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于 2022 年 11 月 3 日召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会议表决符合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更有利于增强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提升投
资者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有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
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
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回购
方案是合理、可行的。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从提升公司价值判断是
必要的,从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的影响看是可行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以下为独立意见签字页,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章显明
周 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