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的核查意见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拟以现金的
方式向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药集团”)的控股股东华立医药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立医药”)和华立医药的一致行动人华立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立集团”)购买其持有的昆药集团28%股份(以下简称“本
次交易”)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上市公司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
就本次重组是否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进行核查并
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重组为现金收购,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未
发生变化。本次重组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因此,本次重组不属
于《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交易情形,不构成重组上市。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次重组不构成重组上
市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张权生 董念东 张蓝月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