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意向书附录
序号 文件 页码
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
细表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二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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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声明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或“长江保荐”)接
受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美埃科技”或
“公司”)委托,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
“首发”)出具本发行保荐书。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科创板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科创板首发办法》”)、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27 号——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
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除非特别注明,本发行保荐书所使
用的简称和术语与《招股说明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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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本保荐机构出具《保荐代表人专
项授权书》
(附件),授权保荐代表人王珏和方雪亭担任美埃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项目的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美埃科技本次发行的尽职保荐及持续督导
等保荐工作事宜。
王珏先生,曾就职于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2005 年加入长江
保荐,现任长江保荐董事总经理,2004 年注册登记为保荐代表人。作为保荐代
表人执业期间,王珏先生曾担任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发项目、京东方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项目、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项目、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项目、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项目、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增发项目、上海开能环保设备股
份有限公司首发项目、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项目、湖北振华化
学股份有限公司首发项目、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发项目、南
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发项目、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发项
目、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发项目、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发项
目及湖北祥云(集团)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发项目的保荐代表人。
王珏先生自注册登记为保荐代表人以来从未受到证监会任何形式的监管处
罚。
方雪亭女士,2006 年至今,就职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前长江巴
黎百富勤有限责任公司)从事投行业务。方雪亭女士现场负责或协办开能环保
(300272)、德新交运(603032)、德固特(300950)及美埃科技(审核中)IPO
项目;负责开能环保非公开发行项目;主要参与同济科技(600846)、金浦钛业
(000545)非公开发行项目;负责开能环保(300272)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和资产
出售项目;主要参与瑞士 Holcim 并购华新水泥(600801)项目、法国 Alstom 要
约收购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200770)项目、江苏金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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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人收购 ST 吉药(000545)、楚天高速(600035)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
负责武锅 B 退(200770,前*ST 武锅 B)恢复上市及退市挂牌项目。
方雪亭女士自注册登记为保荐代表人以来从未受到中国证监会任何形式的
监管处罚。
(二)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组其他成员
项目原协办人已离职,本项目无协办人。
项目组其他成员为李亚晖、钱俊翔、王书晗、马威、廖凯。
上述项目组成员均具备证券从业资格,无监管机构处罚记录。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MayAir Technology (China) Co., Ltd.
法定代表人:Yap Wee Keong(叶伟强)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1 年 6 月 21 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20 年 3 月 20 日
注册资本:10,080.00 万元
公司住所: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蓝霞路 101 号
邮编:211111
电话号码:025-52124398
传真号码:025-52123659
互联网地址:http://www.mayair.com.cn
电子邮箱:ir@mayair.com.cn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消毒器械生产;检验检测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
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环境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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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仪器仪表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家用家电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工程
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业设计服务;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部门:证券部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负责人:Chin Kim Fa(陈矜桦)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四)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五)保荐机构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情况
本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下列情形:
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人权益、在发行人任职等情况;
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六)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本保荐机构建立了完善的项目审核流程。项目审核过程包括立项审核、内部
核查部门审核、内核委员会审核、发行委员会审核等各个环节。本保荐机构对美
埃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内部审核程序主要如下:
(1)立项前,本保荐机构质量控制部、风险管理部、合规管理部审核人员
与项目组保持持续沟通,提前了解项目情况,并指导项目组依照公司制度要求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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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核查;
(2)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本保荐机构召开本项目的立项会议,批准本项
目立项;
(2)内核申请前,本保荐机构项目组对发行人本次发行的申请文件进行自
查,然后将全套申请文件提交公司质量控制部;
(3)质量控制部对本项目进行审核,质量控制部成员张学彦、帅珍珍赴现
场实施核查,并出具现场核查报告及质量控制报告;
(4)质量控制部于 2020 年 8 月 20 日和 2021 年 1 月 8 日对本项目执行问核
程序,并形成问核表;
(5)本保荐机构内核部确认启动内核审议程序,将全套内核申请材料提交
内核委员会审核,指定的内核委员对申请材料提出书面反馈意见,项目组在内核
会议召开前对反馈意见进行回复;
(4)于 2020 年 8 月 31 日,本保荐机构召开本项目的内核会议,就关注的
重要问题进行充分讨论,并对申请文件进行全面评估,形成内核意见;
(5)根据内核会议的反馈意见,项目组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完善,报质
量控制部及内核部复核。
长江保荐内核委员会已审核了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材料,
并于 2020 年 8 月 31 日召开项目内核会议,出席会议的内核委员共 9 人。
出席内核会议的委员认为发行人已经达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有关
法律法规要求,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经与会委员表决,美埃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通
过内核。
二、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一)本保荐机构承诺:
本保荐机构已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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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同意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
并据此出具本保荐书。
(二)本保荐机构通过尽职调查和审慎核查,承诺如下:
相关规定;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的依据充分合理;
存在实质性差异;
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管措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付投资者损失。
三、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一)发行人就本次证券发行已经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
发行人于 2020 年 8 月 17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逐项审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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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议案》、
《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宜的议案》、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
配利润的处置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议案》、
《关
于制订<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
案》、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及
上市相关的议案,并将相关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发行人于 2020 年 9 月 3 日召开了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与发行人本次
发行及上市有关的议案。上述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为 16 人,
代表股份数为 10,080 万股,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00%。
于审议<延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关于审议<
提请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了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与发行人
本次发行及上市有关的议案。上述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为
发行人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法律意见书》
(以
下简称“法律意见书”)认为,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及上市的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方式、与会股东资格、表决方式及决议内容,符合《证券法》
《公司法》
《科
创板首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该次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有关本次发行上市事宜,上述授权范围及程序合
法、有效。
经核查发行人的相关会议通知、议案和表决票等,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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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本次证券发行召开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且召集程序、表决程序、决议内容及
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的
有关规定,本次证券发行已经取得其内部决策机构合法有效的批准与授权,发行
人就本次证券发行履行了规定的决策程序。
(二)本次证券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经本保荐机构核查,本次证券发行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关于公司
公开发行新股的下列条件:
发行人《公司章程》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制度
健全,能够依法有效履行职责;发行人具有经营所需的职能部门且运行良好。
发行人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盈利,2019 年、2020 年及 2021 年的营业收入分别
为 79,245.29 万元、90,291.73 万元和 114,971.56 万元;净利润分别为 7,128.32 万
元、8,246.54 万元和 10,755.80 万元。
发行人具有良好的持续经营能力,现有主营业务能够保证可持续发展,经营
模式和投资计划稳健,市场前景良好,行业经营环境和市场需求不存在现实或可
预见的重大不利变化。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会计师”)对发
行人最近三年一期的财务报告出具了“安永华明(2022)审字第 61525037_B02 号
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认为美埃科技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美埃科技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及 2022 年 1-6 月的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
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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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行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
京市公安消防支队江宁区大队、南京市江宁区应急管理局、南京江宁生态环境局、
南京市江宁区商务局、南京市江宁区城乡建设局、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江宁
分局、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江宁分中心、南京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中华人
民共和国金陵海关、国家外汇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分别出具了证明,认为发行人最
近三年认真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的行为。
此外,经查询百度、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眼查、信用中国网、证
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发现
发行人最近三年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
济秩序的刑事犯罪。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
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
根据 Joshua Alvin Khoo & Yong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美埃国际为
一家于马来西亚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目前适用的公司章程符合马来西亚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合法有效,不存在清盘或破产的情形;美埃国际能够遵守
马来西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任何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检查或处罚
的情形,不存在正在进行中的诉讼。
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华侨路派出所出具了《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证明
公司实际控制人蒋立最近三年不存在违法犯罪记录。
此外,经查询百度、天眼查、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中国裁判文
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发现控股股东美埃国际、实际控制人蒋立最近三
年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
犯罪。根据境外法律意见书,美埃国际最近三年遵守当地相关法律,不存在违法
违规的情况。
具体查证情况详见本节“(三)本次证券发行符合《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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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发行条件”。
(三)本次证券发行符合《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规定的发行条件
本保荐机构依据《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对发行
人及本次发行的相关条款进行了逐项核查。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
次发行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相关规定。本保
荐机构的结论性意见及核查过程和事实依据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保荐机构调阅核查了发行人的发起人协议、公司章程、发行人工商档案、
验资报告、营业执照等有关资料,确认发行人根据《公司法》在中国境内于 2001
年 6 月 21 日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并按 2020 年 1 月 31 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
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的设立以及其他变更事项已履行了必要批
准、资产评估、验资、工商注册及变更登记等手续。
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的章程、历次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股东会)
决议、会议记录及相关制度文件,确认发行人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已经依
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审计委员会
制度,发行人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并且依照要求建立
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发行人符合《科创
板首发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1)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确认发行人会计基础工
作规范。安永会计师出具了“安永华明(2022)审字第 61525037_B02 号”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发行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发行人报告期内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发行人符合
《科创板首发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2)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确认发行人内部控制在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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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方面是有效的。安永会计师出具了“安永华明(2022)专字第 61525037_B09
号”
《内部控制审核报告》,认为发行人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在所有重
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行人符合《科创板首发办法》第十一
条第二款之规定。
(1)本保荐机构深入了解发行人的商业模式,查阅了发行人主要合同、实
地走访了主要客户及供应商,与发行人主要职能部门、高级管理人员和主要股东
进行了访谈,了解了发行人的组织结构、业务流程和实际经营情况。确认发行人
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经核查,发行人资产完整、
人员、财务、机构及业务独立,符合《科创板首发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
之规定。
(2)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公司章程、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记
录,查阅了工商登记文件,查阅了发行人财务报告,确认发行人主营业务、控制
权、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最近 2 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核心技术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最近 2 年内公司控制权没有发生变
更;最近 2 年内公司主要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
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发行人符合《科创板首发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
之规定。
(3)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的权属文件,
确认发行人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权属清晰,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保荐
机构取得了发行人担保文件,核查了发行人相关的诉讼和仲裁文件,确认发行人
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
项。
本保荐机构查阅分析了相关行业研究资料、行业分析报告及行业主管部门制
定的行业发展规划等,核查分析了发行人的经营资料、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等,
确认不存在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等对发行人持续经营有重大不
利影响的事项。发行人符合《科创板首发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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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章程,查阅了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
产业政策,查阅了发行人生产经营所需的各项政府许可、权利证书或批复文件等,
实地查看了发行人生产经营场所,确认发行人主营业务为从事节能环保装置、空
气净化设备的生产、制造、研发及销售,并提供大气环境污染防治等服务。发行
人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行
人符合《科创板首发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2)本保荐机构取得了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重大违法违
规情况的说明,获取了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查询了司法机关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公开信息,确认最近 3 年内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
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
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
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发行人符合《科创板首发办法》
第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
(3)本保荐机构查阅了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公开披露信息,访谈发
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取得了相关人员的声明文件,确认发行人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 3 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
论意见等情形。发行人符合《科创板首发办法》第十三条第三款之规定。
综上,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发行条件。
(四)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79,245.29 万元、90,291.73 万元、114,971.56
万元和 56,665.75 万元,其中半导体客户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为 50.29%、44.60%、
体行业洁净厂房建设的关键设备,近年来随着半导体行业的发展洁净厂房新建项
目增加带动了公司营业收入的增长。
若未来一定阶段半导体行业存量产能达到饱和状态,可能导致新增投资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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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或随着发达国家对我国技术封锁加剧,部分半导体核心生产设备无法顺利到
位,可能影响新增投资的落地。若半导体行业新增投资受阻或发生其他不确定性
波动,可能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1)供应商依赖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对 PTFE 滤材供应商具有依赖性,PTFE 滤材系公司生产
PTFE 高效过滤器的重要原材料之一。报告期内,公司向日东(中国)新材料有
限公司采购 PTFE 滤材占该原材料采购总额的比例为 98.85%、97.93%、64.53%、
(2)供应商集中度较高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风机、玻纤滤材供应商集中度较高。报告期内,风机主要
通过 Ebm Beteiligungs-GmbH 进行采购,向该公司采购占总体采购量比分别为
& Vose Company 进行采购,向该公司采购占总体采购量比分别约为 57.14%、
此外,发行人存在部分客户指定原材料供应商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客户
指定采购风机品牌的风机过滤单元产品销售收入占同类产品的比例为 17.00%、
前期风机品牌。客户指定品牌导致公司未来存在一定的指定品牌供应商依赖风
险。
若未来发行人与前述供应商的合作出现异常,或国际贸易出现重大风险,可
能对发行人原材料采购产生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31.03%、28.34%、26.91%、28.74%。
公司毛利率的变动主要受产品销售价格变动、原材料采购价格变动、产品结构变
化、市场竞争程度变化、技术升级迭代及监管政策变动等因素的影响。如果未来
市场竞争加剧以及国家监管政策等因素发生不利变化,而公司不能在技术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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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效率、产品结构和市场开拓等方面保持竞争力,公司将面临毛利率波动的风
险。
同时,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部分大型洁净室项目报价较低影响业务毛利率
的情况,主要系开拓新业务过程中需要适当降低毛利获取首次合作机会,考虑到
与客户的长期合作、运输距离等因素,以低于同期其他项目 10%左右价格承接部
分订单,造成该部分订单毛利率相对较低。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71.96%、69.32%、63.23%、62.37%,资
产负债率较高。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债务融资方式筹集资金,导致负债规模
处于较高水平。公司提供半导体洁净室项目的产品,该类大型工程项目验收周期
较长,无法通过及时回款满足采购付款需求,导致企业需要融资以满足资金需求,
造成了较高的资产负债率。同时,周期较长的项目形成的预收款项/合同负债也
提高了资产负债率。
较高的资产负债率水平使公司面临一定的偿债风险,也增加了新增债务融资
的难度。若公司出现资金流动性困难,将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天加环境与发行人在非洁净室净化设备产品领域未来存在可能竞争的风险
空调的主要功能是进行温度、湿度调节。多年来随着技术发展、工艺迭代等,
出现了为满足特殊生产加工与操作环境要求及不同人居舒适性要求的搭载过滤
器的附带净化功能的空调,旨在空气进入空调箱过程中进行温度和湿度调节时,
对空气进行初步处理,空调搭载过滤器的现象越来越普遍。
随着空调行业的发展,搭载过滤器的空调有可能实现更好的净化效果,可能
与发行人非洁净室空气净化设备产品形成竞争,天加环境与发行人在非洁净室净
化设备产品领域未来存在可能竞争的风险。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系境内自然人蒋立,蒋立通过境外多层架构控制发行人合
计 82.75%股份,多层架构系由于历史原因在符合境内外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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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各层级持股真实,具体控股架构如下:
境外主体涉及地区包括 BVI、中国香港、英国泽西岛、马来西亚,如果未来
境外主体所在国家或地区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政策等因素发生不利变化,可能影
响实际控制人控股架构的稳定性,以及影响公司决策流程,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蒋立先生通过其 100%持股的公司 T&U 直接
或间接控制发行人合计 82.75%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能够对公司的重大决策施
加重要影响,可能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为 3.29、2.80、3.14 和 2.84,低于同行业平
均水平的 3.67、3.45、3.641和 3.26。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增加较多,且
公司洁净室客户较多,该类客户内部付款审批流程繁琐,回款较慢,导致应收账
款周转率较低。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为 1.43、1.85、2.36 和 2.10,低于同行业平均水
同资产,2021 年度应收账款周转率为 5.57,不具备可比性,因此计算平均值时将亚翔集成剔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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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的 4.27、5.00 和 5.042和 4.40。报告期内,公司大型洁净室订单销售占比较高,
整体项目验收时间较长,导致存货周转率较低。
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较低,将会对公司的现金流、资金周转和生产
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发行人的发展前景
(1)宏观政策支持
公司所处行业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行业之一,近年来相关宏观政策均对行业
发展予以推动支持。
(2)半导体产业发展机遇
芯片、液晶显示器、LED 照明行业等公司下游行业,均为国家产业政策支
持发展的重点行业。近年来相关产业的投资及发展十分迅速。
随着中美贸易在高科技行业的摩擦加剧,半导体行业国产化替代趋势逐渐加
速,华为等龙头企业逐步开启国产供应链整合及重塑,大量国内代工及制造企业
开始研发并新建高标准芯片及半导体材料厂房。
半导体行业的高速发展将带来大量的洁净室净化设备需求,行业发展空间进
一步扩大。
(3)公共卫生医疗发展和疫情应急防控需求
随着 2020 年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公共卫生医疗系统对空气净化、消毒防
疫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相关行业正逐步起草建立更高的防疫及空气净化标准,涉
及高标准洁净病房、除菌洁净环境、负压病房等体系。
高标准的公共卫生医疗洁净环境建设和疫情应急防控需求,将为空气净化行
业带来新的业务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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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技术优势
公司在空气净化行业拥有已授权专利 106 项(其中发明 18 项)。公司拥有
独特的专利技术并通过其出色的应用技术集成能力,率先将工业空气净化技术应
用到商业,满足客户提出的各种高端定制化需求。
(2)生产制造优势
公司拥有位于南京、天津、中山、成都及马来西亚的六个工厂,生产厂房面
积超过 4 万平米。公司目前已成为国内空气净化行业较大的供应商之一,风机过
滤单元及空气过滤器等核心产品产能较为充足,通过各大工厂及服务网点的布
局,可确保产品及时供应全国大部分区域。
(3)产品质量优势
为了满足全球不同客户对品质、安全、环境的要求,美埃科技通过了
ISO9001:2015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 ISO14001:2015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
ISO45001:2018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公司产品获得了 3C、UL、FM、
AHAM、CE 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认证,产品质量优势为公司市场拓展打下坚实
基础。
(4)研发能力优势
美埃科技在研发方面一直保持大力投入,研发能力、测试能力较强。公司投
入近 2,000 平方米的研发测试空间,拥有超过二十个专业研发实验室,实验室符
合 ISO、中国 GB、欧盟 EN、美国 ASHRAE 等国内外的专业标准。公司测试中
心获得了 CNAS 认证,可对风机过滤单元、过滤器产品等设备的关键性能参数
进行检测并签发检测或认证报告。
公司与国内外多所知名院校展开产学研合作和技术交流,包括:天津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工业大学、马来西亚拉曼大学、马来西
亚理科大学和台北科技大学等。同时,美埃科技也积极参与行业标准规范的编制,
为引领行业发展做出努力,美埃科技共主编、参编国家、行业、团体标准 27 项。
研发能力的优势,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了持续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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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保荐机构对发行人的专项核查结论
(一)对发行人报告期财务会计信息的核查结论
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有关问题的
意见》
(证监会公告[2012]14 号)、
