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宝: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2-11-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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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52      证券简称:中青宝          公告编号:2022-065
          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 2022 年 11 月 11 日下午 14:30 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
相结合的方式在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三期 10A 栋 23 层会议室召开。
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11 月 8 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逸伦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5 名,实际出席董事 5 名。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议案一: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议案
  本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广州宝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广州宝云”)100%股权并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
《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持续监管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以下简称《重组审核规
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实际情况和相
关事项进行认真自查及分析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规定的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各项实质
条件。
  董事长李逸伦先生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二: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具体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定的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方案
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深圳市速必拓网络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速必拓”)持有的广州宝云 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
并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交易由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组成。本次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募集配套资
金成功与否不影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但募集配套资金的实施
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若募集配套资金未能获准实施或虽
获准实施但不足以支付所需的货币资金,公司将以自有货币资金或以自筹资金补
足。
  董事长李逸伦先生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案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速必拓。
  董事长李逸伦先生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为交易对方持有的标的公司
  董事长李逸伦先生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交易对方支付收购对价,其中,支付
股份对价占比为 85%,支付现金对价占比为 15%。
  董事长李逸伦先生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标的公司在交易基准日之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标的资产交割日后的标的
公司股东享有。
  过渡期内,标的公司不进行分红,标的公司的收益由公司享有,亏损由交易
对方承担并以现金方式向公司补足,具体金额以相关专项审计结果为准。
  董事长李逸伦先生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公司及交易对方应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生效后 3 个月内
完成标的资产的交割手续。交易对方若未能履行前述合同义务,应承担公司因此
而遭受的损失。
  董事长李逸伦先生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交易对方速必拓将对标的公司 2022 至 2026 共计 5 个会计年度的业绩进行承
诺。公司和交易对方将就具体的业绩承诺和补偿安排另行签署协议进行约定。
  董事长李逸伦先生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本次发行股份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1.00 元。
  董事长李逸伦先生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本次发行股份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速必拓,发行对象以
其持有的标的资产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董事长李逸伦先生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首次审议本次交易
事项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日,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日。
  董事长李逸伦先生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价格为 14.66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完成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股、
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将按照法律法规及深交所的相关
规定做相应调整。
  除上述除息、除权事项导致的发行价格调整外,本次交易暂不设置发行价格
调整机制。
  董事长李逸伦先生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最终交易价格将在标的资产经具备《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进行
审计和评估后,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具体发行数量=(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本次交易支付的对价现金)÷本次
发行股票的每股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为准。在
定价基准日后至本次发行完成期间,公司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或配股
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发行数量将按照法律法规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做相应调
整。
  董事长李逸伦先生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速必拓以标的资产认购而取得的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
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如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
则交易对方速必拓通过本次交易取得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除遵守法定限售期外,交易对方速必拓在本次交易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股
份,在业绩承诺期届满且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若交易对方无需补偿,则为关
于承诺业绩的专项审计报告公告之日)前不得转让。
  交易对方通过本次交易获得公司股份因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取
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安排。
  如有关锁定期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监管要求不符,则应按照监管要求相应调
整;股份解除锁定后的转让将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深交所的规则办理。
  董事长李逸伦先生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公司于本次发行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
各自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董事长李逸伦先生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董事长李逸伦先生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
次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
同意注册批复,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完成日。
  董事长李逸伦先生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三)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方案
  本次发行股份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1.00 元。
  董事长李逸伦先生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方式为向特定对象发行,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
信托投资公司、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
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等,合计不超过 35 名。该等特定投资者均以现金认购本
次发行的股份。
  董事长李逸伦先生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董事长李逸伦先生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采取询价发行的方式,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
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
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
行底价将做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
中国证监会相关监管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
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董事长李逸伦先生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交
易价格的 100%,发行数量不超过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30%。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按照以下方式确定:发行数量=本次发行股
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额÷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票发行价格。
  如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将导致发行股份数量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则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数量将按照前述发行上限确定,本次发行股份募集
配套资金总额将进行相应调减,各认购对象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所认购的募集
配套资金金额及公司股份数量也将按照目前的认购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
权、除息事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交易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
批复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
定。
  董事长李逸伦先生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各发行对象认购的公司股份因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取得的股
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安排。
  如有关锁定期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监管要求不符,则应按照监管要求相应调
整;股份解除锁定后的转让将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深交所的规则办理。
  董事长李逸伦先生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支付标的资产的现金对价、投入
标的公司在建项目建设及补充公司/标的公司流动资金或偿还债务等用途,募集
资金具体用途及对应金额将在重组报告书(草案)中予以披露。
