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
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元
宠物”、“发行人”或“公司”)所属行业为“C24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
制造业”。2022 年 11 月 3 日(T-4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C24 文教、
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32.96 倍。本次发
行价格 49.98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1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市
盈率为 46.72 倍,低于可比公司 2021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但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2022 年 11 月 3 日发布的
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32.96 倍,超出幅度为 41.75%,存在未来发行
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
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
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证监会令〔第 144 号〕)
天元宠物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
《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证监会
令〔第 167 号〕)(以下简称“《注册办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
承销特别规定》
(证监会公告〔2021〕21 号,以下简称“《特别规定》”)、
《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1 年修订)》
(深
证上〔2021〕919 号)
(以下简称“《业务实施细则》”)、
《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深证上〔2018〕279 号)
(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
则》”)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
(深证
上〔2020〕483 号)
(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
《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承销规范》
(中证协发〔2021〕213 号)
(以下简称“《承销规范》”)、
《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
(中证协发〔2018〕142 号)、
《注册制下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
(中证协发〔2021〕212 号)、
《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配售细则》
(中证协发〔2018〕14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
则等文件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
下发行电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网下发行
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请网上投资者
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发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
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
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
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为 68.76 元/股、拟申购数量小于
量等于 750 万股、且系统提交时间同为 2022 年 11 月 3 日 14:20:45:434 的配售对
象中,按照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剔除 30
个配售对象。以上过程共剔除 71 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 43,940
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后拟申购数量总和 4,339,830
万股的 1.0125%。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具体剔除情况请见附表“配
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注为“高价剔除”的部分。
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
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49.98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2 年 11 月 9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
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2 年 11 月 9 日
(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0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09:15-11:30,13:00-
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
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
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根
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
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
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以下简称“四个值”)孰低值 50.6800 元/股,根据《业
务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第(四)项,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
售。
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其他投资者的战略配售。依据本次发行价格,保荐机构相
关子公司不参与战略配售。最终,本次发行不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初始战略
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 112.50 万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及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
者定价发行(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
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
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
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股申购。
购的情况确定是否启动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对网上、网下的发行数量进行调节。
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确定。
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配售
结果公告》”),于 2022 年 11 月 11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
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 2022 年 11
月 11 日(T+2 日)16:00 前到账。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
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
的,该配售对象当日获配新股全部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
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
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
公告》”)履行资金缴纳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2 年 11 月 11 日(T+2 日)
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
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
定。
网下、网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申购款而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包销。
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配售对象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北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深交所股票市场各板块的
违规次数合并计算。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北交所、上交所、
深交所股票市场各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
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
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性投资,认真阅读 2022 年 11 月 8 日(T-1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以下简称“《投资风险特别公
告》”),充分了解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的合理性。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2012 年修订),公司所属
行业为“C24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截至 2022 年 11 月 3 日
(T-4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C24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32.96 倍。
截至 2022 年 11 月 3 日(T-4 日),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的市盈
率水平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非前 EPS 非后 EPS 收盘价 盈率-扣非前 盈率-扣非后
(元/股) (元/股) (元/股) (2021 年) (2021 年)
算术平均值 53.95 56.88
数据来源:Wind 资讯,数据截至 2022 年 11 月 3 日
注 1:市盈率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 2:2021 年扣非前/后 EPS=2021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4 日总股本。
注 3:
《招股意向书》披露的同行业可比公司中,悠派科技于 2020 年 11 月在新三板终止挂牌,因此无公开
披露的 2021 年度数据,故未在上表列示。路斯股份为北交所上市公司,流动性与创业板有较大差异,故计
算算数平均数时剔除。
本次发行价格 49.98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1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摊薄后市盈率为 46.72 倍,低于可比公司 2021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但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2022 年 11 月 3
日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32.96 倍,超出幅度为 41.75%,存在
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
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2)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
数的 65.56%;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 2,657,490 万股,约占剔除无效报价后申购
总量的 61.23%,为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
(3)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
