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31日分别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有关规定,公司对
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相关内容如下:
一、公示情况
通等方式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有关情况,公司监事会将作出适当记录。
二、核查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人员名单、激励对象的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
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协议、激励对象于公司(含子公司)的任职情况等进行
核查。
三、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符合本激励计划的实施目的。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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