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陕
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为股东负责的
精神,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过认真审阅相关资料,现就公司审议的相关事项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对《关于认购春盛药业定向发行股份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春盛药业进行增资,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完善了
公司上下游产业链,进一步增强企业竞争力。本次交易作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
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履行了必要的
审议程序,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认购春盛药业定向发行股份的议案》。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康玉科、叶崴涛、窦建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