下投资者报价情况详见本公告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
(4)《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需求金额为
于前述募集资金需求金额。
(5)本次发行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机构投资者基
于真实认购意图报价,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情况并
综合考虑有效申购倍数、发行人基本面及其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
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本次发
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
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
加权平均数。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
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6)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
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
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及创业板市
场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审
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公开发行新股 2,250.00 万股,本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按本次发行价格 49.98 元
/股计算,预计募集资金 112,455.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1,737.70 万元(不含增
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100,717.30 万元,高于《招股意向书》披露的发
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 58,958.44 万元。
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下降的风
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风
险。
重要提示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并
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2〕2042 号)。发行人的
股票简称为“天元宠物”,股票代码为“301335”,该简称和代码同时用于本次
发行的网上发行及网下发行。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C24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股转让。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 9,000.00 万股,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占公
司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的 25.00%。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如
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
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报价中
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
战略配售)数量为 112.5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5.00%。
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其他投资者的战略配售。依据本次发行价格,保荐机构相
关子公司不参与战略配售。最终,本次发行不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初始战略
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 112.50 万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1,608.75 万
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71.5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641.25 万股,占本次发行
数量的 28.5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 2,250.00 万股,网上及网下最终
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
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并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可
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
行价格为 49.98 元/股,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31.40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2)35.04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3)41.87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4)46.72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13:00-15:00,任
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
本次发行网下申购时间为:2022 年 11 月 9 日(T 日)9:30-15:00。在初步
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价的
配售对象名单见请见本公告附表。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本次网下
申购。
在参与网下申购时,网下投资者必须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为其管理
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申购记录中申购价格为发行价格 49.98 元/
股,申购数量应为其初步询价时申报的“拟申购数量”。在参加网下申购时,投
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获配后在 2022 年 11 月 11 日(T+2 日)缴纳认购款。
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次
发行的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
和中国证券业协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码
(深圳)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
象信息填报与注册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
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
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
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
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2)网上申购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2022 年 11 月 9 日(T 日)9:15-11:30、13:00-
售 A 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发
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
发行的股票,其中自然人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
办法(2020 年修订)》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国家法律、法规禁止
者除外)。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
新股申购。
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以下简
称“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网上可申购额度根据投资者在 2022 年 11
月 7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
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持有
市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 5,000 元市值可申
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5,000 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5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500 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
行数量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 6,000 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
额度上限。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对于申购数量超过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委托,深交所
交易系统将该委托视为无效委托予以自动撤销。
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
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
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
一只新股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
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
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
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2
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
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获得初步配售的
全部网下有效配售对象,需在 2022 年 11 月 11 日(T+2 日)8:30-16:00 足额缴纳
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 2022 年 11 月 11 日(T+2 日)16:00 前到账。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
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
形的,该配售对象全部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
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
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 2022 年 11 月 15 日(T+4 日)刊登的《杭州天
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以
下简称“《发行结果公告》”)中披露网上、网下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列表公示并着重说明获得初步配售但未足额缴款
的网下投资者。
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
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
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 2022 年 11 月 11 日(T+2 日)公告的
《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
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T+2 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
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
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认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
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
回拨机制,对网下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
本公告中的“一、(六)回拨机制”。
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 2022 年 10 月 31 日(T-7 日)登载于中国证监会
