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Capital Securities Corporation Limited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院 13 号楼 A 座 11-21 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
招股意向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
包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
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
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
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
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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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本重大事项提示仅对特别需要关注的公司风险及其他重要事项做扼要提
示。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意向书的全部内容。
一、本次发行的相关重要承诺的说明
(一)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截至本承诺函签署
日持有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证券’)155,169 万股股份,占
首创证券总股本的 63.08%。
本公司承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本公司作为发起人持
有的首创证券股份,自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
本公司承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自首创
证券 A 股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公司在首创证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也不
由首创证券回购该部分股份。同时,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
行体制改革的意见》,本公司所持首创证券股票在前述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
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首创证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
则为该日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的首创证券股票的锁
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遇除息除权事项,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本公司承诺,根据《证券公司行政许可审核工作指引第 10 号——证券公司
增资扩股和股权变更》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在本次承诺前有增持过首创证券股
份的,增持的相应首创证券股份自持股日起 60 个月内不转让。
本公司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审慎性监管的相关要求及
《证券公司行政许可审核工作指引第 10 号—证券公司增资扩股和股权变更》等
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根据孰长原则确定持股期限;上述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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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发生变化的,本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变化后的要求确定持股期限。”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截至本承诺函签署
日持有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证券’)47,308 万股股份,占首
创证券总股本的 19.23%。
本公司承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本公司作为发起人持
有的首创证券股份,自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
本公司承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自首创
证券 A 股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公司在首创证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也不
由首创证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承诺,根据《证券公司行政许可审核工作指引第 10 号——证券公司
增资扩股和股权变更》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在本次承诺前有增持过首创证券股
份的,增持的相应首创证券股份自持股日起 60 个月内不转让。
本公司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审慎性监管的相关要求及
《证券公司行政许可审核工作指引第 10 号—证券公司增资扩股和股权变更》等
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根据孰长原则确定持股期限;上述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未来发生变化的,本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变化后的要求确定持股期限。”
“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
持有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证券’)22,708 万股股份,占首创
证券总股本的 9.23%。
本公司承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本公司作为发起人持
有的首创证券股份,自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
本公司承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自首创
证券 A 股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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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本公司在首创证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也不
由首创证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承诺,根据《证券公司行政许可审核工作指引第 10 号——证券公司
增资扩股和股权变更》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在本次承诺前有增持过首创证券股
份的,增持的相应首创证券股份自持股日起 60 个月内不转让。
本公司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审慎性监管的相关要求及
《证券公司行政许可审核工作指引第 10 号—证券公司增资扩股和股权变更》等
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根据孰长原则确定持股期限;上述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未来发生变化的,本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变化后的要求确定持股期限。”
“城市动力(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截至本承诺函签
署日持有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证券’)15,138 万股股份,占
首创证券总股本的 6.15%。
本公司承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本公司作为发起人持
有的首创证券股份,自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
本公司承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自首创证券 A 股股
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
首创证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也不由首创证券
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承诺,根据《证券公司行政许可审核工作指引第 10 号——证券公司
增资扩股和股权变更》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在本次承诺前有增持过首创证券股
份的,增持的相应首创证券股份自持股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
本公司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审慎性监管的相关要求及
《证券公司行政许可审核工作指引第 10 号—证券公司增资扩股和股权变更》等
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根据孰长原则确定持股期限;上述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未来发生变化的,本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变化后的要求确定持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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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安鹏兴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
持有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证券’)5,677 万股股份,占首创
证券总股本的 2.31%。
本公司承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本公司作为发起人持
有的首创证券股份,自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
本公司承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自首创证券 A 股股
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
首创证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也不由首创证券
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承诺,根据《证券公司行政许可审核工作指引第 10 号——证券公司
增资扩股和股权变更》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在本次承诺前有增持过首创证券股
份的,增持的相应首创证券股份自持股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
本公司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审慎性监管的相关要求及
《证券公司行政许可审核工作指引第 10 号—证券公司增资扩股和股权变更》等
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根据孰长原则确定持股期限;上述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未来发生变化的,本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变化后的要求确定持股期限。”
公司股东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限如下表所示,实际锁定期限按照孰长原则
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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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 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承诺锁定
持股数量 法》、上海证券 期限
序号 股东名称
(万股) 交易所有关规定 新增 新增持股数
锁股期限
的承诺锁定期限 持股日 量(万股)
北京首都 自公司股票上市
自持股日
起 60 个月
有限公司 个月
北京市基 2020.09.25 22,308.00 新增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
础设施投 自持股日
资有限公 2020.07.30 25,000.003 起 60 个月
个月
司 内不转让
新增股份
北京能源 自公司股票上市
自持股日
起 60 个月
责任公司 个月
内不转让
城市动力 新增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
(北京) 自持股日
投资有限 起 36 个月
个月
公司 内不转让
新增股份
北京安鹏 自公司股票上市
自持股日
起 36 个月
有限公司 个月
内不转让
(二)公开发行前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公司 5%以上股东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
司、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城市动力(北京)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如下:
“一、本单位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本单位将在依法合规的前提
下,结合证券市场整体状况、公司经营业绩及股票走势、本单位业务发展需要
等具体情况确定是否进行减持。
二、如本单位确定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本单位届时将按照法律、法规等规
定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
以公告,自公司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本单位可以减持公司股份。
三、本单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将按照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董
改制为股份公司后折为 400.00 万股股份。
人改制为股份公司后折为 11,600.00 万股股份。
发行人改制为股份公司后折为 25,000.00 万股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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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要求实施。如有关法律、法规、证监
会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规则发生变化,以届时有效的规定为准。
四、如因本单位未履行相关承诺导致公司或其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
单位将向公司或其投资者依法予以赔偿;若本单位因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取得不
当收益的,则该等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三)关于公司股价稳定措施的预案
为维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
制改革的意见》的要求,本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8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2020 年 11 月 2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
预案的议案》,预案在本公司上市后自动生效,并在此后三年内有效。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除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的股价下跌之外,公司出现连
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
计基准日后,公司如有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事项导致公司
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每股净资产需相应进行调整,下同),在满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增持或回购相关规定的情形下,公司及相关主体将
启动预案稳定公司股价。
在公司股票价格触发启动股价稳定预案条件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内,采用以
下四种方式的一种或多种,即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控股股东增持公
司股份、公司董事(独立董事和未在公司领薪的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
持公司股份或者其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方式,并制定具体的稳定股价方
案。
(1)公司以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
在完成必需的审批、备案、信息披露等程序后,公司方可实施相应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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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方案。
公司将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回购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回
购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 10%,单一会计年度累计用于回购的资金金额不超过上
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 20%,且公司用于回购股份
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的总额。回购后公司
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回购行为及信息披露、回购后的股份处置应当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在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董事会上,对公司承诺
的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在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股东大会(如需)上,
对公司承诺的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2)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将在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条件和要求且
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者证
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公司控股股东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所
获得现金分红税后金额的 10%,单一会计年度累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
高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税后金额
的 20%。增持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行为及信息披露
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3)公司董事(独立董事和未在公司领薪的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
持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独立董事和未在公司领薪的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符合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条件和要求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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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条件的前提下,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者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增持公司股票,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单次用于购买股份的金额不高于公司董事(独立董事和未在公司领薪的董
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薪酬额的 10%,单一会计
年度累计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领取税后薪酬额的
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如果董事(独立董事和未在公司领薪的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份增
持方案实施前,本公司股票收盘价已不再符合需要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
董事(独立董事和未在公司领薪的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可不再实施上述股
价稳定措施。
对于未来新选举或聘任的董事(独立董事和未在公司领薪的董事除外)、高
级管理人员,公司将在其作出承诺履行公司发行上市时董事(独立董事和未在
公司领薪的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要求后,方可选举或聘
任。
公司在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期间,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
价措施实施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
(1)公司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
资产。
(2)单一会计年度内增持或回购金额累计已达到上述规定的上限要求。
(3)继续实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四)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的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已向公司出具了《避免同业竞
争承诺函》,承诺内容如下:
“本单位作为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的控股股
东,为保障目标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作出如下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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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其他与目标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证券期货公司。
相似的业务,与目标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设、收购或其他方式控制从事与目标公司构成同业竞争业务的经营性主体。
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经营活动。
企业将不与目标公司拓展后的业务相竞争;若出现可能与目标公司拓展后的业
务产生竞争的情形,本单位将采取停止构成竞争的业务、将相竞争的业务以合
法方式置入目标公司、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等方式维护目标公
司利益,消除潜在的同业竞争。
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如违反上述任
何一项承诺,本单位愿意承担由此给目标公司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索
赔责任及与此相关的费用支出,本单位违反上述承诺所取得的不当收益归目标
公司所有。本承诺函在本单位为目标公司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五)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一、本单位作为控股股东,不越权干预发行人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发
行人利益。
二、本单位将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相关规定,
积极采取一切必要、合理措施,使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
三、如本单位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单位将积极采取措施,使上述承诺能
够重新得到履行并使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并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网站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上述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及公众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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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歉。”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
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
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使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
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
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六)关于招股意向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赔偿投资者损
失的承诺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以下简称“首次公开发行”),目标公司编制了《首创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
向书》”)。为维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本单位作为目标公司控股股东,现承诺如
下: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判断目标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并且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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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事实已由监管部门作出认定,本单位承诺将督促目标公司履行股份回购事宜
的决策程序,并在目标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时,本单位将在
股东大会审议时投赞成票。
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并已由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
有权部门作出发行人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的,本单位将依据该
等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确定的赔偿主体范围、赔偿标准、赔偿金额等赔偿投资
者遭受的损失。
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单位将遵从该等规
定。”
“1、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并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
部新股。具体措施为:在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本公司存在上
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本公司将依法启动回购股份的程序,回购价
格按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如本公司
本次发行上市后有利润分配、送配股份、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
上述股票发行价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回购股份数按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
全部新股数量确定,并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并已由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
权部门作出发行人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的,本单位将依据该等
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确定的赔偿主体范围、赔偿标准、赔偿金额等赔偿投资者
遭受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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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公司将遵从该等规定。”
“1、公司《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并且违法事
实已由监管部门作出认定,本人承诺将督促公司履行股份回购事宜的决策程
序,并在公司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时,本人将在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时投赞成票。
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并已由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
权部门作出发行人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的,本人将依据该等最
终认定或生效判决确定的赔偿主体范围、赔偿标准、赔偿金额等赔偿投资者遭
受的损失。
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人将遵从该等规定。”
(七)招股意向书中有关承诺的相应约束措施
“一、如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
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
导致的除外),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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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
二、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
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
的,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原因。
“一、如本单位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
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单位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
导致的除外),本单位将采取以下措施:
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有,并在获得收益且知晓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事实之日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
获收益支付给目标公司指定账户。
偿。
准。
二、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单位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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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单位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
的,本单位将采取以下措施:
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其投资者的权益。
“一、如本单位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
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单位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
导致的除外),本单位将采取以下措施:
行的具体原因。
资者的权益。
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准。
二、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单位无
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单位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
的,本单位将采取以下措施:
行的具体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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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者的权益。
“一、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
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
的除外),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准。
二、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
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
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八)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持股情况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
“(一)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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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情形;
(二)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
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三)本公司股东不存在以本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四)不存在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指本公司申报时相关股东为离开证监
会系统未满十年的工作人员,具体包括从证监会会机关、派出机构、沪深证券
交易所、全国股转公司离职的工作人员,从证监会系统其他会管单位离职的会
管干部,在发行部或公众公司部借调累计满 12 个月并在借调结束后三年内离职
的证监会系统其他会管单位的非会管干部,从会机关、派出机构、沪深证券交
易所、全国股转公司调动到证监会系统其他会管单位并在调动后三年内离职的
非会管干部)入股本公司的情形。”
二、本次发行中介机构承诺
本次发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承诺:“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
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由此给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将依法先行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本次发行审计机构中审亚太承诺:“若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
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律师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承诺:“若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次发行资产评估机构中水致远承诺:“若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三、股利分配政策及滚存利润分配
(一)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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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进行分配。公司实施连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
策,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
分配股利。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应充分考虑公司净资本充足率、业务发展情况
等因素。在公司盈利、符合证券公司净资本等监管要求及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
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进行现金分红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
润为正值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2)未来十二个月内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
或重大资金支出等特殊情况发生;(3)公司现金分红方案实施后公司各项风险
控制指标符合监管部门规定。
公司在具备上述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
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且在任意三个连续年度内以现金方式累
