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02 证券简称:矩子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7
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40,284,192 股,占公司总股本 15.50%。
一、公司股票发行和股本变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92 号)核准,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000,000 股,
上市后公司总股本为 100,000,000 股。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 75,000,0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75%;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5,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
(二)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实施了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
以公司总股本 10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 元人民币现金,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占公司总股本的 75%;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
股份有限公司向崔岺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 811 号),
核准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 2,452,482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上述新增股份于 2020 年 7 月
量为 122,452,48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5.38%;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0,00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24.62%。
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共计转增 97,471,489 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由 162,452,482 股增加至 259,923,971 股。有限售条件的股 份数量为
占公司总股本的 8.49%,首发前限售股的股份数量为 87,316,032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33.59%);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50,531,8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共有 3 户股东,分别是杨勇、李俊、上海矩子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矩子投资”),其关于所持股份自愿锁定事项承诺如下:
(一)2019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相关承诺
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对所持股
份自愿锁定作出了以下承诺:
(1)本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 人回购本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除前述锁定期外,本人在发行人担任董事期间,每年转让本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总数的 25%;离
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
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内提前离职的,在本人离职前最近一次就任公司董事时
确定的任期内和该次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本人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
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总数的 25%。
(3)若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承诺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
限)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公
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
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以下统称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 6 个
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价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
间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
调整)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分红、
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的情形,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4)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
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5)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前,将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
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以下时除外。
(6)本人作出的上述承诺在本人持有公司股票期间持续有效,不因本人职务
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如上述承诺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发生变化的,上述承诺将根据最新的相关规定进行变动。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 不由发行人
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
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投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发行
人回购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公司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
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本公司减持公司股份前,将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
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以下时除外。
(二)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承诺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申请文件,相关申请已获得受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杨勇在本次发行中
做出的承诺如下:
情形;
持所持发行人的股份;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截至本公告日,杨勇、李俊、矩子投资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
承诺的行为。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公司亦未对
其进行违规担保。
公司董事会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 期报告中持
续披露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40,284,192 股,占公司总股本 15.50%。
本次实际可上市流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
序号 股东名称 通数量(股) 备注
总数(股) 数量(股)
(注 1)
上海矩子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
本次实际可上市流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
序号 股东名称 通数量(股) 备注
总数(股) 数量(股)
(注 1)
合计 87,316,032 87,316,032 40,284,192 -
注 1:“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指“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扣除高管 75%锁定情形后的
股份数量。
注 2:股东杨勇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持有公司股份
数量 62,709,120 股,占公司总股本 24.13%,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
股份总数的 25%。杨勇先生本次解除限售数量为 62,709,120 股,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
量为 15,677,280 股。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将同时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监督相关股东
在减持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相关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增加 减少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股) (股)
一、限售条件
流 通 股/非流 109,392,131 42.09% - 40,284,192 69,107,939 26.59%
通股
高管锁定股 22,076,099 8.49% 47,031,840 - 69,107,939 26.59%
首发前限售
股
二、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
三、股份总数 259,923,971 100.00% 259,923,971 100.00%
注:以上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本次解除
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矩子科技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时所 做出的股份
锁定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
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矩子科技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
异议。
六、 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