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盟新材: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2-11-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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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00      证券简称:高盟新材         公告编号:2022-049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
次会议于 2022 年 11 月 10 日下午 16:00 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名,
实到监事 3 名,由监事会主席许艺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
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经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
格的议案》
   本议案以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
授予价格的公告》
       。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议案以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
                             《证券法》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
(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因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同意确定公司
对象授予预留的 6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以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 2021 年度
公司审计工作勤勉尽责,为公司出具的 2021 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续聘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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