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 2022-081 号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暨上市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解除限售股票数量:644.04 万股
? 本次解除限售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2 年 11 月 15 日
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八届监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考核办法》”)、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有关事项,相关事项于2021年9月1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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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为自2021年9月11日起至2021年9月21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关于
本次拟激励对象的任何异议。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
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披
露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
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相关事项于2021年9月29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
八届监事会2021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
会对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相关事项于2021年11月16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
成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授予登记。相关事项于2021年12月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
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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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单>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相关事项于2022年6月30日披露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
届监事会202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2021年限制性
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
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相关事项于2022年10月2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
《上海证券报》。
二、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考核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起至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数量的30%。公司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已达成,具体情况如下: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需满足的条件 成就情况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
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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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年三个会 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
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本激励计划中考核指标中的净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公司各个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利润为 35,108.94 万元,
净利润。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为:以 2020 年净 2021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
利润为基数,公司 2021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0%。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同时,激励对象所在的分公司、子公司需至少完成与公司签订的 为 85,304.21 万元,2021
《经营单位年度目标责任书》中利润总额业绩指标的 80%,未达 年度较 2020 年度增长
标的分公司、子公司的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 142.97%,满足解除限售
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回购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 条件。
息之和。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公司制定的《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根据个人的绩效考核结果分
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经考核,324 名激励对象
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必须为优秀、良好或合格,
满足考核条件。
才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比例进行解除限售。若激励
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则激励对象按照本激
励计划不能解除当期限售额度,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
销,回购价格为回购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三、激励对象股票解除限售情况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共326人,其中
限制性股票因其离职将由公司办理回购注销手续,目前尚未办理完毕。
已获授的限 本次可解除限 本次解除限售数
序号 姓名 职务 制性股票数 售的限制性股 量占已获授限制
量(万股) 票数量(万股) 性股票比例
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314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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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2,146.80 644.04 30.00%
四、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2年11月15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644.04万股。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
限制:激励对象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符合《公
司法》、
《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21,508,000 -6,440,400 15,067,600
无限售条件股份 1,325,896,855 6,440,400 1,332,337,255
总计 1,347,404,855 0 1,347,404,855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
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
《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解除限售已满足《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符合《管理办
法》
《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解除限售按照《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本次解除限
售尚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相关解除限售手续。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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