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 www.cs.com.cn;
中 国 证 券 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 www.stcn.com 和证券日
报网,网址 www.zqrb.cn)的《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发行人和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在此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招股意向书》中“重大事项提示”和
“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
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
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
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天元宠物、公司 指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
本次发行 指本次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2,25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拟在创业板上市的行为
战略投资者 指根据战略配售相关规定,已与发行人签署战略配售协议的投
资者
网下发行 指本次发行中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向配售对象以确
定发行价格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之行为(若启动回拨机
制,网下发行数量为回拨后的网下实际发行数量)
网上发行 指本次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
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之行为(若启动回拨机制,网上发行数量为回拨
后的网上实际发行数量)
网下投资者 指符合 2022 年 10 月 31 日公布的《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要
求的可以参与本次网下询价的投资者
网上投资者 指除参与本次发行网下询价、申购、缴款、配售的投资者以外
的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
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所规定的投资者
有效报价 指在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的剩余报价中申购价格不低于发行
价格,且符合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事先确定且公告
的其他条件的报价
T日 指 2022 年 11 月 9 日
元 指人民币元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1.00 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2,250.00 万股,占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发行的初始战略配售(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
如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
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报价
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
的战略配售)数量为 112.5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5.00%。
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其他投资者的战略配售。依据本次发行价格,保荐机构相
关子公司不参与战略配售。最终,本次发行不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初始战略
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 112.50 万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1,608.75 万
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71.5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641.25 万股,占本次发行
数量的 28.5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 2,250.00 万股,网上及网下最终
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
(三)发行价格及对应的市盈率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并综合有效认购倍数、
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发行人所处行业、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募集资金
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49.98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
盈率为:
(1)31.40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2)35.04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3)41.87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4)46.72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四)募集资金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为 58,958.44 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100,717.30 万元。
(五)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交易日 日期 发行安排
刊登《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T-7 日
(周一) 网下投资者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交核查材料
网下路演
T-6 日
(周二) 网下路演
网下投资者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交核查文件
T-5 日
(周三) 网下投资者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注册截止日(当
日中午12:00前)
交易日 日期 发行安排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开展网下投资者核查
网下路演
初步询价(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初步询价
T-4 日 时间为 09:30-15:00)
(周四)
战略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T-3 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开展网下投资者核查
(周五)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2 日
(周一) 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有效申购数量
确定战略投资者最终获配数量和比例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T-1 日
(周二) 网上路演
网下发行申购日(9:30-15:00)
T日
(周三)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网上申购配号
刊登《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T+1 日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周四)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及《网上中签摇号
结果公告》
T+2 日 网下发行获配投资者缴款(认购资金到账时间截至
(周五)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T+3 日
(周一) 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T+4 日
(周二) 《招股说明书》等相关文件网上披露
注: 1、T 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行日程。
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投资者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六)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 2022 年 11 月 9 日(T 日)15:00 同时截止。申购
结束后,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
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数量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
有效申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未超过 50 倍的,将不启动回拨机制;若网上投资者有
效申购倍数超过 50 倍且不超过 100 倍(含)的,应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
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1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 100 倍
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20%;回拨后无限售期的网下发行数量
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70%。前款所指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应当
按照扣除设定限售期的股票数量计算,网下比例限售股票数量无需扣除。
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认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已公告的网下配售原则
进行配售;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仍未能足额申购的情况下,发行人
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发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
具体情况将在 2022 年 11 月 10 日(T+1 日)在《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七)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
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
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
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
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八)拟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二、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
(一)初步询价情况
到 326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7,117 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报价区间为
细表请见本公告附表。
(二)投资者资格核查
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核查,配售对象属于基金公司或其资产管理子公司
一对一专户理财产品、基金公司或其资产管理子公司一对多专户理财产品、证券
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者私募投资基金的,均已
按照《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的要求提供了产品备案或私募基金备案的相关证明
文件。有 4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7 个配售对象未按《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的要
求提交相关资格核查文件;12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132 个配售对象属于禁止配
售范围。上述 14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139 个配售对象的报价已被确定为无效报
价予以剔除,具体请见本公告“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注为
“无效报价 1”和“无效报价 2”。
剔除以上无效报价后,共有 326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6,978 个配售对象符合
《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网下投资者条件,报价区间为 29.70 元/股-68.76
