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劲刚: 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2-11-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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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29       证券简称:新劲刚       公告编号:2022-095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
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根据《管理办法》和《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广
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审核,相关公示情况及核
查方式如下: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等公告,并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在公司内部公示
栏公示《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
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公示方式为通过公司公示栏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2 年 10
月 26 日至 2022 年 11 月 4 日。在公示期限内,凡对公示的激励对象或对其信息
有异议者,可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公司监事会反映。截至 2022 年 11 月 4 日
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签
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
的公示情况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解之处。
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骨干。
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
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外籍员工。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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