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公司可根据需要采取股票股利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采取股票方式分
配股利的条件为:(1)公司经营情况良好;(2)因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
规模不匹配、公司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公司具有成长性等真实合
理因素,以股票方式分配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3)公司的现
金分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
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
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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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上述第(3)项
规定处理。
主营业务。
(1)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
公司当期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拟定,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董事会
应当在认真论证利润分配条件、比例和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和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的基础上制定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
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发表独立意见。因特殊情况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
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公告和定
期报告中披露具体原因以及公司留存收益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
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
审议。
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制定利润分配方案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董事会所制定的
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并由半数以上监事表决通过。当董事会做出的利润分
配方案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监事会有权要求董事会予以纠正。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包括
但不限于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主动与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
东关心的问题。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表决通过。
(2)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
由于遇到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或者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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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
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
议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并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董事会在拟定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过程中,应当充分听取独立董事意
见。董事会拟定的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独立董
事应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应对董事会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行为进行监督,对
董事会所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进行审议,并由半数以上监事表决通
过。当董事会做出的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
会、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的,监事会有权要求董事会予以纠正。
股东大会对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
(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主动与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
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时,须经出席股东
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二)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经公司 2020 年 10 月 18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 年 11
月 2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为: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
的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四、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
事项”章节之“一、风险因素”,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一、风险因素”中的下
列风险:
(一)证券市场波动风险
证券市场行情受到国际经济形势、国民经济发展速度、宏观经济政策、证
券行业发展状况和景气程度、汇率波动、融资成本和利率水平等因素影响,具
有周期性强、波动性大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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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证指数收盘价为例,2019 年末上证指数收盘 3,050.12 点,全年上涨
末,上证指数收盘 3,639.78 点,全年上涨 4.80%;2022 年 6 月末,上证指数收
盘 3,398.62 点,当期累计下跌 6.63%。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元 和 811.95 亿 元 , 与 上 年 同 期 相 比 变 动 为 84.77% 、 27.98% 、 21.32% 和 -
本公司收入和净利润来源于证券相关业务,与证券行业的整体景气程度、
证券市场的波动程度等具有较强的相关性,经营业绩变动幅度较大。2019 年
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 1-6 月,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133,961.88
万 元 、 165,798.40 万 元 、 211,349.35 万 元 和 75,839.83 万 元 , 实 现 净 利 润
同期下降 13.79%,变动趋势与行业基本一致。证券市场的大幅波动,将影响客
户交易热情和市场投融资活动,使公司证券经纪业务、证券自营业务、投资银
行业务、资产管理业务、信用业务等各类业务面临经营风险,进而造成公司业
绩表现和盈利水平的波动。
突、国内局部地区疫情爆发等事件的影响,A 股市场波动加大。若未来证券市
场不景气或出现剧烈波动的极端情形,本公司的盈利水平可能出现较大波动,
并存在净利润大幅下降的风险,不排除公司上市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降 50%
以上甚至出现经营亏损的可能性。
(二)行业竞争风险
根据证券业协会统计数据,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我国共有 140 家证券
公司。目前我国证券公司业务同质化严重,对传统通道业务依赖性较强,业务
品种和目标客户群类似,行业整体竞争日趋激烈。部分证券公司通过发行上
市、收购兼并等方式迅速扩大业务规模和资本实力,进一步巩固竞争优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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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份额不断扩大。部分中小证券公司利用自身优势资源和业务创新机遇,在部
分区域市场和行业细分领域确立了比较优势,形成差异化和专业化的竞争态
势。
随着证券行业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加深,中国证监会 2018 年 4 月出台《外
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明确允许外资控股合资证券公司并将逐步放开合资
证券公司业务范围,并于 2020 年 4 月 1 日全面取消证券公司外资持股比例限
制。目前,中国证监会已核准设立多家外资控股证券公司,预计外资证券公司
将在机构业务、财富管理、跨境投行、衍生品等业务领域给内资证券公司带来
较大的竞争压力。
公司主要业务板块包括资产管理类业务、投资类业务、投资银行类业务和
零售与财富管理类业务等。根据证券业协会的统计数据,2019 年度、2020 年度
和 2021 年度公司重点业务的市场份额及行业排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市场 排 市场 排 市场 排
金额 金额 金额
份额 名 份额 名 份额 名
资产管理业务
收入
证券投资收入 93,926 0.69% 33 52,028 0.42% 49 58,558 0.48% 45
投资银行业务
收入
证券经纪业务
收入
注: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中国证券业协会仅公布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收入行业排名在
中位数以上的数据,故未计算市场份额。
与大型证券公司相比,公司在资本规模、品牌知名度、多元化的产品及服
务能力、客户基础、分支机构建设等方面存在不足,主要业务市场占有率有待
提升。如公司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快速提高资本实力,在区域市场或细分
领域取得比较优势,可能面临业务规模萎缩、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随着客户对综合金融服务需求提升,金融机构混业经营成为趋势,证券公
司与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竞争加剧。商业银
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在客户资源、销售渠道、资本实力等方面具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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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国家逐步放松金融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限制,证券公司将面临来自其他金
融机构更为严峻的市场竞争。
互联网金融和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给证券行业依靠牌照和通道盈利的模
式带来冲击,改变了行业竞争环境。互联网金融公司拥有成本低、效率高和覆
盖广的优点,凭借海量客户和海量数据,逐步抢占证券公司证券经纪业务市场
份额,对证券行业现有的经营模式、客户基础和盈利来源带来一定程度的影
响。若公司不能利用互联网金融和金融科技变革传统业务,及时提高服务品质
和管理水平,不能有效拓展盈利渠道,则可能难以应对激烈的行业竞争,面临
业务规模萎缩、市场份额下降、盈利能力下滑的风险。
(三)与公司经营及业务相关的风险
公司资产管理类业务主要包括资产管理业务、私募投资基金业务等,业务
收入主要来源于管理费收入和超额业绩报酬收入,是公司重要业务之一。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 1-6 月,公司资产管理类业务分部营业
收入分别为 22,299.15 万元、41,482.30 万元、43,774.05 万元和 31,941.80 万元,
占当期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16.65%、25.02%、20.71%和 42.12%。公司
资产管理类业务主要存在以下风险。
(1)资产管理业务风险
公司资产管理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资产管理产品的投资风险和资产管
理业务的竞争风险。
①资产管理产品的投资风险
受行业政策变化、证券市场波动、投资证券品种自身固有风险、具体投资
决策与资产管理措施不恰当等因素影响,公司资管产品的收益率水平可能无法
达到投资者或产品持有人的预期,可能导致投资者赎回产品份额甚至可能导致
资管产品清盘,进而影响公司资产管理规模,对公司收取管理费和超额业绩报
酬产生不利影响。如果资管产品在开放期出现投资者大额赎回的情况,还可能
导致资管产品没有足够的现金应对投资者赎回要求,从而引发资管产品流动性
风险并对公司声誉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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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资产管理业务的竞争风险
资产管理业务是金融机构参与最广泛的业务之一,除面临同行业公司竞争
外,公司还面临来自商业银行、基金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及其他竞争对
手的竞争,互联网金融发展及国内资产管理业务市场对外开放也深刻影响着行
业的竞争环境和市场格局。如公司不能在产品设计、市场推广、投资能力、客
户服务等方面取得竞争优势,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竞争力可能下降。同时,资
产管理业务具有一定的规模经济性,如公司未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扩大资产
管理规模,则公司将不能获得规模经济,进而对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竞争能
力、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私募投资基金业务风险
公司的私募投资基金业务主要通过全资子公司首正德盛开展,在公司开展
私募投资基金业务的过程中,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投资决策风险和投资退出风
险。
①投资决策风险
公司作为管理人通过自有资金、募集资金设立私募基金,主要投资于未上
市企业股权,如公司对投资对象的业务发展、技术能力、市场开拓、发展前景
等判断出现较大偏差或突发事件对投资对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可能导致投资
项目失败。
②投资退出风险
与发达资本市场相比,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尚处于建设中,私募投资基金
主要以在非公开市场协议转让标的公司股权或标的公司 IPO 后在公开市场卖出
股份为退出机制,存在退出方式较为单一、投资回报周期相对较长的问题,从
而给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带来退出风险。
(3)资产管理类表外业务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在资产管理类业务中作为资产管理计划、私募投资基金的管
理人,承担资产管理计划、私募投资基金的管理职能,收取管理费及业绩报
酬。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净值分别为 478.41 亿元、81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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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元、867.34 亿元和 1,032.32 亿元;私募投资基金认缴资本分别为 1.00 亿元、
的收益及所投资标的不存在任何承诺或担保,公司无需承担刚性兑付责任,但
若底层资产发生严重违约、重大减值情形,可能导致投资者大额赎回并对公司
品牌产生负面影响,进而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的投资类业务主要包括固定收益投资交易、权益类证券投资、另类投
资以及新三板做市业务等。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 1-6
月,公司投资类业务分部营业收入分别为 59,391.95 万元、64,186.68 万元、
险、投资产品的内含风险及投资决策不当风险。
(1)证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
证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指不能通过分散投资消除的风险,当证券市场剧烈
波动时,可能给公司投资类业务带来经济损失。由于我国证券市场相比于发达
国家市场尚不完善,易产生剧烈波动,同时我国证券市场可供选择的投资品种
及对冲工具有限,各类投资产品关联性程度较高,公司难以完全消除证券市场
剧烈波动对投资类业务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影响。
(2)投资产品的内含风险
公司投资类业务的投资品种较为多样化,各类投资品种均存在自身特有的
风险特征,如债券投资可能面临债券发行主体违约或信用评级下降导致债券价
格下跌或本息无法兑付的风险,股票投资可能面临重大突发事件导致股票价格
大幅下跌的风险,新三板做市业务可能面临挂牌企业股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另类投资业务可能面临因投资标的经营或管理不善而导致投资损失的风险等。
随着公司投资类业务规模的扩大,纳入公司投资类业务交易范围的不同风险特
征的证券种类和数量均可能增加,各类证券的内含风险可能导致公司投资类业
务收益大幅下降甚至出现投资亏损。
(3)投资决策不当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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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投资业务中涉及违约、诉讼等风险事件的交
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 20,923.06 万元,占公司期末总资产的比例为 0.56%;
涉及违约、诉讼等风险事件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价值为 2,840.23 万元,减值准
备为 292.31 万元,账面价值占公司期末总资产的比例为 0.08%。
公司的投资类业务表现依赖于公司对具体交易品种作出的投资决策。由于
证券市场本身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如果公司投资类业务不能在不断变化的市场
状况下合理确定投资组合、投资规模和投资时机,则存在因投资决策不当造成
公司投资类业务盈利下滑甚至投资亏损的风险。
公司的投资银行类业务包括股票保荐及承销业务、债券承销业务、资产证
券化业务和财务顾问业务等,投资银行类业务是本公司主要业务之一。2019 年
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 1-6 月,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分部营业收
入分别为 23,748.88 万元、27,816.11 万元、16,581.62 万元和 6,852.66 万元,占
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17.73%、16.78%、7.85%和 9.04%。公司投资
银行类业务主要存在以下风险。
(1)市场化改革政策的影响
近年来,我国证券市场持续推进市场化改革,科创板的设立、创业板注册
制改革、新三板精选层改革、北交所的设立以及相关配套法律法规的实施,对
新股发行市场及传统投资银行盈利模式带来冲击,对证券公司定价能力、承销
能力和风险管控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大型证券公司凭借综合优势更可能在
投资银行领域构筑核心竞争力。随着市场化改革不断推进,如公司不能适应未
来监管政策的变化、发行节奏的变化及服务模式的变化,不能及时调整公司的
管理机制、加强投资银行团队建设,可能对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产生不利影
响。
(2)未能勤勉尽责受到监管处罚的风险
公司作为证券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新三板业务主办券商和并购业
务的财务顾问等,在执业过程中可能存在项目执行人员在尽职调查过程中未遵
守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未能做到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情形,导致公司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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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相关文件信息披露不充分,进而可能导致公司被监管部门行政处罚或采取监
管措施,甚至需要向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从而对公司声誉和投资银行类业务
开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担任主承销商或联席主承销商共发行债券 115 次,主承销
规模为 615.74 亿元;担任计划管理人共发行资产支持证券 33 次,发行规模为
发行人、资产支持证券原始权益人到期未能按时偿还本息,公司作为主承销商
和计划管理人,存在被债券投资者和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以公司开展的尽职调
查不够勤勉尽责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法律风险以及公司市场声誉受损的风险,从
而对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开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3)发行失败的风险
公司在开展股票、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业务时,若因公司对相关证券
价值判断出现偏差或发行方案设计不合理,可能出现发行失败的情况,对公司
声誉及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公司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开展承销业务时,可
能出现大额包销的情形,从而使公司面临财务损失风险和资金流动性风险。
公司零售与财富管理类业务主要包括证券经纪业务、信用业务和期货业务
等。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 1-6 月,公司零售与财富管理
类业务分部营业收入分别为 31,087.18 万元、34,328.37 万元、44,178.75 万元和
和 29.23%。公司零售与财富管理类业务主要存在以下风险。
(1)证券经纪业务风险
证券经纪业务是公司成立后最早开展的业务,是公司主要的收入来源之
一。市场交易量波动、交易佣金率下滑、营业网点和营销人员管理等因素可能
导致公司证券经纪业务增速放缓或下滑,从而给公司带来经营风险。
①市场交易量波动带来的风险
证券市场交易量波动幅度较大。根据 Choice 数据,2019 年度、202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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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 1-6 月,股票市场日均成交金额分别为 5,206.16 亿元、
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如未来证券市场交易活跃度下降,公司证券经纪业务收入
将面临下滑的风险。
②佣金率下滑带来的风险
随着 A 股市场放开“一人一户”限制以及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证券经
纪业务竞争趋于白热化,佣金率呈现下降的趋势。
根据证券业协会和 Choice 数据,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 1-6 月 , 证 券 公 司 平 均 净 佣 金 率 分 别 为 0.288‰ 、 0.263‰ 、 0.242‰ 和
式的普及,投资者可以便捷的更换证券账户,投资者的佣金议价能力明显提
升;同时,随着外资控股证券公司的设立,国外较为成熟的折扣经纪商和网络
经纪商可能进入国内市场,或将推动行业和公司平均佣金率进一步下滑,从而
对公司证券经纪业务的盈利带来不利影响。
③营业网点和营销人员管理的风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在 19 个省、直辖市设有 17 家分公司
和 49 家营业部。由于分支机构较为分散、员工数量较多,若公司不能实施有效
管理,可能因营业网点和营销人员违法违规而给公司带来处罚、诉讼或使公司
遭受经济损失,进而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④市场占有率较低的风险
为 0.18%、0.16%和 0.14%,与大型证券公司相比,公司存在证券经纪业务规模
较小、市场占有率较低的风险,随着证券经纪业务竞争日趋激烈,如果公司的
业务管理及服务能力不能持续提升以满足客户需求的升级及适应市场竞争格局
变化,公司将面临市场占有率下滑的风险。
(2)信用业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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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目前主要开展的信用业务包括融资融券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公司
信用业务主要面临客户违约风险、利差下降的风险。
①客户违约风险
公司开展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等证券信用交易业务的过程中,面临
因担保物市场价格剧烈下跌导致信用业务客户维持担保比例或履约保障比例低
于平仓线的风险。如客户未按约定采取履约保障措施或客户到期不偿还借款,
公司可能被迫采取强制平仓或其他违约处置措施,如客户出现资不抵债情形,
将导致公司面临资产损失的风险。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尚余违约客户 2 名,涉及的融
出资金账面余额合计为 62.18 万元,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尚余违约客户 8 名,账面余额为 45,024.89 万元,减值
准备余额为 7,868.91 万元,涉及风险事件的资产账面价值占公司期末总资产的
比例为 0.99%。诉讼案件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
“五、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如未来证券市场出现大幅波动,公司可能面临信用业务客户违约事件大幅
增加的情形,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②利差下降的风险
公司信用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利息净收入,如公司未来融资成本上升或随
着信用业务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客户议价能力增强,可能导致公司信用业务利
差逐步收窄,使公司信用业务面临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3)期货业务风险
公司通过子公司首创京都期货从事期货经纪业务和资产管理业务。期货业
务本身具有保证金交易、日内 T+0 交易、双向交易等特点。期货经纪业务的收
入受到期货市场行情及交易量的影响,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商品价格和投资者
心理等因素均可能对期货交易的活跃度产生影响,从而使公司期货经纪业务收
入面临波动的风险。此外,期货市场波动的风险、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保证
金交易的结算风险,均可能对公司期货业务收入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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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与公司财务相关的风险
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公司建立了以净资本和流动性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体
系,若本公司因证券市场出现剧烈波动或某些不可预知的突发性事件导致公司
的风险控制指标出现不利变化或不能达到净资本的监管要求,本公司的业务开
展将会受到限制,或使公司被监管部门处罚、被取消部分业务资格。如果本公
司不能及时调整业务规模和资产结构使公司风险控制指标持续符合监管标准,
将对公司业务经营及声誉造成不利影响。
流动性风险主要指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因公司资产负债结构不匹配或受宏
观政策、市场变化、经营状况、信用程度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公司无法以合理
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以偿付到期债务、履行其他支付义务和满足正常业务
开展的资金需求的风险。根据《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证券公司的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资金率均不得低于 100%。如果未来经营环境
出现重大变化或因公司财务管理不善,公司可能出现资金缺口及流动性不足,
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开展信用业务形成应收款项、开展投资业务从而持有大量金融资产,
相关资产具有种类较多、规模较大、风险特征不同等特点,受宏观经济、市场
行情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如相关资产价值出现明显下降,公司将面临资产减值
的风险。若未来公司出现大额金融资产减值,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产生不利影响。
(1)商誉减值风险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商誉的账面价值为 12,583.78
万元,公司于每年末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公司在确定商誉是否减值时需要估计
分配商誉的相关资产组的未来现金流量,如果未来现金流量的实际金额低于预
期,则可能导致重大商誉减值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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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风险项目大额减值风险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投资类业务涉及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中有 6 只
债券存在本息未能及时兑付或存在较大违约风险的情况,账面价值合计
有 1 只债券存在本息未能及时兑付有较大违约风险的情况,账面价值为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涉及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产中尚余违约客户 8 名,账面余额为 45,024.89 万元,减值准备余额为 7,868.91
万元,担保物价值为 68,586.95 万元。
上述风险项目发生后,公司综合考虑资产及担保物价值、追偿可能性、客
户履约能力等因素以公允价值计量交易性金融资产及其他债权投资价值,对其
他债权投资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计提了充分的减值准备。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投资类业务风险项目未出现新的重大
不利变化,18 豫能化 MTN004、19 永煤 PPN001 和 20 永煤 PPN001 等 3 只债券
的发行人均系实力较强的国有企业、已制定明确的偿债方案并执行,受益于煤
炭、煤化工等主要产品价格上涨,经营情况向好,按照偿债方案兑付的可能性
较大。剔除上述 3 只债券后,若未来市场行情出现大幅波动的极端情况,其他
风险债券本息按完全无法收回测算,将影响公司营业利润 8,963.70 万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 8 名违约客户中
得进展的 4 名客户外,若未来市场行情出现大幅波动的极端情况,假设交易活
跃的股票及 1 处质押房产担保物按 50%可收回率计算,上述风险项目对公司营
业利润的影响金额为 1,251.82 万元。
(五)经营业绩大幅下滑的风险
受证券市场周期性波动等因素的影响,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万元和 24,166.41 万元,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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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较去年同期下降 13.79%,且公司经审阅的 2022 年 1-9 月净利润较去年同
期下降 25.95%。
公司经营面临证券市场波动、行业竞争、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各项业务
经营情况、公司管理和财务等多重风险因素。若个别风险出现极端情况或多个
风险叠加发生,可能导致公司业绩大幅波动甚至大幅下滑,不排除公司上市当
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降 50%以上甚至出现经营亏损的可能性。
五、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经营状况及主要财务信息
(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情况
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22 年 6 月 30 日。根据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的 2022 年 1-6 月财务数据,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 2.20%,净
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 13.79%。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经营模式、主要业
务、主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业务许可文件、税收政策等均未发生重大不利
变化,不存在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从资本市场环境来看,2022 年以来,受国内宏观经济走势趋弱、美联储加
息缩表、俄乌爆发冲突、国内局部地区疫情爆发、美国制裁国内高新技术产业
等事件的影响,A 股市场波动加大。我国资本市场的短期波动,不影响长期向
好的趋势。随着一系列稳定经济政策的出台,以及国内疫情防控措施常态化、
经济活动逐步恢复正常,国内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的趋势没有改变。2022 年
下半年证券行业面临流动性宽松、市场利率下行的有利环境,证券公司资本业
务的盈利能力和资产质量将逐步提升。发行人所处的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
变化。
从证券行业政策来看,监管机构自上而下推动制度创新改革,资本市场显
著扩容有望推动证券化率持续攀升,市场生态的繁荣将为证券行业稳步扩展奠
定扎实基础。未来伴随资本市场生态持续完善,投资银行、财富管理、信用融
资等业务仍有望稳步扩容,助力证券行业业绩稳健增长,在一定程度上平滑证
券行业经营业绩的周期波动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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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产管理类业务。公司资产管理类业务包括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全资
子公司首正德盛私募投资基金业务及参股公司中邮基金公募基金业务。公司持
续投入优势资源支持资产管理业务发展,较早布局主动管理、控制通道类业
务、强化风险管控能力、加强代销渠道建设,使得资产管理业务成为公司优势
业务之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公司资产管理类业务的业务组织架构、业
务流程、营销及服务模式等均未发生明显变化,资管产品净值规模稳步提升、
资管产品收益良好,带动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收入稳步增长。
(2)投资类业务。公司的投资类业务指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以获
取投资收益的业务。公司投资类业务根据投资品种的不同,又分为固定收益投
资交易业务、权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新三板做市业务和另类投资业务。公司始
终坚持审慎投资原则和稳健的投资风格,不断加强投研团队建设、提升投研能
力,实现稳步发展。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受 A 股市场波动加大、主要股票
指数下行的影响,公司权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新三板做市业务和另类投资业务
均出现亏损。为控制业务风险,公司主动降低仓位,持仓结构保持相对均衡,
同时运用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工具进行风险对冲,一定程度抑制了亏损和回撤
幅度。
(3)投资银行类业务。公司的投资银行类业务主要包括股票保荐及承销、
债券发行承销、资产证券化、财务顾问等。经过多年的业务拓展,公司在环
保、基建、金融、文创、新材料等领域积累了较为丰富的项目经验。财务报告
审计截止日后,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的业务组织架构、业务流程、营销及服务
模式等均未发生明显变化。
(4)零售与财富管理类业务。公司零售与财富管理类主要由证券经纪业
务、信用业务和期货业务组成。公司围绕“以客户为核心的财富管理”的目
标,积极推进传统经纪业务向财富管理转型,在金融产品代销、机构业务等方
面取得明显进展。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公司零售与财富管理类业务的业务
组织架构、业务流程、营销及服务模式等均未发生明显变化。
(5)公司主要业务许可未发生重大变化。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公司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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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业务许可,如证券经纪业务、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融资融券、证券
投资咨询等业务许可未发生不利变化,公司主要会员资格未发生不利变化。
截至审计基准日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
分别为 4,241.81 万元和 8,544.73 万元,占公司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11%和
要包括计算机软件和交易席位费,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公司主要固定资产
和无形资产未发生明显变化。
公司缴纳的主要税种包括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等,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
后,公司主要税种的计税依据、税率、征收管理等均未发生明显变化。
(二)2022 年 1-9 月经审阅的主要财务信息
公司 2022 年 9 月 30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 年 1-9 月合并及公
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未经审计,但已经发行人会计师中审亚太审
