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38 证券简称:广和通 公告编号:2022-145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1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1)会议时间:2022 年 11 月 18 日上午 9:30
(2)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
(4)主持人:张天瑜
(5)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应到 5 人,实到 5 人
(6)列席会议人员: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市广和
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商业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银行授信额
度,期限两年,具体授信明细以实际发生为准。具体融资币种、金额、期限、授
信方式及用途等以公司与国内外商业银行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融资品种包括专
项贷款、贸易融资、流动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
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有关合同、协议、凭证等
各类法律文件。
详见同 日刊登 于中 国证监 会指 定创业 板信 息披露 网站 巨潮 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项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
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5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或低风
险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 2022 年 11 月 23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2 日。在上述使
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
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 2022 年 11 月 23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2 日。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同 日刊登 于中 国证监 会指 定创业 板信 息披露 网站 巨潮 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项议案。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前海红土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17 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注册申
请。
为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顺利进行,基于股东大
会已批准的发行方案,董事会同意在公司本次发行过程中,如按照竞价程序簿记
建档后确定的发行股数未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授权董事
长经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可以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前提下,对簿记建档形成的
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直至满足最终发行股数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
的 70%。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项议案。
项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深圳市锐凌无线技术有限公司 51%
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
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为顺利推进本次交易,董事会同意提请
股东大会将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交
易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就本次交易出具的《关于同
意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前海红土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17
号)有效期届满之日。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同 日刊登 于中 国证监 会指 定创业 板信 息披露 网站 巨潮 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项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全体董事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同 日刊登 于中 国证监 会指 定创业 板信 息披露 网站 巨潮 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项议案。
三、备查文件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О二二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