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64万股。
(二)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
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1 年 6 月 4 日召开的 2020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以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
司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 元人民币(含税),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7 月 20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1 年 7 月 21 日。
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2 年 5 月 26 日召开的 2021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以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7 元人民币(含税),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为 2022 年 6 月 13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2 年 6 月 14 日。
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
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
项,公司应当按照调整后的数量对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基
于此部分限制性股票获得的公司股票进行回购。但若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收的,应作为应付股利在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向激励
对象支付,则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不作调整。”
综上所述,由于公司 2020 年度、2021 年度现金红利均由公司代收,因此公司
本 次 回购 限制 性股 票的 价 格不 作调 整, 为 3.09 元/股 ,本 次回 购资 金合 计 为
三、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
股/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135,797,483 20.46 135,797,483 20.48
股权激励限售股 3,680,000 0.55 -640,000 3,040,000 0.46
二、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
三、总股本 663,569,791 100 -640,000 662,929,791 100
注: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若出现总数合计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影响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管理
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