阅,并出具了中审亚太审字(2022)007341 号的审阅报告,审阅意见为:“根
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上述财务报表没有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首创证券 2022 年 9 月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之后经审阅的主要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如下:
公司 2022 年 9 月末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与上年末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9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变动比例
资产总计 3,684,881.78 3,260,066.56 13.03%
负债合计 2,667,409.40 2,287,030.18 16.6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015,932.64 971,478.81 4.58%
截至 2022 年 9 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相比上年末有所增长,其中总资产相
比上年末增加 13.03%,总负债相比上年末增加 16.63%,主要系 2022 年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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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货币政策较为宽松、市场利率中枢下行,公司为合理运用财务杠杆,适度
增加了债务融资规模;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较上年末增加 4.58%,主
要系公司 2022 年 1-9 月实现的未分配利润。
公司 2022 年 1-9 月及 2022 年 7-9 月合并利润表主要项目与上年同期比较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变动率 变动率
营业收入 119,431.62 148,021.99 -19.31% 43,591.79 70,475.60 -38.15%
营业支出 64,411.12 71,488.21 -9.90% 17,979.82 28,625.46 -37.19%
营业利润 55,020.50 76,533.78 -28.11% 25,611.97 41,850.14 -38.80%
利润总额 54,934.51 76,516.16 -28.21% 25,615.20 41,843.02 -38.78%
净利润 44,931.75 60,679.13 -25.95% 20,765.34 32,646.05 -36.39%
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母公 43,214.36 58,472.89 -26.10% 20,046.00 30,677.13 -34.65%
司的净利润
市场下行影响,公司投资类业务中权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新三板做市业务和另
类投资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下滑幅度较大。公司 2022 年 1-9 月和 2022 年 7-9 月
的经营业绩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其中营业收入同比下降 19.31%和 38.1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 26.10%和 34.65%。
公司各业务分部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变动率 变动率
资产管理类业务 53,763.52 30,468.80 76.45% 21,821.72 12,553.11 73.84%
投资类业务 30,307.70 74,696.79 -59.43% 11,822.32 38,519.02 -69.31%
投资银行类业务 10,068.79 11,120.94 -9.46% 3,216.13 5,712.36 -43.70%
零售与财富管理
类业务
结构化主体 1,624.02 2,834.99 -42.72% 645.22 974.80 -3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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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变动率 变动率
支持保障类业务 -7,646.95 2,181.93 -450.47% -4,021.30 943.56 -526.18%
合并抵销 -1,582.48 -2,808.90 -43.66% -619.33 -965.07 -35.83%
合计 119,431.62 148,021.99 -19.31% 43,591.79 70,475.60 -38.15%
①资产管理类业务。2022 年 1-9 月和 2022 年 7-9 月,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净
收入分别为 51,304.27 万元和 21,469.01 万元,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 91.78%和
同比明显上升的主要原因系 2022 年以来,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受托资金净值规模
持续提升,管理费收入稳步增长;受益于当期公司资管产品良好的业绩,公司
计提的业绩报酬亦明显增长。
②投资类业务。2022 年 1-9 月和 2022 年 7-9 月,公司投资类业务收入分别
为 30,307.70 万元和 11,822.32 万元,较上年同期分别下降 59.43%和 69.31%,主
要是权益类投资业务收入、新三板做市业务收入和另类投资业务收入下降较为
明显。
益投资交易业务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54,687.71 万元和 18,600.77 万元,较上年同
期分别增长 39.80%和 50.26%。2022 年以来,国内货币政策较为宽松,债券市
场整体表现较好,公司固定收益投资交易业务部门基于对市场充分的分析,采
取多样化的交易策略,获得了较好的息差收益和资本利得;同时,公司根据业
务发展情况和市场利率水平变化及资金情况,通过卖出回购合理使用杠杆,扩
大了债券持有规模,从而提升了固定收益投资交易业务收入。
务、新三板做市业务和另类投资业务经营业绩均与股票市场波动高度相关。
上证指数单季度下跌 11.01%。受市场波动影响,2022 年 1-9 月和 2022 年 7-9 月
公司权益类投资业务、新三板做市业务和另类投资业务均出现亏损,亏损金额
合计分别为 24,380.01 万元和 6,778.45 万元。为控制业务风险,公司主动降低仓
位,持仓结构保持相对均衡,同时运用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工具进行风险对
冲,一定程度抑制了亏损和回撤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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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投资银行类业务。2022 年 1-9 月和 2022 年 7-9 月,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
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 10,068.79 万元和 3,216.13 万元,较上年同期分别下降
要来源于债券发行承销业务,受各期公司完成的债券承销规模及承销费率影响
较大。受 2022 年 7-9 月公司完成的债券承销项目减少的影响,公司 2022 年 7-9
月投资银行类业务收入单季度下滑较为明显,导致公司 2022 年 1-9 月的投资银
行类业务收入较去年同期下降。
④零售与财富管理类业务。2022 年 1-9 月和 2022 年 7-9 月,公司零售与财
富管理类业务收入分别为 32,897.03 万元和 10,727.04 万元,较上年同期变动为
下降,主要系受当期证券市场交易活跃度明显下降影响。
公司证券经纪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代理买卖证券业务,2022 年 1-9 月和
及佣金净收入与上年同期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变动率 变动率
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
(含交易单元席位租赁)
万元,相比去年同期增加 0.26%,变化较小。2022 年 7-9 月,公司代理买卖证
券业务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5,369.35 万元,相比去年同期下降 21.87%,主
要系 2022 年 7-9 月 A 股市场震荡下行,交易活跃度有所下降,当期市场日均成
交量 9,149.98 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29.48%。
公司开展的信用业务主要为融资融券业务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
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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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变动率 变动率
融资融券业务利息收入 11,736.92 12,302.60 -4.60% 3,870.89 4,238.31 -8.67%
股票质押回购利息收入 6,597.81 3,781.56 74.47% 1,721.09 1,396.55 23.24%
合计 18,334.73 16,084.16 13.99% 5,591.98 5,634.86 -0.76%
注:上表中利息收入未扣除公司的资金成本。
以来,证券市场震荡下行,客户融资融券意愿有所下降。
别为 6,597.81 万元和 1,721.09 万元,同比分别增加 74.47%和 23.24%。2022 年 9
月末,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余额相比 2021 年 9 月末有所下降,利息收入增加主
要系公司于 2022 年 3 月收回客户中建明茂(北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22 年
的违约金利息收入。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 1-9 月 变动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00,348.29 -459,493.17 -12.8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8,520.94 106,866.81 10.9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4,766.22 248,956.59 -37.83%
公司 2022 年 1-9 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呈现净流出,主要系公司大幅
增加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投资规模;公司 2022 年 1-9 月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呈现净流入,主要系公司加大了对非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处置力度;公司 2022 年
况下,为合理利用财务杠杆,通过发行收益凭证等债务融资工具收到的现金规
模超过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 1-9 月 变动比例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60.74 -0.96 6,22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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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 1-9 月 变动比例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企业正常
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
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
补助除外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
回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13.50 197.36 8.18%
小计 2,017.66 2,976.72 -32.22%
减:所得税影响额 279.79 744.22 -62.4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0.07 0.75 -90.67%
合计 1,737.81 2,231.74 -22.13%
公司 2022 年 1-9 月非经常性损益较 2021 年同期有所下降,主要系 2022 年
(三)2022 年度业绩预计信息
的经营状况和市场环境,经初步测算,公司 2022 年度的业绩预计情况以及同比
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度预计 2021 年度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165,385.64 至 178,085.64 211,349.35 -21.75%至-15.74%
营业支出 85,212.86 至 91,212.86 102,269.09 -16.68%至-10.81%
营业利润 80,172.78 至 86,872.78 109,080.26 -26.50%至-20.36%
利润总额 79,586.79 至 86,286.79 108,265.46 -26.49%至-20.30%
净利润 63,672.01 至 69,132.01 85,863.03 -25.84%至-19.4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公司预计 2022 年度的营业收入约为 165,385.64 万元至 178,085.64 万元,较
上年同期变动幅度约为-21.75%至-15.7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
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 后的归属 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 利润约为 61,814.63 万元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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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步测算,公司 2022 年 10-12 月公司业绩预计情况以及同比变动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0-12 月预计 2021 年 10-12 月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46,000.00 至 58,700.00 63,327.36 -27.36%至-7.31%
营业支出 20,500.00 至 26,500.00 30,780.88 -33.40%至-13.91%
营业利润 25,500.00 至 32,200.00 32,546.48 -21.65%至-1.06%
利润总额 25,000.00 至 31,700.00 31,749.30 -21.26%至-0.16%
净利润 19,000.00 至 24,460.00 25,183.90 -24.55%至-2.8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960.00 至 24,420.00 25,155.34 -24.63%至-2.9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的净利润
公司预计 2022 年 10-12 月的营业收入约为 46,000.00 万元至 58,700.00 万
元,较上年同期变动幅度约为-27.36%至-7.3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
为 18,960.00 万元至 24,420.00 万元,较上年同期变动幅度约为-24.63%至-
至 24,320.00 万元,较上年同期变动幅度约为-26.42%至-5.12%。
前述财务预计数据系公司基于目前的初步测算结果,不代表最终实现的营
业收入、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业绩
承诺。
关于公司经营业绩下滑的相关风险提示,参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之“四、重大风险提示”之“(一)证券市场波动风险”及
“(五)经营业绩大幅下滑的风险”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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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 本次拟发行股份不超过 273,333,800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
本的比例 例为 10.00%。本次发行均为新股,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发行价格 【】元/股
发行市盈率 【】倍(按照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收益计算)
【】元(按【】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
发行后每股收益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总股本计算)
【】元(按【】年【】月【】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益与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发行后的总股本)
发行市净率 【】倍(按照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
发行方式
的方式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开立 A 股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机构(法
发行对象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适用的监管规则所禁止的投资者
除外)
本公司本次发行前各股东将严格遵守下述法律、法规及政策规
定,同时根据孰长原则确定持股锁定期限。
券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关规定,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发行人股东不
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持有或控制的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
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
本次发行股份的流通限制 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
和锁定安排 该部分股份。
司增资扩股和股权变更》的有关规定,证券公司的控股股东以
及受证券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增持的股份自
持股日起 60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股东增持的股份自持股日
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见》,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股票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
行价(若发行人股份在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应进行相应调整),发行人控股
股东持股流通限制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承销方式 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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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万元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万元
发行费用合计 6,355.56 万元,其中承销及保荐费用 4,740.02 万
发行费用概算(发行费用 元、律师费用 283.02 万元、审计及验资费用 640.00 万元、用
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 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559.43 万元、发行手续费用及材料
制作费 86.36 万元、印花税 46.73 万元
拟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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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文)
注册中、英文名称
Capital Securities Corporation Limited(英文)
注册资本 246,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毕劲松
成立日期 2000 年 2 月 3 日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院 13 号楼 A 座 11-21 层
邮政编码 100029
电话号码 010-84976608
传真号码 010-81152008
互联网网址 www.sczq.com.cn
电子信箱 pr@sczq.com.cn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的设立方式
发行人系由首创有限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整体改制为股份公司所涉及的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账面净资产价值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20]第 010084 号),该评估项目已经首创集
团《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拟整体变更设立股
份有限公司资产评估项目予以备案的批复》(首创发[2020]58 号)备案。公司控
股股东首创集团系北京市国资委资产评估管理改革授权单位。
份公司,公司名称为“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以现有 5 名股东作为拟设
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共同发起人,将首创有限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经审计的
净资产折合为股份公司的股份总额 130,0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净资产扣
除股本及风险准备金后的部分转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公积金。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为 130,000.00 万元。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发起人协议》。
有限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缴纳的注册资本 130,000.00 万元,占
申请登记注册资本总额的 100%。
《关于审议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的
议案》《关于确认发起人出资到位的议案》《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议案》《关于选举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首
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等与整体变更相关的议案。
续 , 并 领 取 了 变 更 后 的 《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文件的回执》(京证监备案[2020]77 号),发行人已就本次整体变更事宜向北京
证监局备案。
记。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
公司设立时的发起人为首创集团、京投公司、京能集团、城市动力、安鹏
投资,各发起人以其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在首创有限享有的经审计的净资产
折合为相应比例的股份作为出资,各发起人的出资在公司整体变更前即已由首
创有限合法拥有。
首创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的发起人及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发起人名称 持有股份(万股) 持股比例(%)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号 发起人名称 持有股份(万股) 持股比例(%)
合计 130,000.00 100.00
三、股本情况
(一)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246,000.00 万股,在符合上市的最低发行比例
等监管规定的前提下,本次拟发行股份不超过 27,333.38 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
股本的 10.00%,发行前后公司股本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序
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 持股比例 持有股份 持股比例
号
(万股) (%) (万股) (%)
首创集团
(SS)4
京投公司
(SS)
京能集团
(SS)
合计 246,000.00 100.00 273,333.38 100.00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以及自愿锁定的相关承诺详见本招股
意向书摘要之“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之“一、本次发行的相关重要承诺的说
明”之“(一)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股东名称后 SS(即 State-owned Shareholder 的缩写)标识的含义为国有股东。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二)发行人的发起人、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
公司的发起人为首创集团、京投公司、京能集团、城市动力、安鹏投资。
本公司设立时发起人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发起人名称 持有股份(万股) 持股比例(%)
合计 130,000.00 100.00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前十名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万股) 持股比例(%)
合计 246,000.00 100.00
根据北京市国资委于 2020 年 12 月 3 日出具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标识有关问题的批复》(京
国资产权[2020]64 号),发行人国有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有股份(万股) 持股比例(%)
公司现有股东中首创集团、京投公司、京能集团为北京市国资委控制的主
体。上述股东根据发行人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国有企业管理要求等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独立进行对外投资决策、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
要签署日,首创集团、京投公司、京能集团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事之间
不存在人员重合的情形,亦不存在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形成一致行动关系的情
形,公司各国有股东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股份中无外资股。
(三)发行人的发起人、控股股东和主要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及行业竞争情况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包括: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
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
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
公司全资子公司首创京都期货主要从事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和资
产管理业务;全资子公司首正德盛系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全资子公司首正泽
富系另类投资子公司。
公司作为北京市国资委控股的证券公司,是北京市市属金融机构重要组成
部分,自 2000 年 2 月设立以来,公司的发展始终得到了北京市政府和北京市国
资委的大力支持。公司作为具有全牌照经营资质的综合性证券公司,目前已形
成资产管理类业务、投资类业务、投资银行类业务、零售与财富管理类业务和
研究业务等均衡发展的业务结构。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和固定收益业
务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较高,债券承销和资产证券化业务稳步发展。根据证
券业协会的统计数据,2021 年度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收入排名第 21 位、证券投
资收入排名第 33 位,行业排名较公司整体排名大幅靠前。报告期内,公司主营
业务未发生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业务营业收入及其占比情况如下所示: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单位:万元
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资产管理类
业务
投资类业务 18,485.38 24.37 105,842.43 50.08 64,186.68 38.71 59,391.95 44.33
投资银行类
业务
零售与财富
管理类业务
结构化主体 978.80 1.29 4,439.70 2.10 1,287.94 0.78 11.34 0.01
支持保障类
-3,625.65 -4.78 936.14 0.44 -2,027.69 -1.22 -2,565.53 -1.92
业务
合并抵销 -963.15 -4.78 -4,403.34 -2.08 -1,275.32 -0.77 -11.09 -0.01
合并数 75,839.83 100.00 211,349.35 100.00 165,798.40 100.00 133,961.88 100.00
(二)发行人所属行业的竞争情况
我国证券公司数量众多,各项业务竞争十分激烈,行业竞争格局呈现以下
特征:1、盈利模式相对趋同,业务同质化竞争激烈;2、分类监管支持差异化
发展;3、外资持股比例放松,有望推动行业转型升级;4、资本实力成为行业
竞争的关键因素。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和资本市场周期性变化,公司不断增强管理水平、业
务水平,提升综合竞争力,报告期内经营业绩实现稳步增长。根据证券业协会
的统计数据,2019 年至 2021 年,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净资本、营业收入、
净利润和净资产收益率等六项指标行业排名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21 年排名 2020 年排名 2019 年排名
总资产 59 59 64
净资产 62 58 78
净资本 59 62 78
营业收入 57 63 62
净利润 43 49 51
净资产收益率 26 21 /
注:1、数据来源证券业协会公布的 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证券公司经营业绩排名
情况》;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排名;
与大型证券公司相比,公司资本规模偏小问题较为突出,公司亟需通过本
次发行上市弥补净资本规模不足的劣势。
公司主要业务板块包括资产管理类业务、投资类业务、投资银行类业务和
零售与财富管理类业务等。根据证券业协会的统计数据,2019 年度、2020 年度
和 2021 年度公司重点业务的市场份额及行业排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市场 排 市场 排 市场 排
金额 金额 金额
份额 名 份额 名 份额 名
资产管理业务
收入
证券投资收入 93,926 0.69% 33 52,028 0.42% 49 58,558 0.48% 45
投资银行业务
收入
证券经纪业务
收入
注: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中国证券业协会仅公布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收入行业排名在
中位数以上的数据,故未计算市场份额。
证券行业竞争充分,行业仍高度分散。公司在资产管理和证券投资等业务
领域实现了一定优势,业务排名高于公司整体排名,但与大型证券公司相比,
公司在资本规模、品牌知名度、多元化的产品及服务能力、客户基础、分支机
构建设等方面仍存在不足,主要业务市场占有率有待提升。公司将把握资本市
场发展机遇,进一步优化业务结构,围绕资产管理类业务和以固定收益为重点
的投资类业务打造公司品牌,提升投资银行类业务实力,实现零售与财富管理
类业务突破,全面提升投融资能力、销售能力、产品设计能力、风险管理能力
等核心竞争力,完善综合金融服务体系,实现各项业务的协同发展。公司将通
过本次发行上市,扩大公司净资本规模,带动相关业务的发展,提升公司整体
盈利能力以及风险抵御能力,在激烈的行业竞争中提升竞争力。
公司证券经纪业务条线的前端业务主要由零售与网络金融中心、财富管理
中心,以及分布于不同地区的分支机构具体开展,其他业务由公司总部各部门
及子公司开展。报告期各期,公司总部及子公司与各地区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占
比情况如下: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单位:万元
项目
营业收入 占比 营业收入 占比 营业收入 占比 营业收入 占比
公司总部及
子公司
河北地区 2,479.57 3.27% 5,701.54 2.70% 5,879.67 3.55% 4,692.81 3.50%
北京地区 2,413.23 3.18% 5,105.15 2.42% 5,352.69 3.23% 4,328.01 3.23%
上海地区 1,571.07 2.07% 3,506.73 1.66% 3,845.48 2.32% 3,251.63 2.43%
四川地区 1,337.68 1.76% 2,960.65 1.40% 2,645.05 1.60% 2,172.24 1.62%
广东地区 646.34 0.85% 1,521.54 0.72% 1,819.94 1.10% 1,535.19 1.15%
其他地区 3,832.49 5.05% 6,305.95 2.98% 5,874.58 3.54% 5,188.81 3.87%
汇总与合并
-963.15 -1.27% -4,403.34 -2.08% -1,275.32 -0.77% -11.09 -0.01%
抵销
合计 75,839.83 100.00% 211,349.35 100.00% 165,798.40 100.00% 133,961.88 100.00%
除经纪业务条线外,公司其他业务不具有明显的区域性。报告期内,公司
各地区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均在 5%以下,公司不存在明
显的业务区域集中情形。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公司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包括电子设备、运输设备和办公设备等,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的固定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原值 累计折旧 净值 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2,170.38 117.51 2,052.87 94.59%
运输工具 916.64 871.17 45.47 4.96%
办公设备 768.18 313.22 454.96 59.23%
电子设备 3,990.80 2,401.22 1,589.58 39.83%
机器设备 206.48 137.47 69.01 33.42%
其他 91.33 61.41 29.92 32.76%
合计 8,143.81 3,902.01 4,241.81 52.09%
注:成新率=账面净值/账面原值×100%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二)自有及租赁房产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分支机构拥有下列房屋建
筑物:
房屋面积 房屋产权证书 证载 是否
序号 房屋所有权人 房屋坐落
(m?) 编号 用途 抵押
哈尔滨西大直街 道里区安平街 哈房权证里字第
证券营业部 副 45-1 号 1 层 1301077528 号
沪(2021)杨字
上海斜土路证券
营业部
注:2021 年 12 月 13 日,公司与四川新泰克数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房屋买卖协
议》,约定公司向四川新泰克数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购买位于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 333 号
续。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分支机构共计租赁房产 84
处,具体情况如下: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号 承租方名称 出租方名称 地址 面积(㎡) 租赁期限至 是否备案
北京城市副中心投资 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院 13 号楼北投投资大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厦 A 座第 11-21 层
北京城市副中心投资 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院 13 号楼北投投资大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厦 A 座第 2 层
北京城市副中心投资 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院 13 号楼北投投资大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厦 A 座地下 B2-B4
北京北投商业地产经
营管理有限公司
郑州尚华置业有限公 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 88 号 2 号楼 2 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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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城投(集团)有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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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德物业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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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华三五一三实业有 西安市碑林区含光北路 35 号新兴际华大厦 05
限公司 层 04、05 室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号 承租方名称 出租方名称 地址 面积(㎡) 租赁期限至 是否备案
以西富华锦光公寓北段 7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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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号 承租方名称 出租方名称 地址 面积(㎡) 租赁期限至 是否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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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 室、1615 室