  董事长李逸伦先生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公司于本次发行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
各自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董事长李逸伦先生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董事长李逸伦先生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交易
之日起 12 个月。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同意注
册批复,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完成日。
  董事长李逸伦先生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三: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速
必拓为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宝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董事长李逸伦先生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四:关于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本次交易的审计及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尚未最终确定。
根据标的资产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初步判断,本次交易预计将达到《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同时,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需经深
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注册批复后方可实施。
  董事长李逸伦先生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五: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最近 36 个月,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李瑞杰、张云霞夫妇,公司控制权未发生
过变更。本次交易完成后,李瑞杰、张云霞夫妇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
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
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董事长李逸伦先生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六: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
  董事长李逸伦先生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七: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交易协议的议案
  为实施本次交易,公司拟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协议》。
  董事长李逸伦先生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八: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的议案
 经认真对比《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并经审慎判断,公司董事会认为本
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
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形;
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相关规定
有利于公司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增强独立性;
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董事长李逸伦先生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九: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
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经审慎判断,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中已披露本次交易行为涉及的报批事项,并对可能
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的完整权利,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
存续的情况。
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增强独立性、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
争。
  董事长李逸伦先生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十: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
行)》相关规定的议案
  经审慎分析,本次交易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本次交易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公司不存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如
下情形:
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为。
  (二)本次交易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的用途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下列规定:
业务的公司;
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
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三)本次交易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的其他相关规定
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发行对象的确定方式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
条的规定;
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
  董事长李逸伦先生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十一: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相关规定的议案
  经审慎判断,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持续监管办法》及《重组审
核规则》相关的规定,具体如下:
业,所属行业符合创业板定位,亦属于公司同行业企业。因此,本次交易符合《持
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和《重组审核规则》第七条的规定。
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符合《持续监管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
定。
让,如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或者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则速必拓通过本次交易取
得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符合《重组审核规则》第十二条的规定。
    董事长李逸伦先生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十二: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规定之情形的议

    经审核判断,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涉及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七条规定的相关主体不
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
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被司法机关作出相关裁判的情形。
    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的情形。
    董事长李逸伦先生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十三: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
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持续监管办法》《注册管理办法》《重组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
行了本次交易现阶段应当履行的程序,该等程序完整、合规。
  公司就本次交易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
公司就本次交易提交的法律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
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对前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董事长李逸伦先生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十四: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交易有关事项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或/及在适当的情形下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全权
办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导意见和市场条件的变化情况,制定和调整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标的资产范围、交易价格及价款支付方式、本次交易所涉及股份发行事项的发行
时机、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起止日期、发行对象等具体安排;
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交易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
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回复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相关监管机构的问询/反馈意
见;
规定的各项义务,办理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资产交割(含工商变更登记)、新
增股份发行的验资、股份登记及锁定、上市等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办理工商备案手续;
分配的募集资金金额;
围内,办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
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同意注册批复,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
易完成日。
   董事长李逸伦先生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十五: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对本次交易相关事项进行审议的议案
   鉴于本次交易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决定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审
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在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
议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并依法定程序召集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交易的相关事
项。
   董事长李逸伦先生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详 细 内 容 请 查 阅 公 司 2022 年 11 月 11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9)
     议案十六: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会计师”)
具备《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条件,具有
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审计人员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亚太
会计师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
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的情
形。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亚太会计师为 2022 年度审
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 细 内 容 请 查 阅 公 司 2022 年 11 月 11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十七:关于提请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2 年 11 月 29 日(星期二)下午 14:00 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四)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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