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99 证券简称:硕世生物 公告编号:2022-030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
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 24,145,200 股,占江苏硕世生
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硕世生物”或者“公司”)目前总
股本的比例为 41.19%;
?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12 月 5 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9 年 11 月 7 日出具的
《关于同意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4 号),同意江苏硕世生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
申请。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267 号”批
准,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 43,960,000 股,发行后
总股本为 58,62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45,281,53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3,338,470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
售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共涉及限售股股东数 7
个,对应股票数量为 24,145,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41.19%。本
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24,145,200 股,现锁定
期即将届满,
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2 年 12 月 5 日起上市流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
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
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作出的相关承诺如下:
(一)关于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1)自硕世生物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
在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硕世生物股份,也不由硕世
生物回购该部分股份。
(2)硕世生物上市后 6 个月内如硕世生物股票连续 20 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
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本企业/本人持有硕世生物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
若硕世生物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本企业/本人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减持本企业/本人在本
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的,应当明确并披露硕世生物的控制权
安排,保证硕世生物持续稳定经营。
(4)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硕世生物担任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硕世生物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
的硕世生物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
硕世生物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
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本人亦遵守本条承诺。
(5)硕世生物存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
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
硕世生物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企业/本人承诺不减持硕世生物股
份。
(6)本企业/本人减持硕世生物股票时,应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执行。
承诺:
(1)自硕世生物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
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硕世生物股份,也不由硕世生物回购该
部分股份。
(2)硕世生物上市后 6 个月内如硕世生物股票连续 20 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的期末如该
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本企业持有硕世生物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若硕
世生物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本企业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减持本企业在本次公开发行
前持有的股份的,应当明确并披露硕世生物的控制权安排,保证
硕世生物持续稳定经营。
(4)硕世生物存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
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
硕世生物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企业承诺不减持硕世生物股份。
(5)本企业减持硕世生物股票时,应依照《公司法》、《证
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执行。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本企业/本人拟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如果在锁定期满
后,本企业/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证券交易
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2)本企业/本人在持有硕世生物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
拟减持硕世生物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硕世生物股票的发行
价,并通过硕世生物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在相关信
息披露文件中披露本企业/本人减持原因、拟减持数量、未来持
股意向、减持行为对硕世生物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的
影响。若硕世生物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本企业/本人减持公司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
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本企业/本人将忠实履行承诺,如本企业/本人违反上
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股票的,承诺人将减持所得收益上
缴至硕世生物并同意归硕世生物所有。如本企业/本人未将违规
减持所得上交硕世生物,则硕世生物有权扣留应付本企业/本人
现金分红中与本企业/本人应上交硕世生物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
相等的现金分红。
四、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有关承诺的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
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
通的情况。
五、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六、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硕世生物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部分限售股份解
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
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硕世生物关于本次
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硕世生物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份
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七、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24,145,200 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12 月 5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 股东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 本次上市流通 剩余限售股数
号 名称 数量(股) 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量(股)
绍兴闰康生物医
药股权投资合伙 15,600,000 26.61% 15,600,000 0
企业(有限合伙)
王国强 4,945,200 8.44% 4,945,200 0
泰州硕康企业管
理咨询合伙企业 1,080,000 1.84% 1,080,000 0
(有限合伙)
泰州硕源企业管 1,080,000 1.84% 1,080,000 0
理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泰州硕和企业管
理咨询合伙企业 509,655 0.87% 509,655 0
(有限合伙)
泰州硕科企业管
理咨询合伙企业 482,352 0.82% 482,352 0
(有限合伙)
泰州硕鑫企业管
理咨询合伙企业 447,993 0.76% 447,993 0
(有限合伙)
合计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合计 - 24,145,200
八、上网公告附件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