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2-115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10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
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
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
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 年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0014469
截至 2021 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 204
名,注册会计师 1,15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2021 年度业务收入 25.3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9.0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13 亿元。2021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30 家,主要行业
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
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2.88 亿元;2021 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
验。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
合相关规定。2021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1,037.68 万元。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
民事责任。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
督管理措施 8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2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9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郑建彪,199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1994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0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佟西涛,201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6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
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雷励,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份,
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
施、纪律处分。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
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审计费用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综合考虑会计师
事务所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需投入专业技术的工作量及工作时间,与致同会
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本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查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
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
保护能力,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审计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性的要求,具
有良好的诚信记录。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较好地保证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工作完成,同意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报
告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致
同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审计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性的要求,具有良好的
诚信记录。
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致
同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审计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性的要求,具有良好的
诚信记录。
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
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
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
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