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通控股: 关于公司收到提前解除《联营外贸航线战略合作协议》告知函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11-29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0179      证券简称:安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2-082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提前解除《联营外贸航线战略合作协议》
                告知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事项情况概述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我司”)于2022年4月28日
和2022年5月20日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联营外贸航线战略合作协议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
理层具体经办战略合作协议签署工作的议案》。公司与中联航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联航运”)及中联航运(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香港”)
签订了为期34个月(自2022年6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的联营外贸航线合作协
议,并约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于拟签订联营外贸航线战略合作协议的公
告》具体内容详见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告编号2022-030。
  近日,公司收到了中联航运及中联香港发来的《关于提前解除<联营外贸航
线战略合作协议>的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告知函》称:“双方前
期合作取得良好效益,现因国际形势巨变,导致与之息息相关的国际航运市场一
路急转直下呈雪崩式暴跌,面对如此重大危机,经中联航运及中联香港实际测算,
联营欧美航线已经难以维持正常经营,必须及时加以调整、尽快采取止损措施,
为及时降低和减少双方损失,中联航运及中联香港基于友好协商的考虑,请我司
慎重考虑《联营外贸航线战略合作协议》及其租船合同、租箱合同的提前解除事
宜,并与我司诚挚洽谈相关合同解除事宜的和解方案。”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就中联航运及中联香港提出的提前解除《联营外贸航线
战略合作协议》事项及相关解约补偿与中联航运及中联香港达成和解。
  二、本次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如中联航运及中联香港提前解除《联营外贸航线战略合作协议》,将可能导
致未来公司外贸相关物流业务收入及利润减少,但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内贸集装
箱物流服务业务造成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2022年度已披露的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正与中联航运及中联香港进行协商中,公司将及时关注
和跟进双方的协商进程,维护上市公司合法权益,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公司也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
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安通控股盈利能力优秀,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