《关于做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 2012 年度财
务报告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行监管函[2012]551 号)的有关规定,本保荐机
构对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财务会计信息开展了核查工作,对可能造成粉饰业绩或财
务造假的 12 个重点事项予以重点关注。
保荐机构对发行人的主要供应商和客户、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是否存在
新增客户、发行人的重要合同、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和发行人的销售收入、销售
成本、期间费用、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固定资产情况、银行借款情况进
行了核查,获取了发行人的相关资料清单、明细表、说明、原始单据及相关财务
资料,分析了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是否存在重大异常等情况。同时,保荐机构通
过网络检索或查阅原始单据,发函询证、实地走访主要客户和供应商,实地查勘
相关资产的真实状况等手段对发行人提供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了
有效核查。
通过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收入、利润的虚假增长。即首先通过虚构交易
(例如,支付往来款项、购买原材料等)将大额资金转出,再将上述资金设法转
入发行人客户,最终以销售交易的方式将资金转回;
(2)发行人或关联方与其客户或供应商以私下利益交换等方法进行恶意串
通以实现收入、盈利的虚假增长。如直销模式下,与客户串通,通过期末集中发
货提前确认收入,或放宽信用政策,以更长的信用周期换取收入增加;
(3)关联方或其他利益相关方代发行人支付成本、费用或者采用无偿或不
公允的交易价格向发行人提供经济资源;
(4)保荐机构及其关联方、PE 投资机构及其关联方、PE 投资机构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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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实际控制人控制或投资的其他企业在申报期内最后一年与发行人发生大额交
易从而导致发行人在申报期内最后一年收入、利润出现较大幅度增长;
(5)利用体外资金支付货款,少计原材料采购数量及金额,虚减当期成本,
虚构利润;
(6)采用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指使关联方或其他法人、自然人冒充互联网
或移动互联网客户与发行人(即互联网或移动互联网服务企业)进行交易以实现
收入、盈利的虚假增长等;
(7)将本应计入当期成本、费用的支出混入存货、在建工程等资产项目的
归集和分配过程以达到少计当期成本费用的目的;
(8)压低员工薪金,阶段性降低人工成本粉饰业绩;
(9)推迟正常经营管理所需费用开支,通过延迟成本费用发生期间,增加
利润,粉饰报表;
(10)期末对欠款坏账、存货跌价等资产减值可能估计不足;
(11)推迟在建工程转固时间或外购固定资产达到预定使用状态时间等,延
迟固定资产开始计提折旧时间;
(12)其他可能导致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失真、粉饰业绩或财务造假的情况。
(二)关于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核查结论
经过对发行人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等文件的核
查,本次发行上市方案中不涉及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相关事宜。
(三)关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等责任主体承诺和事项的核查结论
本保荐机构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等责任主体承诺和说明事项及约束措施进行了核查,核查手段包括核查董事会
及股东大会决议、获取相关主体出具的承诺函和声明文件等。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等责任主体就招股说明书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股份锁定、股价稳定、减持意向等事项作
出了公开承诺,就上述承诺事项如果未能履行提出了约束措施。相关责任主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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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及约束措施内容合法、有效。
(四)关于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财务及经营状况的核查结论
根据《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
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信息披露指引》
(证监会公告[2020]43 号)
,本保荐机构
针对发行人在申请文件中披露的截止日后的经营状况,关注并核查了发行人所处
行业的经营环境及行业地位、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
价格,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税收
政策是否发生重大变化以及是否发生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的情
况。
经核查,审计截止日后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及行业地位未发生重大变
化,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主要产品的生产、
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税收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发
行人生产经营状况正常。
(五)对发行人股东是否存在私募投资基金及该基金是否按规定履行备案程序
的核查结论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
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私募投资基金备案
的规定,本保荐机构对发行人股东中是否存在私募投资基金及该基金是否按规定
履行备案程序进行了核查。公司法人股东共 15 名,分别为美埃国际、Tecable、
T&U、PS、宁波五月丰、瑞穆投资、宁波佳月晟、苏州富坤、KCT、无锡源鑫、
PH、宁波丽芬玉、宁波鸣志亮、宁波春蕾燕、嘉德智尚。
本保荐机构通过对法人股东进行访谈及调查、查询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
会、核查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发现瑞穆投资、苏州富坤、无锡源鑫属于《证券投
资基金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
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基金,已完成私募备案手续,备案号分别为:
SJL459、SW6279、S61965。具体登记情况如下:
基金名称 上海瑞穆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 发行保荐书
基金编号 SJL459
备案时间 2019 年 12 月 18 日
基金类型 股权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上海瑞力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 P1000771
基金名称 上海瑞穆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编号 SJL459
备案时间 2019 年 12 月 18 日
基金类型 股权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上海瑞力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 P1000771
基金名称 苏州富坤赢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编号 SW6279
备案时间 2017 年 10 月 13 日
基金类型 股权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名称 深圳市富坤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 P1001516
基金名称 苏州富坤赢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编号 SW6279
备案时间 2017 年 10 月 13 日
基金类型 股权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名称 深圳市富坤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 P1001516
基金名称 无锡源鑫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编号 S61965
备案时间 2015 年 7 月 7 日
基金类型 创业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名称 无锡富鑫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 P1015972
基金名称 无锡源鑫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编号 S61965
备案时间 2015 年 7 月 7 日
基金类型 创业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名称 无锡富鑫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 P1015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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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余法人股东不属于上述文件规定的私募基金,无需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备案
程序。
(六)关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相关事项的核查结论
本保荐机构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
的指导意见》
(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对发行人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以
及相关填补回报措施和承诺进行了核查。
本保荐机构核查了发行人《关于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摊薄即期
回报有关事项的议案》及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文件、发行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
的承诺以及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
出的承诺。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针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可能出
现每股收益下降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的情形,发行人已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及 2020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
回报的措施及承诺>的议案》。发行人董事会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
性和合理性进行了论证,制定了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以及其控制的间接持有发行人的相关主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保证填补
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相关承诺。综上,发行人所预计的即期回报
摊薄情况合理、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及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事项符合《国务院办
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关于保护
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精神。
(七)关于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项目中是否存在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行为的核查
根据《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
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 号)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项目是否涉及意
见中的情形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就该项目不存在各类直接或间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
经核查,发行人就该项目除依法聘请保荐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
资产评估机构之外,存在以下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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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聘请的必要性
发行人聘请了北京荣大科技有限公司对本次公开发行上市的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提供可行性分析等咨询服务。
(2)第三方的基本情况、资格资质、具体服务内容
北京荣大科技有限公司在市场监督管理机构登记的经营范围涉及“企业管
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等服务,具有相应的咨询服务资质,其主要为发行
人本次公开发行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提供可行性分析等咨询服务。
(3)定价方式、支付方式和资金来源
发行人与其通过友好协商确定合同价格,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支付方式为
银行转账。
(1)聘请的必要性
鉴于:A、发行人在马来西亚及新加坡设立有子公司,B、发行人存在位于
马来西亚、维京群岛、香港的直接或间接股东,C、发行人在泰国存在联营企业,
D、发行人拥有注册在境外的商标,为确保前述相关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分别聘
请了 Drew & Napier LLC、Joshua Alvin Khoo & Yong、Howse Williams、Harney
Westwood & Riegels、Interactive Group Co., Ltd、Quality Oracle Sdn. Bhd.等机构
并出具意见。
(2)第三方的基本情况、资格资质、具体服务内容
发行人及子公司聘请的境外律师事务所均为在境外相关公司所在地或者美
埃集团上市地(伦敦)注册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均具有法律服务资格,其就境外
相关主体的设立、注册、诉讼、处罚等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明确意见。
(3)定价方式、支付方式和资金来源
发行人与其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服务价格,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支付方式为
银行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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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聘请的必要性
发行人部分合同为英文版本,为保证相关文件的可读性,发行人聘请了南京
东方翻译院有限公司对相关文件进行了翻译。
(2)第三方的基本情况、资格资质、具体服务内容
南京东方翻译院有限公司为专业翻译机构,具备提供英文翻译服务的相关资
格,负责对发行人相关英文协议进行翻译。
(3)定价方式、支付方式和资金来源
发行人与其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服务价格,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支付方式为
银行转账。
发行人除上述聘请第三方的情形外,不存在其他聘请第三方的情况。
保荐机构核查结论
经核查,1、本次发行上市中,保荐机构不存在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的事宜。
之外,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的行为合法合规,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
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五、保荐机构推荐结论
综上,本保荐机构经充分尽职调查和审慎核查,认为美埃(中国)环境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履行了法律规定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及其他有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具备在科创板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条
件。本保荐机构同意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保荐美埃(中国)环境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附件:保荐代表人专项授权书
(本页以下无正文)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 发行保荐书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之签署页)
项目协办人:_____________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王 珏 方雪亭
保荐业务部门负责人: _____________
何君光
内核负责人:_____________
杨和雄
保荐业务负责人:_____________
王承军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王承军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 发行保荐书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之签字盖章页)
董事长:________________
吴 勇
总经理:________________
王承军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 发行保荐书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
保荐代表人专项授权书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有关文
件的规定,我公司作为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授权王珏、方雪亭担任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该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尽职保荐及持续督导等保荐工作。
特此授权。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王 珏 方雪亭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
王承军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已审财务报表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页次
审计报告 1–7
已审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8–10
合并利润表 11–12
合并股东/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3–16
合并现金流量表 17–19
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2
公司利润表 23–24
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5–28
公司现金流量表 29–31
财务报表附注 32–278
补充资料
审计报告
安永华明(2022)审字第61525037_B02号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19年12月31
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及2022年6月30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润表、股东/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
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司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
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履行
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
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2)审字第61525037_B02号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分别对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
及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的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
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对下述每一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描述也以此为背景。
我们已经履行了本报告“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阐述的责任,包
括与这些关键审计事项相关的责任。相应地,我们的审计工作包括执行为应对评估的
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而设计的审计程序。我们执行审计程序的结果,包括应对下述
关键审计事项所执行的程序,为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关键审计事项: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
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1)了解、评价和测试与销售商品收入确认
合并财务报表中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及运行的有效性;
分别为人民币788,437,845.81元、 (2)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
人民币897,152,169.84元、人民币 (3)执行实质性程序,根据销售收入金额通
收入的99%以上。管理层根据合同 入账等情况;通过抽样方法执行函证程序,检
约定判断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时 查商品销售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于
点,可能存在销售收入未在恰当期 未收回的函证执行了替代程序,检查是否存在
间确认的风险,因此我们将该事项 大额销售退回;
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4)执行销售收入截止性测试;以及
财务报表对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会 (5)实地走访主要客户。
计政策及披露参见附注三、23,25
及附注五、36。
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2)审字第61525037_B02号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关键审计事项(续)
关键审计事项: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于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21 我们的审计程序包括:
年12月31日及2022年6月30日,合并财务报表 (1)了解、评价和测试与计提应收
中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分别为人民币 账款坏账准备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
元 、 人 民 币 372,245,801.14 元 及 人 民 币 (2)对于单项计提的坏账准备,了
准备金额分别为人民币15,130,525.65元、人 史还款等情况,评价单独计提坏账
民币23,783,799.32元、人民币27,195,250.63 准备的合理性;
元和人民币31,180,768.69元。 (3)对于按照预期信用风险特征组
合评估的应收账款,复核管理层对
于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设定,抽样
复核了各组合的账龄、信用记录等
关键信息,并且复核了管理层评估
信用风险以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率
的依据,包括测试历史违约数据,
根据当前经济状况评估对历史损失
率的调整,并通过检查公开的宏观
经济因素评估前瞻性资料,以及检
查本年实际发生的信用损失,评估
预期信用损失所采用关键的假设和
参数的合理性,将管理层对于预期
信用损失特征组合的设定以及计提
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比较;
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2)审字第61525037_B02号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关键审计事项(续)
关键审计事项: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续)
管理层对部分具备特定信用风险的客户单项考 我们的审计程序包括:(续)
虑预期信用损失。对不具备特定信用风险的客 (4)复核财务报表中对于应收账款
户,管理层以信用风险组合为基础计算预期信 坏账准备相关披露的充分性和完整
用损失,涉及管理层重大判断和估计。在估计 性;以及
预期信用损失时,应收账款根据账龄组合考虑 (5)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后回款情
不同客户的类似损失特征计提坏账准备。预期 况。
信用损失率基于类似应收账款的历史损失经
验,并根据前瞻性信息做出调整,例如影响客
户还款的宏观经济因素。
由于应收账款余额重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
估计及可能损失的估计均涉及重大判断和估
计,因此我们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认定为关键
审计事项。
财务报表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会计政策及披
露参见附注三、9,32及附注五、2。
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2)审字第61525037_B02号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
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
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
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五、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
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
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
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
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
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
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
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
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
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
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2)审字第61525037_B02号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五、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续)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
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续)
(3)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
据,就可能导致对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
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
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
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
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
或情况可能导致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
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 就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
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
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
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
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
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分别对2019年度、2020年度、
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
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
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2)审字第61525037_B02号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赵国豪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钱逸菡
中国 北京 2022年8月26日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
人民币元
附注
资产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五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 157,885,338.11 133,363,260.94 98,128,635.92 83,627,676.13
应收账款 2 425,220,880.46 372,245,801.14 358,999,571.03 286,738,980.54
应收款项融资 3 81,740,781.99 104,641,363.57 91,693,017.52 53,132,554.39
预付款项 4 14,539,088.88 40,877,990.20 12,338,651.77 10,369,058.62
其他应收款 5 9,813,344.61 6,420,332.44 5,256,919.07 4,500,234.58
存货 6 427,605,669.96 341,111,645.41 370,860,784.17 327,967,013.50
合同资产 7 25,966,975.95 26,463,237.24 22,546,265.92 -
其他流动资产 8 19,015,856.86 14,491,833.30 8,032,052.02 3,887,872.86
流动资产合计 1,161,787,936.82 1,039,615,464.24 967,855,897.42 770,223,390.62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9 2,818,400.98 2,830,187.16 2,982,970.20 1,316,514.51
固定资产 10 118,834,187.29 118,405,554.30 111,550,930.07 103,330,709.02
在建工程 11 3,069,040.40 2,037,662.41 1,746,539.15 2,327,366.17
使用权资产 12 32,090,186.64 25,653,293.24 - -
无形资产 13 30,065,341.96 29,880,654.89 30,571,312.11 30,862,024.45
长期待摊费用 14 8,609,469.13 7,820,959.61 5,991,607.91 6,424,684.18
递延所得税资产 15 8,954,343.90 7,575,811.47 8,276,574.58 6,691,763.52
其他非流动资产 16 38,693,471.85 29,673,784.38 31,362,131.57 46,122,236.85
非流动资产合计 243,134,442.15 223,877,907.46 192,482,065.59 197,075,298.70
资产总计 1,404,922,378.97 1,263,493,371.70 1,160,337,963.01 967,298,689.32
本财务报表由以下人士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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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人民币元
负债和股东/所有者权 附注
益 五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8 292,261,044.16 234,075,814.98 223,252,640.59 197,466,281.58
应付票据 19 27,554,972.97 35,774,518.68 12,950,000.00 19,000,000.00
应付账款 20 285,430,553.74 257,696,778.92 276,658,519.01 162,944,225.16
预收款项 21 - - - 188,544,930.96
合同负债 22 111,568,245.04 111,479,488.23 135,316,499.10 -
应付职工薪酬 23 13,682,646.46 11,906,375.11 12,734,627.44 10,473,498.79
应交税费 24 10,258,269.24 16,402,860.73 25,812,712.30 6,116,702.04
其他应付款 25 72,083,634.09 72,395,341.89 81,791,254.63 69,014,784.6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动负债 26 12,443,965.38 10,198,821.90 18,489,676.39 8,578,752.20
其他流动负债 4,205,144.17 3,836,093.18 1,530,787.07 -
流动负债合计 829,488,475.25 753,766,093.62 788,536,716.53 662,139,175.3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27 19,540,219.91 21,272,950.86 10,297,816.50 29,316,662.61
租赁负债 28 19,008,878.07 16,060,279.05 - -
预计负债 29 5,752,856.45 6,555,695.45 5,036,721.61 4,609,961.77
递延收益 30 2,516,061.93 1,257,216.21 481,708.74 -
递延所得税负债 15 - - - 41,205.33
非流动负债合计 46,818,016.36 45,146,141.57 15,816,246.85 33,967,829.71
负债合计 876,306,491.61 798,912,235.19 804,352,963.38 696,107,0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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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人民币元
负债和股东/所有者 附注
权益 五
股东/所有者权益
股本/实收资本 31 100,800,000.00 100,800,000.00 100,800,000.00 100,360,844.15
资本公积 32 178,156,678.77 178,156,678.77 178,156,678.77 55,153.18
其他综合收益 33 (940,516.51) (837,806.41) (931,586.29) (514,484.11)
盈余公积 34 16,501,075.97 16,501,075.97 7,532,563.73 36,768,648.75
未分配利润 35 230,727,521.77 167,217,176.79 67,940,755.29 134,521,522.2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所有者权益合计 525,244,760.00 461,837,125.12 353,498,411.50 271,191,684.26
少数股东权益 3,371,127.36 2,744,011.39 2,486,588.13 -
股东/所有者权益合计 528,615,887.36 464,581,136.51 355,984,999.63 271,191,684.26
负债和股东/所有者权
益总计 1,404,922,378.97 1,263,493,371.70 1,160,337,963.01 967,298,68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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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利润表
人民币元
附注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五 止 6 个月期间
营业收入 36 566,657,543.00 1,149,715,618.09 902,917,287.44 792,452,937.75
减:营业成本 36 403,786,066.67 840,331,200.30 646,987,420.89 546,561,201.36
税金及附加 37 3,625,015.43 5,480,555.66 4,783,697.39 5,615,544.28
销售费用 38 33,850,618.55 86,318,268.00 76,709,675.03 73,292,287.19
