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77 证券简称:中简科技 公告编号:2022-082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并于 2022 年
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一、第三届董事会及候选人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 名,独
立董事 3 名。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第二届
董事会同意提名杨永岗先生、温月芳女士、李宝山先生、彭纪生先生
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解亘先生、刘礼华先生、
沈菊琴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
行了审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
董事候选人中,沈菊琴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未低
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选举方式
按照相关规定,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需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
在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分项表
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其他说明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与职责。
公司对第二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
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四、备查文件
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永岗,男,1967 年 4 月生,毕业于中科院山西煤化所,博士学
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复合材料协会理事,中华全
国工商业联合会执行委员,常州市人大代表。1989 年至 1997 年 7 月
在中科院山西煤化所工作学习,期间获得博士学位;1997 年 8 月至
炭材料重点实验室副主任、碳纤维制备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副主任;
今,任公司董事长。杨永岗长期从事高性能聚丙烯腈基和粘胶基碳纤
维及其复合材料的研究,作为项目负责人曾承担或完成国家“863 项
目”5 项、“973 项目”2 项及中科院、国家发改委和科技部等部委的科
研项目十余项。先后获得和入选“科技部重点领域创新团队”、江苏省
“创新创业计划”、江苏省“双创人才”、“2016 中国科学年度新闻人物”、
“江苏制造突出贡献奖-技术创新领军人才”等。
截止本公告日,杨永岗先生直接持有 10,861,059 股公司股份,占
公司总股本 2.47%,通过常州市中简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
接持有 4,769,419 股公司股份,通过常州华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
持有 18,254,953 股公司股份;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本次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温月芳女士共同控制公司。
温月芳,女,1965 年 12 月生,毕业于中科院山西煤化所,博士
学历,教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 年 7 月至 1991 年
工大学并获取硕士学位;1994 年 4 月至 2011 年 3 月在中科院山西煤
化所从事研究工作及学习,并于 2009 年 4 月获博士学位。2011 年 4
月至 2016 年 7 月,在浙江大学化学工程与生物工程学院担任教授职
务,聘在教学科研并重岗。2016 年 7 月,办理缴薪留职手续。2008 年
期从事聚丙烯腈(PAN)基碳纤维的科研和生产工作,在推动国产碳
纤维高性能化和低成本化进程方面做出了卓有成效的工作;作为课题
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曾承担了科技部、中科院、国家发改委等部委的
多项科研项目。
截止本公告日,温月芳女士直接持有 9,443,180 股公司股份,占
公司总股本 2.14%,通过常州市中简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
接持有 9,448,584 股公司股份,通过常州华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
持有 18,254,953 股公司股份;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本次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杨永岗先生共同控制公司。
李宝山,男,1953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毕业于武汉水利电力学院,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长期从事可再生
能源研究规划和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工作。曾任发改委能源研究所
研究实习员、农业部农业工程设计研究院工程师、科技部高新司副处
长、处级调研员、副巡视员、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副理事长等职。现
任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特别顾问等。
截止本公告日,李宝山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彭纪生,男,1957 年 4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
理学博士,南京大学商学院人力资源管理系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
曾任南京大学商学院人力资源管理系副系主任。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
战略管理和创新管理领域发表中、英文论文 200 余篇,出版专著与教
材 10 本左右;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4 项,省部级项目 6 项,
其中重点项目 3 项,完成企业委托的管理咨询项目多项。现任南京康
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彭纪生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以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
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
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第 3.2.3、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解亘,男,1967 年 10 月出生,毕业于日本京都大学,博士,教
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为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解亘
于 1989 年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材料工程系,1991 年毕业于中国人民
大学法律系,1998 年硕士毕业于京都大学法学部,2001 年博士毕业
于京都大学法学部。2001 年 8 月至今,在南京大学法学院任教,2016
年 12 月至今在华东政法大学任兼职教授,2017 年 5 月至今,任中简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解亘教授长期从事民法、知识产权领域
的研究教学,在该等方面拥有丰富经验。解亘教授还担任南京海鲸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担任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解亘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刘礼华,男,1965 年 9 月生,先后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香港
科技大学,博士学历,EMBA,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哈尔滨工业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博士生导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全国五一劳动
奖章获得者,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江苏省人大代表,中国机械工程
学会材料分会副理事长,中国材料学会理事。刘礼华历任法尔胜集团
公司技术员、分厂厂长、研究所所长、副总经理;江苏法尔胜股份有
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现任法尔胜泓昇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
工。2018 年 8 月至今,任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刘礼华长
期从事研发和科技管理工作,熟悉现代企业管理,先后承担了国家、
省级科研项目十多项,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二项,省部级科技进步
奖多项,是江苏省“333 人才工程”第一层次培养对象、江苏省十大杰
出青年、江苏首批创新创业人才奖、江苏省十大杰出专利发明人获得
者,拥有多项发明及实用新型专利。
截止本公告日,刘礼华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沈菊琴,女,1962 年 7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
河海大学,博士学历,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水利工程建设监理
工程师,中国会计学会会员。曾经为注册资产评估师(CPV)。曾任河
海大学环境会计与资产管理研究所所长、江苏河海资产评估事务所总
经理、河海大学会计系主任。沈菊琴长期从事财务会计、环境与资源
会计、投资管理、资产评估应用、资产经营管理、投融资管理(PPP)
等教学及科研工作,主持了多项国家社科基金以及江苏省水利厅、广
东粤港供水有限公司等机构委托的重大研究及咨询项目;获得 2012
年江苏省第十二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2014 年大禹水利
科学技术三等奖、2006 年大禹水利科学技术二等奖、多项江苏省水利
科技优秀成果奖等奖项,数项研究成果经鉴定为“国际领先”、“国内领
先”。沈菊琴还担任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沈菊琴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
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
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第 3.2.3、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