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顺洁柔: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2-11-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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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
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本次会议的相关资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经
讨论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限制
性股票/股票期权第三个解锁/行权期解锁/行权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行权的激励对象均已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行权条件(包括公司整体业绩条
件与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条件等),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锁/行权的激励对象主
体资格合法、有效。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的审议程序、
解锁/行权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期稳定发展。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符合预留部分第三期解锁/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
相应的解锁/行权手续。
  二、关于对预留部分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的独立意见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关于限制性股票所涉相关事项权
益回购注销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对预留部分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对预留部分的部分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的独立意见
  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关于股票期权所涉相关事项权益注销的规
定。我们同意公司对预留部分的部分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四、关于 2023 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及下属公司以外币结算的进口原材料采购业务量大,
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产生一定影响。公司及下
属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来规避汇率和利率风险是合理的,并且公司建立
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能够有效规范衍生品投资行为,控制衍生
品投资风险,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合约量不超过 3000 万美元(含
  五、关于 2023 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为提高
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
公司及下属公司在 2023 年度使用不超过 6 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
险、短期(不超 1 年,含 1 年)的理财产品,有利于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稳健型理财产品。
  六、关于 2023 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当前自有资金比较
充足。在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公司在2023年度
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有利于增加公司
收益,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 2023 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业务,并
同意将此事项提交 2022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 2023 年度为经销商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为下游经销商的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能
够有效帮助下游经销商拓宽融资渠道,提高销售规模,也有助于公司销售的稳定
增长。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
了相应的程序。同时,经销商为公司提供反担保,能有效地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本次为经销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事项,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 2022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 年-2025 年>》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一致认为: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 年-2025
年)》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文件要求,公司在保持自
身持续稳健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在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
展目标、经营规划、盈利能力、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
素基础上,制定了连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与规划,保证了利润分配政策的
连续性和稳定性。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 年-2025 年)》,
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 2022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何海地                            何国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刘   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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