管理费用 39 21,319,030.33 39,324,630.74 36,315,196.67 32,840,421.86
研发费用 40 24,592,494.98 46,868,338.74 25,696,600.00 29,428,375.30
财务费用 41 6,070,310.11 10,755,491.52 10,407,383.07 8,611,882.59
其中:利息费用 5,463,120.30 9,920,785.04 11,133,647.87 8,832,648.97
利息收入 385,907.96 557,283.31 750,922.24 611,948.24
加:其他收益 42 2,661,925.24 3,049,663.50 2,051,631.08 462,248.00
投资损失 43 (57,195.52) (531,602.12) (440,523.71) (1,875,830.12)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
营企业的投资损失 (11,622.27) (143,531.84) (440,523.71) (1,875,830.12)
信用减值损失 44 (4,018,241.31) (4,863,253.84) (9,748,713.44) (3,842,723.35)
资产减值损失 45 687,677.04 94,142.88 (551,978.47) (8,521,633.38)
资产处置收益 46 175.50 - 33,777.78 20,245.24
营业利润 72,688,347.88 118,386,083.55 93,361,507.63 82,345,531.56
加:营业外收入 47 601,751.19 719,876.59 2,173,874.93 1,066,351.23
减:营业外支出 48 200,087.05 342,344.55 489,065.11 340,579.41
利润总额 73,090,012.02 118,763,615.59 95,046,317.45 83,071,303.38
减:所得税费用 50 9,652,551.07 11,205,655.25 12,580,899.90 11,788,072.30
净利润 63,437,460.95 107,557,960.34 82,465,417.55 71,283,231.08
其中: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中被合并方合并前净利润 - - - (13,655.31)
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持续经营净利润 63,437,460.95 107,557,960.34 82,465,417.55 71,283,231.08
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者
的净利润 63,510,344.98 108,244,933.74 82,723,829.42 71,283,231.08
少数股东损益 (72,884.03) (686,973.40) (258,411.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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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利润表(续)
人民币元
附注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五 日止 6 个月期间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02,710.10) 93,779.88 (417,102.18) 808,270.0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者的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02,710.10 ) 93,779.88 (417,102.18) 808,270.09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116,580.81 (65,741.90) (156,963.41) 1,434,414.22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229,449.07) 544,314.54 (59,277.88) (692,346.56)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10,158.16 (384,792.76) (200,860.89) 66,202.43
综合收益总额 63,334,750.85 107,651,740.22 82,048,315.37 72,091,501.17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者
的综合收益总额 63,407,634.88 108,338,713.62 82,306,727.24 72,091,501.17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
益总额 (72,884.03) (686,973.40) (258,411.87) -
基本每股收益 51 0.63 1.07 0.82 0.71
稀释每股收益 51 0.63 1.07 0.82 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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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股东/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人民币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股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小计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
一、 本期期初余额 100,800,000.00 178,156,678.77 (837,806.41) 16,501,075.97 167,217,176.79 461,837,125.12 2,744,011.39 464,581,136.51
二、 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一) 综合收益总额 - - (102,710.10) - 63,510,344.98 63,407,634.88 (72,884.03) 63,334,750.85
(二) 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三) 利润分配
三、 本期期末余额 100,800,000.00 178,156,678.77 (940,516.51) 16,501,075.97 230,727,521.77 525,244,760.00 3,371,127.36 528,615,8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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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股东/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续)
人民币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股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小计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
一、 本年年初余额 100,800,000.00 178,156,678.77 (931,586.29) 7,532,563.73 67,940,755.29 353,498,411.50 2,486,588.13 355,984,999.63
二、 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一) 综合收益总额 - - 93,779.88 - 108,244,933.74 108,338,713.62 (686,973.40) 107,651,740.22
(二) 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三) 利润分配
三、 本年年末余额 100,800,000.00 178,156,678.77 (837,806.41) 16,501,075.97 167,217,176.79 461,837,125.12 2,744,011.39 464,581,13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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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股东/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续)
人民币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
股东/所有者权
股本/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小计 少数股东权益 益合计
一、 本年年初余额 100,360,844.15 55,153.18 (514,484.11) 36,768,648.75 134,521,522.29 271,191,684.26 - 271,191,684.26
二、 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一) 综合收益总额 - - (417,102.18) - 82,723,829.42 82,306,727.24 (258,411.87 ) 82,048,315.37
(二) 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三) 利润分配
三、 本年年末余额 100,800,000.00 178,156,678.77 (931,586.29) 7,532,563.73 67,940,755.29 353,498,411.50 2,486,588.13 355,984,99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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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股东/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续)
人民币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小计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上年年末余额 92,000,000.00 37,423,644.13 - 31,686,964.03 68,923,328.46 230,033,936.62 230,033,936.62
加: 会计政策变更 - - (169,133.88) - - (169,133.88) (169,133.88)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附注六) - 5,127,489.44 (1,153,620.32) - 1,238,899.32 5,212,768.44 5,212,768.44
二、 本年年初余额 92,000,000.00 42,551,133.57 (1,322,754.20) 31,686,964.03 70,162,227.78 235,077,571.18 235,077,571.18
三、 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一) 综合收益总额 - - 808,270.09 - 71,283,231.08 72,091,501.17 72,091,501.17
(二) 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额(附注十一) - 1,096,689.19 - - - 1,096,689.19 1,096,689.19
(附注六) - (44,657,748.15) - (1,842,251.85) - (46,500,000.00) (46,500,000.00)
(三) 利润分配
四、 本年年末余额 100,360,844.15 55,153.18 (514,484.11) 36,768,648.75 134,521,522.29 271,191,684.26 271,191,684.26
本财务报表由以下人士签署: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
人民币元
附注 截至 2022 年 6 月
五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一、经营活动(使用)/产生的
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65,653,096.65 981,514,878.64 630,048,199.67 596,705,925.52
收到的税费返还 4,904,426.43 5,267,427.13 12,799,167.44 1,231,558.0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2 5,815,666.62 18,680,406.01 23,083,657.39 7,424,064.2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76,373,189.70 1,005,462,711.78 665,931,024.50 605,361,547.8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63,715,030.41 699,164,945.65 495,577,022.80 423,188,375.8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金 80,015,600.82 143,935,302.74 107,356,411.81 96,789,337.68
支付的各项税费 38,283,680.18 62,008,697.29 36,843,023.86 47,626,483.6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2 6,848,164.29 14,984,313.61 11,006,684.60 5,090,643.9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88,862,475.70 920,093,259.29 650,783,143.07 572,694,841.18
经营活动(使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53 (12,489,286.00 ) 85,369,452.49 15,147,881.43 32,666,706.68
二、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21,542,550.00 5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60,422.65 6,312.4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70.50 895,393.55 840,471.26 154,744.46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2 - - 15,164.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70.50 895,393.55 22,458,607.91 661,05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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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现金流量表(续)
人民币元
附注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五 日止 6 个月期间
二、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
(续)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33,332,157.48 29,954,163.03 18,475,075.10 18,539,992.44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23,653,745.77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
现金净额 - - - 58,054.75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2 - - 917,698.30 171,812.45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3,332,157.48 29,954,163.03 43,046,519.17 18,769,859.64
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33,331,986.98 ) (29,058,769.48 ) (20,587,911.26 ) (18,108,802.69 )
三、筹资活动产生/(使用)的现
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700,000.00 944,396.66 2,745,000.00 8,415,997.33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收到的现金 700,000.00 944,396.66 2,745,00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33,800,000.00 314,649,720.47 212,945,790.71 218,835,352.35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2 - 2,576,962.32 20,095,779.0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4,500,000.00 318,171,079.45 235,786,569.80 227,251,349.68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60,371,539.41 306,230,605.47 193,922,944.70 174,472,881.02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现金 4,078,338.35 10,584,872.74 10,952,889.88 8,722,386.09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所支付的对价 - - - 46,500,000.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2 7,151,275.92 17,468,414.57 3,167,148.12 3,120,773.1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1,601,153.68 334,283,892.78 208,042,982.70 232,816,040.25
筹资活动产生/(使用)的现金流
量净额 62,898,846.32 (16,112,813.33 ) 27,743,587.10 (5,564,690.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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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现金流量表(续)
人民币元
附注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五 止 6 个月期间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
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314,540.21 (195,904.14 ) (902,040.75 ) 12,455.56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增加 17,392,113.55 40,001,965.54 21,401,516.52 9,005,668.98
加:期/年初现金及现
金等价物余额 117,117,246.45 77,115,280.91 55,713,764.39 46,708,095.41
六、期/年末现金及
现金等价物余额 53 134,509,360.00 117,117,246.45 77,115,280.91 55,713,76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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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
人民币元
资产 附注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十五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82,423,383.03 68,874,939.49 69,937,284.16 69,099,589.30
应收账款 1 448,550,535.59 405,919,710.56 379,271,849.78 299,390,082.31
应收款项融资 2 78,599,726.46 99,970,869.21 87,359,374.03 49,271,432.91
预付款项 8,451,251.00 15,535,481.92 8,562,040.86 6,245,603.93
其他应收款 3 36,900,993.35 32,419,295.50 8,534,008.45 5,134,723.63
存货 326,574,853.21 260,958,263.53 334,013,631.70 312,203,518.49
合同资产 25,715,440.82 25,886,280.30 22,546,265.92 -
其他流动资产 14,266,488.90 10,993,715.58 4,556,042.13 2,286,502.88
流动资产合计 1,021,482,672.36 920,558,556.09 914,780,497.03 743,631,453.45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4 77,088,111.06 59,770,999.00 28,514,921.31 23,376,018.43
固定资产 100,418,621.30 103,876,711.41 96,737,261.59 94,278,519.08
在建工程 1,230,015.98 1,724,162.41 1,572,052.41 2,327,366.17
使用权资产 18,056,221.16 19,217,796.54 - -
无形资产 22,830,427.90 22,833,107.39 23,012,383.02 22,811,900.61
长期待摊费用 5,587,096.74 4,910,014.49 2,835,600.98 2,866,269.94
递延所得税资产 7,349,988.67 7,316,333.76 7,157,352.11 5,766,548.50
其他非流动资产 31,046,140.57 28,112,320.02 31,147,805.57 44,083,538.41
非流动资产合计 263,606,623.38 247,761,445.02 190,977,376.99 195,510,161.14
资产总计 1,285,089,295.74 1,168,320,001.11 1,105,757,874.02 939,141,6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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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续)
人民币元
负债和股东/所有者
权益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77,215,121.46 219,227,783.93 223,252,640.59 197,466,281.58
应付票据 42,600,895.67 50,622,549.73 12,950,000.00 19,000,000.00
应付账款 278,705,390.22 248,234,593.58 274,063,799.84 158,695,191.45
预收款项 - - - 184,949,367.62
合同负债 86,537,873.22 88,024,312.71 126,668,186.26 -
应付职工薪酬 10,449,944.49 9,381,332.48 11,223,703.56 9,545,746.98
应交税费 2,509,691.73 13,096,466.30 24,250,895.90 5,231,870.48
其他应付款 58,318,332.65 57,501,152.69 57,514,642.89 57,676,110.13
一年内到期的
非流动负债 7,537,982.71 7,157,709.35 18,000,000.00 8,122,299.31
其他流动负债 1,535,959.33 1,105,893.63 957,836.79 -
流动负债合计 765,411,191.48 694,351,794.40 748,881,705.83 640,686,867.5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0,500,000.00 12,000,000.00 - 18,000,000.00
租赁负债 11,610,699.41 12,813,279.63 - -
递延收益 2,258,228.00 919,446.26 324,053.90 -
预计负债 5,752,856.45 6,555,695.45 5,019,324.60 4,414,676.75
非流动负债合计 30,121,783.86 32,288,421.34 5,343,378.50 22,414,676.75
负债合计 795,532,975.34 726,640,215.74 754,225,084.33 663,101,54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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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续)
人民币元
负债和股东/所有者权
益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股东/所有者权益
股本/实收资本 100,800,000.00 100,800,000.00 100,800,000.00 100,360,844.15
资本公积 183,233,423.06 183,233,423.06 183,233,423.06 5,131,897.47
其他综合收益 741,890.18 850,307.43 388,434.16 221,352.03
盈余公积 16,501,075.97 16,501,075.97 7,532,563.73 38,610,900.60
未分配利润 188,279,931.19 140,294,978.91 59,578,368.74 131,715,076.04
股东/所有者权益合计 489,556,320.40 441,679,785.37 351,532,789.69 276,040,070.29
负债和股东/所有者
权益总计 1,285,089,295.74 1,168,320,001.11 1,105,757,874.02 939,141,6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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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表
人民币元
附注 截至 2022 年 6 月
十五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营业收入 5 470,664,647.27 1,091,066,290.89 868,658,055.20 763,970,217.18
减:营业成本 5 344,036,218.47 822,800,710.33 641,642,683.39 539,152,119.78
税金及附加 3,308,103.26 4,735,253.47 4,419,725.13 5,277,112.14
销售费用 28,016,984.18 77,838,973.02 68,117,581.97 65,364,707.88
管理费用 15,844,935.76 26,652,394.24 26,555,326.94 25,055,522.73
研发费用 22,242,359.23 45,561,774.56 25,380,363.46 29,428,375.30
财务费用 5,480,819.79 9,011,421.07 8,931,626.85 8,248,056.79
其中:利息费用 5,052,823.03 9,049,381.54 10,741,307.89 8,203,881.49
利息收入 774,245.39 817,035.89 853,653.73 534,745.72
加:其他收益 2,486,958.62 2,382,296.85 1,926,834.02 462,248.00
投资损失 (228,461.19) (1,031,992.60) (361,097.12) (1,875,830.12)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
营企业的投资损失 (182,887.94) (643,922.31) (361,097.12) (1,875,830.12)
信用减值损失 (3,448,570.73) (7,540,101.52) (10,055,872.73) (4,572,887.84)
资产减值损失 911,069.01 162,425.05 (551,978.47) (7,133,324.45)
资产处置收益 1,637,363.13 6,751.89 299,917.96 20,245.24
营业利润 53,093,585.42 98,445,143.87 84,868,551.12 78,344,773.39
加:营业外收入 493,479.47 657,126.46 2,100,502.78 664,129.86
减:营业外支出 184,308.01 298,824.45 488,858.41 185,639.75
利润总额 53,402,756.88 98,803,445.88 86,480,195.49 78,823,263.50
减:所得税费用 5,417,804.60 9,118,323.47 11,154,558.22 9,583,897.78
净利润 47,984,952.28 89,685,122.41 75,325,637.27 69,239,36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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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表(续)
人民币元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止 6 个月期间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08,417.25) 461,873.27 167,082.13 390,485.91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121,031.82 (82,441.28) (182,335.10) 1,491,527.57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229,449.07) 544,314.55 349,417.23 (1,101,041.66)
综合收益总额 47,876,535.03 90,146,995.68 75,492,719.40 69,629,85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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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人民币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股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一、 本期期初余额 100,800,000.00 183,233,423.06 850,307.43 16,501,075.97 140,294,978.91 441,679,785.37
二、 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一) 综合收益总额 - - (108,417.25) - 47,984,952.28 47,876,535.03
(二) 利润分配
三、 本期期末余额 100,800,000.00 183,233,423.06 741,890.18 16,501,075.97 188,279,931.19 489,556,320.40
本财务报表由以下人士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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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续)
人民币元
股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一、 本年年初余额 100,800,000.00 183,233,423.06 388,434.16 7,532,563.73 59,578,368.74 351,532,789.69
二、 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一) 综合收益总额 - - 461,873.27 - 89,685,122.41 90,146,995.68
(二) 利润分配
三、 本年年末余额 100,800,000.00 183,233,423.06 850,307.43 16,501,075.97 140,294,978.91 441,679,78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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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续)
人民币元
股东/所有者权益
股本/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合计
一、 本年年初余额 100,360,844.15 5,131,897.47 221,352.03 38,610,900.60 131,715,076.04 276,040,070.29
二、 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一) 综合收益总额 - - 167,082.13 - 75,325,637.27 75,492,719.40
(二) 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三) 利润分配
三、 本年年末余额 100,800,000.00 183,233,423.06 388,434.16 7,532,563.73 59,578,368.74 351,532,789.69
本财务报表由以下人士签署: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续)
人民币元
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上年年末余额 92,000,000.00 37,422,562.77 - 31,686,964.03 69,399,646.89 230,509,173.69
加: 会计政策变更 - - (169,133.88) - - (169,133.88)
二、 本年年初余额 92,000,000.00 37,422,562.77 (169,133.88) 31,686,964.03 69,399,646.89 230,340,039.81
三、 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一) 综合收益总额 - - 390,485.91 - 69,239,365.72 69,629,851.63
(二) 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金额(附注十一) - 1,096,689.19 - - - 1,096,689.19
(附注六) - (34,452,433.06) - - - (34,452,433.06)
(三) 利润分配
四、 本年年末余额 100,360,844.15 5,131,897.47 221,352.03 38,610,900.60 131,715,076.04 276,040,070.29
本财务报表由以下人士签署: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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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流量表
人民币元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一、经营活动(使用)/产生
的现金流量:
销 售商品、 提供劳务 收到
的现金 377,132,748.54 884,493,542.25 576,133,775.88 553,740,390.90
收到的税费返还 2,890,775.93 5,223,144.37 11,958,831.70 1,231,558.0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的现金 5,759,855.24 18,091,408.20 20,533,496.06 7,377,916.4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85,783,379.71 907,808,094.82 608,626,103.64 562,349,865.4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
的现金 287,421,221.42 607,666,894.04 456,371,213.19 406,622,104.29
支 付给职 工以及 为职工支
付的现金 67,590,989.26 123,503,095.69 94,413,271.65 82,312,552.89
支付的各项税费 33,594,439.65 55,915,558.92 32,200,522.86 42,903,919.20
支 付其他与 经营活动 有关
的现金 4,456,984.38 12,876,171.29 5,070,486.48 3,851,956.4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93,063,634.71 799,961,719.94 588,055,494.18 535,690,532.82
经营活动(使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7,280,255.00 ) 107,846,374.88 20,570,609.46 26,659,332.61
二 、投资 活动使用 的现金
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21,542,550.00 5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60,422.65 6,312.49
处 置固定 资产、 无形资产
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
现金净额 170.50 898,351.45 608,504.16 163,827.37
收 到的其 他与投 资活动有
关的现金 790,641.67 - 843,598.1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90,812.17 898,351.45 23,055,074.96 670,139.86
本财务报表由以下人士签署: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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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流量表(续)
人民币元
截至 2022 年 6 月
二、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
(续)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27,593,076.61 26,378,834.93 16,326,489.95 14,268,982.61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21,542,550.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
现金净额 17,500,000.00 31,900,000.00 5,500,000.00 51,510,000.00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00,000.00 25,552,821.89 2,520,718.56 1,320,116.08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7,093,076.61 83,831,656.82 45,889,758.51 67,099,098.69
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46,302,264.44 ) (82,933,305.37 ) (22,834,683.55 ) (66,428,958.83 )
三、筹资活动产生/(使用)的现金流
