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2-091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3 日
收到董事长刘昊先生《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提议人刘昊先生于 2022 年 11 月 23 日向公司提议回购公司股份。截至本公
告日,刘昊先生通过深圳市奥海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109,330,0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39.61%,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提议人刘昊先生享有提案权。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经营情
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核心及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推进公司的长远发展。
三、提议回购股份的方式、种类、用途、价格区间、数量、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实施期限
会公众股份;
民币 1 亿元(含 1 亿元),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资金为准;
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若全额回购且按回购总金额上限和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 1,818,182 股,回购股份比例约
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66%。
日起 12 个月内。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以及提议人在回购
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控股的深圳市奥海科技有限公司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
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增持股份的金额不少于人民币 500 万元,且
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截至提议前,深圳市奥海科技有限公司已增持公司股
份 1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5%。
五、提议人将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
刘昊先生提请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此事项,并承诺对公司
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六、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公司在收到董事长刘昊先生的提议后,制定相关回购方案。公司已于 2022
年 11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
见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