浙江佳华置业投资有 杭州市杭大路 15 号房屋嘉华国际商务中心地上
限公司 2 层 205、206 室
更名为杭州杭大路证券营业
浙江佳华置业投资有 杭州市杭大路 15 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地上 2 层
限公司 201-1 室
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
州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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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中房城镇综合开 岳阳市南湖大道与青年路交汇处的中房大厦第
发有限公司 六层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号 承租方名称 出租方名称 地址 面积(㎡) 租赁期限至 是否备案
更名为合肥潜山路证券营业
部)
上海旗开坊投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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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号 承租方名称 出租方名称 地址 面积(㎡) 租赁期限至 是否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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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宏昱商业管理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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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共鑫投资管理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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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号 承租方名称 出租方名称 地址 面积(㎡) 租赁期限至 是否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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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 505 号 1 栋 2 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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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名为青岛深圳路证券营业
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156 号国金中心 6 号楼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号 承租方名称 出租方名称 地址 面积(㎡) 租赁期限至 是否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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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101 号 47 号楼 407 户、
东分公司
南昌惠顾工程管理有 南昌市丰和中大道 1266 南昌富隆城 40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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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宝坻小区 12 号楼 2 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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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三)公司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本公司拥有的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商标、软件、交易席位费、域名等。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拥有的注册商标共计 12 项,具体情况
如下:
序号 商标图案 注册号/申请号 类别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权利人
注: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上表中第 5、6、8 项商标状态为撤销/无效宣告申请审
查中,发行人已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请求判决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关于
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2021)京 73 行初 16115 号” 《行政判决书》,驳回发行人诉
讼请求,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已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已备案的 ICP 域名共计 2 项,具体情
况如下: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号 主办单位名称 网站域名 备案/许可证号 审核通过日期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拥有的软件著作权共计 4 项,具体情
况如下:
(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序 首次发表 开发完成
软件名称 著作权人 登记号 取得方式
号 日期 日期
证券中介机构信 2008SR2
息服务系统 V1.0 5453
金融产品设计服
平台 V1.0
首创证券“首创
番茄财富”移动
称:首创番茄财
富 APP)V1.0.0
数据库虚拟化中
间件平台(简 2021SR0
称:数据库虚拟 035117
化平台)1.0
(2)美术作品
作品 著作 首次发表 创作完成 取得
登记号 登记日期
名称 权人 日期 日期 方式
数字化 发行 国作登字-2016-F- 原始
番茄 人 00291395 取得
番茄财
富吉祥 发行 国作登字-2021-F- 原始
物形象 人 00289768 取得
标识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的交易席位费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摊销 账面净值
交易席位费 2,679.78 2,530.62 149.17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四)公司主要业务资质
(1)公司持有中国证监会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核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
许可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5892P)。
(2)公司已设立 17 家分公司和 49 家营业部,子公司首创京都期货已设立
证》。
(3)公司子公司首创京都期货持有中国证监会于 2021 年 2 月 1 日核发的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205433)。
上述《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均未规定有效期,当机构名称、住所
(营业场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证券期货业务范围
等证载事项发生变更时,需向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申请换领。
(1)本公司取得的其他主要业务资格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取得的其他主要业务资格如下:
批准/备案
序 批准文件/ 现行有效批准/
业务资格名称 单位/公示 批准文号 有效期
号 备案情况 备案/公示日期
网站
关于深圳大鹏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等
网上证券委托 证监信息字
业务资格 [2001]3 号
上证券委托业务资
格的批复
关于首创证券有限
实施证券经纪 责任公司实施证券 京证机构发
人制度资格 经纪人制度现场核 [2011]145 号
查意见
见证开户业务
资格
网上开户业务
资格
期货中间介绍
业务资格
关于同意开通首创
港股通业务交 上证函
易资格 [2014]671 号
港股通业务交易权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批准/备案
序 批准文件/ 现行有效批准/
业务资格名称 单位/公示 批准文号 有效期
号 备案情况 备案/公示日期
网站
限的通知
非金融企业债
北京金融资
务融资工具集
中簿记建档业
限公司
务资格
北京金融资产
北京金融资
交易所综合业
务平台业务副
限公司
主承销商资格
主办券商业务备案 股转系统函
在全国中小企 函(做市业务) [2014]840 号
业股份转让系 主办券商业务备案 全国中小企
股转系统函
统从事推荐业 函(推荐业务和经 业股份转让 2013.03.21
务、经纪业 纪业务) 系统有限责
务、做市业务 主办券商业务备案 任公司
股转系统函
资格 函(更名为股份公 2020.10.14
[2020]3182 号
司)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等 5 家证券公 中国人民银 银复[2004]75
司成为全国银行间 行 号
同业拆借市场成员
全国银行间同 的批复
业拆借市场从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
事同业拆借业 总部关于首创证券
中国人民银 银总部函
务资格 有限责任公司同业 2015.11.16 无固定期限
行上海总部 [2015]109 号
拆借限额相关事宜
的批复
中国人民银行全国
中国人民银 编号:
银行间债券市场准 2021.06.24 无固定期限
行 B202105954B
入备案通知书
全国银行间债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 全国银行间
券市场债券买
断式回购业务
主协议 心
资格
关于约定购回式证
约定购回式证 深证会[2013]21
券交易资格 号
通知
关于确认首创证券
约定购回式证 有限责任公司约定 上证会字
券交易资格 购回式证券交易权 [2013]40 号
限的通知
关于确认首创证券
股票质押式回
有限责任公司股票 上证会字
质押式回购业务交 [2013]121 号
格
易权限的通知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批准/备案
序 批准文件/ 现行有效批准/
业务资格名称 单位/公示 批准文号 有效期
号 备案情况 备案/公示日期
网站
关于首创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扩大股票 上证函
上交所 2017.09.06 无固定期限
质押式回购业务规 [2017]949 号
模相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股票质押式回
股票质押式回 深证会[2013]64
购交易资格 号
通知
关于扩大转融通证
转融通证券出 券出借交易业务试 深证会[2014]59
借交易资格 点范围有关事项的 号
通知
关于确认首创证券
转融通证券出 有限责任公司转融 上证函
借交易资格 通证券出借交易权 [2014]399 号
限的通知
关于申请参与转融 中证金函
中国证券金 2013.04.26 无固定期限
转融通业务资 通业务的复函 [2013]130 号
格 关于调整转融通授 中证金函
公司 2014.12.03 无固定期限
信额度的复函 [2014]367 号
自营业务参与 证券公司参与股指
资格 回执
中证资本市
场发展监测
机构间私募产 中心有限责
报价系统参与人名
品报价与服务 任公司(现
系统参与人资 已更名为中
批)
格 证机构间报
价系统股份
有限公司)
关于首创证券有限 全国银行间
责任公司进入利率 同业拆借中 无 2019.03.08 无固定期限
互换市场的公告 心
利率互换业务
资格 全国银行间
责任公司等使用利
同业拆借中 无 2019.06.03 无固定期限
率互换交易确认功
心
能的公告
关于公布质押式回
质押式回购匿 全国银行间
购匿名点击业务第
九批机构名单的公
格 心
告
变更机构外汇账户 中国银行股
无 2020.11.13 无固定期限
申请书(港币) 份有限公司
变更机构外汇账户 北京使馆区
无 2020.11.17 无固定期限
申请书(美元) 支行
全国银行间同 关于荷兰合作银行 中国外汇交 中汇交发
业拆借中心债 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易中心、全 [2006]34 号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批准/备案
序 批准文件/ 现行有效批准/
业务资格名称 单位/公示 批准文号 有效期
号 备案情况 备案/公示日期
网站
券交易资格 等 8 家机构加入全 国银行间同
国银行间债券交易 业拆借中心
系统的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 关于确认上海证券
所固定收益证 交易所固定收益证 上证会函
券综合电子平 券综合电子平台交 [2007]105 号
台交易商资格 易商资格的函
关于首创证券有限
接入中国票据 上海票据交
责任公司(资管) 票交所便函
接入中国票据交易 [2019]565 号
(资管) 限公司
系统的通知
关于首创证券有限
接入中国票据 上海票据交
责任公司接入中国 序号:
票据交易系统的通 202001001
(固收) 限公司
知
自营债券托管 账户开户通知书 中央国债登 无 2005.01.04
格 责任公司 无 2021.08.12
书
债券担保品处置平
上交所债券担
台报价商列表(更 上证债券信
新至 2020 年 10 月 息网
资格
中国证券业
网下投资者名录 无 —
协会
新股询价与网
下申购资格 中国证券业
次公开发行股票网 无 2020.11.27
协会
下投资者管理系统
关于同意首创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成为
中国结算函字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2006.03.23
中国证券登记 [2006]99 号
有限责任公司结算
结算有限公司
结算参与人资
关于同意原首创证
格
券有限责任公司变 中国结算函字
更结算参与人名称 [2020]261 号
的函
上海清算所资 资金结算专户开户 银行间市场 无 2011.11.01 无固定期限
格 账户更名确认书 有限公司 无 2021.08.10 无固定期限
中央国债登记 已正式签署 DVP
中央国债登
结算有限责任 结算协议或开立
公司托管结算 DVP 专户成员名
责任公司
资格(DVP) 单
关于首创证券经纪
深交所会员资 深证复[2000]6
格 号
成为深圳证券交易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批准/备案
序 批准文件/ 现行有效批准/
业务资格名称 单位/公示 批准文号 有效期
号 备案情况 备案/公示日期
网站
所会员的批复
关于首创证券股份
深证函
有限公司变更会员 2020.09.14
[2020]783 号
名称的复函
会员编号:
会员资格证书 2020.09.14
关于同意首创证券
上证会字
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2000.02.18
[2000]5 号
为本所会员的批复
关于首创证券有限
上交所会员资
格 2020.09.29
变更为首创证券股 [2020]2201 号
份有限公司的函
会员编号:
会员资格证书 —
CH2BJST00625
北京证券交易 北京证券交 会员编号:
所会员资格 易所 000073
关于同意首创证券
北京证券业协 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证券业
会会员资格 加入北京证券业协 协会
会的复函
关于批准首创证券
中国证券业 中证协字
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2000.04.20
中国证券业协 协会秘书处 [2000]34 号
会会员资格
中国证券业协会会 中国证券业 会员代码:
员证 协会 111085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
中市协发[2007]
易商协会会员资格 2007.11.29
中国银行间市 中国银行间 第 13 号
备案通知书
关于接受首创证券
会员资格 协会
股份有限公司名称 无 2020.12.03
变更事宜的函
登记时间:
中国证券投资 中国证券投 2015.12.17
编号:
员资格 会 取得时间:
中国期货业协 中国期货业协会会 中国期货业
会会员 员证书 协会
武汉金融资产 武汉金融资
武汉金融资产交易
所函件
格 限公司
四川金融资产 四川金融资
四川金融资产交易 会员编号:
所会员证 000201000050
格 限公司
北京股权交易 中国证券业协会关 中国证券业 中证协函
中心会员资格 于首创证券有限责 协会 [2014]258 号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批准/备案
序 批准文件/ 现行有效批准/
业务资格名称 单位/公示 批准文号 有效期
号 备案情况 备案/公示日期
网站
任公司参与北京股
权交易中心的备案
确认函
北京股权交
会员资格证书 易中心有限 TJ-0007 2020.10
公司
中国保险资产 中国保险资 中资协 HYZS
中国保险资产管理
业协会会员证书
员资格 会 号
(2)子公司取得的主要业务资格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子公司取得的主要业务资格如下:
现行有效批
序 业务资格
主体 批准文件 批准单位 文号 准日期/证 有效期
号 名称
书日期
关于首创京都
首创 期货有限公司 中期协备字
资产管理 中国期货业
业务资格 协会
期货 予以登记的通 号
知
资格获得日
中国金融 证书编号: 期:
首创 中国金融期货 中国金融期
期货交易 2014029 2011.12.27
所交易会 会员号: 证书颁发日
期货 员证书 份有限公司
员资格 0277 期:
入会时间:
证书编号:
首创 大连商品 2010.01
大连商品交易 大连商品交 DCE00183
所会员证书 易所 会员号:
期货 员资格 期:
首创 郑州商品
郑州商品交易 郑州商品交
所会员证书 易所
期货 员资格
首创 上海期货 编号:
上海期货交易 上海期货交
所会员证书 易所
期货 员资格 711
上海国际 上海国际能
首创 上海国际能源 编号:
能源交易 源交易中心
中心会员 股份有限公
期货 证书 58171
资格 司
首创 广州期货 关于接受贵公 广州期货交 广期所函
期货 员资格 会员的通知 限公司 号
首正 中国证券 中国证券业协 中国证券业 证书号码:
德盛 业协会会 会会员证书 协会 1044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现行有效批
序 业务资格
主体 批准文件 批准单位 文号 准日期/证 有效期
号 名称
书日期
员资格
中国证券 登记时间:
中国证券投资 中国证券投 2015.11.26
首正 投资基金 证书编号:
德盛 业协会会 00011639
员证书 会 书日期:
员资格
资格获得日
期:
中国证券
首正 中国证券业协 中国证券业 证书号码: 2018.05.09
泽富 会会员证书 协会 1389 最新换领证
员资格
书日期:
证券公司私募
证券公司 投资基金子公
首正 中国证券业
泽富 协会
子公司 子公司会员公
示(第十批)
关于首创证券
二级子公司北
京望京投资基
机构部函
望京 私募基金 金管理有限公
私募 管理机构 司成为运营实
号
体性质的私募
基金管理机构
的复函
私募基金 证券公司私募 中国证券投 会员编码:
望京
私募
记 理人公示信息 会 648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分支机构、子公司拥有的与业
务相关的主要资质均在有效期内,不存在即将到期的资质证书。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一)同业竞争情况
本公司主要从事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证券经纪、资产管理、证券自营、证
券承销与保荐等证券业务,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开展相关经营活
动。本公司控股股东首创集团除控股本公司外,未控股其他证券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首创集团的经营范围为:购销包装食品、医疗器材;授权范
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购销金属材料、木材、建筑材料、土产品、五金交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电化工、化工轻工材料、百货、机械电器设备、电子产品、汽车配件、通讯设
备(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日用杂品、针纺织品、制冷空调设备、食用油;
销售汽车(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零售粮食;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物
业管理;设备租赁;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人才培训;
有关旅游、企业管理、投资方面的咨询;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
的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进口商品以外的其它商品及技术的进出
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
本公司与首创集团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除本公司以外,首创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
企业不从事证券类、期货类业务。首创集团直接持股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主营
业务情况参见本公司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发起人、
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之“(三)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情
况”。
首创集团控制的下属子公司涉及从事投资及私募基金管理等业务,但该等
业务不属于需中国证监会批准且纳入证券公司风险管理体系的业务,主要为投
资环保产业、基础设施、房地产板块下相关环保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及地产项
目,未从事与首创证券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证券期货业务,与首创证券不存
在同业竞争。
此外,发行人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在业务、人员、资产、机
构及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并建立了相应的公司治理制度,可有效减少与控股
股东控制企业在开展业务时可能形成的利益冲突。
综上,发行人与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
同业竞争关系。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控股股东首创集团持有第一创业(股票代
码:002797)12.72%股份,为其参股股东。除此之外,本公司控股股东未持有
其他证券公司股权。首创集团参股第一创业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行政许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可审核工作指引第 10 号——证券公司增资扩股和股权变更》及《证券公司股权
管理规定》的规定:证券公司股东以及股东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参股证券
公司的数量不超过 2 家,其中控制证券公司的数量不超过 1 家。2021 年 12 月
批复》(证监许可[2021]4065 号),核准首创集团成为第一创业第一大股东。
“北京国管”)签署了《关于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首创集团以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北京国管转让其持有第一创业的无限售流
通股 464,686,400 股(占第一创业总股本的 11.0576%)。本次权益变动完成
后,首创集团将持有第一创业 70,000,000 股,占第一创业总股本的 1.6657%;
北京国管将持有第一创业 464,686,400 股,占第一创业总股本的 11.0576%。
公开协议转让所持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关事项的批复》,原则同
意首创集团将其持有的第一创业 464,686,400 股股份转让给北京国管,自批复之
日起至转让股份全部交割完成之日止,如第一创业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配股等除权事项或定增、回购等变更股本事项,则转让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作相应调整。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尚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核准,本次权益变动能否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的控股股东首创集团已向公司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承诺内
容如下:
“本单位作为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的控股股
东,为保障目标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作出如下承诺:
简称‘一创公司’)外,本单位及所控制的企业未投资其他与目标公司(包括并
表子公司,下同)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企业。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相似的业务,与目标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设、收购或其他方式控制从事与目标公司构成同业竞争业务的经营性主体。
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经营活动。
企业将不与目标公司拓展后的业务相竞争;若出现可能与目标公司拓展后的业
务产生竞争的情形,本单位将采取停止构成竞争的业务、将相竞争的业务以合
法方式置入目标公司、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等方式维护目标公
司利益,消除潜在的同业竞争。
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如违反上述任
何一项承诺,本单位愿意承担由此给目标公司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索
赔责任及与此相关的费用支出,本单位违反上述承诺所取得的不当收益归目标
公司所有。本承诺函在本单位为目标公司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二)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
联方披露》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对关联方认定的规定真实、
准确、完整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关联方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截至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主要关联方包括:
关联方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首创集团 持有公司 63.08%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
北京市国资委 实际控制人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关联方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合并报表范围的企业逾 700 家,均为公司关
联方。首创集团直接持股并控制的企业参见
本公司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
况”之“七、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
股份的主要股东”之“(三)控股股东控制
的其他企业情况”部分。
(1)京投公司 持有本公司 19.23%的股份
(2)京能集团 持有本公司 9.23%的股份
(3)城市动力 持有本公司 6.15%的股份
(1)首创京都期货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2)首正德盛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3)首正泽富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4)望京私募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首正德盛控制的企业
(1)中邮基金 联营企业,公司持股 46.37%
(2)珠海首正德金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 合营企业,首正德盛持股 20.00%(详见注
伙) 1)
参见招股意向书“第八节 董事、监事与高级
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人员简要情况”及“三、董事、监事与高级
管理人员相互之间的关系及兼职情况”
金衍(北京)国际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冯博持股 60.00%的企业
公司董事杨维彬持股 90.00%及其配偶担任
上海怡泽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总经理的企业
持有子公司望京私募 10.00%以上股权的股
北京望京新兴产业区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东
持有子公司望京私募 10.00%以上股权的股
北京九尊鑫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东
报告期内曾有第 1-9 项关联关系但现在不再
的关联方。
注:1、珠海首正德金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系公司子公司首证德盛与关联企业共同投
资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首正德盛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
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2)
控股股东首创集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3)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4)发行人合营、联
营企业的子公司以及首创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的合营、联营企业;
(2)报告期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关联法人
报告期内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关联法人如下:
序号 关联方名称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大
都饭店5
控股股东控制的四级企业,董事程家
林曾担任董事的企业
为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分支机构。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号 关联方名称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联营企业,董事杨维彬担任
董事的企业
公司董事长苏朝晖担任非执行董事的
企业
高级管理人员唐洪广配偶担任高级管
理人的企业
报告期各期,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汇总如下:
单位:万元
交易 2022 年 2021 2020 2019
交易内容
类型 1-6 月 年度 年度 年度
向关联方提供代理买卖证券服务 2.82 4.82 5.34 5.00
向关联方提供资产管理服务 112.95 247.24 384.38 1,289.43
向关联方出租证券交易席位 1,397.71 2,053.17 1,270.21 748.92
代销关联方的基金产品 78.63 124.69 108.96 51.52
向关联方提供投资咨询服务 16.51 33.02 - -
营业收入
向关联方提供证券承销服务 975.13 2,286.16 4,301.18 2,832.57
持有关联方发行的基金产品、债
券等金融产品产生的收益
合计 3,009.18 5,703.19 6,448.35 5,152.84
关联交易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3.97% 2.70% 3.89% 3.85%
关联交易占营业利润的比例 10.23% 5.23% 8.11% 8.82%
卖出回购业务利息支出 - 107.06 52.93 24.43
营业支出
证券经纪业务客户存款利息支出 12.36 16.92 31.85 40.94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交易 2022 年 2021 2020 2019
交易内容
类型 1-6 月 年度 年度 年度
向关联方购买担保服务 566.04 990.57 459.91 188.68
向关联方购买其他服务 - 28.10 14.05 3.08
向关联方租赁房屋 - 59.75 9.53 37.04
合计 578.40 1,202.40 568.27 294.17
关联交易占营业支出的比例 1.15% 1.18% 0.66% 0.39%
关联交易占业务及管理费的比例 1.35% 1.20% 0.70% 0.41%
关联交易占营业利润的比例 1.97% 1.10% 0.72% 0.50%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2,428.13 4,196.22 3,439.71 2,702.14
注:关联方认购本公司发行的资管产品、公司管理的资管产品认购关联方发行的证券等关
联交易,未直接产生收入或成本,因此上表中未包含该等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①向关联方提供代理买卖证券服务
报告期内,部分关联方在公司开立了证券账户,公司向该等关联方提供代
理买卖证券服务,并向其收取佣金和手续费,上述服务参考一般商业条款进
行。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收取佣金和手续费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业务内容 2022年1-6月 2021年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
北京首创融资担
经纪业务佣金收入 - - - 0.0003
保有限公司
中邮基金 经纪业务佣金收入 - 0.88 2.40 4.17
首誉光控资产管 经纪业务佣金收入
理有限公司 (包括买卖基金)
关联自然人 经纪业务佣金收入 0.89 1.07 2.90 0.83
合计 - 2.82 4.82 5.34 5.00
占代理买卖证券
手续费及佣金收 - 0.02 0.02 0.02 0.02
入比例(%)
②向关联方提供资产管理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为关联方提供资产管理服务并收取管理费或提取业绩报酬
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业务内容 2022年1-6月 2021年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
单一资产
首创集团 0.02 0.02 190.23 895.18
管理收入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关联方名称 业务内容 2022年1-6月 2021年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
单一资产
首创置业有限公司 2.01 126.74 111.37 356.24
管理收入
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有 单一资产
限公司 管理收入
北京农副产品交易所有 单一资产
限责任公司 管理收入
北京小额贷款投资管理 单一资产
有限公司 管理收入
首誉光控资产管理有限 单一资产
- - - 3.73
公司 管理收入
北京首创能达投资开发 单一资产
有限公司 管理收入
ABS业务
首创置业有限公司 14.94 40.88 40.19 34.28
管理收入
单一资产
北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0.83
管理收入
合计 - 112.95 247.24 384.38 1,289.43
占资产管理业务收入比
- 0.27 0.40 0.69 5.22
例(%)
③向关联方出租证券交易席位
报告期,关联方向公司租赁上交所和深交所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用于关联方
管理的基金买卖股票、债券和依照法律规定基金可投资的品种,并向公司支付
交易佣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业务内容 2022年1-6月 2021年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
席位佣金
中邮基金 1,316.39 1,907.31 1,149.36 748.92
收入
席位佣金
华商基金 81.32 145.86 120.85 -
收入
合计 - 1,397.71 2,053.17 1,270.21 748.92
占交易单元席位租
- 52.71 51.94 53.83 59.95
赁收入比例(%)
④代销关联方的基金产品
报告期内,关联方委托公司作为基金的销售代理人,代为从事基金销售业
务,并向公司支付销售服务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业务内容 2022年1-6月 2021年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
代销基金产
中邮基金 65.10 52.32 50.30 51.52
品业务收入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关联方名称 业务内容 2022年1-6月 2021年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
代销基金产
华商基金 13.53 72.36 58.66 -
品业务收入
合计 - 78.63 124.69 108.96 51.52
代销金融产品
业务收入比例 - 12.61 6.11 11.76 11.30
(%)
⑤向关联方提供投资咨询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提供投资咨询服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 万元
关联方名称 业务内容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首创环境控股有 投资咨询
限公司 收入
合计 - 16.51 33.02 - -
占投资咨询业务
- 0.91 1.07 - -
收入比例(%)
⑥向关联方提供证券承销服务
报告期,公司为关联方提供证券承销服务,并取得证券承销收入的具体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业务内容 2022年1-6月 2021年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
证券承销
首创置业有限公司 - 625.31 735.14 783.16
收入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 证券承销
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入
证券承销
京投公司 156.60 340.57 254.72 507.90
收入
北京首创大气环境科 证券承销
- - 75.47 -
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入
证券承销
首创集团 288.68 627.83 801.89 471.70
收入
首创环境控股有限公 证券承销
- - 283.02 -
司 收入
北京首创城市发展集 证券承销
团有限公司 收入
上海钜礐投资管理有 ABS销售
- 220.75 - -
限公司 收入
天津京津高速公路有 ABS销售
- - 1,109.43 -
限公司 收入
合计 - 975.13 2,286.16 4,301.18 2,832.57
占证券承销业务收入
- 27.02 26.26 20.11 22.01
比例(%)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⑦认购(申购)关联方发行的基金产品、债券等金融产品及持有期间产生
的收益
A.认购(申购)关联方发行的基金产品、债券等金融产品
单位:万元
本期认购 本期赎回
关联方名称 产品内容 2021.12.31 2022.6.30
(申购/购买) (出售)
北京首创生态环
保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债券 289.00 3,000.00 3,000.00 289.00
公司
首创集团 公司债券 - 13,000.00 13,000.00 -
基金/资产管
中邮基金 9,203.84 19,432.24 5,027.15 23,608.93
理计划
华商基金 场外基金 - 799.94 - 799.94
首誉光控资产管 资产管理计
理有限公司 划
