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公司独立董事经审慎查阅本次审议事项相关资料,对拟提
交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子公司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修订)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资产置换事项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交
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
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
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关于子公司
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修订)》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
董事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单文峰、孙洋
二○二二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