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金资本: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2-11-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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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外转让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就公司对外转让所持有的珠海华发新科技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股权暨
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认真阅读和审议议案。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认
为本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
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该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进一
步专注发展优势产业,充分发挥主营业务优势;该关联交易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
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该等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相
关协议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此页无正文,为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黄燕飞         王怀兵
          窦   欢       安寿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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