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8,415,997.33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33,800,000.00 299,454,535.73 212,503,997.61 214,847,640.16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982,395.16 1,004,884.5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3,800,000.00 302,436,930.89 213,508,882.11 223,263,637.49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60,149,502.18 305,450,000.00 193,059,025.09 168,837,784.15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现金 3,891,792.17 9,932,833.69 10,422,076.41 8,118,666.15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816,744.61 7,424,840.12 99,801.64 3,435,564.4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6,858,038.96 322,807,673.81 203,580,903.14 180,392,014.70
筹资活动产生/(使用)的现金流量净
额 66,941,961.04 (20,370,742.92 ) 9,927,978.97 42,871,62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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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流量表(续)
人民币元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
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57,087.51 (58,677.50 ) 60,089.96 142,356.80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 13,416,529.11 4,483,649.09 7,723,994.84 3,244,353.37
加:期/年初现金及现
金等价物余额 55,497,777.43 51,014,128.34 43,290,133.50 40,045,780.13
六、期/年末现金及
现金等价物余额 68,914,306.54 55,497,777.43 51,014,128.34 43,290,13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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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人民币元
一、 基本情况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南京埃科净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本公司”,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统称为
“本集团”),成立于2001年6月21日。
(中国)环境净化有限公司。
本公司注册地址为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蓝霞路101号。经营期限自2001年
于2020年3月20日,本公司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登记后的股本为人民币100,800,000.00元,全体发起人以其拥有的美埃(中
国)环境净化有限公司截至2020年1月31日止经审计的净资产金额人民币
资本公积。同时,完成公司名称变更登记,公司名称由“美埃(中国)环境净
化有限公司”变更为“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集团主要经营活动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消毒器械生产;检验检测服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
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
造;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家用电器制造;家
用电器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业设计服务;大气环境污染防
治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集团的母公司为于马来西亚成立的MayAir International Sdn. Bhd.,间接控
股公司为于英属泽西岛成立的MayAir Group Limited、中国香港成立的Poly
Glorious Investment Company Limited,最终母公司为于英属维尔京群岛成
立的T&U Investment Co., Limited。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8月26日决议批准报出。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本年度变化情况参见附注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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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人民币元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
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
准则”)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编制本财务报表时,除某些金融工具外,均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资产如
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存货计价方法、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
收入确认和计量。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团
于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及2022年6月30日
的财务状况及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度及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
个月期间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本集团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本公司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
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本集团下属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
自行决定其记账本位币,编制财务报表时折算为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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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人民币元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
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
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
础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
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
冲减的则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
控制下企业合并。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
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
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
之和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
商誉,并以成本减去累计减值损失进行后续计量。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
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
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
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及购买日之前持
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
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仍小于合并中
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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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人民币元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的财
务报表。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
的部分,以及本公司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采用与本公司一致的会计年度、期间和会计政
策。本集团内部各公司之间的所有交易产生的资产、负债、权益、收入、费
用和现金流量于合并时全额抵销。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
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被购买方的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自本集团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直至本集团对其控制权
终止。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
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被合并方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前期财
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
实施控制时一直存在。
如果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要素中的一项或多项发生变化的,本
集团重新评估是否控制被投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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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元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
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
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合营方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
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
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
入;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
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现金,是指本集团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
是指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
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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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元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本集团对于发生的外币交易,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
本位币金额。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
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结算和货币性项目折算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
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
理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
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
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差额根
据非货币性项目的性质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对于境外经营,本集团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将其记账本位币折算为人民币:对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
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
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当期平均汇率折算 (除非汇率波动使
得采用该汇率折算不适当,则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
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
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处置当期损益,部分处置的按处置
比例计算。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当期平均汇率
折算。(除非汇率波动使得采用该汇率折算不适当,则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
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
单独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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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
益工具的合同。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集团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
资产的一部分),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
(2) 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
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a)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
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b)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
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如
果现有金融负债被同一债权人以实质上几乎完全不同条款的另一金融负债所
取代,或现有负债的条款几乎全部被实质性修改,则此类替换或修改作为终
止确认原负债和确认新负债处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
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在法规或通行惯例规定的期限内收
取或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集团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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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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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本集团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
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当且仅当本集团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
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
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
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
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管理该
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
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
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其终止确认、修
改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
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
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
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金融资产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
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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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续)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续)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本集团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明确作为投资
成本部分收回的股利收入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的后续变动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
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摊余成本
计量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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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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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续)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
(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
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对
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
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
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
配,本集团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
当期损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工具减值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
备。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以及合同资产,本集团运用简化计量方法,
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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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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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金融工具减值(续)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财务担保合同,本集团在每个资
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
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
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
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
二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
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
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只具
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
加。
本集团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本集团考虑了不同客
户的信用风险特征,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
用损失。
关于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等披
露参见附注八、3。
本集团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
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以及在资产负
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
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当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本集
团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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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财务担保合同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发
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
认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除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外,其余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资产负债
表日确定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金额和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收入确认原则确
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两者孰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衍生金融工具
本集团使用衍生金融工具,例如以外汇远期合同、商品远期合同和利率互换,
分别对汇率风险、商品价格风险和利率风险进行套期。衍生金融工具初始以
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
一项负债。
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
期损益。
金融资产转移
本集团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
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
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
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
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
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
价值和财务担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财务担
保金额,是指所收到的对价中,将被要求偿还的最高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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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存货包括原材料、自制半成品、在产品、发出商品和库存商品。
存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
存货的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
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
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
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原材料、自制半成品、在产品、
发出商品和库存商品均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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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以初始投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
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日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
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
对价账面价值之间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合
并日之前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
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
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
时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仍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按比例结转,处置后转
换为金融工具的则全额结转。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
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
业合并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
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
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购买日之前持有的因采
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
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
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在处
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仍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按比例结转,
处置后转换为金融工具的则全额结转。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
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方法确定初始投资成本:支付现金取得
的,以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及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
其他必要支出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以发行权益性证
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
中采用成本法核算。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
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
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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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的,调
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
期投资收益。
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
核算。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
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
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
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
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归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
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
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并调
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
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集团的会计
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
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方的部分(但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
失的,应全额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但投出或出
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
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集团确认被投资单位
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
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
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股东权益的其他变
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股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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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
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处置终止采用权益法的,原权益法核算的
相关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
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
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全部转入当期损益;仍采用权益法的,原权
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
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转入当期损益,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
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按相应的
比例转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
计量时才予以确认。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该确认条件的,计入
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否则,在发生时计入当
期损益。
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置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
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项资产的
其他支出。
固定资产的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
值率及年折旧率如下:
预计净残
使用寿命 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50年 0%-10% 1.8-5%
机器设备 5-10年 0%-10% 9-20%
运输工具 4年 0% 25%
其他设备 3-10年 0%-10% 9-33%
本集团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
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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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
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
化,其他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
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
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开始资本化:
(1)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2)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
已经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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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
款费用停止资本化。之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按照下列方法确定:
(1) 专门借款以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暂时性的存款利息收入或
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2) 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
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除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
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之外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
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
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将其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
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使用权资产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
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
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承租人为拆卸及
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
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集团因租赁付款额变动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相应
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本集团后续采用年限平均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
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资
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
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
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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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无形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
