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接受华润三九
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委托,担任上市公司本
次拟以现金的方式向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药集团”)的控股股
东华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立医药”)和华立医药的一致行动人华
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立集团”)购买其持有的昆药集团28%股份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情况
上市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5号——上市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制定《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
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二、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执行情况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华润三九就本次交易采取的措施如下:
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
信息知情人名单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了上报。
展情况,包括方案商讨、工作内容沟通等事项的时间、地点、参与机构和人
员,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了登记备案。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情人的登记和上报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张权生 董念东 张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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