京投公司 公司债券 350.00 35,000.00 33,000.00 2,350.00
北京首创城市发
公司债券 - 34,400.00 32,400.00 2,000.00
展集团有限公司
合计 —— 10,342.69 105,632.17 86,527.12 29,447.74
(续)
本期认购 本期赎回
关联方名称 产品内容 2020.12.31 2021.12.31
(申购-购买) (出售)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
公司债券 20,289.90 19,000.00 39,000.90 289.00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创集团 公司债券 4,000.00 20,000.00 24,000.00 -
中邮基金 基金 1,108.57 57,741.78 49,646.52 9,203.84
华商基金 基金 288.43 - 288.43 -
首创置业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 - 9,000.00 9,000.00 -
首誉光控资产管理 资产管理
- 499.85 - 499.85
有限公司 计划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
公司债券 - 4,000.00 4,000.00 -
公司
京投公司 公司债券 - 48,350.00 48,000.00 350.00
合计 — 25,686.90 158,591.63 173,935.85 10,342.69
(续)
本期认购 本期赎回
关联方名称 产品内容 2019.12.31 2020.12.31
(申购/购买) (出售)
京投公司 公司债券 - 7,500.00 7,500.00 -
北京首创大气环境
公司债券 - 1,000.00 1,000.00 -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本期认购 本期赎回
关联方名称 产品内容 2019.12.31 2020.12.31
(申购/购买) (出售)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
公司债券 - 34,000.00 13,710.10 20,289.90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创集团 公司债券 - 79,000.00 75,000.00 4,000.00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债券 - 1,000.00 1,000.00 -
公司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
公司债券 100.00 - 100.00 -
限公司
临沂首创博瑞水务 资产支持
有限公司 证券
首创环境控股有限
公司债券 - 17,000.00 17,000.00 -
公司
首创置业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 - 47,000.00 47,000.00 -
中邮基金 基金 - 1,108.57 - 1,108.57
华商基金 基金 288.43 - - 288.43
第一创业 公司债券 - 15,900.00 15,900.00 -
合计 - 4,408.43 203,508.57 182,230.10 25,686.90
(续)
本期认购 本期赎回
关联方名称 产品内容 2019.01.01 2019.12.31
(申购/购买) (出售)
短期融资
京能集团 - 5,000.00 5,000.00 -
券
短期融资
京投公司 券、公司 600.00 139,700.00 140,300.00 -
债券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
公司债券 - 3,000.00 3,000.00 -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创集团 公司债券 - 40,000.00 40,000.00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债券 - 37,280.00 37,280.00 -
公司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
公司债券 - 100.00 - 100.00
限公司
临沂首创博瑞水务 资产支持
有限公司 证券
首创置业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 - 63,000.00 63,000.00 -
第一创业 公司债券 - 6,000.00 6,000.00 -
中邮基金 基金 1,483.15 7,555.79 9,038.94 -
合计 - 9,283.15 301,635.79 306,798.94 4,120.00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B.持有关联方发行的基金产品、债券等金融产品产生的收益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京投公司 9.23 2.66 - 17.19
北京首创大气环境科技股份
- - 0.77 -
有限公司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首创集团 2.22 26.02 13.77 -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 - 0.03
临沂首创博瑞水务有限公司 - - 40.15 199.29
首创置业有限公司 - - 28.11 -
中邮基金 407.54 370.63 - 8.89
华商基金 - 257.46 - -
北京首创城市发展集团有限
公司
合计 425.43 954.09 378.28 225.40
占持有期间和处置金融工具
的收益比例(%)
⑧向关联方支付利息
单位:万元
交易方名称 业务内容 2022年1-6月 2021年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 卖出回购金
- 105.67 52.93 24.43
司 融资产利息
卖出回购金
华商基金 - 1.39 - -
融资产利息
合计 - - 107.06 52.93 24.43
占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 - 0.51 0.55 0.15
利息支出比例(%)
单位:万元
交易方名称 业务内容 2022年1-6月 2021年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
北京首创科技投资 客户存款
有限公司 利息支出
北京首创融资担保 客户存款
- 0.03 0.65 0.67
有限公司 利息支出
北京威虎网络技术 客户存款
- - - 0.0005
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利息支出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 客户存款 - 0.000024 0.05 0.0002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交易方名称 业务内容 2022年1-6月 2021年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利息支出
客户存款
首创集团 0.01 0.02 7.00 -
利息支出
北京市农业融资担 客户存款
保有限公司 利息支出
客户存款
中邮基金 0.93 15.32 23.74 39.08
利息支出
首誉光控资产管理 客户存款
有限公司 利息支出
客户存款
首创置业有限公司 1.14 0.01
利息支出
客户存款
关联自然人 0.04 0.10 0.21 1.02
利息支出
合计 - 12.36 16.92 31.85 40.94
占代理买卖证券款利
- 6.50 0.81 0.77 2.53
息支出比例(%)
⑨向关联方购买担保服务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业务内容 2022年1-6月 2021年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
关联方为本公
首创集团 司债券发行提 566.04 990.57 459.91 188.68
供担保
合计 - 566.04 990.57 459.91 188.68
占担保业务支
-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出比例(%)
(续)
担保债券名称 担保期间 担保费率(%) 担保金额
⑩向关联方购买其他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其他服务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业务内容 2022年1-6月 2021年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
中邮创业国际资产管理有 购买咨询
- 28.10 14.05 -
限公司 服务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关联方名称 业务内容 2022年1-6月 2021年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 购买酒店
- - - 3.08
份有限公司新大都饭店 服务
合计 - - 28.10 14.05 3.08
?关联方认购本公司发行的资管产品
报告期内,关联方认购本公司发行的资管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产品内容
月 31 日 (申购) (减少) 月 30 日
首创证券创赢 4 号、
关联自然人 1,827.60 2,425.45 673.89 3,579.16
创赢 38 号等
首誉光控资产管理 首创证券创惠 2 号、
有限公司 创惠 3 号
北京市农业融资担
创赢增利 2 号 6,000.00 - - 6,000.00
保有限公司
创赢优势 1 号、创赢
北京首创融资担保 S1001 号、创赢 35
有限公司 号、创赢 25 号、创赢
首创大厦第二期资产
首创置业有限公司 1,000.00 - - 1,000.00
支持专项计划
北京首置第 1 期应收
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
北京首置房地产企
划、北京首置第 2 期 13,000.00 - 5,000.00 8,000.00
业管理有限公司
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
项计划
京津高速通行费收费
天津京津高速公路
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 5,000.00 - - 5,000.00
有限公司
计划
珠海横琴恒盛华创 首创钜大奥特莱斯二
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合计 —— 102,594.34 17,074.34 5,673.89 113,994.79
(续)
本期认购 本期赎回
关联方名称 产品内容 2020.12.31 2021.12.31
(申购) (减少)
首创证券创赢 4 号、
关联自然人 2,191.58 718.23 1,082.22 1,827.60
创赢 38 号等
北京经济发展投资 首创京都辰运 1 号资
有限公司 产管理计划
首誉光控资产管理 首创证券创惠 2 号、
有限公司 创惠 3 号
创赢 6 号、创赢 38
北京市农业融资担
号、创赢 29 号、创赢 14,000.00 - 8,000.00 6,000.00
保有限公司
增利 2 号
北京首创融资担保 创赢优势 1 号、创赢 - 6,486.09 - 6,486.09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本期认购 本期赎回
关联方名称 产品内容 2020.12.31 2021.12.31
(申购) (减少)
有限公司 S1001 号
首创大厦第二期资产
首创置业有限公司 - 1,000.00 - 1,000.00
支持专项计划
首创置业应收账款资
产支持专项计划、首
创置业第二期应收账
款资产支持专项计
北京首置房地产企
划、北京首置第 1 期 14,000.00 4,000.00 5,000.00 13,000.00
业管理有限公司
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
项计划、北京首置第
持专项计划
京津高速通行费收费
天津京津高速公路
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 5,000.00 - - 5,000.00
有限公司
计划
珠海横琴恒盛华创 首创钜大奥特莱斯二
- 66,800.00 - 66,800.00
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合计 —— 50,590.44 81,484.97 14,479.58 117,595.84
(续)
本期认购
关联方名称 产品内容 2019.12.31 本期赎回 2020.12.31
(申购)
首创证券创赢 4 号、
关联自然人 2,623.01 999.57 1,431.00 2,191.58
创赢 38 号等
北京经济发展投资 首创京都辰运 1 号资
有限公司 产管理计划
首誉光控资产管理 首创证券创惠 2 号、
- 446.92 49.56 397.36
有限公司 创惠 3 号
创赢 6 号、创赢 38
北京市农业融资担
号、创赢 29 号、创赢 17,000.00 6,000.00 9,000.00 14,000.00
保有限公司
增利 2 号
首创大厦资产支持专
首创置业有限公司 1,000.00 - 1,000.00 -
项计划
首创置业应收账款资
产支持专项计划、首
创置业第二期应收账
北京首置房地产企
款资产支持专项计 5,000.00 9,000.00 - 14,000.00
业管理有限公司
划、北京首置第 1 期
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
项计划
京津高速通行费收费
天津京津高速公路
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 - 5,000.00 - 5,000.00
有限公司
计划
合计 - 40,624.51 21,446.49 11,480.56 50,590.44
(续)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本期认购
关联方名称 产品内容 2019.01.01 本期赎回 2019.12.31
(申购)
首创证券创赢 4 号、
关联自然人 700.00 2,683.01 760.00 2,623.01
创赢 31 号等资管产品
北京经济发展投资 首创京都辰运 1 号资
有限公司 产管理计划
北京市农业融资担 创赢 6 号、创赢 38
- 17,000.00 - 17,000.00
保有限公司 号、创赢 29 号
首创大厦资产支持专
首创置业有限公司 1,000.00 - - 1,000.00
项计划
北京首置房地产企 首创置业应收账款资
- 5,000.00 - 5,000.00
业管理有限公司 产支持专项计划
合计 - 16,701.50 24,683.01 760.00 40,624.51
?关联租赁情况
单位:万元
租赁资
出租方 2021年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
产种类
北京望京新兴产业区综合
房屋 - 9.53 37.04
开发有限公司
四川新泰克数字设备有限
房屋 59.75 - -
责任公司
合计 - 59.75 9.53 37.04
占租赁费支出比例(%) - 0.76 0.15 0.65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4,196.22 3,439.71 2,702.14
公司关键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确定,报告期各期均履行了董事会审议程
序,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其他关联交易
A.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作为管理人的资管产品持有临沂首创博瑞
水务有限公司发行的“17 首创 04”、“17 首创 05”、“17 首创 06”、“17 首创
“17 首创 13”、
“17 首创 16”、“17 首创 18”、“PR 首创 03”等资产支持证券,规模共计 2.49
亿元;持有京投公司发行的“G19 京 Y2”公司债券,规模共计 1.86 亿元。
B.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作为管理人的资管产品持有京投公司发
行的 G19 京 Y2、20 京投 02 公司债券,规模共计 2.66 亿元;持有北京首创生态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 20 首股 Y1 公司债券,规模共计 1.20 亿元。
C.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作为管理人的资管产品持有京投公司
G19 京 Y2 公司债券,规模共计 0.05 亿元;持有首创集团 21 首创 02 公司债
券,规模共计 0.3 亿元。
D.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作为管理人的资管产品持有京投公司G19京
Y2公司债券,规模共计1.55亿元;持有首创集团22首创集MTN001、21首创02
公司债券,规模共计0.5亿元;持有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1首创
生态MTN001,规模共计0.5亿元;持有北京首创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2首城
E.2019年7月,首正泽富与首金盈创私募基金管理(珠海)有限公司共同成
立首金德创(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中首正泽富作为
有限合伙人认缴人民币8,000.00万元(持有80%份额),截至2022年6月30日,
首正泽富已实际缴纳出资2,480.00万元。
F.2019 年 7 月,首正德盛与首金盈创私募基金管理(珠海)有限公司共同
成立珠海首正德金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其中首正德盛作为普通合伙人
认缴人民币 2,000.00 万元(持有 20%份额),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首正德
盛已实际缴纳出资 620.00 万元。
G.2020 年 12 月 14 日,首正泽富与北京京能同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
《北京京能能源科技并购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之有限合伙协议》,作为有限
合伙人认缴 1.00 亿元出资。该基金首期规模 30.00 亿元,管理人及普通合伙人
北京京能同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京能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认缴出资 100.00 万
元,京能集团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 20.00 亿元,首正泽富作为有限合伙人
认缴出资 1.00 亿元(占比 3.33%)。2020 年 12 月 30 日,首正泽富已向基金缴
纳 1 亿元出资额,并于 2021 年 1 月 8 日收到《实缴出资证明》。
H.2021 年 3 月 11 日,首正德盛设立并管理中联首正德盛-首创钜大奥特莱
斯二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中联首正-首创钜大奥莱二期基金”)系
为类 REITs 项目成立的基金,存续期五年,到期日为 2026 年 3 月 10 日。中联
首正-首创钜大奥莱二期基金认缴总规模 32.66 亿元,由原始权益人珠海横琴恒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盛华创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全部基金份额并实缴出资 1,000 万元,2021 年 5
月由“中联首创证券-首创钜大奥特莱斯二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受让全部基金
份额并完成剩余实缴出资,首正德盛自有资金不出资。
I. 2021年6月24日,首创证券与北京首创新资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
创新资”)签署关于《首创证券新址北投投资大厦装修项目委托代建合同》。
月公司向首创新资支付管理费100.00万元(含税金额)。
J.2021 年 9 月 2 日,望京私募与北京望京新兴产业区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及
其他非关联公司共同设立合伙型股权投资基金。该基金首期规模 2,500.00 万
元,望京私募作为管理人及普通合伙人,实缴出资 500.00 万元,北京望京新兴
产业区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 1,000.00 万元。
K.2021 年 12 月 8 日,首创京都期货作为资管产品首创京都辰运 1 号资产管
理计划的管理人,与该计划委托人北京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及首创证券签
订《首创京都辰运 1 号资产管理计划之变更管理人协议》;2021 年 12 月 27
日,首创京都辰运 1 号资产管理计划完成管理人变更,管理人变更为首誉光控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L.2021 年 12 月 13 日,公司与四川新泰克数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房
屋买卖协议》,合同约定四川新泰克数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将成都市高新区吉
庆三路 333 号蜀都中心二期 1 栋的六套房产及配套的六个车位出售给本公司,
合同总价为 2,038.40 万元。
(2)偶发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公司无偶发性关联交易。
(3)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应收应付款项及往来款项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2022.0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应收账款: - - - -
中邮基金 591.51 564.69 374.05 234.73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关联方名称 2022.0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首创置业有限公司 186.32 110.50 - -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华商基金 40.03
首创新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40.00
合计 1,301.11 675.19 374.05 234.73
预付账款: - - -
中邮创业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28.10 -
首创集团 - 141.51 - -
北京首创新资置业有限公司 - 122.64 - -
四川新泰克数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 2,038.40
合计 - 2,302.55 28.10 -
其他应收款: - - - -
北京望京新兴产业区综合开发有限
- - - 3.33
公司
合计 - - - 3.33
合同负债: - - -
首创置业有限公司 44.81 59.75 34.59 -
首创环境控股有限公司 17.50
合计 62.31 59.75 34.59 -
其他应付款: - - -
首创集团 375.00 225.00 50.00 137.50
北京首创新资置业有限公司 30.00
合计 405.00 225.00 50.00 137.50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北京首创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0.77 0.77 0.77
首创集团 - 7.02 7.00 -
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180.06 179.41
北京市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0.04 - 0.17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039.28 38.35 2,883.33 2,703.34
首誉光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619.77 10.09 - -
北京威虎网络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
- - - 0.15
司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关联方名称 2022.0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合计 1,662.28 56.28 3,071.17 2,883.91
(4)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定
价参照同类交易的市场价格。报告期内,公司经常性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和支
出占总收入和支出的比重较低,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5)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履行的程序及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交易的评价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召开首创证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
议《关于确认公司 2019-2021 年度及 2022 年 1-6 月关联交易的议案》,因非关联
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
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 2019-2021
年度及 2022 年 1-6 月与关联方存在的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正常业务发展的需
要,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与关联方本着公
平、自愿、诚信的原则,涉及的关联交易公开、公平、合理,关联交易的定价
公允,遵循市场定价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属于正常、必要的交
易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3)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通过《关于确认公司 2019-2021 年度及 2022 年 1-6 月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该
等关联交易的发生有其必要性,定价原则遵循了市场规律,按照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始终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原则,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对于不可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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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的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
规定的关联交易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回避程序等;进一步完善独立董事制
度,加强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监督;进一步健全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关联交
易的公平、公正、公允;并对关联交易予以充分、及时披露,避免关联交易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为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公司承诺如下:
“公司将坚持严格按《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
定,完善内控制度,规范关联交易。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将尽量避免和减少目前和将来与公司关联方之间发生不
必要的关联交易。
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理由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公平合理和
正常商业交易的条件进行,签署相关协议,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确定
交易价格,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并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的规定履行相关程序;涉及需要回避表决的,公司将严格执行回避表决制
度。
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或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
制度》等有关规定,依法行使权利,同时承担相应的义务,在董事会、监事会
对涉及本人及本人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如
需)。
本人将尽量避免和减少目前和将来本人及本人关联方与公司之间发生不必
要的关联交易。
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理由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将按照公平合理和
正常商业交易的条件进行,签署相关协议,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确定
交易价格,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并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程的规定履行相关程序;涉及需要回避表决的,本人将严格执行回避表决制
度。
不利用自身在公司中的地位和影响谋求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
场第三方的权利;不利用自身在公司中的地位和影响谋求与公司达成交易的优
先权利;不以低于市场价格的条件与公司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
何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承诺杜绝一切本人及本人关联方非法占用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
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谋取其他任何不正当利益或使公司承担任何不正
当的义务,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而由此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
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首创集团承诺如下:
“本单位及所属关联方与目标公司之间现时不存在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目标公司《公司章程》《关联
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同时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
在股东大会对涉及本单位及所属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
的义务(如需)。
本单位将尽量避免和减少目前和将来本单位及所属关联方与目标公司之间
发生不必要的关联交易。
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理由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单位将按照公平合理
和正常商业交易的条件进行,签署相关协议,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确
定交易价格,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并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程序;涉及需要回避表决的,本单位将严格执行回避表决
制度。
本单位承诺不利用自身在目标公司中的地位和影响谋求目标公司在业务合
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利用自身在目标公司中的地位和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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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求与目标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不以明显低于合理市场价格的条件与目
标公司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目标公司利益的行为。
为保证目标公司的独立运作,本单位承诺在作为目标公司的持股 5%以上的
股东期间,保证自身以及所属关联方与目标公司在人员、财务、机构、资产、
业务等方面相互独立。
承诺杜绝一切本单位及本单位的关联方非法占用目标公司的资金、资产的
行为。
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谋取其他任何不正当利益或使目标公司承担任何
不正当的义务,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目标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如本单位违反上述承诺,而由此给目标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单
位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 5%以上股东京投公司、京能集团、城市动力承诺如下:
“本单位及所属关联方与公司之间现时不存在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
制度》等有关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同时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在股东大
会对涉及本单位及所属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如需)。
本单位将尽量避免和减少目前和将来本单位及所属关联方与公司之间发生
不必要的关联交易。
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理由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单位将按照公平合理
和正常商业交易的条件进行,签署相关协议,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确
定交易价格,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并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程序;涉及需要回避表决的,本单位将严格执行回避表决
制度。
不利用自身在公司中的地位和影响谋求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
场第三方的权利;不利用自身在公司中的地位和影响谋求与公司达成交易的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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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权利;不以低于市场价格的条件与公司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
何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为保证公司的独立运作,本单位承诺在作为公司的持股 5%以上的股东期
间,保证自身以及所属关联方与公司在人员、财务、机构、资产、业务等方面
相互独立。
承诺杜绝一切本单位及本单位的关联方非法占用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
为。
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谋取其他任何不正当利益或使公司承担任何不正
当的义务,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如本单位违反上述承诺,而由此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单位将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共有 11 名董事、5 名监事、7 名高级
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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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本届任期 简要经历 兼职情况
曾任中国黄金报社编辑、记者,编辑部第一编辑室主
任,编辑部负责人;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黄金管理局办 首创集团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北京中
苏朝晖 董事长 男 53
公室(党委办公室、法律事务部)主任、法律事务部经 司非执行董事(主席)、法定代表人
理、总法律顾问;首创集团总法律顾问。
曾任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金融管理司主任科员,国泰证券
有限公司总部发行二部副总经理,北京城市合作银行阜
董事、总 2020.08- 裕支行行长,国泰君安证券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兼党委书
毕劲松 男 57 中邮基金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经理 2023.08 记,中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民生证券有
限公司副总裁,首创有限党委书记、董事、总经理等职
务。
曾任北京市通州区永乐店镇柴厂屯村党支部书记助理、
半截河村党支部书记助理,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干部调
程家林 董事 男 40 中邮基金董事
主任助理,首创环境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
记、董事,首创有限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等职务。
曾任华通物产技术发展公司财务部会计、联想电脑公司
杨维彬 董事 男 48
职务。
曾任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经理、高级经理、总
监,首创集团资本运营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北京
马佳奇 董事 男 39 首创博桑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 首创集团金融管理部干部;
经理,北京首创大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
记、董事、总经理等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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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本届任期 简要经历 兼职情况
京投公司董事会秘书兼投资发展总部总
经理;北京京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执行
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北京市文
化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基石国
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
人;京投国际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执
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北京市
政交通一卡通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基石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经理、法定
曾任河南省第一火电建设公司工程师,京投公司资产运 代表人;京投(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任宇航 董事 男 47 营部项目经理、总经理秘书、资产管理部主任助理、融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资计划部经理等职务。 事长;绍兴京越地铁有限公司副董事
长;Eastern Creation III Investment
Holdings Ltd.执行董事;傑恒投資有限
公司执行董事;黄山市市域旅游铁路投
资发展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北京基石传
感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京投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
人;北京智慧城市网络有限公司董事
长、法定代表人;国民养老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
京能集团企业管理部部长;投资北京国