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并以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
得的无形资产,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的,即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
照公允价值计量。
无形资产按照其能为本集团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无法预见其
为本集团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各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如下:
使用寿命
土地使用权 50-75年
软件 2-10年
专利权 10年
本集团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
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其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摊销。本集团至少于
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必要时进行调整。
本集团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只有在同时满
足下列条件时,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
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
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
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
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
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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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对除存货、合同资产、递延所得税、金融资产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
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
本集团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
在减值迹象,至少于每年末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
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集团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
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
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
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者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减
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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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长期待摊费用采用直线法摊销,摊销期如下:
摊销期
装修费 2-5年
其他 2-10年
职工薪酬,是指本集团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
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
长期职工福利。本集团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
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短期薪酬
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
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本集团的职工参加由当地政府管理的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相应支出在发生
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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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
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
款额扣除租赁激励后的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根据担
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还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或行使终止租赁选
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本集团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或租赁期反映出
本集团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
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本集团按照固定
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但另有规定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除外。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
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另有规定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除外。
租赁期开始日后,本集团确认利息时增加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支付租赁付
款额时减少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
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
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
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除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的或有对价及承担的或有负债之外,当与或有
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 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
(2) 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
(3)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
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每个资产
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
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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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权益结
算的股份支付,是指本集团为获取服务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作为对价进行
结算的交易。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
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
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
按照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
资本公积。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采用二项式模型确定,参见附注十一。
对由于未满足非市场条件和服务期限条件而最终未能行权的股份支付,不确
认成本或费用。股份支付协议中规定了市场条件或非可行权条件的,无论是
否满足市场条件或非可行权条件,只要满足所有其他业绩条件和服务期限条
件,即视为可行权。
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
取得的服务。此外,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
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如果取消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则于取消日作为加速行权处理,立即确
认尚未确认的金额。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
未满足的,作为取消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
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
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
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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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
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或该
服务的提供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销售商品合同
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通常仅包含转让过滤器及净化器商品的履
约义务。本集团通常在综合考虑了下列因素的基础上,以产品送达客户指定
的交货地点获得客户签收或产品功能得到试运行验收后的时点确认收入:取
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商品的法
定所有权的转移、商品实物资产的转移、客户接受该商品。
提供服务合同
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提供服务合同通常包含维修保养履约义务,由于本集团
履约的同时客户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且本集团在整
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入款项,本集团将其作为
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
确定的除外。本集团按照产出法,根据时间进度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
对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
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质保义务
根据合同约定、法律规定等,本集团为所销售的商品提供质量保证。对于为
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的保证类质量保证,本集团按照附注
三、21进行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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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本集团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
产或合同负债。本集团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
额列示。
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是指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
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
本集团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附注三、9。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是指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如企
业在转让承诺的商品或服务之前已收取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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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金额能够可靠计量,并同时满足下列
条件时予以确认。
销售商品收入
本集团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并不再对该商品
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和实施有效控制,且相关的已发生或
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确认为收入的实现。销售商品收入金额,按
照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
价款不公允的除外;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
性质的,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
提供劳务收入
于资产负债表日,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按完工百
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否则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
金额确认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交易的完
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本
集团以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
提供劳务收入总额,按照从接受劳务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
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
本集团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如销售商
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并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
部分分别处理;如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
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将该合同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租赁收入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或有租金在实际
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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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
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
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
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
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
补助,除此之外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本集团对收到的政府补助采用总额法进行核算。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
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
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
相关成本。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
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但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
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尚
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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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本集团根据资产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
差异,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
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
务法计提递延所得税。
各种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据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
(1)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
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 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
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集
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
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
(1)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
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 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
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
得额。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依据税法
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
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
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
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重新评估未确认
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可供所有或部分递延
所得税资产转回的限度内,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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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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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
示: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递延所
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应纳税主体征收的
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
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
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
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
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作为承租人
除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会计处理见附注三、15和附注三、20。
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集团按照各部分单独价格的相对比
例分摊合同对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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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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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作为承租人(续)
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集团将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
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不超过人民币35,000
元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
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
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的资产
成本或当期损益。
作为出租人
租赁开始日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
赁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
分的,本集团按照各部分单独价格的相对比例分摊合同对价。
作为经营租赁出租人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未计入
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初始直接费用资
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
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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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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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除此
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作为经营租赁承租人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的资产成本
或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作为经营租赁出租人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未计入
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的现金股利,于股东大会批准后确认为负债。
本集团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应收款项融资。公允价值,是指
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
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
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
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
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
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
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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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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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编制财务报表要求管理层作出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
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列报金额及其披露,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
负债的披露。这些假设和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结果可能造成对未来受影
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
判断
在应用本集团的会计政策的过程中,管理层作出了以下对财务报表所确认的
金额具有重大影响的判断:
业务模式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的分类取决于本集团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判
断业务模式时,本集团考虑包括企业评价和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金融资产业
绩的方式、影响金融资产业绩的风险及其管理方式以及相关业务管理人员获
得报酬的方式等。在评估是否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时,本集团需要对
金融资产到期日前的出售原因、时间、频率和价值等进行分析判断。
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的分类取决于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需要判
断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时,包
含对货币时间价值的修正进行评估时,需要判断与基准现金流量相比是否具
有显著差异、对包含提前还款特征的金融资产,需要判断提前还款特征的公
允价值是否非常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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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估计的不确定性
以下为于资产负债表日有关未来的关键假设以及估计不确定性的其他关键来
源,可能会导致未来会计期间资产和负债账面金额重大调整。
金融工具和合同资产减值(自2019年1月1日起适用)
本集团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附注三、9),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集团
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的减值进行评估,应用预期信
用损失模型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
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该等判断和估计时,集团根据历史还款数据结合经济
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
存货跌价准备
本集团定期评估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并对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确
认存货跌价损失。本集团在估计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考虑存货的持有目的,
并以可得到的资料作为估计的基础,其中包括存货的预计使用情况和预计出
售价。
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减值(除商誉外)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
生减值的迹象。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
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
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
表明发生了减值。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
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
增量成本确定。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管理层必须估计该项资产或资产
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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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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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估计的不确定性(续)
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应就所有尚
未利用的可抵扣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
估计未来取得应纳税所得额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
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质量保证
本集团对具有类似特征的合同组合,根据历史保修数据、当前保修情况,考
虑产品改进、市场变化等全部相关信息后,对保修费率予以合理估计。估计
的保修费率可能并不等于未来实际的保修费率,本集团至少于每一资产负债
表日对保修费率进行重新评估,并根据重新评估后的保修费率确定预计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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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会计政策变更
新金融工具准则
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
——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统称“新金
融工具准则”)。本集团自2019年1月1日开始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进行会计处
理,根据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日执行新准则与现行准则
的差异追溯调整2019年年初未分配利润或其他综合收益。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主要的计量
类别: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企业需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
同现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类。权益工具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但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不可撤销地指定
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
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以及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
同。
本集团在日常资金管理中将部分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背书或贴现,
管理上述应收票据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
因此本集团于2019年1月1日将这些应收票据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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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会计政策变更(续)
新金融工具准则(续)
在首次执行日,金融资产按照修订前后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
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
本集团
修订前的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 修订后的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
计量类别 账面价值 计量类别 账面价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摊 余成本( 贷款和应 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
应收票据
收款) 57,763,761.70 益的金融资产 57,564,780.66
应收账款 摊 余成本( 贷款和应
收款) 195,240,249.24 摊余成本 195,240,249.24
其他应收款 摊 余成本( 贷款和应
收款) 4,460,670.88 摊余成本 4,460,670.88
本公司
修订前的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 修订后的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
计量类别 账面价值 计量类别 账面价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摊余成本(贷款和应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应收票据 收款) 57,763,761.70 金融资产 57,564,780.66
摊余成本(贷款和应
应收账款 收款) 203,854,724.60 摊余成本 203,854,724.60
摊余成本(贷款和应
其他应收款 收款) 3,813,219.26 摊余成本 3,813,2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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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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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会计政策变更(续)
新金融工具准则(续)
在首次执行日,原报表项目账面价值调整为按照修订后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
进行分类和计量的对比表如下:
本集团
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 重分类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
示的账面价值 列示的账面价值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57,763,761.70 - -
减:转出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新金
融工具准则) - (57,763,761.70)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 -
应收账款
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195,240,249.24 - -
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 -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 195,240,249.24
其他应收款
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4,460,670.88 - -
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 -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 4,460,670.88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总金融资产 257,464,681.82 (57,763,761.70) 199,700,9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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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会计政策变更(续)
新金融工具准则(续)
在首次执行日,原报表项目账面价值调整为按照修订后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
进行分类和计量的对比表如下:(续)
本集团(续)
按原金融工具准则 重分类 重新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
列示的账面价值 计量 列示的账面价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应收款项融资
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 - -
加:转入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新金融工具准则) - 57,763,761.70 - -
重新计量:公允价值变动 - - (198,981.04)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 - 57,564,780.6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57,763,761.70 (198,981.04
) ) 57,564,780.66
其他综合收益
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 - -
