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5 证券简称:金逸影视 公告编号:2022-042
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于 2022 年 12 月 1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1 月 28 日
以书面、邮件、传真或电话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温泉先
生召集。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通
知、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与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公司于2018年10月15日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向深圳市中汇影视
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汇影视”、“目标公司”)增资。2018年10
月16日,公司与中汇影视、孙莉莉及董俊(以下简称“核心股东”)签署《深圳
市中汇影视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公
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认购中汇影视公司5,868,545股新增股份,每股单
价人民币17.04元,其中人民币5,868,545元作为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94,131,455
元作为溢价计入资本公积金。同日公司与中汇影视、核心股东签署《深圳市中汇
影视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原协议”)和《深圳市中汇影视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
二》
(“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核心股东承诺尽最大努力不迟于《增资协议》
所涉增资事宜完成工商变更(备案)之日起4年内实现中汇影视合格退出,如中
汇影视核心股东未实现中汇影视合格退出,则公司有权在承诺到期后书面通知核
心股东对公司持有的中汇影视股份进行回购。公司已于2018年10月19日向中汇影
视支付人民币10,000万元。此外,公司已受让孚惠信悦(天津)资产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所持有的全部中汇影视股份115.1万股,占增资前中汇影视1.9612%股权。
中汇影视已于2018年12月3日完成增资事宜的工商变更登记,增资完成后公司合
计持有中汇影视9.20%股权。
上述承诺的合格退出期于 2022 年 12 月 2 日届满,受多方因素影响,目前中
汇影视核心股东未在承诺期内实现中汇影视合格退出,但公司看好中汇影视的长
远发展前景,为了延续双方的资源优势,促进双方影视产业布局,与会监事同意
公司与中汇影视、孙莉莉签署《深圳市中汇影视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协
议之补充协议三》。
本次交易事项不涉及再次出资,公司无需投入新的资金。该事项的决策程序
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一致同意本次对
外投资展期事项。
【内容详见 2022 年 12 月 3 日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
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外财务资助展期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43)。】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