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5 证券简称:崇达技术 公告编号:2022-091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1 日在公司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
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会议由董事长姜雪飞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经出席董
事审议并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含 4 名非独立董事。经公司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研究,公司董事会提名姜雪飞、朱雪花、余忠、彭卫红为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将
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当选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依照法律、行
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
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没有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
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独
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含 3 名独立董事。经公司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研究,公司董事会提名钟明霞、周俊祥、黄治国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不存在任期超过 6 年的情形。根据相关规定,上述独
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和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
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当选后为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独立董事就任前,原独立董事仍依照
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
职务。
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成
员的三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
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
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下属全资子公司珠海崇达的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公司融资决策
效率,公司拟为珠海崇达新增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该担保
额度使用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担保协议或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
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2 年 11 月 28 日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由董事
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召开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二日
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硕士,现兼任深圳市线路板行业协会会长。1995 年 5 月创办本公司,自 2010 年 8 月起担任
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公司控股股东姜雪飞先生与朱雪花女士为夫妻关系,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姜雪飞先生
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姜曙光先生为兄弟关系。截至披露日,姜雪飞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被
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
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经查
询,姜雪飞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
条件。
硕士。1995 年 5 月创办本公司,自 2010 年 8 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
公司控股股东姜雪飞先生与朱雪花女士为夫妻关系,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截至披露日,
朱雪花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5,245,440 股,与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
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
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经查询,朱雪花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大学联合培养工商管理博士(DBA)
,正高级经济师。自 2010 年 8 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
董事会秘书,2016 年 11 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披露日,余忠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7,882,40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经查询,余忠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
职条件。
硕士。自 2000 年起,历任制造部工程师、主管、经理、总监以及技术中心主任等职务。自
截至披露日,彭卫红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6,916,56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经查询,彭卫红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
任职条件。
学博士,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1990 年至 1993 年任中山大学法律系讲师;1994 年至今任职
于深圳大学法学院。现任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广
东众诚律师事务所律师、深圳市则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自 2018 年 10 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披露日,钟明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
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经查询,钟明霞
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科学研究院经济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1989 年参加工作并从事独立审计和评估工作,
历任证券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评估公司总经理、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等职务。
现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合伙人、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辽宁振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深圳市华舟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金蝶国际软件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
政府引导基金及深圳市政府天使母基金的专家组成员、评审委员。自 2019 年 11 月起任本公
司独立董事。
截至披露日,周俊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
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经查询,周俊祥
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硕士。1998 年 9 月至 2012 年 12 月于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董事长秘书室经理、美的
学院创办院长、美的小家电管委会成员兼运营与人力资源总监等;2013 年 1 月至 2014 年 10
月于长沙远大住宅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历任高级副总裁兼华南事业部总经理、企管部总监等。
现任长沙市玉台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和首席顾问、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上海相宜本草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湖南职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和总经理、湖
南东方雷达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披露日,黄治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
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经查询,黄治国
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