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67 证券简称:圣元环保 公告编号:2022-075
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金额为
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
保总余额为 383,078 万元,占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一、担保情况概述
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会议和 2021 年年度股
东大会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度拟向银行等
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其
关联方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4.348 亿元的担保,包
括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子公司及子公司对本公司担保,期限为自
具体担保金额以金融机构核准或协议签订金额为准。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曹县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曹县圣元”)与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租赁”)签
订了《融资租赁合同》
,将其一批自有设备作为租赁物以售后回租方
式与华润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 1.1 亿元,融资
期限为 60 个月,自起租日起至起租日后第 60 个月对应日为止。公司
就 上 述 融 资 租 赁 事 项 与 华 润 租 赁 签 署 了 编 号 为
CRL-ES-2021-144-GC01 的《保证合同》
,公司全资子公司南安市圣元
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安圣元”)与华润租赁签署了编号
为 CRL-ES-2021-144-GC02 的《保证合同》。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经营;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热力生产和供应。
(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
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余热发
电关键技术研发;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余热余压余
气利用技术研发;环境保护监测;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水污染
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
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
性废旧金属);固体废物治理;再生资源加工。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司全资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59,389.20 60,069.24
负债总额 43,097.45 44,559.89
流动负债 16,190.30 17,816.60
净资产 16,291.75 15,509.36
项目 2021 年度 2022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13,463.05 5,915.77
利润总额 514.53 -1,062.98
净利润 556.31 -868.44
注: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2 年 9 月 30 日、2022
年 1-9 月份数据未经审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主要内容
个月对应日为止;
(二)公司与华润租赁签署的保证合同
号为 CRL-ES-2021-144-L01 的《融资租赁合同》
(包括附件及补充协
议)。
证是保证人的连续性义务,债权人有权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在保证范围
内向保证人提出一次或多次索赔。
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 (1)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
的租金、租前息(若有)
、手续费、租赁保证金、留购价款、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等应付款项,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租金调整,还应包括
因该变化而相应调整的款项;
(2)主合同无效、被撤销、解除或主合
同法律关系被认定为不构成融资租赁法律关系时,债务人应当支付、
返还、赔偿债权人的全部款项;
(3)债权人为维护及实现债权和担保
权益而支付的一切支出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证
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及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的保管、维
修、运输、拍卖、评估等费用)
;(4)支付前述款项所涉及的全部税
费。
为最后一期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债务履行期如有变更,
则保证期间为变更后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南安圣元与华润租赁签署的保证合同
号为 CRL-ES-2021-144-L01 的《融资租赁合同》
(包括附件及补充协
议)。
证是保证人的连续性义务,债权人有权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在保证范围
内向保证人提出一次或多次索赔。
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 (1)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
的租金、租前息(若有)
、手续费、租赁保证金、留购价款、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等应付款项,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租金调整,还应包括
因该变化而相应调整的款项;
(2)主合同无效、被撤销、解除或主合
同法律关系被认定为不构成融资租赁法律关系时,债务人应当支付、
返还、赔偿债权人的全部款项;
(3)债权人为维护及实现债权和担保
权益而支付的一切支出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证
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及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的保管、维
修、运输、拍卖、评估等费用)
;(4)支付前述款项所涉及的全部税
费。
为最后一期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债务履行期如有变更,
则保证期间为变更后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的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4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 030)。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本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金额为 536,243 万
元, 占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66.57%;公司及全资/
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383,078 万元,占公司 2021 年度
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18.99%。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
报表外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况;本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亦无
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一)华润租赁与曹县圣元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CRL-ES-2021-144-L01);
( 二 ) 公 司 与 华 润 租 赁 签 署 的 《 保 证 合 同 》( 合 同 编 号 :
CRL-ES-2021-144-GC01);
(三)南安圣元与华润租赁签署的《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CRL-ES-2021-144-GC02);
(四)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