重新计量:公允价值变动 - - (169,133.88)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 - (169,133.88)
其他综合收益 - - (169,133.88) (169,133.88)
递延所得税资产
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6,818,955.82 - - -
重新计量:公允价值变动 - - 29,847.16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 - 6,848,802.98
递延所得税资产 6,818,955.82 - 29,847.16 6,848,80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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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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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会计政策变更(续)
新金融工具准则(续)
在首次执行日,原报表项目账面价值调整为按照修订后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
进行分类和计量的对比表如下:(续)
本公司
按原金融工具准则 重分类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
列示的账面价值 列示的账面价值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57,763,761.70 - -
减:转出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新金融工具准则) - (57,763,761.70)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 -
应收账款
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203,854,724.60 - -
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 -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 203,854,724.60
其他应收款
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3,813,219.26 -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 3,813,219.26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总金融资产 265,431,705.56 (57,763,761.70) 207,667,943.86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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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会计政策变更(续)
新金融工具准则(续)
在首次执行日,原报表项目账面价值调整为按照修订后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
进行分类和计量的对比表如下:(续)
本公司(续)
按原金融工具准则 重分类 重新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
列示的账面价值 计量 列示的账面价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应收款项融资
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 - -
加:转入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新金融工具准则) - 57,763,761.70 - -
重新计量:公允价值变动 - - (198,981.04)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 - 57,564,780.6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57,763,761.70 (198,981.04) 57,564,780.66
其他综合收益
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 - -
重新计量:公允价值变动 - - (169,133.88)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 - (169,133.88)
总计 - - (169,133.88) (169,133.88)
递延所得税资产
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4,116,856.66 - - -
重新计量:公允价值变动 - - 29,847.16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 - 4,146,703.82
递延所得税资产 4,116,856.66 - 29,847.16 4,146,70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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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人民币元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会计政策变更(续)
新收入准则
入准则”)。本集团自2020年1月1日开始按照新修订的上述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根据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日执行新准则与现行准则的差
异追溯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
新收入准则为规范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建立了新的收入确认模型。
根据新收入准则,确认收入的方式应当反映主体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
的模式,收入的金额应当反映主体因向客户转让这些商品或服务而预计有权
获得的对价金额。同时,新收入准则对于收入确认的每一个环节所需要进行
的判断和估计也做出了规范。
本集团因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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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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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会计政策变更(续)
新收入准则(续)
在首次执行日,原报表项目账面价值调整为按照修订后收入准则的规定进行
分类和计量的对比表如下:
本集团
按原收入准则列示 重分类 按新收入准则列示的
的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
预收账款
按原收入准则列示的余额 188,544,930.96 - -
减:转出至合同负债(新收入准则) - (188,544,930.96) -
按新收入准则列示的余额 - - -
应收账款
按原收入准则列示的余额 286,738,980.54 - -
减:转出至合同资产(新收入准则) - (15,849,417.31) -
按新收入准则列示的余额 - - 270,889,56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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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人民币元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会计政策变更(续)
新收入准则(续)
在首次执行日,原报表项目账面价值调整为按照修订后收入准则的规定进行
分类和计量的对比表如下:(续)
本集团(续)
按原收入准则列示 重分类 按新收入准则列示的
的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
合同负债
按原收入准则列示的余额 - - -
加:转入至合同负债(新收入准则) - 188,544,930.96 -
按新收入准则列示的余额 - - 188,544,930.96
合同资产
按原收入准则列示的余额 - - -
加:转入至合同资产(新收入准则) - 15,849,417.31 -
按新收入准则列示的余额 - - 15,849,417.31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人民币元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会计政策变更(续)
新收入准则(续)
在首次执行日,原报表项目账面价值调整为按照修订后收入准则的规定进行
分类和计量的调节表:
本公司
按原收入准则列示的 重分类 按新收入准则列示的
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
预收账款
按原收入准则列示的余额 184,949,367.62 - -
减:转出至合同负债(新收入
准则) - (184,949,367.62) -
按新收入准则列示的余额 - - -
应收账款
按原收入准则列示的余额 299,390,082.31 - -
减:转出至合同资产(新收入
准则) - (15,849,417.31) -
按新收入准则列示的余额 - - 283,540,665.00
按原收入准则列示的 重分类 按新收入准则列示的
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
合同负债
按原收入准则列示的余额 - - -
加:转入至合同负债(新收入准
则) - 184,949,367.62 -
按新收入准则列示的余额 - - 184,949,367.62
合同资产
按原收入准则列示的余额 - - -
加:转入至合同资产(新收入准
则) - 15,849,417.31 -
按新收入准则列示的余额 - - 15,849,4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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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人民币元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会计政策变更(续)
新收入准则(续)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
报表数 假设按原准则 影响
应收账款 358,999,571.03 381,545,836.95 (22,546,265.92)
合同资产 22,546,265.92 - 22,546,265.92
预收账款 - 136,847,286.17 (136,847,286.17)
合同负债 135,316,499.10 - 135,316,499.10
其他流动负债 1,530,787.07 - 1,530,787.07
合计 518,393,123.12 518,393,123.12 -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人民币元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会计政策变更(续)
新收入准则(续)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续)
公司资产负债表
报表数 假设按原准则 影响
应收账款 379,271,849.78 401,818,115.70 (22,546,265.92)
合同资产 22,546,265.92 - 22,546,265.92
预收账款 - 127,626,023.05 (127,626,023.05)
合同负债 126,668,186.26 - 126,668,186.26
其他流动负债 957,836.79 - 957,836.79
合计 529,444,138.75 529,444,138.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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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人民币元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会计政策变更(续)
新租赁准则
赁准则”),新租赁准则采用与现行融资租赁会计处理类似的单一模型,要求
承租人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
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本集团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按照新修
订的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对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选择不重新评
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并根据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首次执行日新租赁准则与现行租赁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
(1) 对于首次执行日之前的经营租赁,本集团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
执行日的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并根据每项租赁按
照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计量使用权
资产;
(2) 本集团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本集团对首次执行日之前租赁资产属于低价值资产的经营租赁或将于12个月
内完成的经营租赁,采用简化处理,未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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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会计政策变更(续)
新租赁准则(续)
对于2020年财务报表中披露的重大经营租赁尚未支付的最低租赁付款额,本
集团按2021年1月1日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的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与2021
年1月1日计入资产负债表的租赁负债的差异调整过程如下:
减: 采用简化处理的最低租赁付款额 2,040,484.49
其中:
剩余租赁期少于12个月的租赁 2,040,484.49
加权平均增量借款利率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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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会计政策变更(续)
新租赁准则(续)
执行新租赁准则对2021年1月1日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影响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
按新租赁准则列示的 按原租赁准则列示的
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
资产
使用权资产 6,403,664.74 - 6,403,664.74
预付账款 11,746,855.98 12,338,651.77 (591,795.79)
合计 18,150,520.72 12,338,651.77 5,811,868.95
负债
租赁负债 3,308,229.83 - 3,308,229.8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993,315.51 18,489,676.39 2,503,639.12
合计 24,301,545.34 18,489,676.39 5,811,868.95
公司资产负债表
按新租赁准则列示的 按原租赁准则列示的账
账面价值 面价值
资产
使用权资产 1,602,896.58 - 1,602,896.58
预付账款 8,352,283.03 8,562,040.86 (209,757.83)
合计 9,955,179.61 8,562,040.86 1,393,138.75
负债
租赁负债 506,680.97 - 506,680.9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8,886,457.78 18,000,000.00 886,457.78
合计 19,393,138.75 18,000,000.00 1,393,13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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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会计政策变更(续)
新租赁准则(续)
执行新租赁准则对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表影响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
按新租赁准则列示的
账面价值 假设按原租赁准则 影响
资产
使用权资产 25,653,293.24 - 25,653,293.24
预付账款 40,877,990.20 43,481,238.72 (2,603,248.52)
递延所得税资产 7,575,811.47 7,611,002.59 (35,191.12)
合计 74,107,094.91 51,092,241.31 23,014,853.60
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0,198,821.90 3,476,433.14 6,722,388.76
租赁负债 16,060,279.05 - 16,060,279.05
合计 26,259,100.95 3,476,433.14 22,782,667.81
合并利润表
按新租赁准则列示的
账面价值 假设按原租赁准则 影响
营业成本 840,331,200.30 840,579,440.14 (248,239.84)
管理费用 39,324,630.74 39,368,454.05 (43,823.31)
财务费用 10,755,491.52 10,332,954.48 422,537.04
销售费用 86,318,268.00 86,716,118.80 (397,850.80)
所得税费用 11,205,655.25 11,170,464.13 35,19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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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会计政策变更(续)
新租赁准则(续)
执行新租赁准则对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表影响如下:
公司资产负债表
按新租赁准则列示
的账面价值 假设按原租赁准则
资产
使用权资产 19,217,796.54 - 19,217,796.54
预付账款 15,535,481.92 17,587,611.27 (2,052,129.35)
递延所得税资产 7,316,333.76 7,345,535.49 (29,201.73)
合计 42,069,612.22 24,933,146.76 17,136,465.46
负债
租赁负债 12,813,279.63 - 12,813,279.6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7,157,709.35 3,000,000.00 4,157,709.35
合计 19,970,988.98 3,000,000.00 16,970,988.98
公司利润表
按新租赁准则列示的
账面价值 假设按原租赁准则
财务费用 9,011,421.07 8,808,248.48 203,172.59
销售费用 77,838,973.02 78,236,823.82 (397,850.80)
所得税费用 9,118,323.47 9,089,121.74 29,201.73
合计 95,968,717.56 96,134,194.04 (165,476.48)
此外,首次执行日开始本集团将偿还租赁负债本金和利息所支付的现金在现
金流量表中计入筹资活动现金流出,支付的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付款额
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付款额仍然计入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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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会计政策变更(续)
财务报表列报方式变更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9]6号)要求,资产负债表中,将“固定资产清理”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
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资产处置(损失)/收益”项目,原
在“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部分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改为在“资产处置
(损失)/收益”中列报,在利润表中增设“研发费用”项目,列报研究与开发过
程中发生的费用化支出及原在“管理费用”项目中列示的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摊
销。该会计政策变更对2019年度的合并净利润和股东权益无影响。
此外,随着新金融工具准则的执行,按照《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
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其他应收款”项目中的“应收
利息”改为仅反映相关金融工具已到期可收取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收到的利
息(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包含在相应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
中),“其他应付款”项目中的“应付利息”改为仅反映相关金融工具已到期应支
付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支付的利息(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
息包含在相应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中)。
根据2020年12月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本集团将利润表中原计
入“信用减值损失”的合同资产减值损失及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重分类至
“资产减值损失”。本集团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该会计政策变更影响对合
并及公司净利润和股东/所有者权益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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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会计政策变更(续)
财务报表列报方式变更(续)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重分类对2020年的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合并利润表
报表数 假设按原准则 影响
信用减值损失 (9,748,713.44) (10,327,337.23) 578,623.79
资产减值损失 (551,978.47) 26,645.32 (578,623.79)
公司利润表
报表数 假设按原准则 影响
信用减值损失 (10,055,872.73) (10,634,496.52) 578,623.79
资产减值损失 (551,978.47) 26,645.32 (578,62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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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会计政策变更(续)
试运行销售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自2022年1月1日起,对固定资产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前与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
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日常活
动的在“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项目列示,属于非日常活动的在“资产
处置收益”等项目列示),不再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
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与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
售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确认为存货或其他相关资产。本集团于本期及以
前年度均不存在上述事项,故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本集团财务报表无影响。
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适用范围调整
规定〉相关问题的通知》。本集团于本期及以前年度均不存在适用《新冠肺
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的租金减让情形,故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对本集团的财务报表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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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税项
本集团报告期内主要税项及其税率列示如下:
增值税 - 2019年4月1日起集团的销售商品应税收入按13%的税
率计算销项税,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4月1日期间,
应税收入按16%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
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
算增值税销项税额。
城巿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7%计缴。
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3%计缴。
地方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流转税的2%缴纳。
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 所得额的 15% 、20%或25% 计
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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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税项(续)
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于2017年取得高
新技术企业证书,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自2017年1月1日起至
公司提交高新技术企业复评申请,并于2020年12月2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
格审核,并取得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032008744),自
本公司之子公司(美埃净化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美埃(南京)环境系统有限
公司、中山美埃净化技术有限公司、美埃环境净化科技(天津)有限公司、成都
美埃环境净化设备有限公司和美埃新型材料南京有限公司)自2019年1月1日
起适用对小型微利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即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
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
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
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其中美埃(南京)环境系统有限公司
自2022年1月1日起不适用小型微利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美埃新型材料南
京有限公司自2022年4月1日起不适用小型微利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自
过100万元的部分,在上述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自
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在上述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
税。本集团在马来西亚的子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4%,本集团在新
加坡的子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率为17%。除适用优惠税率的子公司之外,
本公司在中国境内的其他子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本公司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1〕100 号) 相关规定,经南京市江宁区税务局批准,本公司经审批通过
的软件产品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根据上述即征即退优惠政策,本公
司销售其开发生产的产品软件,按16%(2019年3月31日前)/13%(2019年
征即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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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库存现金 24,209.39 37,242.86 31,561.19 28,083.54
银行存款 134,485,150.61 117,080,003.59 77,083,719.72 55,685,680.85
其他货币资金 23,375,978.11 16,246,014.49 21,013,355.01 27,913,911.74
合计 157,885,338.11 133,363,260.94 98,128,635.92 83,627,676.13
其中:因抵押、质押、保
证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
制的款项总额 23,375,978.11 16,246,014.49 21,013,355.01 27,913,911.74
银行活期存款按照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取得利息收入。短期定期存款的存款期分为1个月至3个
月不等,依本集团的现金需求而定,并按照相应的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取得利息收入。
于2022年6月30日,本集团存放于境外的货币资金为人民币26,475,034.81元(2021年12月
应收账款信用期通常为30-90天,应收账款并不计息。
减: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31,180,768.69 27,195,250.63 23,783,799.32 15,130,52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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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变动如下: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止 6 个月期间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期/年初余额 27,195,250.63 23,783,799.32 15,130,525.65 11,624,501.97
会计政策变更
(附注三、33) - - (702,933.63) -
本期/年计提 3,878,021.56 3,963,572.47 9,713,296.85 3,579,678.62
本期/年核销 - (506,766.88) (318,282.01) (83,965.01)
本期/年收回已核
销 105,657.22 - - -
汇率变动 1,839.28 (45,354.28) (38,807.54) 10,310.07
期/年末余额 31,180,768.69 27,195,250.63 23,783,799.32 15,130,525.65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
比例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707,538.63 0.16 707,538.63 100.00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计提坏账准备 455,694,110.52 99.84 30,473,230.06 6.69 425,220,880.46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
比例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321,832.93 0.08 321,832.93 100.00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计提坏账准备 399,119,218.84 99.92 26,873,417.70 6.73 372,245,8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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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
(%) 比例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31,058.00 0.01 31,058.00 100.00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计提坏账准备 382,752,312.35 99.99 23,752,741.32 6.21 358,999,571.03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
(%) 比例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395,228.01 0.13 395,228.01 100.00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计提坏账准备 301,474,278.18 99.87 14,735,297.64 4.89 286,738,98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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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本集团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估计发生违约的 预期信用损失率 整个存续期预期
账面余额 (%) 信用损失
估计发生违约的 预期信用损失率 整个存续期预期
账面余额 (%) 信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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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本集团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续):
估计发生违约的 预期信用损失率 整个存续期预期
账面余额 (%) 信用损失
估计发生违约的 预期信用损失率 整个存续期预期
账面余额 (%) 信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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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位列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合计数的比例及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如下:
占应收款
余额合计
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性质 账龄 期末余额
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78,678,016.78 17.24 货款 年、3-4 年、4-5 年 5,035,825.45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8,133,903.38 6.16 货款 1 年以内、1-2 年 1,728,027.67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25,047,090.03 5.49 货款 年、4-5 年 3,026,941.50
厦门天马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19,774,017.73 4.33 货款 1 年以内 988,700.89
TCL 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12,558,695.87 2.75 货款 1 年以内、1-2 年、2-3 年 979,884.92
合计 164,191,723.79 35.97 11,759,380.43
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位列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年末余额、占应收账款年末余额
合计数的比例及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年末余额如下:
占应收款
余额合计
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
年末余额 (%) 性质 账龄 年末余额
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47,564,322.15 11.91 货款 年、3-4 年 3,141,010.68
三发机电(深圳)有限公司 26,403,730.86 6.61 货款 1 年以内、1-2 年 1,367,475.32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25,441,719.73 6.37 货款 年、3-4 年 3,083,260.49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502,076.92 5.13 货款 1 年以内、1-2 年 1,259,968.88
厦门天马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20,332,245.94 5.09 货款 1 年以内 1,052,639.54
合计 140,244,095.60 35.11 9,904,35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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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位列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年末余额、占应收账款年末余额
