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2286 号文同意注册。
经发行人和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或“方正承销保荐”)、联席主承
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方正承销保荐与中金公
司联合统称“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 6,000.00 万股,全部为
公开发行新股。本次发行将于 2022 年 11 月 7 日(T 日)分别通过上交所交易系
统和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IPO 网下询价申购)
(以下简称“互联网交易平台”)
实施。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
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联席主承销商负责组织
实施。战略配售在联席主承销商处进行;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通过互联网交易平
台(https://iitp.uap.sse.com.cn/otcipo/)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实施。
本次发行中,战略配售投资者的选择在考虑投资者资质以及市场情况后综合
确定,由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
管理计划和其他战略投资者组成。跟投机构为方正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方正投资”)、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
资产管理计划为平安证券甬矽电子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以下简称“甬矽电子员工资管计划”),其他战略投资者的类型为与发行人经营
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以下简称“其
他战略投资者”)。
再进行累计投标。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
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的投资
者报价后,经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 24.49 元/股(不含 24.49 元/股)的配
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24.49 元/股的配售对象中,申购数量低于 720
万股(含 720 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以上共计剔除 120 个配售对象,对应
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 133,700 万股,约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申报总量
请见《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
(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的“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备注为“高
告》
价剔除”的部分。
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充分考虑网
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
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8.54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2 年 11 月 7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
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1)20.01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2)22.03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3)23.47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4)25.83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1)本次发行价格为 18.54 元/股,不高于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
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
他偏股型资产管理产品(以下简称“公募产品”)、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
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
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 18.5413 元/股。
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资
者报价情况详见同日刊登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发行公告》。
(2)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2012 年修订),公司所属
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截止 2022 年 11 月 2 日(T-3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该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25.57 倍。
日)
截止 2022 年 11 月 2 日(T-3 日),可比上市公司的估值水平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EPS(元/股) EPS(元/股) 价(元/股) 率(扣非前) (扣非后)
均值 19.73 24.21
数据来源:Wind 资讯,数据截至 2022 年 11 月 2 日(T-3 日)
。
注 1:2021 年扣非前/后 EPS 计算口径:2021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净
利润/T-3 日(2022 年 11 月 2 日)总股本;
注 2:以上数字计算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本次发行价格 18.54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1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摊薄后市盈率为 25.83 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发行人所处行业最近
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静态市盈率平均水平,存在未来
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
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3)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
价的投资者数量为 249 家,管理的配售对象个数为 6,509 个,有效拟申购数量总
和为 9,988,260 万股,为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 2,601.11 倍。
(4)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
(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需求金额为 150,000.00
股意向书》
万元,本次发行价格 18.54 元/股对应融资规模为 111,240.00 万元,低于前述募集
资金需求金额。
(5)本次发行定价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投资者基
于真实认购意愿报价,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
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
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不高于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
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和养老金的报价
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四个数中的孰低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
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6)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了解股票上市后可
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
构、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
价格 18.54 元/股和 6,000.00 万股的新股发行数量计算,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
为 111,24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约 10,332.10 万元(不含税),预计募集资金净
额为 100,907.90 万元(如有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
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
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
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
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应当承诺
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限售期将在网下投资者完成缴款后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网下限售期摇号将
以配售对象为单位进行配号,每个配售对象获配一个编号。未被抽中的网下投
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账户获配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自本次发行股票
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
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方面,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相关子公司方正投资承诺本次跟
投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 24 个月,甬矽电子员工资管计划和其他战略投资者承诺
本次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12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
之日起开始计算。
股申购。
所有参与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单个投资者只
能使用一个合格账户进行申购,任何与上述规定相违背的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申购的投资者。
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网下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2)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
认购的;
(3)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
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4)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5)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发现证券发行
承销过程存在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
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
行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且满足会
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向上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择机重
启发行。
情况确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网上、网下的发行数量进行调节。具体回拨机制
请见《发行公告》中“二、(五)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以下简称“《网下初步
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 2022 年 11 月 9 日(T+2 日)16:00 前,
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
经纪佣金,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应当于 2022 年 11 月 9 日(T+2 日)
投资者在缴纳认购资金时需一并划付对应的配售经纪佣金。配售对象的新股配售
经纪佣金金额=配售对象最终获配金额×0.50%(四舍五入精确至分)。
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
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
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
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2 年 11 月 9 日(T+2 日)日终有
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
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票由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联席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
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或资金规模。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
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
售经纪佣金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联席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
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
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
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向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发行人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
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
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日)刊登在上交所(www.sse.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
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谨慎判断其
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
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
资者自行承担。
议投资者充分深入地了解证券市场的特点及蕴含的各项风险,理性评估自身风险
承受能力,并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投资经验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
定。
发行人: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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