曾任首钢总公司助理工程师,北京国际电力开发投资公
际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鲁信投资集团
司实业投资部项目经理和创业投资管理部副经理,北京
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北京古北水镇
田野 董事 男 50 旅游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北京京辉高尔
夫俱乐部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国电房地
兼总经理和实业管理部主任,京能集团实业管理部主
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 ;北京健康养老集
任、实业投资部部长等职务。
团有限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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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本届任期 简要经历 兼职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
曾任聊城大学职员、天健光华(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 伙人;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叶金福 独立董事 男 47 限公司授薪合伙人、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 事;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伙人等职务。 司独立董事;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
曾任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主任科员,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市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货币研究所学术委
冯博 独立董事 男 56
债券部副主任,大连商品交易所总经理等职务。 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首钢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胜昂律师事
叶林 独立董事 男 59
独立董事;中粮福临门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
曾任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科员,中南政法学院
法律系讲师,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中国法研究中心高级
王锡锌 独立董事 男 54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法律中心客座研究员,宾夕法尼亚大学法学院访问教
授,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访问教授等职务。
曾任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国外经济体制司副主任科
监事会主 2020.08-
张建同 男 59 员、国外经济体制司比较处副处长,首创集团总经理秘 无
席 2023.08
书,首创有限监事长等职务
曾任北京人民机器总厂技改处技术员,综合投资工商项 京能集团资产与资本管理部副部长;成
韩雪松 监事 男 55
理,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实业部副经 部有限公司董事;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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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本届任期 简要经历 兼职情况
理、资产管理分公司副总经理、实业管理部副主任,京 司董事;北京健康养老集团有限公司董
能集团实业管理部副主任、产权与资本运营部副部长等 事;京能置业(天津)有限公司董事
职务。
城市动力高级副总裁;北京资本动力投
朱莉瑾 监事 女 58
事、经理、法定代表人
曾任北京牡丹电子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部门经理,首创
职工代表 2020.08- 有限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稽核审计部总经理、党建纪
杨玲 女 51 无
监事 2023.08 检部主任、党群工作部主任、纪检监察部(后更名为纪
检室)主任等职务。
职工代表 2020.08- 曾任首创有限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主持
刘美君 女 35 无
监事 2023.08 工作)、总经理等职务。
曾任深圳外汇经纪中心业务经理,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
王洪亮 副总经理 男 50 中邮基金董事
员、副总经理等职务。
副总经 曾任中国船级社(国家船舶检验局)人事处干部,中国
何峰 理、董事 男 53 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证券管理部项目助理,首创有限董 无
会秘书 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等职务。
曾任甘肃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财金系讲师,西北师范大
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讲师,甘肃五联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五联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总会计师
唐洪广 (财务负 男 53
责人)
有限公司副主任会计师、副主任会计师兼天津分所所
长,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总裁,国富浩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兼技术部主任,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本届任期 简要经历 兼职情况
首创有限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助理、投资银行事业部质
控综合部总经理、质量控制总部总经理、公司纪委委
员、总经理助理等职务。
曾任北京市昌久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
事务所律师,全国股转公司挂牌业务部执行经理、高级
方杰 副总经理 男 42 经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专业委员会委员、 中关村股权交易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投资银行事业部副总裁、董事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
经理,中关村股权交易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曾任包头钢铁学院教师,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稽核部
首席信息 2020.08- 高级经理,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息技术部职员,首
伏劲松 男 56 无
官 2023.08 创有限信息技术部经理、总经理助理、技术总监、总工
程师、首席信息官等职务。
曾任中国人民银行外资司科员,中国证监会机构监管部
合规总
审核处副处长、证券公司风险处置办公室一处副处长
监、总法
史彬 律顾问、 男 49 无
首席风险
行委员会委员,中证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官
首创有限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总法律顾问等职务。
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不包含在公司控股子公司兼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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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
序号 区间(万元) 人数
注:1、以上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福利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
保险、企业年金、住房公积金等。
起,方杰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身份领取薪酬,2021 年度未在公司领取薪酬。
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是否在关联方领薪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号 姓名 职务 是否在关联方领薪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
亲属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无与
公司存在利益冲突的对外投资。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一)控股股东首创集团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首创集团持有发行人股份 155,169.00 万
股,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63.08%,是发行人的控股股东。首创集团持有的本
公司股份不存在被查封、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首创集团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1994 年 10 月 26 日
注册资本 330,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531,807.75 万元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21 号 2 号楼一层
购销包装食品、医疗器材;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购销金属
材料、木材、建筑材料、土产品、五金交电化工、化工轻工材料、百
货、机械电器设备、电子产品、汽车配件、通讯设备(不含无线电发射
设备)、日用杂品、针纺织品、制冷空调设备、食用油;销售汽车(不含
九座以下乘用车);零售粮食;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设
备租赁;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人才培训;有关
经营范围
旅游、企业管理、投资方面的咨询;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
营的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进口商品以外的其它商品及技
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
转口贸易。(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
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北京市国资委 100.00
财务数据
(母公司口径)
总资产(万元) 6,470,772.47 6,357,200.24
净资产(万元) 2,493,120.19 2,246,066.89
净利润(万元) 32,965.14 38,690.54
注:1、2021 年度财务数据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 年 1-6 月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国有资本收益分类收缴工作的通知》(京财资产〔2019〕2472 号)、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国有资本划转充实社保基金后收益分配事宜的通知》(京财资产
〔2021〕302 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 2021 年企业应交利
润收缴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国资发〔2021〕9 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委员会收益收缴通知书》的要求,自 2021 年起需按照北京市国资委持股 90%和北京市财
政局持股 10%的比例支付应交利润。
(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首创集团持有发行人 63.08%的股权,系发
行人控股股东。北京市国资委代北京市政府对首创集团履行出资人职责,出资
比例占首创集团实收资本的 100.00%,同时,北京市国资委下属国有独资公司
京投公司、京能集团系公司的参股股东。北京市国资委通过首创集团、京投公
司、京能集团间接控制首创证券。北京市国资委是公司实际控制人。
九、发行人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合并报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资产:
货币资金 628,223.27 682,907.12 570,319.98 425,646.21
其中:客户资金存款 572,716.48 461,139.37 433,791.66 337,431.58
结算备付金 135,238.59 129,367.95 179,309.94 89,474.50
其中:客户备付金 82,190.20 60,159.42 142,932.69 65,955.14
融出资金 233,138.16 262,750.19 259,937.17 281,086.50
衍生金融资产 10.75 1,205.87 - 4.93
存出保证金 123,101.46 97,825.45 60,819.36 48,336.32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项目
应收款项 32,674.88 14,309.48 10,071.03 6,185.2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89,068.55 93,413.44 176,556.40 188,210.56
金融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 1,779,924.38 1,181,466.49 817,750.66 678,013.85
其他债权投资 533,188.61 610,965.52 423,327.78 184,654.75
长期股权投资 89,907.58 88,273.72 86,236.03 82,720.90
固定资产 4,241.81 1,090.49 1,073.00 971.17
无形资产 8,544.73 8,029.48 6,051.41 5,213.37
使用权资产 37,906.95 39,589.07 - -
商誉 12,583.78 12,583.78 12,583.78 12,583.78
递延所得税资产 13,089.23 11,176.64 14,484.25 8,475.86
其他资产 23,141.36 25,111.88 27,646.74 12,842.55
资产总计 3,743,984.09 3,260,066.56 2,646,167.51 2,024,420.47
负债:
应付短期融资款 316,327.14 302,736.40 255,692.96 317,625.91
拆入资金 75,250.41 108,291.88 125,353.80 95,684.94
交易性金融负债 64,859.20 31,991.66 23,201.50 5,326.30
衍生金融负债 64.92 - - 11.17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982,230.57 772,541.34 464,801.54 407,307.48
代理买卖证券款 721,143.89 557,181.34 576,831.22 406,122.75
应付职工薪酬 22,714.69 33,505.92 36,014.92 15,648.72
应交税费 5,048.58 4,549.14 10,960.43 3,169.36
合同负债 1,590.07 2,584.54 2,910.35 -
应付债券 484,784.39 403,614.50 234,036.85 309,535.21
租赁负债 41,864.68 40,998.76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2,992.86 6,539.08 2,129.07 3,106.94
其他负债 29,067.59 22,495.63 19,404.05 11,444.13
负债合计 2,747,939.00 2,287,030.18 1,751,336.68 1,574,982.89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246,000.00 246,000.00 246,000.00 65,000.00
资本公积 519,158.38 519,158.38 519,128.24 1,028.55
其他综合收益 -345.57 812.12 -1,586.26 1,499.19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项目
盈余公积 15,880.46 12,812.60 5,636.10 39,415.91
一般风险准备 108,867.57 102,700.22 88,170.18 76,912.00
未分配利润 104,942.65 89,995.49 35,929.20 264,109.1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1,541.61 1,557.57 1,553.37 1,472.81
所有者权益合计 996,045.09 973,036.38 894,830.83 449,437.5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743,984.09 3,260,066.56 2,646,167.51 2,024,420.47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一、营业收入 75,839.83 211,349.35 165,798.40 133,961.88
利息净收入 1,784.58 6,626.66 6,777.21 1,991.21
其中:利息收入 31,833.52 60,413.84 53,059.39 56,983.09
利息支出 30,048.94 53,787.19 46,282.17 54,991.88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50,288.19 81,927.38 91,620.51 66,078.05
其中:经纪业务手续费净
收入
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
入
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
入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企业的投资收益
其他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26,364.44 17,163.93 -379.45 22,619.53
以“-”号填列)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其他业务收入 15.94 121.67 128.52 118.21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二、营业支出 46,431.30 102,269.09 86,324.03 75,557.10
税金及附加 703.94 1,344.85 1,419.95 1,013.28
业务及管理费 42,970.80 100,004.84 80,863.11 71,880.58
信用减值损失 2,706.34 833.25 3,988.67 2,594.14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其他业务成本 50.22 86.15 52.30 69.11
三、营业利润(损失以“-
”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18.82 47.49 68.75 478.72
减:营业外支出 108.04 862.29 994.40 248.47
四、利润总额(损失以“-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5,152.90 22,402.43 17,406.49 15,249.26
五、净利润(损失以“-”
号填列)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24,184.09 85,859.97 61,061.65 43,397.03
填列)
-17.68 3.06 80.56 -11.26
以“-”号填列)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1,157.70 2,398.38 -3,085.45 1,109.91
净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
-1,157.70 2,398.38 -3,085.45 1,109.91
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
- - - -
的其他综合收益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
-1,157.70 2,398.38 -3,085.45 1,109.91
其他综合收益
-4.46 -5.29 -4.98 11.91
他综合收益
-1,099.17 2,513.21 -3,549.88 1,150.19
变动损益
-54.07 -109.54 469.41 -52.19
准备
七、综合收益总额 23,008.71 88,261.41 58,056.76 44,495.6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
合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
-17.68 3.06 80.56 -11.26
益总额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0 0.35 0.38 0.3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0 0.35 0.38 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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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73,972.82 160,671.55 167,704.71 122,153.25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33,000.00 -17,000.00 30,000.00 30,000.00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211,769.04 385,603.29 66,741.47 26,460.83
融出资金净减少额 29,218.53 - 22,385.47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151,677.91 - 166,297.80 69,679.9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1,061.18 32,389.09 31,477.80 20,432.7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54,699.47 561,663.94 484,607.24 268,726.74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
增加额
融出资金净增加额 - 2,200.70 - 48,077.80
代理买卖证券支付的现金净额 - 50,874.03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34,130.73 64,273.92 49,287.47 37,784.9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13,125.30 38,017.38 25,597.74 23,821.5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8,327.31 69,407.79 65,597.65 48,557.3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69,746.29 507,727.58 239,678.25 227,408.0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5,046.82 53,936.36 244,929.00 41,318.6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349,883.76 622,327.89 139,110.50 136,827.55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5,784.01 31,499.14 15,755.02 17,358.9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75,680.10 653,861.14 155,047.90 154,357.87
投资支付的现金 281,820.12 809,721.15 383,037.83 101,308.0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86,971.63 819,071.07 385,521.97 102,808.0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8,708.47 -165,209.93 -230,474.07 51,549.8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399,040.00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263,287.00 588,141.00 195,454.00 386,713.6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63,287.00 588,141.00 594,494.00 386,71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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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72,758.00 371,408.00 329,965.00 307,834.2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990.40 6,487.62 522.25 923.2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85,870.86 414,172.29 374,300.48 338,155.5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7,416.14 173,968.71 220,193.52 48,558.0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8,813.22 62,645.16 234,509.20 141,464.4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12,275.07 749,629.91 515,120.71 373,656.3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63,461.85 812,275.07 749,629.91 515,120.71
(二)非经常性损益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48.26 -8.89 56.87 109.0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但与企业正常经营业务密切
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 921.17 767.48 358.56 95.14
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
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
项减值准备转回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
外收入和支出
小计 1,285.27 2,341.52 -358.84 524.82
减:所得税影响额 269.48 585.45 -22.85 161.1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
后)
合计 1,015.72 1,755.31 -335.99 363.63
(三)财务指标和风险控制指标
项目
资产负债率(合并) 67.05% 64.00% 56.76% 72.23%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66.96% 63.86% 56.35% 72.41%
净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202.71% 176.70% 129.07% 262.50%
流动比率(倍) 1.91 2.00 2.09 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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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投资比率 9.04% 9.09% 9.65% 18.47%
自营证券比率(母公司) 12.25% 9.25% 7.71% 11.42%
固定资产比率(合并) 0.43% 0.11% 0.12% 0.22%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
占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总资产利润率 2.07% 6.79% 6.77% 7.16%
营业费用率 56.66% 47.32% 48.77% 53.66%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0.87 0.22 1.54 0.32
(元)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20 0.25 1.47 1.09
利润总额(万元) 29,319.31 108,265.46 78,548.71 58,635.03
净利润(万元) 24,166.41 85,863.03 61,142.21 43,385.77
注:1、资产负债率=(总负债-代理买卖证券款)/(总资产-代理买卖证券款);
流动资产=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债
权投资+衍生金融资产+融出资金-代理买卖证券款;
流动负债=应付短期融资款+衍生金融负债+交易性金融负债+拆入资金+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款+应交税费+应付职工薪酬;
余额;
均数;
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
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的要求,报告期公司加权平
均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如下:
加权平均净 基本每股收 稀释每股收
报告期 报告期利润
资产收益率 益(元) 益(元)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普 9.02% 0.34 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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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权平均净 基本每股收 稀释每股收
报告期 报告期利润
资产收益率 益(元) 益(元)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利润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普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利润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普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根据《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指标计算标准,报告期各
期末,公司主要风险控制指标列示如下:
预警 监管
项目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标准 标准
核心净资本(万
- - 683,265.05 669,129.86 623,552.62 261,543.78
元)
附属净资本(万
- - 205,000.00 165,000.00 85,000.00 130,771.89
元)
净资本(万元) - - 888,265.05 834,129.86 708,552.62 392,315.68
净资产(万元) - - 978,771.55 949,250.64 885,143.16 444,497.31
各项风险资本准备
- - 350,427.10 306,994.69 303,448.57 200,121.47
之和(万元)
表内外资产总额
- - 3,025,249.50 2,676,646.01 2,071,268.76 1,632,203.84
(万元)
风险覆盖率 ≥120% ≥100% 253.48% 271.71% 233.50% 196.04%
资本杠杆率 ≥9.6% ≥8% 22.59% 25.00% 30.10% 16.02%
流动性覆盖率 ≥120% ≥100% 265.67% 338.89% 494.24% 238.38%
净稳定资金率 ≥120% ≥100% 153.92% 158.64% 158.95% 129.43%
净资本/净资产 ≥24% ≥20% 90.75% 87.87% 80.05% 88.26%
净资本/负债 ≥9.6% ≥8% 44.77% 49.73% 62.02% 33.62%
净资产/负债 ≥12% ≥10% 49.33% 56.59% 77.48% 38.09%
自营权益类证券及
≤80% ≤100% 13.50% 10.52% 9.63% 12.94%
其衍生品/净资本
自营非权益类证券
≤400% ≤500% 188.83% 177.13% 123.30% 185.16%
及其衍生品/净资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上述各项风险控制指标均符合当时的监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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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结构变动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货币资金 628,223.27 16.78 682,907.12 20.95 570,319.98 21.55 425,646.21 21.03
其中:客户资金存款 572,716.48 15.30 461,139.37 14.15 433,791.66 16.39 337,431.58 16.67
结算备付金 135,238.59 3.61 129,367.95 3.97 179,309.94 6.78 89,474.50 4.42
其中:客户备付金 82,190.20 2.20 60,159.42 1.85 142,932.69 5.40 65,955.14 3.26
融出资金 233,138.16 6.23 262,750.19 8.06 259,937.17 9.82 281,086.50 13.88
衍生金融资产 10.75 0.00 1,205.87 0.04 - - 4.93 0.00
存出保证金 123,101.46 3.29 97,825.45 3.00 60,819.36 2.30 48,336.32 2.39
应收款项 32,674.88 0.87 14,309.48 0.44 10,071.03 0.38 6,185.21 0.3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89,068.55 2.38 93,413.44 2.87 176,556.40 6.67 188,210.56 9.30
交易性金融资产 1,779,924.38 47.54 1,181,466.49 36.24 817,750.66 30.90 678,013.85 33.49
其他债权投资 533,188.61 14.24 610,965.52 18.74 423,327.78 16.00 184,654.75 9.12
长期股权投资 89,907.58 2.40 88,273.72 2.71 86,236.03 3.26 82,720.90 4.09
固定资产 4,241.81 0.11 1,090.49 0.03 1,073.00 0.04 971.17 0.05
无形资产 8,544.73 0.23 8,029.48 0.25 6,051.41 0.23 5,213.37 0.26
使用权资产 37,906.95 1.01 39,589.07 1.21 - - - -
商誉 12,583.78 0.34 12,583.78 0.39 12,583.78 0.48 12,583.78 0.62
递延所得税资产 13,089.23 0.35 11,176.64 0.34 14,484.25 0.55 8,475.86 0.42
其他资产 23,141.36 0.62 25,111.88 0.77 27,646.74 1.04 12,842.55 0.63
资产总计 3,743,984.09 100.00 3,260,066.56 100.00 2,646,167.51 100.00 2,024,420.47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的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融出资金、买入返
售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债权投资构成,报告期各期末,上述资产
合 计 金 额 为 1,847,086.37 万 元 、 2,427,201.93 万 元 、 2,960,870.71 万 元 和
动性风险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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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资产由客户资产和自有资产组成。客户资产主要包括客户资金存款和
客户备付金。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客户资产分别为 403,386.72 万元、576,724.35
万元、521,298.79 万元和 654,906.68 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 19.93%、
为 80.07%、78.21%、84.01%和 82.50%,报告期内公司自有资产金额持续增
长。
(2)负债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应付短期融资款 316,327.14 11.51 302,736.40 13.24 255,692.96 14.60 317,625.91 20.17
拆入资金 75,250.41 2.74 108,291.88 4.74 125,353.80 7.16 95,684.94 6.08
交易性金融负债 64,859.20 2.36 31,991.66 1.40 23,201.50 1.32 5,326.30 0.34
衍生金融负债 64.92 0.00 - - - - 11.17 0.0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款
代理买卖证券款 721,143.89 26.24 557,181.34 24.36 576,831.22 32.94 406,122.75 25.79
应付职工薪酬 22,714.69 0.83 33,505.92 1.47 36,014.92 2.06 15,648.72 0.99
应交税费 5,048.58 0.18 4,549.14 0.20 10,960.43 0.63 3,169.36 0.20
合同负债 1,590.07 0.06 2,584.54 0.11 2,910.35 0.17 - -
应付债券 484,784.39 17.64 403,614.50 17.65 234,036.85 13.36 309,535.21 19.65
租赁负债 41,864.68 1.52 40,998.76 1.79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2,992.86 0.11 6,539.08 0.29 2,129.07 0.12 3,106.94 0.20
其他负债 29,067.59 1.06 22,495.63 0.98 19,404.05 1.11 11,444.13 0.73
负债合计 2,747,939.00 100.00 2,287,030.18 100.00 1,751,336.68 100.00 1,574,982.89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的负债主要由应付短期融资款、拆入资金、卖出回购金融
资产款、代理买卖证券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债券构成。报告期各期末,上
述负债合计占公司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98.54%、96.65%、95.23%和 94.71%。
代理买卖证券款是指公司接受客户委托,代理客户买卖股票、债券和基金
等有价证券而收到的款项,该项负债和客户资产存在对应关系,其波动不会对
