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29 证券简称:春风动力 公告编号:2022-062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的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并于 2022 年 12 月 5 日以现
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址: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四楼 416
会议室,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2 月 5 日 9:30 时)。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
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赖国贵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
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和书面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授予
数量的议案》
鉴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原确定的 547 名
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3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激
励计划》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2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及授予权益数量作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547 人调整为 544 人,本次激励计划拟
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总额由 106.44 万份调整为 106.02 万份。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授予数量的公告》(2022-064)。
表决结果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
案》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后认为:《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达成,根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有关规定,同意确定以 2022 年
权,行权价格为 112.90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2022-065)。
表决结果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取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奖励基金并与 2023 年员
工持股计划奖励基金合并分配的议案》
根据《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至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
规定,公司已满足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奖励基金提取的业绩考核条件,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可计提的奖励基金总额为 8,015,468.51 元,鉴于本次可提取的奖
金基金额度较少,为了更好地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
划提取的奖励基金将与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经董事会确认提取的奖励基金额度
合并分配。届时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披露 2022 年及 2023 年员工持股
计划具体方案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取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
计划奖励基金并与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奖励基金合并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
表决结果为: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5 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