合计数的比例及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年末余额如下:
占应收款余
额合计数的 坏账准备
年末余额 比例(%) 性质 账龄 年末余额
TCL 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60,794,090.98 15.88 货款 1 年以内、1-2 年 4,313,435.40
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37,988,379.28 9.92 货款 年 2,549,275.65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25,086,197.01 6.55 货款 年 1,535,677.27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6,507,477.41 4.31 货款 1 年以内 851,923.96
南昌市亿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16,005,783.70 4.18 货款 1 年以内、1-2 年 1,026,485.26
合计 156,381,928.38 40.84 10,276,797.54
于2019年12月31日,位列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年末余额、占应收账款年末余额合
计数的比例及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年末余额如下:
占应收款余额
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年末
年末余额 (%) 性质 账龄 余额
TCL 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52,665,810.93 17.45 货款 1 年以内、1-2 年 2,348,310.10
惠科股份有限公司 25,697,720.67 8.51 货款 1 年以内 1,091,312.78
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23,988,089.42 7.95 货款 1 年以内、1-2 年 1,607,545.30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1,970,137.97 7.28 货款 1 年以内 933,012.42
南昌市亿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16,477,279.32 5.46 货款 1 年以内、1-2 年 699,809.26
合计 140,799,038.31 46.65 6,679,989.86
于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及2019年12月31日,
本集团无用于取得银行借款质押的应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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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银行承兑汇票 62,501,373.42 77,804,809.04 79,131,558.93 38,658,821.15
商业承兑汇票 19,807,628.29 27,537,887.20 13,184,356.40 14,910,309.93
减:其他综合收益-公允
价值变动(注) 568,219.72 701,332.67 622,897.81 436,576.69
期/年末公允价值 81,740,781.99 104,641,363.57 91,693,017.52 53,132,554.39
注: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在其他综合收益
中确认其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
面价值。
已背书或贴现但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如下:
终止确认 未终止确认 终止确认 未终止确认
银行承兑汇票 57,235,873.25 35,203,126.59 97,458,772.23 44,045,630.12
商业承兑汇票 - 4,907,144.79 - 14,865,844.51
终止确认 未终止确认 终止确认 未终止确认
银行承兑汇票 52,981,235.03 40,551,908.25 30,066,251.16 28,905,957.36
商业承兑汇票 - 7,763,533.04 - 11,815,066.91
于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本集团均
无票据质押。
于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
出票人未履约的票据。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预付款项的账龄分析如下: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账面金额 (%) 账面金额 (%) 账面金额 (%) 账面金额 (%)
合计 14,539,088.88 100.00 40,877,990.20 100.00 12,338,651.77 100.00 10,369,058.62 100.00
注:于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以及2019年12月31日,
无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
于2022年6月30日,位列前五名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及其占预付款项期末金额合计数比例
如下:
占预付款项余额
期末余额 合计数的比例(%) 性质
苏州新巽兑机电有限公司 2,210,341.06 15.20 采购材料
Jacobi Carbons AG 836,911.58 5.76 采购材料
Affigen Sdn. Bhd. 423,871.42 2.92 采购材料
宁波保税区恒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385,416.25 2.65 采购材料
金牌模具(常熟)有限公司 345,000.00 2.37 采购材料
合计 4,201,540.31 28.90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于2021年12月31日,位列前五名预付款项年末余额及其占预付款项年末金额合计数比
例如下:
占预付款项余额
年末余额 合计数的比例(%) 性质
赫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3,191,566.48 56.73 采购材料
昆山瑞纳森环保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1,582,620.26 3.87 采购材料
上海金桓贸易有限公司 1,263,610.62 3.09 采购材料
宁波保税区恒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832,589.50 2.04 采购材料
Affigen Sdn. Bhd. 821,370.35 2.01 采购材料
合计 27,691,757.21 67.74
于2020年12月31日,位列前五名预付款项年末余额及其占预付款项年末金额合计数比
例如下:
占预付款余额
年末余额 合计数的比例(%) 性质
青岛德信环境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1,737,500.00 14.08 采购材料
采购材料及
宁波伊斯特通风工程有限公司 1,320,000.00 10.70 安装服务
苏州润广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798,000.00 6.47 采购材料
扬州三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666,008.85 5.40 采购材料
任道环保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540,000.00 4.38 采购材料
合计 5,061,508.85 41.03
于2019年12月31日,位列前五名预付款项年末余额及其占预付款项年末金额合计数比
例如下:
占预付款余额
年末余额 合计数的比例(%) 性质
江苏博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889,935.48 18.23 采购材料
江苏旭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561,400.00 5.41 采购服务
合肥阿雷斯提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559,540.60 5.40 采购材料
滨州梧桐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86,400.00 4.69 采购材料
南通泽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392,441.03 3.78 采购材料
合计 3,889,717.11 37.51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其他应收款的账龄分析如下:
减: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985,981.29 575,908.73 318,409.57 915,413.47
其他应收款项按性质分类如下:
投标保证金 5,250,160.80 4,512,800.80 2,007,910.80 2,310,757.50
房屋押金 2,954,849.82 917,687.19 931,123.33 736,882.90
员工备用金 406,351.67 183,224.36 156,708.97 135,293.14
商业保险赔付 347,033.04 496,500.21 442,610.62 432,712.54
关联方往来款 - - - 842,943.14
应收税款 1,431,070.51 490,662.15 1,916,626.64 778,109.98
其他 409,860.06 395,366.46 120,348.28 178,948.85
减:坏账准备 985,981.29 575,908.73 318,409.57 915,4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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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其他应收款按照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及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用损失分别计提的坏账准备变动如下: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合计
未来 12 个月 整个存续期 已发生信用减值金
预期信用损失 预期信用损失 融资产
(整个存续期预期
信用损失)
期初余额 575,908.73 - - 575,908.73
本期计提 900,618.39 - - 900,618.39
本期转回 (490,458.56) - - (490,458.56)
汇率变动 (87.27) - - (87.27)
期末余额 985,981.29 - - 985,981.29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影响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变动具体如下: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合计
未来 12 个月 整个存续期 已发生信用减值金
预期信用损失 预期信用损失 融资产
(整个存续期预期
信用损失)
期初余额 6,996,241.17 - - 6,996,241.17
本期新增 10,609,353.22 - - 10,609,353.22
终止确认 (6,775,894.50) - - (6,775,894.50)
汇率变动 (30,373.99) - - (30,373.99)
期末余额 10,799,325.90 - - 10,799,32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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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其他应收款按照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及整个存续期预期
信用损失分别计提的坏账准备变动如下: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合计
未来 12 个月 整个存续期 已发生信用减值金
预期信用损失 预期信用损失 融资产
(整个存续期预期
信用损失)
年初余额 318,409.57 - - 318,409.57
年初余额在本年
阶段转换 (21,120.00) - 21,120.00 -
本年计提 629,003.81 - - 629,003.81
本年转回 (348,572.49) - - (348,572.49)
本年核销 - - (21,120.00) (21,120.00)
汇率变动 (1,812.16) - - (1,812.16)
年末余额 575,908.73 - - 575,908.73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影响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变动具体如下: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合计
未来 12 个月 整个存续期 已发生信用减值金
预期信用损失 预期信用损失 融资产
(整个存续期预期
信用损失)
年初余额 5,575,328.64 - - 5,575,328.64
年初余额在本年
阶段转换 (21,120.00) - 21,120.00 -
本年新增 6,855,194.94 - - 6,855,194.94
终止确认 (5,301,448.98) - - (5,301,448.98)
本年核销 - - (21,120.00) (21,120.00)
汇率变动 (111,713.43) - - (111,713.43)
年末余额 6,996,241.17 - - 6,996,241.17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其他应收款按照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及整个存续期预期
信用损失分别计提的坏账准备变动如下: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合计
未来 12 个月 整个存续期 已发生信用减值
预期信用损失 预期信用损失 金融资产
(整个存续期预
期信用损失)
年初余额 280,577.47 - 634,836.00 915,413.47
本年计提 443,651.00 - 39,300.00 482,951.00
本年转回 (404,507.83) - - (404,507.83)
本年核销 - - (674,136.00) (674,136.00)
汇率变动 (1,311.07) - - (1,311.07)
年末余额 318,409.57 - - 318,409.57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影响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变动具体如下: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合计
未来 12 个月 整个存续期 已发生信用减值
预期信用损失 预期信用损失 金融资产
(整个存续期预
期信用损失)
年初余额 4,780,812.05 - 634,836.00 5,415,648.05
本年新增 5,154,639.50 - 39,300.00 5,193,939.50
终止确认 (4,289,941.07) - - (4,289,941.07)
本年核销 - - (674,136.00) (674,136.00)
汇率变动 (70,181.84) - - (70,181.84)
年末余额 5,575,328.64 - - 5,575,328.64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其他应收款按照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计提的坏账准备变
动如下: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合计
未来 12 个月 整个存续期 已发生信用减值
预期信用损失 预期信用损失 金融资产
(整个存续期预
期信用损失)
年初余额 251,203.00 - - 251,203.00
本年计提 28,096.53 - 725,437.39 753,533.92
本年转回 - - - -
本年核销 - - (90,601.39) (90,601.39)
汇率变动 1,277.94 - - 1,277.94
年末余额 280,577.47 - 634,836.00 915,413.47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影响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变动具体如下: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合计
未来 12 个月 整个存续期 已发生信用减值
预期信用损失 预期信用损失 金融资产
(整个存续期预
期信用损失)
年初余额 4,711,873.88 - - 4,711,873.88
本年新增 3,468,852.81 - 725,437.39 4,194,290.20
终止确认 (3,399,914.64) - - (3,399,914.64)
本年核销 - - (90,601.39) (90,601.39)
年末余额 4,780,812.05 - 634,836.00 5,415,648.05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于2022年6月30日,其他应收款金额前五名情况如下:
占其他应收款余
额合计数的比例
期末余额 (%) 性质 账龄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南京江宁经济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1,415,775.71 13.11 应收税项 1 年以内 -
无锡汉阳机械有限公司 1,200,000.00 11.11 房屋押金 1 年以内 117,600.00
武汉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1,200,000.00 11.11 投标保证金 1 年以内 93,600.00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950,000.00 8.80 投标保证金 1 年以内 74,100.00
南京香港通用工业设备有限公司 680,000.00 6.30 房屋押金 1 年以内 66,640.00
合计 5,445,775.71 50.43 351,940.00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于2021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金额前五名情况如下:
占其他应收款余
额合计数的比例
年末余额 (%) 性质 账龄 坏账准备年末余额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910,000.00 13.01 投标保证金 1 年以内 70,980.00
广州华星光电半导体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800,000.00 11.43 投标保证金 1 年以内 62,400.00
南京江宁经济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484,158.32 6.92 应收税项 1 年以内 -
浙江舜宇光学有限公司 400,000.00 5.72 投标保证金 1 年以内 31,200.00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00 4.29 投标保证金 1 年以内 23,400.00
合计 2,894,158.32 41.37 187,980.00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于2020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金额前五名情况如下:
占其他应收款余额合
年末余额 计数的比例(%) 性质 账龄 坏账准备年末余额
南京江宁经济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1,916,626.64 34.38 应收税项 1 年以内 -
南通中远海运川崎船舶工程有限公司 218,000.00 3.91 投标保证金 1 年以内 17,004.00
江苏亨通光纤科技有限公司 200,000.00 3.59 投标保证金 1 年以内、2 至 3 年 15,600.00
中策橡胶(安吉)有限公司 200,000.00 3.59 投标保证金 1 年以内 15,600.00
海景工业区 175,800.00 3.15 房屋押金 1 年以内 17,228.40
合计 2,710,426.64 48.62 65,432.40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于2019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金额前五名情况如下:
占其他应收款余额
年末余额 合计数的比例(%) 性质 账龄 坏账准备年末余额
TCL 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800,000.00 14.77 投标保证金 1 年以内 56,800.00
Lembaga Hasil Dalam Negeri Malaysia 778,109.98 14.37 应收税项 1至2年 -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54,000.00 10.23 投标保证金 1 年以内 39,334.00
陕西梅里众诚动物保健有限公司 200,000.00 3.69 投标保证金 1 年以内 14,200.00
MayAir (Thailand) Co., Ltd 145,823.08 2.69 其他关联方往来款 1 年以内 10,353.44
合计 2,477,933.06 45.75 120,687.44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97,515,552.93 - 97,515,552.93
自制半成品 6,878,711.25 - 6,878,711.25
在产品 1,039,289.99 - 1,039,289.99
发出商品 198,765,739.33 - 198,765,739.33
库存商品 131,284,032.70 (7,877,656.24) 123,406,376.46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71,783,256.34 - 71,783,256.34
自制半成品 6,265,761.94 - 6,265,761.94
在产品 739,993.23 - 739,993.23
发出商品 173,208,176.23 - 173,208,176.23
库存商品 99,149,529.73 (10,035,072.06) 89,114,457.67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51,936,846.08 - 51,936,846.08
自制半成品 3,781,728.51 - 3,781,728.51
在产品 436,171.14 - 436,171.14
发出商品 263,348,354.36 - 263,348,354.36
库存商品 68,196,541.70 (16,838,857.62) 51,357,684.08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42,654,827.02 - 42,654,827.02
自制半成品 4,325,305.13 - 4,325,305.13
在产品 398,303.67 - 398,303.67
发出商品 239,868,750.70 (1,718,154.54) 238,150,596.16
库存商品 59,977,172.64 (17,539,191.12) 42,437,981.52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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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存货跌价准备变动如下: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期初金额 本期计提 本期转回或转销 汇率变动 期末余额
库存商品 10,035,072.06 - (2,157,296.17) (119.65 ) 7,877,656.24
年初金额 本年计提 本年转回或转销 汇率变动 年末余额
库存商品 16,838,857.62 - (6,807,737.68 ) 3,952.12 10,035,072.06
年初金额 本年计提 本年转回或转销 汇率变动 年末余额
发出商品 1,718,154.54 - (1,718,154.54 ) - -
库存商品 17,539,191.12 - (694,816.51 ) (5,516.99 ) 16,838,857.62
年初金额 本年计提 本年转回或转销 汇率变动 年末余额
发出商品 563,773.42 1,727,099.29 (572,718.17 ) - 1,718,154.54
库存商品 10,741,216.49 6,794,534.09 - 3,440.54 17,539,191.12
存货以资产负债表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可变现净值按照在日常活动中,以预
计售价减去进一步加工成本和预计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净值确定。转销存货跌价
准备是由于本年实现销售。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2021 年、2020 年及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质保金 27,333,658.90 (1,366,682.95) 25,966,975.95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变动如下:
期初余额 本期计提 本期转回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期末余额
截至2022年6月
采用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减值损失准备的合同资产情况如下:
估计发生违约 预期信用 整个存续期
的账面余额 损失率(%) 预期信用损失
合同资产 27,333,658.90 5.00 1,366,682.95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质保金 27,908,092.98 (1,444,855.74) 26,463,237.24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变动如下:
年初余额 本年计提 本年转回 本年转销 本年核销 年末余额
采用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减值损失准备的合同资产情况如下:
估计发生违约 预期信用 整个存续期
的账面余额 损失率(%) 预期信用损失
合同资产 27,908,092.98 5.18 1,444,855.74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质保金 23,773,159.90 (1,226,893.98) 22,546,265.92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变动如下:
年初余额 会计政策变更 本年计提 本年转回 本年转销 本年核销 年末余额
(附注三、33)
采用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减值损失准备的合同资产情况如下:
估计发生违约 预期信用 整个存续期
的账面余额 损失率(%) 预期信用损失
合同资产 23,773,159.90 5.16 1,226,893.98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待抵扣进项税 6,948,618.27 3,123,065.88 3,123,264.46 1,548,283.22
待认证进项税 - - 169,215.15 -
上市费用 11,839,003.79 10,968,800.40 4,386,826.98 1,073,517.50
预缴企业所得税 166,514.09 381,753.58 349,142.33 1,265,486.36
其他 61,720.71 18,213.44 3,603.10 585.78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期初 本期变动 期末 期末
余额 追加投资 减少 权益法下 其他 其他 宣告 计提 汇率变动 账面价值 减值
投资 投资损益 综合 权益 现金 减值 准备
收益 变动 股利 准备
合营企业
台马(上海)科
技有限公司 2,253,440.33 - - (182,887.94) - - - - - 2,070,552.39 -
联营企业
MAYAIR
(THAILAND)
CO., LTD. 576,746.83 - - 171,265.67 - - - - (163.91) 747,848.59 -
年初 本年变动 年末 年末
余额 追加投资 减少 权益法下 其他 其他 宣告 计提 汇率变动 账面价值 减值
投资 投资损益 综合 权益 现金 减值 准备
收益 变动 股利 准备
合营企业
台马(上海)科
技有限公司 2,897,362.64 - - (643,922.31) - - - - - 2,253,440.33 -
联营企业
MAYAIR
(THAILAND)
CO., LTD. 85,607.56 - - 500,390.48 - - - - (9,251.21) 576,746.83 -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年初 本年变动 年末 年末
余额 追加投资 减少 权益法下 其他 其他 宣告 计提 汇率变动 账面价值 减值
投资 投资损益 综合 权益 现金 减值 准备
收益 变动 股利 准备
合营企业
台马(上海)科
技有限公司 1,258,459.76 2,000,000.00 - (361,097.12 ) - - - - - 2,897,362.64 -
联营企业
MAYAIR
(THAILAND)
CO., LTD. 58,054.75 111,195.77 - (79,426.59 ) - - - - (4,216.37) 85,607.56 -
年初 本年变动 年末 年末
余额 追加投资 减少投资 权益法下 其他 其他 宣告 计提 账面价值 减值
投资损益 综合 权益 现金 减值 准备
收益 变动 股利 准备
合营企业
南京美埃滤材科技
有限公司 500,000.00 - (506,312.49) 6,312.49 - - - - - -
台马(上海)科技
有限公司 1,602,105.50 - - (343,645.74) - - - - 1,258,459.76 -
联营企业
MAYAIR
(THAILAND)
CO., LTD. - 58,054.75 - - - - - - 58,054.75 -
埃普森(苏州)环
境科技有限公司 1,538,496.87 - - (1,538,496.87) - - - - - -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工具 其他设备 合计
原价
期初余额 85,673,849.65 81,584,647.31 3,662,034.39 7,906,008.75 178,826,540.10
购置 - 3,532,469.23 878,244.94 571,008.98 4,981,723.15
在建工程转入 - 2,985,974.97 - - 2,985,974.97
处置或报废 - (146,753.14) (2,179.48 ) (23,169.67) (172,102.29)
汇率波动影响 (6,438.41) 3,588.78 - (179.21) (3,028.84)
期末余额 85,667,411.24 87,959,927.15 4,538,099.85 8,453,668.85 186,619,107.09
累计折旧
期初余额 (16,963,737.99) (34,171,576.41) (3,100,295.18) (6,185,376.22) (60,420,985.80)
计提 (2,011,503.03) (4,965,153.84) (140,598.33) (415,112.64) (7,532,367.84)
处置或报废 146,751.14 2,178.48 21,501.76 170,431.38
汇率变动影响 528.81 (2,624.53) - 98.18 (1,997.54)
期末余额 (18,974,712.21) (38,992,603.64) (3,238,715.03) (6,578,888.92) (67,784,919.80)
账面价值
期末 66,692,699.03 48,967,323.51 1,299,384.82 1,874,779.93 118,834,187.29
期初 68,710,111.66 47,413,070.90 561,739.21 1,720,632.53 118,405,554.30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工具 其他设备 合计
原价
年初余额 86,337,722.43 64,640,644.24 3,426,820.35 7,597,944.65 162,003,131.67
购置 - 12,392,893.81 240,085.83 907,895.32 13,540,874.96
在建工程转入 - 7,544,800.08 - - 7,544,800.08
处置或报废 - (2,789,552.62) (4,871.79 ) (589,717.09) (3,384,141.50)
其他 (300,500.00) - - - (300,500.00)
汇率波动影响 (363,372.78) (204,138.20) - (10,114.13) (577,625.11)
年末余额 85,673,849.65 81,584,647.31 3,662,034.39 7,906,008.75 178,826,540.10
累计折旧
年初余额 (12,887,868.95) (28,940,628.66) (2,784,734.94) (5,838,969.05) (50,452,201.60)
计提 (4,100,741.86) (7,686,931.61) (320,428.03) (920,277.63) (13,028,379.13)
处置或报废 - 2,359,528.52 4,867.79 568,580.93 2,932,977.24
汇率变动影响 24,872.82 96,455.34 - 5,289.53 126,617.69
年末余额 (16,963,737.99) (34,171,576.41) (3,100,295.18) (6,185,376.22) (60,420,985.80)
账面价值
年末 68,710,111.66 47,413,070.90 561,739.21 1,720,632.53 118,405,554.30
年初 73,449,853.48 35,700,015.58 642,085.41 1,758,975.60 111,550,930.07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工具 其他设备 合计
原价
年初余额 86,663,606.16 47,235,658.72 3,293,285.47 7,153,762.81 144,346,313.16
购置 - 8,880,042.92 297,575.23 981,592.79 10,159,210.94
在建工程转入 - 10,444,001.73 - 64,601.77 10,508,603.50
处置或报废 - (1,794,726.83) (164,040.35) (581,098.86) (2,539,866.04)
汇率波动影响 (325,883.73) (124,332.30) - (20,913.86) (471,129.89)
年末余额 86,337,722.43 64,640,644.24 3,426,820.35 7,597,944.65 162,003,131.67
累计折旧
年初余额 (8,770,196.73) (24,442,387.97) (2,611,785.04) (5,191,234.40) (41,015,604.14)
计提 (4,129,077.95) (5,752,701.62) (320,825.67) (1,179,420.22) (11,382,025.46)
处置或报废 - 1,172,497.89 147,875.77 527,837.84 1,848,211.50
汇率变动影响 11,405.73 81,963.04 - 3,847.73 97,216.50
年末余额 (12,887,868.95) (28,940,628.66) (2,784,734.94) (5,838,969.05) (50,452,201.60)
账面价值
年末 73,449,853.48 35,700,015.58 642,085.41 1,758,975.60 111,550,930.07
年初 77,893,409.43 22,793,270.75 681,500.43 1,962,528.41 103,330,709.02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工具 其他设备 合计
原价
年初余额 86,460,379.77 42,708,589.12 3,257,595.99 7,335,405.86 139,761,970.74
购置 - 5,444,190.05 268,586.05 476,265.86 6,189,041.96
在建工程转入 - 24,770.64 - - 24,770.64
处置或报废 - (1,019,722.14) (232,896.57) (662,871.61) (1,915,490.32 )
汇率波动影响 203,226.39 77,831.05 - 4,962.70 286,020.14
年末余额 86,663,606.16 47,235,658.72 3,293,285.47 7,153,762.81 144,346,313.16
累计折旧
年初余额 (4,631,552.47) (20,223,835.72) (2,560,127.33) (4,649,121.52) (32,064,637.04)
计提 (4,133,567.37) (4,932,629.67) (283,765.08) (1,152,215.68) (10,502,177.80)
处置或报废 - 761,067.52 232,107.37 612,360.63 1,605,535.52
汇率波动影响 (5,076.89) (46,990.10) - (2,257.83) (54,324.82)
年末余额 (8,770,196.73) (24,442,387.97) (2,611,785.04) (5,191,234.40) (41,015,604.14)
账面价值
年末 77,893,409.43 22,793,270.75 681,500.43 1,962,528.41 103,330,709.02
年初 81,828,827.30 22,484,753.40 697,468.66 2,686,284.34 107,697,333.70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
分别有账面价值人民币 66,692,699.03 元、人民币 68,710,111.66 元、人民币
注五、54。
于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本集团
不存在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
于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本集团
不存在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
于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本集团
不存在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于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本集团
不存在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在建工程 3,069,040.40 2,037,662.41 1,746,539.15 2,327,366.17
合计 3,069,040.40 2,037,662.41 1,746,539.15 2,327,366.17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在建工程变动如下: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 本期结转长期待摊 期末余额
费用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转入固定资产 本年结转长期待摊费 年末余额
用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转入固定资产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转入固定资产 年末余额
- 2,352,136.81 (24,770.64) 2,327,366.17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合计
成本
期初余额 29,660,182.39 - 29,660,182.39
增加 9,732,214.56 1,201,063.11 10,933,277.67
汇率变动影响 (296.74) - (296.74)
期末余额 39,392,100.21 1,201,063.11 40,593,163.32
累计折旧
期初余额 (4,006,889.15) - (4,006,889.15)
计提 (4,396,150.31) (100,088.59) (4,496,238.90)
汇率变动影响 151.37 - 151.37
期末余额 (8,402,888.09) (100,088.59) (8,502,976.68)
账面价值
期末 30,989,212.12 1,100,974.52 32,090,186.64
