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2-131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已
于2022年11月16日,分别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
会议于2022年11月18日在青美邦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
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的董事6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6人(其中,董
事王敏女士、周波先生、魏薇女士,独立董事潘峰先生、刘中华先生以通讯表决
方式出席会议)。出席会议的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会议由
公司董事长许开华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原计划
召开的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因公司工作安排等原因,结合本次股东大会筹备进展的实际情况,为充分尊
重与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秉承对广大投资者负责的态度,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
顺利召开,经公司慎重考虑,决定取消原计划于2022年12月9日召开的2022年第
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时拟定于2022年12月23日另行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原定议案。
《关于取消并另行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另行召开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2年12月23日另行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
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新后)》详见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