元/股,拟申购数量总和为 4,339,830 万股。
(三)剔除最高报价有关情况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依据剔除上述无效报价后的初步询价结果,
按照拟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拟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
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申购时间以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
平台记录为准)由后到先、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同一申购时间上按深
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委托序号顺序从后到前,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
售对象的报价,剔除部分为剔除无效报价后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
当拟剔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中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
上的申报不再剔除。
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为 68.76 元/股、
拟申购数量小于 750 万股(不含)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拟申购价格为 68.76
元/股、拟申购数量等于 750 万股且系统提交时间同为 2022 年 11 月 3 日
顺序从后到前剔除 30 个配售对象。以上过程共剔除 71 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
拟申购总量为 43,940 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后拟申
购数量总和 4,339,830 万股的 1.0125%。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具
体剔除情况请见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注为“高价剔除”的
部分。
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参与初步询价的投资者为 326 家,配售对象为
次发行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剩余报价拟申购总量为 4,295,890 万股,整体
申购倍数为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下发行规模的 2,670.33 倍。
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详细报价情况,具体包括投资者名
称、配售对象信息、申购价格及对应的拟申购数量等资料请见本公告“附表:配
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
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剩余报价信息如下:
报价加权平均数 报价中位数
类型
(元/股) (元/股)
网下全部投资者 51.8876 52.3100
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
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
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 51.6212 50.6800
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
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
基金管理公司 51.7889 49.9200
保险机构 50.0808 50.6800
证券公司 51.9562 53.0000
财务公司 - -
信托公司 45.1667 50.2000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55.2174 56.0000
其他(私募基金、期货公司或
其资产管理子公司一对一资产
管理计划、期货公司或其资产 53.3361 53.5600
管理子公司一对多资产管理计
划)
(四)发行价格的确定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在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
价最高的部分后,并综合有效认购倍数、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发行人所处行
业、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确定本次发行
价格为 49.98 元/股。
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31.40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2)35.04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3)41.87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4)46.72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
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
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
(五)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
本次初步询价中,有 72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2,332 个配售对象申报价格低
于 49.98 元/股,为无效报价,具体名单详见本公告附表中被标注为“低于发行价”
的配售对象。
在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后,申报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 49.98 元
/股的 258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4,575 个配售对象为本次发行的有效报价配售对
象,有效拟申购数量合计 2,657,490 万股,对应的有效申购倍数为战略配售回拨
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 1,651.90 倍。具体报价信息
详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备注为“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有效
报价配售对象可以且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参与网下申购,并及时足额缴纳申购
资金。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
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
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
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
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六)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2012 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
为“C24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截至 2022 年 11 月 3 日(T-4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32.96 倍。
日)
截至 2022 年 11 月 3 日(T-4 日),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市盈率
水平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非前 EPS 非后 EPS 收盘价 盈率-扣非前 盈率-扣非后
(元/股) (元/股) (元/股) (2021 年) (2021 年)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非前 EPS 非后 EPS 收盘价 盈率-扣非前 盈率-扣非后
(元/股) (元/股) (元/股) (2021 年) (2021 年)
算术平均值 53.95 56.88
数据来源:WIND 资讯,数据截止 2022 年 11 月 3 日
注 1:市盈率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 2:2021 年扣非前/后 EPS=2021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4 日总股本。
注 3:
《招股意向书》披露的同行业可比公司中,悠派科技于 2020 年 11 月在新三板终止挂牌,因此无公开
披露的 2021 年度数据,故未在上表列示。路斯股份为北交所上市公司,流动性与创业板有较大差异,故计
算算数平均数时剔除。
本次发行价格 49.98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1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
低的摊薄后市盈率为 46.72 倍,低于可比公司 2021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但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2022 年 11 月
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
定价的合理性,理性作出投资。
三、战略配售
(一)参与对象
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如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
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
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
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二)获配结果
本次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
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养老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
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
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依据本次发行价格,保荐机
构相关子公司不参与战略配售。最终,本次发行不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
(三)战略配售股份回拨
依据 2022 年 10 月 31 日(T-7 日)公告的《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的约定,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 112.5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5.00%。本次发行
最终无战略投资者参与战略配售,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
四、网下发行
(一)参与对象
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认,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配
售对象为 4,575 个,其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总量为 2,657,490 万股。参与初步询价
的配售对象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其报价是否为有效报价及有效
拟申购数量。
(二)网下申购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
申购。
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申购记
录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 49.98 元/股,申购数量为其有效报价对应的有效拟
申购数量。
付款账户参与本次网下申购。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
号码(深圳)和银行收付款账户必须与其在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一致,否则视
为无效申购。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
有效报价配售对象自负。
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公告披露违约情况,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中国证
券业协会备案。
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网下初步配售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 2022 年 10 月 31 日(T-7 日)刊登
的《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确定的配售原则,将网下发行股票初步配售给提供
有效报价并参与了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并将在 2022 年 11 月 11 日(T+2 日)