公司偿债能力构成实质影响。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款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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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额比例分别为 25.79%、32.94%、24.36%和 26.2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扣
除代理买卖证券款后的自有负债总额分别为 1,168,860.14 万元、1,174,505.46 万
元、1,729,848.84 万元和 2,026,795.11 万元,占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 74.21%、
(3)偿债能力及流动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及《证券公司风
险控制指标动态监控系统指引》等法规的要求,制定了《风险控制指标动态监
控系统指引》《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风险限额管理办法》《敏感性分析和压
力测试管理办法》《压力测试工作办法》等制度,对公司的偿债能力、流动性水
平、资产与负债匹配性等进行全面管理。
①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资产负债率(合并) 67.05% 64.00% 56.76% 72.23%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66.96% 63.86% 56.35% 72.41%
注:上表所述资产负债率均不含客户权益,即为(负债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资产总
额-代理买卖证券款)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适时发行公司债券、收益凭证等债务
融资工具,优化融资结构,为公司整体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同时,公司根据监
管要求和自身实际情况,对资产负债风险进行限额管理,并进行实时动态监
控,有效保障了公司偿债能力在可控范围内。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口径资
产负债率分别为 72.23%、56.76%、64.00%及 67.05%,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
分别为 72.41%、56.35%、63.86%及 66.96%,2020 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较上年
末下降主要原因系公司 2020 年 9 月末完成 39.90 亿元增资。2021 年末和 2022
年 6 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较上年末增加主要原因系公司为合理利用财务杠
杆,增加了债务规模。
②流动性分析
公司一贯重视流动性管理,遵循“全面性、审慎性和预见性”的原则,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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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健全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对流动性风险实施有效识别、计量、监测和控
制,在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前提下开展各项业务,确保公司流动性需求能
够及时以合理成本得到满足。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流动性风险管控体系,可有效
覆盖各业务条线、子公司及分支机构;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与业务有效运转的
前提下,合理配置资源,控制业务杠杆;强化优质流动资产的储备,加强资金
头寸和到期债务的监控,强化现金流管理、日间流动性管理、流动性缺口管理
和限额管理,并定期、不定期进行流动性压力测试,分析公司的流动性风险状
况;定期对资金使用效益进行监测分析,并积极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
构,运用多种债务融资工具不断增强资金保障能力。
(1)营业收入分析—按会计核算口径
按照会计核算口径划分,公司营业收入包括利息净收入、手续费及佣金净
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等。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及其构成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利息净收入 1,784.58 6,626.66 6,777.21 1,991.21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50,288.19 81,927.38 91,620.51 66,078.05
投资收益 48,839.70 104,573.22 67,224.03 42,822.43
其他收益 1,143.91 962.76 493.64 264.4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6,364.44 17,163.93 -379.45 22,619.53
汇兑收益 108.99 -49.98 -139.25 37.88
其他业务收入 15.94 121.67 128.52 118.21
资产处置收益 22.96 23.71 73.18 30.17
合计 75,839.83 211,349.35 165,798.40 133,961.88
报告期各期,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133,961.88 万元、165,798.40 万元、
的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直接受到证券市场波动的影响。2019 年度和 2020 年
度,国内股票市场呈现结构性上涨行情,市场交易活跃度提升,公司业绩亦出
现明显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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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由于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增加 25,542.46 万元,投资收益增加 24,401.60 万
元。2021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增加 45,550.95 万元,增幅为 27.47%,主
要由于投资收益增加 37,349.19 万元,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增加 17,543.38 万元。
原因系当期证券市场大幅波动,公司权益类证券投资业务和新三板做市业务收
入下降所致。
(2)营业收入分析—按经营分部口径
按业务性质及内部组织机构的不同,公司营业收入按经营分部可划分为零
售与财富管理类业务、资产管理类业务、投资类业务、投资银行类业务等。报
告期内,公司经营分部口径的营业收入主要构成和变动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资产管理类业务 31,941.80 42.12 43,774.05 20.71 41,482.30 25.02 22,299.15 16.65
投资类业务 18,485.38 24.37 105,842.43 50.08 64,186.68 38.71 59,391.95 44.33
投资银行类业务 6,852.66 9.04 16,581.62 7.85 27,816.11 16.78 23,748.88 17.73
零售与财富管理
类业务
结构化主体 978.80 1.29 4,439.70 2.10 1,287.94 0.78 11.34 0.01
支持保障类业务 -3,625.65 -4.78 936.14 0.44 -2,027.69 -1.22 -2,565.53 -1.92
合并抵销 -963.15 -1.27 -4,403.34 -2.08 -1,275.32 -0.77 -11.09 -0.01
合并数 75,839.83 100.00 211,349.35 100.00 165,798.40 100.00 133,961.88 100.00
(3)营业支出分析
公司营业支出包括税金及附加、业务及管理费、资产减值损失和其他业务
成本。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支出的构成和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税金及附加 703.94 1.52 1,344.85 1.32 1,419.95 1.64 1,013.28 1.34
业务及管理费 42,970.80 92.55 100,004.84 97.79 80,863.11 93.67 71,880.58 9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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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信用减值损失 2,706.34 5.83 833.25 0.81 3,988.67 4.62 2,594.14 3.43
其他业务成本 50.22 0.11 86.15 0.08 52.3 0.06 69.11 0.09
合计 46,431.30 100.00 102,269.09 100.00 86,324.03 100.00 75,557.10 100.00
(4)净利润分析
报 告 期 各 期 , 公 司 分 别 实 现 净 利 润 43,385.77 万 元 、 61,142.21 万 元 、
别 增 长 40.93% 和 40.43% , 2022 年 1-6 月 , 公 司 净 利 润 较 上 年 同 期 下 降
元、61,061.65 万元、85,859.97 万元和 24,184.09 万元,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
公司归母净利润较上年分别增长 40.70%和 40.61%,2022 年 1-6 月,公司归母
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 13.78%。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54,699.47 561,663.94 484,607.24 268,726.7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69,746.29 507,727.58 239,678.25 227,408.0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5,046.82 53,936.36 244,929.00 41,318.66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75,680.10 653,861.14 155,047.90 154,357.87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86,971.63 819,071.07 385,521.97 102,808.0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8,708.47 -165,209.93 -230,474.07 51,549.85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63,287.00 588,141.00 594,494.00 386,713.6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85,870.86 414,172.29 374,300.48 338,155.5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7,416.14 173,968.71 220,193.52 48,558.01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的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8,813.22 62,645.16 234,509.20 141,464.4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额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63,461.85 812,275.07 749,629.91 515,12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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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各业务条线条稳健发展,各项风险监管指
标均符合中国证监会设定的监管标准,具有较好的抗风险能力。公司坚持高质
量发展理念,提高经营发展的活力、创新力和竞争力。公司根据经营环境的变
化,及时调整业务策略,全面深化业务转型,已经形成了完善的业务体系、打
造了多元化的金融服务平台;同时,公司加强内部管理,强化能力建设,完善
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体系,提高内部控制水平,提升内外协同效率,优化管理
模式,持续稳健经营。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净资本规模将大幅增加,公司抗风险能力
有望得到进一步加强。同时,公司将进一步优化业务结构,重点打造资产管理
类业务和以固定收益为重点的投资类业务品牌,提升投资银行类业务实力,实
现零售与财富管理类业务突破,持续完善符合自身实际的业务体系,全面提升
投融资能力、销售能力、产品设计能力、风险管理能力等核心竞争力,实现资
产管理类、投资类、投资银行类、零售与财富管理类业务的科学布局和协同发
展,完善综合金融服务体系,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
(五)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本次发行前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将按照“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根据各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
比例进行分配。公司实施连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股东的合
理投资回报。
(2)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
式分配股利。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应充分考虑公司净资本充足率、业务发展情
况等因素。在公司盈利、符合证券公司净资本等监管要求及公司正常经营和长
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3)发放现金分红、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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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进行现金分红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
为正值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②未来十二个月内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
大资金支出等特殊情况发生;③公司现金分红方案实施后公司各项风险控制指
标符合监管部门规定。
公司在具备上述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
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且在任意三个连续年度内以现金方式累
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公司可根据需要采取股票股利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采取股票方式分
配股利的条件为:①公司经营情况良好;②因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
匹配、公司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公司具有成长性等真实合理因
素,以股票方式分配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③公司的现金分红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差异化利润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政策: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
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
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上述第③项规
定处理。
(5)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公司可以进行年度或中期分红。
(6)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原则: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投入于公
司主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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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利润分配方案和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
①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
公司当期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拟定,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董事会
应当在认真论证利润分配条件、比例和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和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的基础上制定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
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发表独立意见。因特殊情况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
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公告和定
期报告中披露具体原因以及公司留存收益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
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
审议。
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制定利润分配方案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董事会所制定的
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并由半数以上监事表决通过。当董事会做出的利润分
配方案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监事会有权要求董事会予以纠正。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包括
但不限于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主动与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
东关心的问题。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表决通过。
②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
由于遇到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或者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
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
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
议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并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董事会在拟定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过程中,应当充分听取独立董事意
见。董事会拟定的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独立董
事应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应对董事会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行为进行监督,对
董事会所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进行审议,并由半数以上监事表决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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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当董事会做出的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
会、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的,监事会有权要求董事会予以纠正。
股东大会对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
(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主动与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
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时,须经出席股东
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 11,562.00 万元(含税)。公司上述现金股利已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支付完毕。
派发现金股利 10,086.00 万元(含税)。公司上述现金股利已于 2021 年 6 月 24
日支付完毕。
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经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的
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
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要求,在《公司章
程(草案)》中明确了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主要内容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将按照“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根据各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
比例进行分配。公司实施连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股东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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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投资回报。
(2)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
式分配股利。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应充分考虑公司净资本充足率、业务发展情
况等因素。在公司盈利、符合证券公司净资本等监管要求及公司正常经营和长
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3)发放现金分红、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进行现金分红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
为正值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②未来十二个月内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
大资金支出等特殊情况发生;③公司现金分红方案实施后公司各项风险控制指
标符合监管部门规定。
公司在具备上述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
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且在任意三个连续年度内以现金方式累
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公司可根据需要采取股票股利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采取股票方式分
配股利的条件为:①公司经营情况良好;②因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
匹配、公司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公司具有成长性等真实合理因
素,以股票方式分配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③公司的现金分红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差异化利润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政策: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
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
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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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上述第③项规
定处理。
(5)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公司可以进行年度或中期分红。
(6)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原则: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投入于公
司主营业务。
(7)利润分配方案和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
①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
公司当期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拟定,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董事会
应当在认真论证利润分配条件、比例和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和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的基础上制定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
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发表独立意见。因特殊情况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
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公告和定
期报告中披露具体原因以及公司留存收益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
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
审议。
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制定利润分配方案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董事会所制定的
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并由半数以上监事表决通过。当董事会做出的利润分
配方案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监事会有权要求董事会予以纠正。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包括
但不限于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主动与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
东关心的问题。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表决通过。
②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
由于遇到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或者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
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
议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并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董事会在拟定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过程中,应当充分听取独立董事意
见。董事会拟定的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独立董
事应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应对董事会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行为进行监督,对
董事会所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进行审议,并由半数以上监事表决通
过。当董事会做出的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
会、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的,监事会有权要求董事会予以纠正。
股东大会对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
(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主动与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
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时,须经出席股东
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十、发行人控股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拥有 3 家全资子公司和 1 家二级控股
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正泽富创新投资(北京)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首正泽富创新投资(北京)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怀柔区北房镇幸福西街 3 号 1 幢 418 室
注册资本:80,000 万元
实收资本:67,000 万元
成立时间:2015 年 3 月 10 日
法定代表人:马起华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
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
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
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首正泽富系本公司设立的专门从事另类投资业务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股
权结构及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股东构成 首创证券 100
合计 100
主要财务数据 2022.06.30/2022 年 1-6 月 2021.12.31/2021 年度
总资产 84,505.80 92,213.41
净资产 78,229.11 83,032.90
净利润 -6,803.79 12,445.05
注:以上财务数据业经中审亚太审计。
(二)首正德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首正德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北二街 8 号 6 层 710-321 室
注册资本:50,000 万元
实收资本:20,000 万元
成立时间:2014 年 7 月 23 日
法定代表人:王洪亮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财务咨询(不得开展审计、验资、查账、评估、会
计咨询、代理记账等需经专项审批的业务,不得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验资报
告、查账报告、评估报告等文字材料)。(“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
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
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
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
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首正德盛系本公司设立的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已于 2015 年 11 月 26 日完
成了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备案登记,该公司股权结构及主要财务数据
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股东构成 首创证券 100
合计 100
主要财务数据 2022.06.30/2022 年 1-6 月 2021.12.31/2021 年度
总资产 31,394.69 23,296.20
净资产 22,623.69 22,724.39
净利润 -100.70 15.61
注:以上财务数据业经中审亚太审计。
(三)首创京都期货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首创京都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门外大街 1 号 1 幢 10 层 1018 室
注册资本:60,000 万元
实收资本:60,000 万元
成立时间:1993 年 3 月 6 日
法定代表人:李 强
经营范围: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资产管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
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
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
营活动。)
首创京都期货系本公司专门从事期货业务的子公司,该公司股权结构及主
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股东构成
首创证券 100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合计 100
主要财务数据 2022.06.30/2022 年 1-6 月 2021.12.31/2021 年度
总资产 205,807.23 190,174.77
净资产 62,288.48 61,984.75
净利润 303.73 1,589.03
注:以上财务数据业经中审亚太审计。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首创京都期货共设有 2 家期货分公司,具
体如下:
分公司名称 营业地址 经营范围 成立日期
一般项目:商品期货经纪,金
首创京都期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
融期货经纪。(除依法须经批准
货有限公司 区新金桥路 1459 号 3 幢 1 2021-7-27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上海分公司 层 105、106、107 室
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期货业务(依法须
首创京都期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货有限公司 路 129 号大连国际金融中心 2022-5-12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大连分公司 A 座-大连期货大厦 2905
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四)北京望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北京望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利泽中园 106 号楼 1 层 108C-1
注册资本:3,000 万元
实收资本:3,000 万元
成立时间:2017 年 10 月 25 日
法定代表人:王洪亮
经营范围: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股权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下列
业务:1、发放贷款;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3、以公开方
式募集资金;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1、未经有关部门
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
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
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
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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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京私募系本公司设立的二级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已于 2019 年 4 月 15
日完成证券公司二级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备案登记。该公司股权结构及主要财
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首正德盛 51.00
股东构成 北京望京新兴产业区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25.00
北京九尊鑫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4.00
合计 100.00
主要财务数据 2022.06.30/2022 年 1-6 月 2021.12.31/2021 年度
总资产 3,156.08 3,283.21
净资产 3,140.31 3,176.39
净利润 -36.08 6.25
注:以上财务数据业经中审亚太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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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量
本 次 拟 发 行 股 份 不 超 过 273,333,800 股 , 占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的 比 例 为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的营运资金。本
公司拟使用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公司的营运资金的金额为 186,891.44 万
元。
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
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资本金,增加公司营运资金,发展主营业务。公司根据整
