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
观的立场,就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审计工作中,坚
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
因此,同意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李志东 杨丽芳 陈长生
二○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