刊登的《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披露初步配售情况。
(四)公布初步配售结果
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网下发行初步配售
结果公告》,内容包括本次发行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名称、每个获配网下
投资者的报价、申购数量、初步获配数量,以及初步询价期间提供有效报价但未
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明显少于报价时拟申购数量的网下投资者信息。
《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
投资者送达获配通知。
(五)认购资金的缴付
资者应根据发行价格和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获配股份数量,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
业协会备案的银行账户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足额划付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当于 2022 年 11 月 11 日(T+2 日)16:00 前到账。认购资金不足或未
能及时到账的认购均视为无效认购,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在途时间。
每一配售对象应缴认购款项=发行价格×初步获配数量。
网下投资者应依据以下原则进行资金划付,不满足相关要求将会造成配售
对象获配新股无效。
(1)网下投资者划出认购资金的银行账户应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
登记备案的银行账户一致。
(2)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否则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
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全部获配新股无效。
(3)网下投资者在办理认购资金划入时,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认购
所对应的股票代码,备注格式为:“B001999906WXFX301335”,若没有注明或
备注信息错误将导致划款失败。
(4)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
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
部获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5)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了网下发行银行专户,用于收取配售对象划
付的认购资金。配售对象在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银行账户所属开户行在下述银
行系统之列的,认购资金应当于同一银行系统内划付;配售对象备案的银行账户
所属开户行不在下述银行系统之列的,认购资金统一划付至工商银行网下发行专
户。
网下发行银行专户信息表如下:
序
开户行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序
开户行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上述账户信息以中国结算官网公布的版本为准,可登陆
“http://www.chinaclear.cn-服务支持-银行账户信息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
发行专户信息表”查询。
(6)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则共用银行账户的
配售对象的获配新股全部无效。
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将对其全部的初步获配新股进行无效处理,相应的无效认购股份由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
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将中止发行。
(7)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
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
部获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效配售对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认购。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
认购款的,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将于 2022 年 11 月 15
日(T+4 日)在《发行结果公告》中予以披露,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
备案。
应的认购款金额,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4 日(T+3 日)向配售
对象退还应退认购款至原划款账户,应退认购款金额=配售对象有效缴付的认购
款金额-配售对象应缴纳认购款金额。
者保护基金所有。
(六)其他重要事项
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需自行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结算深圳分公司以网下投资者报送的其管理的配售对象的关联账户为依据,对配
售对象参与网上申购的行为进行监控。
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配售对象在深交所、上交所、
北交所股票市场各板块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相关配售对
象不得参与深交所、上交所、北交所股票市场各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
五、网上发行
(一)申购时间
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 9 日(T 日)9:15-11:30、13:00-15:00。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二)网上申购价格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49.98 元/股。网上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
进行申购。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上初始发行数
量为 641.25 万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内(2022 年 11 月 9 日(T
日)9:15-11:30,13:00-15:00)将 641.25 万股“天元宠物”股票输入在深交所指
定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
(三)申购简称和代码
申购简称为“天元宠物”;申购代码为“301335”。
(四)网上投资者申购资格
网上申购时间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 2022 年 11 月
售存托凭证市值 1 万元(含)以上的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发行
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均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
发行的股票,其中自然人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
办法(2020 年修订)》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国家法律、法规禁止
者除外)。
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市值按 2022 年 11 月 7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的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计算。投资者相
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
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
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
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2022 年 11 月 7 日(T-2 日)日
终为准。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
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
持有市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 5,000 元市值
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5,000 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申购上限,同时不得超过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 6,000 股。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
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证
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
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证券账户单独计算
市值并参与申购。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非限售 A 股股份或
非限售存托凭证份额发生司法冻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持股限制的,不影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
(五)申购规则
进行申购。所有参与本次网下询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
若投资者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得超过回拨前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 6,000 股。
对于申购量超过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的申购上限 6,000 股的新股申购,
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
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
作无效处理。
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以
该投资者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其余申购作无效处理;
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
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均为
无效申购。
述账户参与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作无效处理。
(六)网上申购程序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应已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
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
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需于 2022 年 11 月 7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
日(含 T-2 日)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日均值 1 万元以
上(含 1 万元)。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
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市值计算标准具体请参见《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规定。
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应在网上申购日 2022 年 11 月 9 日(T 日)前
在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网上投资者根据
其持有的市值数据在申购时间内(T 日 9:15-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联
网的各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
(1)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
股票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到申购者开户的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
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核查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2)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