体发展战略及业务发展目标,拟定了本次募集资金重点使用方向,并将根据资
本市场变化情况和发展战略对资金使用安排进行相应调整。资金重点使用方向
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方面:
(一)增加对信息技术建设的投入,提升后台综合服务能力
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的深入推进,以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
算、大数据等为代表的数字技术在证券领域的应用场景不断拓宽,深刻改变着
行业业务开展、风险控制、合规监管等,并催生了智能投顾、智能投研、金融
云等新型服务或产品。信息技术对公司业务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创新起到的支撑
作用愈发明显,在证券公司分类监管中,信息技术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成为
重要的评价指标。
与国内一流证券公司相比,公司在信息技术方面存在专业人才不足、资金
投入不足等问题。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加强信息技术系统建设,开展信息技术
前瞻性研究,加大金融科技领域投入,依托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大数
据等新技术,实现核心业务系统的技术架构迭代,为公司各项业务的协同发展
提供有力的信息技术支持。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二)加大对研究业务的投入
证券公司的研究业务能够为经纪业务、自营业务和资产管理业务等其他业
务提供决策支持,证券公司研究能力的差异成为证券公司核心竞争力的体现。
公司研究发展部于 2021 年开始从事卖方研究业务,与同行业其他大型证券公司
相比,仍存在团队规模小、覆盖行业少等问题。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对研
究业务的投入,组建具有竞争力的卖方研究团队,在公司战略规划、重要业务
推进和金融产品创新等方面为公司内部提供研究支持的同时,以宏观策略研究
为基础,着力在科技、消费、大宗商品、地产、环保等行业建立影响力,推动
公司研究品牌建设。
(三)加强对子公司的布局
当前证券行业盈利模式面临转型,证券公司业务模式从过去的以通道业务
为主转型为服务中介、资本中介类业务及投资交易类业务等并重的综合业务模
式。为推动长期可持续发展,公司加快多元化战略布局,通过子公司首创京都
期货、首正泽富和首正德盛分别发展期货业务、另类投资业务和私募投资基金
业务,构建更为均衡的业务组合。上述业务的稳健发展需要公司雄厚的资本实
力作为支撑,公司迫切需要补充资本以应对行业转型,促进各项业务持续健康
发展,优化收入结构,提高盈利能力。本次发行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大对子公
司的投入,全力支持期货业务、另类投资业务和私募投资基金业务的发展,不
断完善组织架构和业务体系,提升公司作为综合性证券公司的整体服务能力。
期货业务方面,面对期货经纪业务佣金战加剧和佣金费率下降的形势,公
司拟通过升级期货业务交易平台、提升投研能力、创新产业服务模式等,提升
机构、产业客户的开发能力和服务能力;同时,有序推进新业务牌照申请,有
效促进期货业务转型升级。
另类投资业务方面,公司拟通过建设专业投资团队,树立体系化投资框架
和理念,提升投资能力;结合资本市场深化改革背景,加大投资力度,进行前
瞻性布局;加强投后管理和风险控制,实现投资的保值增值,提高公司另类投
资业务盈利能力。
私募投资基金业务方面,公司拟通过整合产业、资金等资源设立私募投资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基金,提升市场化募资能力,以全面深化合作促进私募投资基金业务规模快速
发展;通过提升投资研究能力,挖掘优质项目,在为投资者创造良好投资回报
的同时助力实体经济发展;加强投后管理,为投资项目提供一站式全业务链服
务;广泛开展内外部合作,增强业务协同,使公司在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
和先行优势。
(四)补充营运资金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补充运营资金,发展公司主营业务,提升公司综合服
务能力和业务创新能力,通过加大对各业务条线及子公司的支持力度,完善组
织架构和业务体系,提升公司作为综合性证券公司的整体服务能力,进而提升
公司盈利能力。
三、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大幅增加公司的营运资本,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
况、扩大业务规模,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对公司的财
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以下直接影响:
高于公司发行时每股净资产值,因此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每股净资产
将有所增加,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将相应发生变化。
钩的各项业务发展空间将显著增大。
水平等因素的影响,无法在短时间内迅速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但长期来看,
有利于增强公司资本实力及推进各项业务的发展,从而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
能力,实现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为投资者创造持续稳定的回报。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除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之“四、重大风险提示”中
披露的风险外,投资者应考虑下述风险因素:
(一)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的风险
为维护金融市场稳定、确保证券公司稳健经营并保护投资者权益,证券行
业受到严格的监管,证券公司开展各项业务需遵守一系列法律、法规和监管部
门规章。近年来,为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推进市场化改革、提升对外开
放水平,有关部门不断出台或修订相关法律法规,从而对证券公司业务开展产
生影响。如 2018 年 4 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国家外
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资管新规》,在资产管理业务非标准化债权投资、产品净
值化管理、消除多层嵌套、统一杠杆水平等方面提出一系列监管要求。受《资
管新规》影响,报告期内,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规模有所下降。
如有关证券行业的税收制度、经营许可制度、外汇制度、利率政策、业务
收费标准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变化,可能会引起资本市场的波动和证券行业
发展环境的变化,进而对公司的各项业务产生影响。如公司不能及时有效调整
经营战略和提升管理水平,将可能面临业务收入下滑的风险。
若公司对行业监管法律法规理解有偏差或执行不到位,导致公司生产经营
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公司可能会受到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罚款、暂停或取
消业务资格、限制申请新业务资格等监管措施,也可能因业务经营违法违规而
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进而对公司造成严重不利影响。
(二)与公司管理相关的风险
合规风险是指因经营管理或员工执业行为违反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自律
规则而使公司受到法律制裁、被采取监管措施、遭受财产损失或声誉损失的风
险。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若公司在业务经营过程中未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准则,可能受到的行政
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暂停或者撤销相关业务许
可、责令关闭等;可能被监管机构采取的监管措施主要包括:限制业务活动,
责令暂停部分业务,停止核准新业务,限制分配红利,限制向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支付报酬和提供福利,限制转让财产或者在财产上设定其他权利,
责令更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限制其权利,撤销有关业务许可,认
定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不适当人选,责令负有责任的股东
转让股权,限制负有责任的股东行使股东权利,责令停业整顿,指定其他机构
托管、接管或者撤销等。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被监管机构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具体参见本公司招
股意向书“第九节 公司治理”之“三、报告期内违法违规及受处罚情况”。若
公司未来受到行政处罚或被采取监管措施,可能对公司的业务开展、财务状况
和公司声誉等造成不利影响。
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是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
前提和保证。如果缺乏健全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或者现有的制度未能
有效执行,均可能对公司持续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由于公司业务始终处于动态
发展的环境中,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大、业务模式与产品创新,用以识别和监
控风险的模型、数据及风险管理方法存在无法预见所有风险的可能。
如果公司采用的降低风险的策略和技术方法不够充分和有效,可能使公司
面临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失效的风险。同时,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有效
性也取决于员工的实际执行能力。公司不能完全确保所有员工在实际执行过程
中不出现操作不当、职务舞弊或违法违规等行为。如出现上述情况,可能对公
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利益冲突风险可能来自于公司不同业务部门之间、公司与客户之间、公司
客户之间、公司与员工之间或公司员工与客户之间。由于公司利益冲突风险来
源的多样性,识别和处理利益冲突较为复杂且困难,公司存在未能及时识别潜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在利益冲突的可能。如公司未能妥善处置利益冲突或防范利益输送,可能导致
公司被采取行政处罚、监管措施,或使公司面临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从而对
公司声誉、业务开展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证券行业属于知识密集型行业,证券公司取得并保持竞争力的关键在于优
秀人才的引进和储备。近年来,我国证券行业快速发展,对优秀人才的需求更
加迫切,而金融市场逐步改革和对外开放,加剧了国内外证券公司、基金公
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企业对优秀人才的竞争。同时,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
扩张和创新业务的发展,公司对优秀人才的需求也大幅增加。面对日益激烈的
行业竞争,如公司出现人才流失和储备不足的情形,可能导致公司客户资源流
失、业务发展速度放缓,从而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操作风险是指由于内部程序、人员和系统的不完备或失效而遭受损失的可
能性。公司经营的每一个环节都可能发生操作风险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玩忽职
守、虚报或者隐瞒必要信息、不恰当地使用或者披露保密信息、进行未经授权
或者超出权限的交易等。随着公司业务种类、业务范围和业务规模的迅速扩
展,各类业务和工作流程日益复杂,涉及的操作风险管理难度显著提高。如公
司未能有效识别、评估、处置操作风险,可能给公司的声誉、经营活动带来重
大不利影响。
证券公司的主要业务均高度依赖信息系统,信息技术系统是证券公司开展
各项业务的重要载体,贯穿于证券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公司的证券经纪
业务、证券自营业务、资产管理业务等,均高度依赖于信息系统准确、及时的
处理、传输、存储大量数据。信息系统对公司的业务发展至关重要。公司不能
完全排除信息系统出现软硬件故障、系统漏洞、通信中断、遭受病毒或黑客攻
击、数据丢失或泄露等突发情况,还可能因未能及时有效的改进升级信息技术
系统而导致不能满足公司业务开展的需要,从而可能对公司的声誉、竞争力和
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近年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员工人数逐渐增加,截至 2022 年
易、欺诈客户、操纵股票价格、泄露内幕信息、利益输送、进行未经授权或超
过权限的交易等行为。公司可能无法完全杜绝员工不当的个人行为。如公司未
能及时发现并防范员工的不当行为,则可能会导致公司的声誉和财务状况受到
损害,使公司面临重大诉讼或监管处罚。
(三)其他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资本
金,增加公司营运资金,发展主营业务。受未来中国宏观经济形势及宏观经济
政策变化、证券市场周期性变化、证券市场竞争环境变化、政策和法律法规变
化以及本公司的经营管理能力等因素影响,募集资金运用的进度及收益均存在
一定的不确定性,存在可能无法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的股本及净资产均将明显增长,资产负债率将
有所下降,由于募集资金使用并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在募集资金
产生效益之前,公司经营业绩仍主要依赖公司现有业务,基本每股收益、稀释
每股收益等即期回报财务指标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首创集团持有本公司 155,169.00 万股股
份,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63.08%,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由于无法确保首创
集团与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始终保持一致,如果控股股东利用其实际控
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等方式对公司的经营决策、人事任免等进行不当控
制,可能会给公司经营和少数股东的权益带来风险。
证券公司分类评级是指以证券公司风险管理能力、持续合规状况为基础,
结合证券公司业务发展状况,按照《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评价和确定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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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类别。中国证监会根据证券公司评价计分的高低,将证券公司分为 A
(AAA、AA、A)、B(BBB、BB、B)、C(CCC、CC、C)、D、E 等 5 大类
司的分类评级结果分别为 BB 级、CCC 级和 A 级。由于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
金有限责任公司根据证券公司分类评级结果确定证券公司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
基金的具体比例,若公司未来分类评级结果下调,投资者保护基金缴纳比例将
有所上升,将对公司的盈利产生负面影响。同时,评级结果下调亦有可能对公
司新业务拓展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及行业竞争力产生不利影
响。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承租的房屋中,部分物业出租方未
能提供该等物业的权属证明文件或产权人有效的转租授权。本公司可能存在由
于租赁房屋权利瑕疵导致公司使用或占用相关物业的权利遭受质疑,导致公司
相关营业部需重新选择经营场所,从而产生额外搬迁成本并影响公司业务开展
的风险。
《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对证券公司各类股东的资质条件作出了明确规
定。未经中国证监会或其授权的派出机构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直接或
间接持有或者实际控制公司 5%以上股权,否则应当限期改正,未改正前相应股
份不具有表决权。因此,投资者存在购买公司股份达到或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
的 5%,而股东资格未能获得监管机构批准的风险。
(COVID-19)疫情,包括我国证券市场在内的全球主要证券交易市场,均经历
了短时间剧烈的波动。
受益于我国对新冠疫情常态化精准防控,2020 年和 2021 年我国经济社会
实现稳定发展。但新冠疫情全球蔓延的趋势尚未结束,若未来新冠疫情继续在
全球范围内蔓延,或者今后出现其他重大疫情、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可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能导致全球经济衰退,进而影响我国经济发展。同时,由于国内证券市场对外
开放不断加深、外资参与程度不断提升,如未来全球主要证券交易市场剧烈波
动,可能会引起 A 股市场波动加剧,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大合同
本节所称的重大合同,是指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正在履行或将
要履行的金额重大或虽非金额重大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
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或协议。本公司的重大合同如下: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发行但尚未清算且预计收入规模超过 500
万元的资产证券化项目合作协议如下:
序
合同名称
号
天津京津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与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资产证券化合作协议补充
协议》
上海钜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首创证券签署之《首创钜大 -奥特莱斯资产证券化
(REITs)项目合作协议》
(1)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资产净值超过 5 亿元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如下:
序号 合同名称 管理人 托管人
首创证券创惠 1 号灵活优选集合资产管
理计划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
行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号 合同名称 管理人 托管人
首创证券泽鑫灵活优选 601 号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
首创证券圆融安享苏盈 1 号集合资产管
理计划
首创证券创赢 M7001 号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
首创证券圆融安享苏盈 3 号集合资产管
理计划
首创证券泽鑫灵活优选 1201 号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
(2)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合同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资产净值超过 5 亿元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如下:
序号 合同名称 管理人 托管人
首创证券-张家口银行-招商银行定
向资产管理合同
首创证券-张家口银行-招商银行定
向资产管理合同之补充协议二
首创证券-张家口银行-招商银行定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
向资产管理合同之补充协议三 行
首创证券-张家口银行-招商银行定
向资产管理合同之补充协议四
首创证券-张家口银行-招商银行定
向资产管理合同之补充协议五
首创证券-张家口银行 4 号定向资产
管理合同
首创证券-张家口银行 4 号定向资产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
管理合同之补充协议 行
首创证券-张家口银行 4 号定向资产
管理合同之补充协议二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号 合同名称 管理人 托管人
首创证券-张家口银行 4 号定向资产
管理合同之补充协议三
首创证券-张家口银行 4 号单一资产
管理合同之补充协议四
首创证券-安盈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
划
首创证券-安盈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
划资产管理合同之补充协议
首创证券-安盈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
划资产管理合同之补充协议二
首创证券-安盈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
划资产管理合同之补充协议三
首创证券-安盈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
划资产管理合同之补充协议四
首创证券-中国建投单一资产管理计
划资产管理合同
首创证券-中国建投单一资产管理计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划资产管理合同之补充协议(一) 京分行
首创证券-中国建投单一资产管理计
划资产管理合同之补充协议(二)
(1)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
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8 家银
行签订了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协议。上述银行均具备第三方存管银行
的资质,对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进行日常监管,有效控制了风险隐患,保障
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安全。
(2)2013 年 4 月 15 日,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签订《转融通
业务合同》,约定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将依照业务规则规定和合同约
定,为公司提供转融通服务,向公司出借资金、证券。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转融通拆入资金余额为 7.00 亿元。
(3)2020 年 9 月 15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签署了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乙类结算参与人证券资金结算协议》,约定公司以乙类结算参与人资格参与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证券资金结算系统办理结算业务的相关事
宜。
(4)2020 年 9 月 15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签署了
《股票期权业务试点证券资金结算协议》,约定公司以期权结算业务资格参与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期权结算系统办理结算相关事宜。
(5)2018 年 1 月 3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签署了《证
券账户在线业务平台使用协议书》,约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公
司开通在线平台相关业务权限相关事宜。
(6)2019 年 6 月 11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签署了
《投资者证券登记业务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委托公司为投资者证券登记业务
的代理机构。
(二)未偿还债券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未偿还的融入资金余额超过 1 亿元(含)的
公司债券如下:
(1)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经上交所以《关于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上市预审核意见的函》(上证债(审)[2017]117 号)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以
《关于核准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7]1302 号)核准,首创有限于 2017 年 10 月 11 日-12 日面向合
格投资者发行公司债券并于同月 27 日在上交所交易市场集中竞价系统和固定收
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市。债券代码为 143323,发行总额为 10 亿元,债券期
限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票
面年利率为 5.42%(2020 年 10 月 12 日起票面利率调整为 3.2%),利息种类为
固定利率债券,付息频率为按年付息,起息日为 2017 年 10 月 12 日,到期日为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投资者回售 510,000 手本期债券,回售金额为 5.10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亿元。
(2)2019 年非公开发行次级债券
次级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19]1051 号),同意首创有限发行次
级债券 10 亿元,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
期)并于 8 月 2 日在上交所交易市场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挂牌。债券简
称为“19 首证 C1”,债券代码为 151869,发行总额为 5 亿元,债券期限为 3
年期,票面利率为 6%,利息种类为固定利息,付息频率为每年付息一次,起息
日为 2019 年 7 月 24 日,到期日为 2022 年 7 月 24 日,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本次债券无担保。
期)并于 11 月 11 日起在上交所市场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挂牌,债券简
称“19 首证 C2”,债券代码为 162383,发行总额为 5 亿元,债券期限为 3 年
期,票面利率为 4.7%,利息种类为固定利息,付息频率为每年付息一次,起息
日是 2019 年 10 月 30 日,到期日为 2022 年 10 月 30 日,发行价格为 100 元/
张。首创集团为本期债券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2020 年非公开发行次级债券
行次级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19]2420 号),同意首创有限发行
次级债券 15 亿元,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
期)并于 5 月 29 日起在上交所市场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挂牌,债券简称
“20 首证 01”,债券代码为 166829,发行总额为 5 亿元,债券期限为 3 年期,
票面利率为 3.95%,利息种类为固定利息,付息频率为每年付息一次,起息日
为 2020 年 5 月 22 日,到期日为 2023 年 5 月 22 日,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首
创集团为本期债券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16 号),同意首创证
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10 亿元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
在上交所市场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挂牌,债券简称为“21 首证 01”,债
券代码为 188655,发行总额为 10 亿元,票面利率 3.70%,债券期限为 3 年,利
息种类为固定利率,付息频率为按年付息,起息日为 2021 年 8 月 27 日,到期
日为 2024 年 8 月 27 日,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本次债券无担保。
(5)2021 年非公开发行次级债券
行次级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19]2420 号),同意首创有限发
行次级债券 15 亿元,采取分期发行方式。
在上交所市场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挂牌,债券简称为“21 首创 C1”,债
券代码为 178086,发行总额为 10 亿元,票面利率 4.41%,债券期限为 3 年,利
息种类为固定利率,付息频率为按年付息,起息日为 2021 年 4 月 12 日,到期
日为 2024 年 4 月 12 日,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首创集团为本期债券提供不可
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2021 年非公开发行次级债券
次级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21]1431 号),同意首创证券
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 10 亿元的次级债券。
日起在上交所市场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挂牌,债券简称为“21 首创
C2”,债券代码为 197251,发行总额为 10 亿元,票面利率 4.86%,利息种类
为固定利率,付息频率为按年付息,起息日为 2021 年 9 月 28 日,到期日为
(7)2022 年非公开发行次级债券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次级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22]365 号),同意首创证券面
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 20 亿元的次级债券。
起在上交所市场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挂牌,债券简称为“22 首创 C1”,
债券代码为 194271,发行总额为 15 亿元,票面利率 4.40%,利息种类为固定利
率,付息频率为按年付息,起息日为 2022 年 3 月 29 日,到期日为 2025 年 3 月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未偿还的融入资金余额超过 1 亿元(含)的
收益凭证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债券名称 发行日期 到期日期 票面利率 期末余额
号
(三)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尚未了结的标的金
额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的诉讼情况如下: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原告/ 被告/
序号 案由 诉讼请求 最新进展
申请人 被申请人
法院已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
公司向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内 公开拍卖拍卖被执行人何吉伦持有的
质押式证券
回购纠纷
息及融资利息、违约金 卖成交价合计 4,659.57 万元,拍卖款
尚未发还公司,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
要签署日,本案尚处于执行阶段。
公司向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 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江苏
行,执行标的包括:本金 8,981.60 万元及相应的利息、 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所质押的
质押式证券 江苏省机电研究所
回购纠纷 有限公司
后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平台拍卖。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
署日,该案件尚处于执行阶段。
王啸巍、彭彪、王
公司要求被告回购原告持有的云动力(天津)电子商务 判决,后被告未上诉判决生效,原告已
晴、云动力(天
津)电子商务有限
金等 制执行。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
公司
日,法院已受理该强制执行申请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五)公司控股股东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作为一方当事人,尚未了结
的重大诉讼如下:
首创集团于 2021 年 6 月 10 日收到上海电气通讯技术有限公司的《民事起
诉状》,上海电气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
海二中院”)起诉,请求判令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贸易分公司(以下简称
“首创集团贸易分公司”)支付其货款本金合计人民币约 11.93 亿元及违约金,
首创集团对首创集团贸易分公司支付义务承担连带付款责任。
起诉材料。随后首创集团提出管辖权异议。7 月 1 日,上海二中院裁定驳回,
首创集团提出上诉。8 月 16 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维持了一
审继续由上海二中院审理的结果。2022 年 7 月 8 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认为本案所涉事实与合同诈骗案存在关联性,本案审理结果须以刑事案件审理
结果为依据,裁定中止诉讼。
根据首创集团在上证债券信息网披露的《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涉及
重大诉讼(仲裁)的公告》,首创集团正在开展诉讼相关准备工作;本次诉讼事
件为首创集团贸易分公司与其上游合作方上海电气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之间的贸
易纠纷,目前双方在合同履约方面存在争议;贸易业务非首创集团核心业务,
预计本次诉讼不影响首创集团核心业务经营与发展,不会对首创集团生产经
营、业绩基本面产生根本影响。
首创集团于 2021 年 9 月 9 日收到北京中创为南京量子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的
《民事起诉状》,北京中创为南京量子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向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
院起诉,请求判令首创集团贸易分公司支付其货款本金合计人民币约 4,670.61
万元及违约金 253.84 万元,首创集团在首创集团贸易分公司管理财产范围内不
足以清偿前述债务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等。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犯罪嫌疑为由,驳回原告北京中创为南京量子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的起诉。北京
中创为南京量子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已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司,利用专网通讯产品自循环模式涉嫌合同诈骗,多地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
裁定中止诉讼。
上述诉讼金额占首创集团的净资产比例较小,不会对首创集团的生产经营
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
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涉及
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并且均未涉及任何刑事诉讼事项。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情况
经办人或
名称 住所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发行人:首创证券股 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院 010- 010-
何峰
份有限公司 13 号楼 A 座 11-21 层 84976608 81152008
保荐人(主承销 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
商 ): 国 信 证 券 股 份 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
有限公司 层
刘斯亮、
律师事务所:北京国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010- 010-
陈志坚、
枫律师事务所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88004488 66090016
王思晔
会计师事务所:中审 杨涛、郭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47 号 010- 010-
亚太会计师事务所 辉、崔伟
天行建商务大厦 20 层 2206 68419787 68413990
(特殊普通合伙) 英
资产评估机构:中水
北京市海淀区上园村 3 号知 010- 010- 刘英敏、
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
行大厦七层 737 室 62169669 62196466 李媛媛
司
股票登记机构:中国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 021- 021-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
区杨高南路 188 号 58708888 58899400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收款银行:中国工商 账号:
户名: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4000029119 - -
司
圳市分行深港支行 200021817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 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证券 021- 021-
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大厦 68808888 68804868
二、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初步询价时间 2022 年 11 月 16 日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 2022 年 11 月 21 日
申购日期 2022 年 11 月 22 日
缴款日期 2022 年 11 月 24 日
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投资者可查阅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件,该等文件在指定网站
上披露,具体如下:
(一)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二)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文件的查阅
(一)备查文件查阅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4:30。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
投资者于本次发行承销期间,可在本公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所在的
办公地点查阅。
三、信息披露网站
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www.sse.com.cn)。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本页无正文,为《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
股意向书摘要》之盖章页)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