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广东盛
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宜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股
票期权中的8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中的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
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51.295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处理;
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实际可行权期为2021年12月3日至2022年11
月18日,在行权期内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7.5万份,该部分股票期权不得递延至
下期行权,已自动失效,公司将注销上述已自动失效的7.5万份股票期权;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中的5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中的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
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6.205万股限制性股票
进行回购注销处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中的1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
个人绩效考核等级为C级,本期可解除限售额度为 80%,其剩余本期已获授但不满
足解除限售条件的3.6万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办理回购注销。
监事会认为:上述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的相关
规定,同意公司本次注销58.795万份股票期权、以4.02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39.805
万股限制性股票。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