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金重工: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2-11-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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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87         证券简称:大金重工          公告编号:2022-101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
于 2022 年 11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
及会议资料于 2022 年 11 月 16 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表决
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大金
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金鑫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以通讯投票表决
方式,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为蓬莱大金海洋重工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蓬莱支行
申请的信贷业务(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代客衍
生产品业务等)以及产生的相应利息、费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
为本外币折合不超过 105,100 万元,占公司 2021 年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
   公司全资子公司蓬莱大金海洋重工有限公司以自有/有完全处分权的海域
使用权(产权证编号:国海证 2012B37068400442 号、国海证 2012B37068400010
号、国海证 2015D37068412858 号),为其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蓬莱支
行申请办理的信贷业务(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
代客衍生产品业务等)以及产生的相应利息、费用提供抵押担保,担保金额为
本外币折合不超过 105,100 万元,担保的具体债务及其发生期间以与银行实际
签定的担保合同为准。
   公司为蓬莱大金海洋重工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申请的信贷业务(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代客衍
生产品业务等)以及产生的相应利息、费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
为本外币折合不超过 10,000 万元,占公司 2021 年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
   本次担保事项为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无需独立
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
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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