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缘科技: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2-11-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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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1117        证券简称:佳缘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6
                  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11月21
日(星期一)在成都市高新区吉泰路20号知识产权金融大厦一号楼4层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
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1月14日通过电话、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
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其中:董事陈智鹏先生、独立董事赵宇虹先生以通讯方
式出席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王进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及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利用股权手
段,激励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
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股权激励计划可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激发员工的潜
力和创造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加强公司凝聚力,推动公司长期稳健发展,在充分保障
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
务办理(2022 年 7 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制定了《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
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
定了《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办理实施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
具体包括:
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
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
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
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
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
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
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
项权利授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
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
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继承或取消归
属事宜;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
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
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
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
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1)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发生修订的,授予董事会依据该修订对本激励计
划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12)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
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
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
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致。
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提请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行使。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涉及股东大会职权,需提请股东
大会审议。公司定于2022年12月8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要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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