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
司章程》《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要求,我们
作为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
判断立场,在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议案和资料后,现对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
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业绩、拟解锁激励对象及其个人绩效考核等实际情况,均符
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中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
条件的要求,经考核,1名激励对象离职,12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B,6名激励对象
考核结果为C,除上述19名激励对象不符合当年全额解锁条件外,其他激励对象考核
成绩均符合全额解锁条件。同意公司按照《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锁的相关事宜。
二、关于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已
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0 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等有关规定,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
个行权有效期已满,所有可行权激励对象均未申请行权。因此,我们同意注销上述已
到期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66.672 万份。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我们对此无异议。
独立董事:关东捷、李健、王震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关东捷
李 健
王震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