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编号:2022-054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通知于 2022 年 11 月 4 日通过邮件、短信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2
年 11 月 9 日上午 10:30 在北京市丰台区科技园区星火路 8 号公司 3 楼 309 会议
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 9 名,实际表决董事 9 名。
公司董事何振亚、何昕、胡一元、何小勇、王新生、杜彬,独立董事季桥龙、许
国艺、李志华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振亚
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通过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修订稿)的议
案》
公司已就前次募集资金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的使用情况编制了《北京动力
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修订稿)》,并聘请信永中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出
具了《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修订稿)》。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管
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及相关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
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57)。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北京动力源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向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动力源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向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申请综合授信 950 万元整,授信期限一年,由
我公司和控股股东何振亚及夫人赵桂兰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安徽动力源科技有限公司向徽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郎溪支行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动力源科技有限公司向徽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郎溪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安徽动力源科技有限公
司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郎溪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
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80 万元,担保期限一年。我公司将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郎溪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其中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不超过人民币
肆佰万元整的债权本金以及利息(含罚息、复利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迟延履行
期间加倍债务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
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
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公证费等)。
担保期限一年,具体权利义务将依据双方《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2 年 11 月 25 日 14:00 在北京丰台区科技园区星火路 8 号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59)。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