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808 股票简称:马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60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
“马钢股份”)董事会及全
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司拟向公司控股股东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钢
集团”)转让控股子公司马钢(金华)钢材加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华加工”)
加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加工”)75%股权。
? 关联人回避情况:该事项属于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丁毅先生已回
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金华)钢材加工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关于马钢(广州)钢材加工有限
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向马钢集团转让所持的金华加工 75%股权,广州加工 75%
股权。
由于马钢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金华加工、广州加工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规定,
本次股权转让构成关联交易。
毅先生在表决时按规定作了回避,四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该等交易。本次关
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造、维修、设计;对外贸易;国内贸易(国家限制的项目除外);物资供销、仓
储;物业管理;咨询服务;租赁;农林业。(限下属各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需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万 元 ;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的 所 有 者 权 益 : 3,127,661.3 万 元 ; 营 业 收 入 :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马钢(广州)钢材加工有限公司
仓储、燃气仓储、危险品仓储)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18,646.88 万元;营业收入:179,349.27 万元;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388.25 万元。
(二)马钢(金华)钢材加工有限公司
仓储及售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15,109.42 万元;营业收入:140,641.11 万元;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5,468.52 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转让金华加工股权
(1)公司向马钢集团转让所持有的金华加工 75%股权。
(2)本次金华加工股权的评估方法为资产基础法;评估基准日为 2022 年 6
月 30 日;金华加工全部净资产为人民币 22,425.20 万元,较账面净资产人民币
评估价值为人民币 16,818.9 万元(以经有权机构备案后的评估价值为准)。本次
转让以评估价值作为转让价格。
(3)马钢集团在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支付应付股权转
让价款。双方确认股权交割日为马钢集团最后付款日当月最后一天。自股权交割
日,马钢集团取得标的股权,在金华加工持股比例为 75%,并得以享有该等股权
项下的全部股东权利和承担该等股权项下的全部股东义务。公司不再持有金华加
工股权。
(二)转让广州加工股权
(1)公司向马钢集团转让所持有的广州加工 75%股权。
(2)本次金华加工股权的评估方法为资产基础法;评估基准日为 2022 年 6
月 30 日;广州加工全部净资产为人民币 30,616.09 万元,较账面净资产人民币
股权评估价值为人民币 22,962.07 万元(以经有权机构备案后的评估价值为准)。
本次转让以评估价值作为转让价格。
(3)马钢集团在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支付应付股权转
让价款。双方确认股权交割日为马钢集团最后付款日当月最后一天。自股权交割
日,马钢集团取得标的股权,在广州加工持股比例为 75%,并得以享有该等股权
项下的全部股东权利和承担该等股权项下的全部股东义务。公司不再持有广州加
工股权。
五、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出售金华加工、广州加工股权,有利于公司优化整合存量资产,聚焦
钢铁主业。
六、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获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张春霞女士、
朱少芳女士、王先柱先生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认为:本次股
权转让事项属于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审议该协议时,关联董事已全部回避表
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时该交易符合一般商业条款,属公平合理,符合公司
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同意该议案。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