求办理委托手续。
(3)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4)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证券公司不得接受投资
者全权委托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5)投资者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七)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
网上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结算系统主机按每 500 股确定为一个申报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
定有效申购中签申报号,每一中签申报号认购 500 股。
中签率=(最终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八)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
签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总量,按每 500 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
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
,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
申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的《网上申购情况及中
签率公告》中公布网上发行中签率。
机构(主承销商)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当
日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2022 年 11 月 11 日(T+2
日)将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的《网
上中签结果公告》中公布中签结果。
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定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 500 股。
(九)中签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 2022 年 11 月 11 日(T+2 日)公告的
《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
券公司相关规定。T+2 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
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
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
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十)放弃认购股票的处理方式
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对于因网上投资者资金不足而全部
或部分放弃认购的情况,结算参与人(包括证券公司及托管人等)应当认真核验,
并在 2022 年 11 月 14 日(T+3 日)15:00 前如实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报。截
至 2022 年 11 月 14 日(T+3 日)16:00 结算参与人资金交收账户资金不足以完成
新股认购资金交收,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无效认购处理。投资者放弃认购的
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十一)发行地点
全国与深交所交易系统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
六、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股份处理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结束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实际缴款
情况确认网下和网上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
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
本次发行数量的 70%,将中止发行。
网下、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
具体情况请见 2022 年 11 月 15 日(T+4 日)刊登的《发行结果公告》。
七、中止发行情况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
施:
购的;
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交所发现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存在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
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
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投资者已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尽快安排已经缴款投资者的退款事宜。中止发行
后,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有效期内,且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
向深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八、余股包销
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
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并就中止发行
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当出现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
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70%(含 70%),但未达到本次发行数量时,缴款不足部分由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2022 年 11 月 15 日(T+4 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余股包销资金、战略投资者和网上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
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
份登记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九、发行费用
本次网下发行不向配售对象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向投资者网
上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十、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薛元潮
住所:杭州余杭经济开发区星桥配套区
联系人:田金明
电话:0571-8626 1705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电话:021-2026 2367
发行人: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
拟申购价格 拟申购数量
序号 网下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配售对象代码 备注
(元) (万股)
中证财通中国可持续发展100(ECPI ESG)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
金
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股票相对收益(个分
红)委托投资管理专户
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股票指数增强型(保额
分红)委托投资管理专户
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股票指数增强型(寿自
营)委托投资管理专户
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太平洋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健康险长江养老委托投资管理
专户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股票红利型产品
(寿自营)委托投资(长江养老)
安邦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邦养老养生6号个人养老保障管理产
品安享利1号开放式权益型投资组合
富国基金中国太平洋人寿股票指数增强型(个分红)单一资产管理计
划
富国基金中国太平洋人寿股票指数增强型(寿自营)单一资产管理计
划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价值均衡型组
合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资产管理合
同1号
工银瑞信基金国寿股份均衡股票型组合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可供出
售)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国联安基金中国太平洋人寿股票红利型(保额分红)单一资产管理计
划
国联安基金中国太平洋人寿股票相对收益型(保额分红)单一资产管
理计划
国联安基金中国太平洋人寿股票相对收益型(个分红)单一资产管理
计划
国寿安保基金国寿股份均衡股票型组合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可供出
售)
国泰基金-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A股混合类组合单一资产管
理计划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景气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国证航天军工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国证有色金属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
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中证申万证券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LOF)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
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华泰柏瑞中证全指医疗保健设备与服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
受托管理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汇添富基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混合型单一资产管理计
划
汇添富基金-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A股混合类组合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价值均
衡型组合
嘉实基金-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A股混合类组合单一资产管
理计划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价值均衡型组
合
建信基金-工商银行-建信人寿保险-建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对外委托资
金资产管理计划
建信基金公司-建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员工股权
激励理事会
交银施罗德安享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
交银施罗德基金国寿股份均衡股票型组合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可供出
售)
交银施罗德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
景顺长城基金国寿股份成长股票型组合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可供出
售)
景顺长城基金国寿股份均衡股票型组合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可供出
售)
景顺长城基金国寿股份均衡股票型组合万能A可供出售单一资产管理
计划
景顺长城基金-建设银行-中国人寿-中国人寿委托景顺长城基金股票型
组合
景顺长城量化对冲策略三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
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盛泉恒元量化套利11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
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盛泉恒元量化套利12号专项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盛泉恒元灵活配置专项2号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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