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1 证券简称:海象新材 公告编号:2022-053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于 2022 年 11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
事 7 人。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11 月 24 日通过邮件和电话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周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
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形成了以下决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
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
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
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
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后续用于股权激励和/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金额
不低于人民币3,5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2元
/股。按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及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的数量
约为2,187,5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13%;按回购总金额下限及回购股份
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093,75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