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好上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规的规定,对好上好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
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北高
智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北高智”)、北高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前海北高智”)、香港北高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北高智”)、
天午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天午”)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8,000 万
元(或等值外币、含本数)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全资子公
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31,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含本数),为资产负债率低
于 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27,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含本数)。
以上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担保发生额,最终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
准。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保
函等融资业务;担保种类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
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限自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保事项的具体事宜并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
二、担保金额
担保额度占上
被担保方最 本次担保额 是否
担保 被担保 担保方持 截至目前 市公司最近一
近一期资产 度(万元或 关联
方 方 股比例 担保余额 期经审计净资
负债率 等值外币) 担保
产比例
前海北
高智
香港北
注①
否
高智
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被担保方担保额度总计 31,000 -
公司
深圳北
高智
香港
注②
否
天午
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被担保方担保额度总计 27,000 -
合计 58,000 92.38%
注①:此额度中包含注②中香港北高智与香港天午共享的担保额度人民币 22,000 万元(或
等值外币、含本数)。
注②:此额度为香港北高智与香港天午共享担保额度。
上述担保的额度可在全资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
对于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担保对象
处获得担保额度;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
保范围内的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深圳市北高智电子有限公司
名称:深圳市北高智电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15267446J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一道 002 号飞亚达科技大厦 1502
法定代表人:王丽春
注册资本:3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00 年 1 月 19 日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销售(不含专营、专控、
专卖商品及限制项目);高精度测量仪表系统软件的研发、销售(经消防部门安
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生产);信息咨询(不含人才中介、证券、保险、金融业
务及其它限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
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深圳市北高智电子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单位:万元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5,831.83 34,956.98
负债总额 21,955.06 19,832.14
净资产 13,876.77 15,124.84
项目 2021 年度(经审计) 2022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23,973.75 41,672.81
利润总额 4,993.10 2,438.95
净利润 4,730.79 2,667.07
(二)北高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名称:北高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XE4T14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
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志军
注册资本:5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21 年 8 月 5 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服
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
子元器件零售;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设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北高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单位:万元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5,631.20 29,320.65
负债总额 15,244.57 27,679.63
净资产 386.63 1,641.02
项目 2021 年度(经审计) 2022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1,931.21 72,983.09
利润总额 -132.74 1,438.14
净利润 -113.37 1,254.39
(三)香港北高智科技有限公司
名称:香港北高智科技有限公司(HONGKONG HONESTAR TECHNOLOGY
CO., LIMITED)
公司编号:2552586
注册地:香港新界葵涌工业街 24-28 号威信物流中心 14 楼 A 室
董事:朱植满
已发行股份数量:20,000 股
已缴纳出资额:20,000 美元
成立日期:2017 年 7 月 5 日
经营范围:电子贸易及技术外包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北高智电子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香港北高智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单位:万元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44,823.12 134,820.63
负债总额 124,603.58 108,194.18
净资产 20,219.54 26,626.45
项目 2021 年度(经审计) 2022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495,709.08 367,617.08
利润总额 13,528.20 8,954.28
净利润 11,389.83 7,700.35
(四)天午科技有限公司
名称:天午科技有限公司(SKYNOON TECHNOLOGY CO., LIMITED)
公司编号:1479789
注册地:香港新界葵涌工业街 24-28 号威信物流中心 14 楼
董事:朱植满、王玉成
已发行股份数量:5,000,000 股
已缴纳出资额:5,000,000 港元
成立日期:2010 年 7 月 13 日
经营范围:贸易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北高智电子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香
港北高智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天午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单位:万元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3,512.05 28,030.77
负债总额 25,275.10 16,844.47
净资产 8,236.95 11,186.29
项目 2021 年度(经审计) 2022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07,217.37 80,396.98
利润总额 4,058.25 3,653.61
净利润 3,378.44 3,026.70
股权架构图: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目前,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相关全
资子公司与业务相关方共同协商确定,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
度。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系基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所发生的担保,被担
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全面了解被担保方的经营管理情况、偿还债务
的能力。通过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有利于增强子公司资金运用的灵活性,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促进其业务发展及实现公司经营目标。
目前被担保方生产经营正常,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因此本次新增担保
预计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构成对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损害。
六、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8,000 万元(或等
值外币、含本数)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
保额度不超过 31,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含本数),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
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27,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含本数),并提交
资子公司管理层负责担保事项的具体事宜并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
件。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
制权,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事项有利于
降低融资成本,推进经营业务开展。本次担保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
在预计担保额度内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可满足全资子公司未来经营
发展的融资需要。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誉状况良好、信用风险较低,
有能力按期偿还债务。本次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
有效,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在预计担
保额度内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査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
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规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
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余 洋 王 勇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