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48 证券简称:高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7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
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建立健全内部控制
制度,规范公司运作,确保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鉴于公司拟开展非公
开发行股票事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对最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
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公司现就最近五年被证券
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披露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
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共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 1 份监管工作函(《关
于对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文号为“公司部监管函〔2022〕第
(一)主要内容
高乐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2〕第 163 号),公司 2022 年
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亏损 4,600 万元至 7,000 万元。4 月 20 日,公
司披露《2021 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将预计净利润修正为亏损 10,870 万元。
大差异,且未及时修正。鉴于上述情况,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
规则(2022 年修订)》第 1.4 条、第 2.1.1 条、第 5.1.3 条、第 5.1.4 条的规定。
现对公司提出如下要求: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
的再次发生。同时,提醒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
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二)整改措施
公司收到监管工作函后高度重视,组织了相关人员认真对照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和要求,加强学习《证券法》《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强化工作责任,在后续工作中勤勉尽责、审慎决策,切实保障上市
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
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