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迪股份: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励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11-22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5288       证券简称:凯迪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8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激励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内容:
  ? 回购注销原因:因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不符合《常州市凯迪电
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所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以
下简称“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股)       注销股份数量(股)         注销日期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一)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授予价格 41.85 元/股
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 60,760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回购注销事
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二)2022 年 8 月 19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媒体发布了《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截至 2022 年 10 月 4 日已满 45 天。公示期间公司未收到
相关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也未收到任何债
权人对本次回购事项提出异议。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主动提出离职、到期不续签合同等,
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
格为授予价格”。因 8 名激励对象在限售期届满前离职,已不再符合激励计划的
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约定及公司 2020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有权单方面向上述 8 名激励对象回购注销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涉及 8 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60,760 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565,530 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本公司已于 2022 年 11 月 9 日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递交了回购注销申请,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 2022 年 11 月 24 日完成注销。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52,927,378     -60,760   52,866,618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7,698,912          0    17,698,912
     股份合计           70,626,290     -60,760   70,565,530
  四、说明及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
露符合法律、法规、《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激励计划》、限制性
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
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
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法律顾问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回
购注销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回购注销的数量、价格及
具体回购注销方案符合《公司法》《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依法可以实施。
  特此公告。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凯迪股份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