期初 25,653,293.24 - 25,653,293.24
本集团使用权资产自租赁期开始日次月起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房屋及建筑物 合计
成本
年初余额 6,403,664.74 6,403,664.74
增加 23,273,262.95 23,273,262.95
汇率变动影响 (16,745.30) (16,745.30)
年末余额 29,660,182.39 29,660,182.39
累计折旧
年初余额 - -
计提 (4,011,160.06) (4,011,160.06)
汇率变动影响 4,270.91 4,270.91
年末余额 (4,006,889.15) (4,006,889.15)
账面价值
年末 25,653,293.24 25,653,293.24
年初 6,403,664.74 6,403,664.74
本集团使用权资产自租赁期开始日次月起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土地使用权 软件 专利权 合计
原价
期初余额 28,859,750.92 7,441,390.53 78,437.73 36,379,579.18
购置 - 788,511.42 - 788,511.42
汇率波动影响 (7,791.32 ) - - (7,791.32)
期末余额 28,851,959.60 8,229,901.95 78,437.73 37,160,299.28
累计摊销
期初余额 (3,481,260.42 ) (2,961,789.40) (55,874.47) (6,498,924.29)
计提 (263,864.74 ) (329,256.00) (3,301.86) (596,422.60)
汇率波动影响 389.57 - - 389.57
期末余额 (3,744,735.59 ) (3,291,045.40) (59,176.33) (7,094,957.32)
账面价值
期末 25,107,224.01 4,938,856.55 19,261.40 30,065,341.96
期初 25,378,490.50 4,479,601.13 22,563.26 29,880,654.89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土地使用权 软件 专利权 合计
原价
年初余额 29,299,414.50 6,604,854.70 78,437.73 35,982,706.93
购置 - 836,535.83 - 836,535.83
汇率波动影响 (439,663.58 ) - - (439,663.58)
年末余额 28,859,750.92 7,441,390.53 78,437.73 36,379,579.18
累计摊销
年初余额 (2,969,548.02 ) (2,392,576.05) (49,270.75) (5,411,394.82)
计提 (530,764.47 ) (569,213.35) (6,603.72) (1,106,581.54)
汇率波动影响 19,052.07 - - 19,052.07
年末余额 (3,481,260.42 ) (2,961,789.40) (55,874.47) (6,498,924.29)
账面价值
年末 25,378,490.50 4,479,601.13 22,563.26 29,880,654.89
年初 26,329,866.48 4,212,278.65 29,166.98 30,571,312.11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土地使用权 软件 专利权 合计
原价
年初余额 29,693,719.50 5,481,971.19 78,437.73 35,254,128.42
购置 - 1,122,883.51 - 1,122,883.51
汇率波动影响 (394,305.00) - - (394,305.00)
年末余额 29,299,414.50 6,604,854.70 78,437.73 35,982,706.93
累计摊销
年初余额 (2,445,053.25) (1,904,383.69) (42,667.03) (4,392,103.97)
计提 (533,695.56) (488,192.36) (6,603.72) (1,028,491.64)
汇率波动影响 9,200.79 - - 9,200.79
年末余额 (2,969,548.02) (2,392,576.05) (49,270.75) (5,411,394.82)
账面价值
年末 26,329,866.48 4,212,278.65 29,166.98 30,571,312.11
年初 27,248,666.25 3,577,587.50 35,770.70 30,862,02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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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土地使用权 软件 专利权 合计
原价
年初余额 29,447,824.50 4,224,938.79 78,437.73 33,751,201.02
购置 - 1,257,032.40 - 1,257,032.40
汇率波动影响 245,895.00 - - 245,895.00
年末余额 29,693,719.50 5,481,971.19 78,437.73 35,254,128.42
累计摊销
年初余额 (1,867,882.16) (1,526,799.56) (36,063.31) (3,430,745.03)
计提 (573,076.07) (377,584.13) (6,603.72) (957,263.92)
汇率波动影响 (4,095.02) - - (4,095.02)
年末余额 (2,445,053.25) (1,904,383.69) (42,667.03) (4,392,103.97)
账面价值
年末 27,248,666.25 3,577,587.50 35,770.70 30,862,024.45
年初 27,579,942.34 2,698,139.23 42,374.42 30,320,455.99
集团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取得银行借款抵押,受限的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于 2022 年 6 月
于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
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
于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
未办妥产权的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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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摊销 其他减少 汇率波动 期末余额
装修费 7,304,948.18 2,355,920.29 (1,550,216.90 ) - (2,055.67 ) 8,108,595.90
其他 516,011.43 79,262.77 (94,400.97) - - 500,873.23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摊销 其他减少 汇率波动 年末余额
装修费 5,559,822.46 3,717,119.52 (1,833,967.34 ) - (138,026.46 ) 7,304,948.18
其他 431,785.45 240,976.52 (156,750.54 ) - - 516,011.43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摊销 其他减少 汇率波动 年末余额
装修费 5,881,683.43 1,051,985.13 (1,251,538.12 ) - (122,307.98 ) 5,559,822.46
其他 543,000.75 26,372.04 (137,587.34 ) - - 431,785.45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摊销 其他减少 汇率波动 年末余额
装修费 4,095,278.91 2,554,628.11 (836,143.22) (8,925.97) 76,845.60 5,881,683.43
其他 630,532.65 47,377.36 (134,909.26) - - 543,00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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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42,076,672.97 6,489,444.17
公允价值变动 568,219.72 87,832.02
尚未支付的职工薪酬 904,904.53 217,177.11
预计负债 5,752,856.45 862,928.48
未实现内部利润 6,538,874.91 1,255,812.84
未实现汇兑损益 397,115.54 95,307.73
递延收益 2,395,210.16 352,432.42
租赁事项的税会差异 176,758.43 26,513.75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41,453,291.26 5,936,428.12
公允价值变动 701,332.67 104,364.22
尚未支付的职工薪酬 1,280,594.78 307,342.77
预计负债 6,555,695.45 983,354.32
未实现内部利润 5,060,849.22 649,196.81
未实现汇兑损益 878,716.79 208,45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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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续)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46,089,534.25 6,523,107.06
公允价值变动 622,897.81 91,671.25
尚未支付的职工薪酬 3,844,389.01 599,667.20
预计负债 5,036,721.67 754,638.40
未实现内部利润 3,118,337.82 548,201.05
未实现汇兑损益 294,362.25 70,646.94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亏损 193,069.67 46,336.72
资产减值准备 38,509,834.16 5,346,784.71
公允价值变动 436,576.73 62,313.54
尚未支付的职工薪酬 2,079,000.00 307,900.00
预计负债 4,609,961.77 681,730.01
未实现内部利润 1,584,939.92 406,402.52
固定资产税会差异 1,341,371.99 321,92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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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固定资产税会差异 1,788,316.00 429,195.84
租赁事项的税会差异 5,683.69 3,908.78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固定资产税会差异 2,408,916.99 578,140.09
租赁事项的税会差异 267,376.90 35,191.12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固定资产税会差异 1,297,322.26 311,357.32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固定资产税会差异 1,419,855.19 340,765.25
未实现汇兑损益 751,128.88 182,07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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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项目 2022 年 6 月 30 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相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
互抵销金额 或负债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 433,104.62 8,954,343.90
递延所得税负债 433,104.62 -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相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
互抵销金额 或负债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 613,331.21 7,575,811.47
递延所得税负债 613,331.21 -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相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
互抵销金额 或负债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 311,357.32 8,276,574.58
递延所得税负债 311,357.32 -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相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
互抵销金额 或负债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 481,633.27 6,691,763.52
递延所得税负债 481,633.27 41,20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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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及可抵扣亏损如下:
可抵扣亏损 6,107,006.07 3,058,157.09 3,727,811.08 2,761,558.23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本集团认为未来不是很可能产生用于抵扣上述可抵扣亏损的应纳税所得额,因此未确认以
上项目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集团 2027 年以后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金额均来源于本集团设立于新加
坡及日本的子公司。
预付工程/设备采购款 25,928,696.11 5,979,466.15 1,744,158.33 7,105,247.29
应收质保金 13,389,984.71 24,704,576.00 30,830,429.23 36,179,477.45
保证金 44,290.27 268,745.72 378,652.14 4,373,956.80
减:其他非流动资产
减值准备 669,499.24 1,279,003.49 1,591,108.13 1,536,44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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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
期初余额 本期计提 本期减少 汇率变动 期末余额
转回 转销/核销/收回
坏账准备 29,456,140.06 4,508,699.87 (490,458.56) 105,657.22 1,752.01 33,581,790.60
合同资产减值
准备 1,444,855.74 - (78,172.79) - - 1,366,682.95
其他非流动资
产减值准备 1,279,003.49 - (609,504.25) - - 669,499.24
存货跌价准备 10,035,072.06 - - (2,157,296.17) (119.65) 7,877,656.24
年初余额 本年计提 本年减少 汇率变动 年末余额
转回 转销/核销
坏账准备 25,146,819.54 5,232,946.33 (369,692.49) (506,766.88) (47,166.44) 29,456,140.06
合同资产减值
准备 1,226,893.98 217,961.76 - - - 1,444,855.74
其他非流动资
产减值准备 1,591,108.13 - (312,104.64) - - 1,279,003.49
存货跌价准备 16,838,857.62 - - (6,807,737.68) 3,952.12 10,035,072.06
年初余额 本年计提 本年减少 汇率变动 年末余额
转回 转销/核销
坏账准备 16,430,642.72 10,272,077.85 (523,364.41) (992,418.01) (40,118.61) 25,146,819.54
合同资产减值
准备 702,933.63 523,960.35 - - - 1,226,893.98
其他非流动资
产减值准备 1,536,444.69 54,663.44 - - - 1,591,108.13
存货跌价准备 19,257,345.66 - (26,645.32) (2,386,325.73) (5,516.99) 16,838,85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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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年初余额 本年计提 本年减少 汇率变动 年末余额
转回 转销/核销
坏账准备 14,990,276.05 5,115,598.59 (1,272,875.24) (174,566.40) 11,588.04 18,670,021.04
存货跌价准备 11,304,989.91 8,521,633.38 - (572,718.17) 3,440.54 19,257,345.66
抵押及保证借款 注1 - 6,550,156.65 - 65,000,803.73
信用借款 292,261,044.16 208,780,624.78 223,252,640.59 126,254,092.92
已贴现未到期票据 - 18,745,033.55 - 6,211,384.93
注 1: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无抵押及保证借款。
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以持有的厂房及土地使用权作抵押担保,取得短期
借款人民币 6,550,156.65 元。
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无抵押及保证借款。
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由间接控股公司 MAYAIR GROUP LIMITED 提供担
保,以本集团持有的厂房及土地使用权作抵押担保,取得短期借款人民币
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上述银行短期借款年利率分别为 2.0000%至 4.0000%,2.5000%至 4.7850%,3.0500%至
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本集团短期借款余额中无已到期未偿还的情形。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银行承兑汇票 27,554,972.97 35,774,518.68 12,950,000.00 19,000,000.00
合计 27,554,972.97 35,774,518.68 12,950,000.00 19,000,000.00
于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本集团均无
到期未付的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不计息,并通常在1至3个月内清偿。
于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本集团均无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应付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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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于2019年12月31日,无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收款项。
预收货款 111,568,245.04 111,479,488.23 135,316,49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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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短期薪酬 11,643,110.73 77,845,487.66 (76,083,457.34) 13,405,141.05
离职后福利
(设定提存计划) 263,264.38 3,946,384.51 (3,932,143.48) 277,505.41
合计 11,906,375.11 81,791,872.17 (80,015,600.82) 13,682,646.46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短期薪酬 12,499,674.06 136,389,303.93 (137,245,867.26) 11,643,110.73
离职后福利
(设定提存计划) 234,953.38 6,717,746.48 (6,689,435.48) 263,264.38
合计 12,734,627.44 143,107,050.41 (143,935,302.74) 11,906,375.11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短期薪酬 10,265,758.52 107,281,969.68 (105,048,054.14) 12,499,674.06
离职后福利
(设定提存计划) 207,740.27 2,335,570.78 (2,308,357.67) 234,953.38
合计 10,473,498.79 109,617,540.46 (107,356,411.81) 12,734,627.44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短期薪酬 9,393,729.17 91,554,956.33 (90,682,926.98) 10,265,758.52
离职后福利
(设定提存计划) 194,501.49 6,056,057.37 (6,042,818.59) 207,740.27
合计 9,588,230.66 97,611,013.70 (96,725,745.57) 10,473,49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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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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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短期薪酬如下: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工资、奖金、
津贴和补贴 10,289,086.78 68,076,626.69 (66,183,797.08) 12,181,916.39
职工福利费 - - 3,576,244.50 (3,576,244.50) -
社会保险费 170,891.48 2,556,747.57 (2,548,013.10) 179,625.95
其中:医疗保险费 145,377.18 2,146,569.75 (2,139,951.29) 151,995.64
工伤保险费 14,040.59 218,651.93 (218,782.71) 13,909.81
生育保险费 11,473.71 191,525.89 (189,279.10) 13,720.50
住房公积金 288,343.31 2,203,777.86 (2,172,176.87) 319,944.30
工会经费和
职工教育经费 894,789.16 1,432,091.04 (1,603,225.79) 723,654.41
合计 11,643,110.73 77,845,487.66 (76,083,457.34) 13,405,141.05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工资、奖金、
津贴和补贴 11,331,518.84 121,225,919.96 (122,268,352.02) 10,289,086.78
职工福利费 - - 6,534,457.19 (6,534,457.19) -
社会保险费 143,168.32 4,346,301.85 (4,318,578.69) 170,891.48
其中:医疗保险费 123,292.60 3,656,364.45 (3,634,279.87) 145,377.18
工伤保险费 4,589.46 374,494.03 (365,042.90) 14,040.59
生育保险费 15,286.26 315,443.37 (319,255.92) 11,473.71
住房公积金 262,136.31 3,804,415.59 (3,778,208.59) 288,343.31
工会经费和
职工教育经费 762,850.59 478,209.34 (346,270.77) 894,789.16
合计 12,499,674.06 136,389,303.93 (137,245,867.26) 11,643,110.73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短期薪酬如下(续):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工资、奖金、
津贴和补贴 9,428,544.42 96,545,656.04 (94,642,681.62) 11,331,518.84
职工福利费 - - 5,445,932.00 (5,445,932.00) -
社会保险费 128,452.58 1,478,132.49 (1,463,416.75) 143,168.32
其中:医疗保险费 114,098.94 1,337,276.25 (1,328,082.59) 123,292.60
工伤保险费 4,277.64 23,694.19 (23,382.37) 4,589.46
生育保险费 10,076.00 117,162.05 (111,951.79) 15,286.26
住房公积金 175,998.81 3,314,141.45 (3,228,003.95) 262,136.31
工会经费和
职工教育经费 532,762.71 498,107.70 (268,019.82) 762,850.59
合计 10,265,758.52 107,281,969.68 (105,048,054.14) 12,499,674.06
工资、奖金、
津贴和补贴 8,603,545.56 80,098,408.46 (79,273,409.60) 9,428,544.42
职工福利费 1,980.00 4,193,848.65 (4,195,828.65) -
社会保险费 118,232.85 3,648,079.37 (3,637,859.64) 128,452.58
其中:医疗保险费 104,661.86 3,305,774.90 (3,296,337.82) 114,098.94
工伤保险费 4,135.46 65,278.50 (65,136.32) 4,277.64
生育保险费 9,435.53 277,025.97 (276,385.50) 10,076.00
住房公积金 208,047.81 3,053,542.04 (3,085,591.04) 175,998.81
工会经费和
职工教育经费 461,922.95 561,077.81 (490,238.05) 532,762.71
合计 9,393,729.17 91,554,956.33 (90,682,926.98) 10,265,75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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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如下: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基本养老保险费 255,286.82 3,826,940.94 (3,813,138.34) 269,089.42
失业保险费 7,977.56 119,443.57 (119,005.14) 8,415.99
合计 263,264.38 3,946,384.51 (3,932,143.48) 277,505.41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基本养老保险费 228,531.83 6,514,680.13 (6,487,925.14) 255,286.82
失业保险费 6,421.55 203,066.35 (201,510.34) 7,977.56
合计 234,953.38 6,717,746.48 (6,689,435.48) 263,264.38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基本养老保险费 201,442.47 2,268,227.47 (2,241,138.11) 228,531.83
失业保险费 6,297.80 67,343.31 (67,219.56) 6,421.55
合计 207,740.27 2,335,570.78 (2,308,357.67) 234,953.38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基本养老保险费 188,710.56 5,864,343.22 (5,851,611.31) 201,442.47
失业保险费 5,790.93 191,714.15 (191,207.28) 6,297.80
合计 194,501.49 6,056,057.37 (6,042,818.59) 207,74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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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增值税 2,297,126.49 12,020,025.05 13,748,397.75 4,905,664.24
城市维护建设税 109,482.63 378,337.14 982,971.37 367,328.87
教育费附加 78,382.64 279,261.30 702,122.41 271,850.21
印花税 2,906.60 16,308.15 7,237.09 22,904.25
企业所得税 7,425,768.90 3,316,867.19 9,939,762.34 251,285.24
个人所得税 90,696.34 138,156.26 178,315.70 43,763.91
房产税 212,751.91 212,751.90 212,751.90 212,751.60
土地使用税 41,153.73 41,153.74 41,153.74 41,153.72
合计 10,258,269.24 16,402,860.73 25,812,712.30 6,116,702.04
应付股利 24,205,379.53 24,205,379.53 24,205,379.53 24,205,379.53
其他应付款 47,878,254.56 48,189,962.36 57,585,875.10 44,809,405.09
合计 72,083,634.09 72,395,341.89 81,791,254.63 69,014,78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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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应付股利
MAYAIR
INTERNATIONAL
SDN. BHD. 19,120,899.79 19,120,899.79 19,120,899.79 19,120,899.79
TECABLE
ENGINEERING SDN.
BHD. 5,084,479.74 5,084,479.74 5,084,479.74 5,084,479.74
合计 24,205,379.53 24,205,379.53 24,205,379.53 24,205,379.53
应付股利长期未支付的原因系股东考虑优先集团发展,同意暂缓支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关联方往来款 29,349,243.91 29,544,650.83 38,150,104.66 25,945,425.11
应付物流运输费 2,802,255.82 3,017,362.42 5,933,591.02 5,663,830.74
应付服务费 4,443,292.28 3,898,787.11 4,534,354.77 2,010,511.21
应付员工报销款 618,206.49 3,215,598.00 2,560,603.83 1,233,660.48
预提费用 6,716,543.36 5,189,216.75 3,181,777.92 4,975,207.57
应付工程费 568,637.47 184,402.70 915,312.00 2,960,486.00
押金 132,260.50 88,240.00 20,240.00 20,240.00
代扣代缴款项 - - - 18,924.34
其他 3,247,814.73 3,051,704.55 2,289,890.90 1,981,119.64
合计 47,878,254.56 48,189,962.36 57,585,875.10 44,809,405.09
其他应付款账龄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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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于2022年6月30日,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列示如下:
金额 未偿还原因
MAYAIR GROUP LIMITED 5,212,846.50 尚未要求支付
MayAir International SDN. BHD. 9,681,426.08 尚未要求支付
于2021年12月31日,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列示如下:
金额 未偿还原因
MAYAIR GROUP LIMITED 5,212,846.50 尚未要求支付
MayAir International SDN. BHD. 9,870,011.31 尚未要求支付
于2020年12月31日,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列示如下:
金额 未偿还原因
MAYAIR GROUP LIMITED 5,212,846.50 尚未要求支付
MayAir International SDN. BHD. 10,791,857.63 尚未要求支付
于2019年12月31日,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列示如下:
金额 未偿还原因
MAYAIR GROUP LIMITED 5,212,846.50 尚未要求支付
MayAir International SDN. BHD. 11,308,998.18 尚未要求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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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附注五、27) 3,475,298.91 3,476,433.14 18,489,676.39 8,578,752.20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附注五、28) 8,968,666.47 6,722,388.76 - -
合计 12,443,965.38 10,198,821.90 18,489,676.39 8,578,752.20
抵押及保证借款 注1 9,515,518.82 9,749,384.00 28,787,492.89 37,895,414.81
信用借款 注2 13,500,000.00 15,000,000.00 - -
减:一年内
到期部分 3,475,298.91 3,476,433.14 18,489,676.39 8,578,752.20
注 1 : 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 , 余 额 为 林 吉 特 6,239,515.39 令 吉 ( 折 合 人 民 币
担保,以本集团持有的厂房及土地使用权作抵押担保,以本集团持有的金额为林吉
特697,069.49令吉(折合人民币1,063,059.67元)的银行保证金存款作质押担保。
于2021年12月31日,余额为林吉特6,386,139.36令吉(折合人民币9,749,384.00
元)的银行借款由投资方MAYAIR INTERNATIONAL SDN. BHD.提供担保,以本
集团持有的厂房及土地使用权作抵押担保,以本集团持有的金额为林吉特
于2020年12月31日,余额为人民币18,000,000.00元的银行借款由间接控股公司
MAYAIR GROUP LIMITED提供担保,以本集团持有的厂房及土地使用权作抵押担
保,以本集团持有的金额为人民币2,437,000.00元的银行保证金存款作质押担保。
余额为林吉特6,670,063.00令吉(折合人民币10,787,492.89元)的银行借款由投资
方MAYAIR INTERNATIONAL SDN. BHD.提供担保,以本集团持有的厂房及土地
使用权作抵押担保,以本集团持有的金额为林吉特667,145.64令吉(折合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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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于2019年12月31日,余额为人民币26,122,299.31元的银行借款由间接控股公司
MAYAIR GROUP LIMITED提供担保,以本集团持有的厂房及土地使用权作抵押担
保,以本集团持有的金额为人民币2,437,000.00元的银行保证金存款作质押担保。
余额为林吉特6,931,070.00令吉(折合人民币11,773,115.50元)的银行借款由投资
方MAYAIR INTERNATIONAL SDN. BHD.提供担保,以本集团持有的厂房及土地
使用权作抵押担保,以本集团持有的金额为林吉特645,420.00令吉(折合人民币
上述抵押及保证借款的利率情况如下: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
期间 2021年 2020年 2019年
浮动年利率 3.50% 3.50% 3.50%-5.46% 4.75%-5.46%
注2 : 于2022 年6 月30 日,上述信用借款的浮动年利率为 3.95% ,其中人民 币
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上 述 信 用 借 款 的 浮 动 年 利 率 为 3.95% , 其 中 人 民 币
应付租赁款 27,977,544.54 22,782,667.81
减:一年内到期部分 8,968,666.47 6,722,38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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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产品质量保证 6,555,695.45 1,610,515.20 (2,413,354.20) 5,752,856.45 注1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产品质量保证 5,019,324.60 6,286,780.64 (4,750,409.79) 6,555,695.45 注1
待执行亏损合同 17,397.01 - (17,397.01) -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产品质量保证 4,414,676.75 5,525,099.27 (4,920,451.42) 5,019,324.60 注1
待执行亏损合同 195,285.02 - (177,888.01) 17,397.01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产品质量保证 3,561,042.27 4,000,098.01 (3,146,463.53) 4,414,676.75 注1
待执行亏损合同 334,124.45 - (138,839.43) 195,285.02
注1: 预计负债中的产品质量保证金系本集团计提的就所售商品向客户提供售后质量维修
承诺保证。本集团根据过往质保经验数据和销售情况计提售后质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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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政府补助 1,257,216.21 1,497,000.00 (238,154.28 ) 2,516,061.93
于2022年6月30日,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如下:
期初余额 本期新增 本期计入 其他变动 期末余额 与资产/收益
其他收益 相关
惠性奖补资金项目及资金计划 781,892.30 - (97,839.80) - 684,052.50 与资产相关
补助项目 45,999.98 - (45,999.98) - -- 与资产相关
南京市江宁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
企业技术装备投入普惠性奖 284,341.62 - (19,856.16) - 264,485.46 与资产相关
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
金 93,345.13 - (4,991.26) - 88,353.87 与资产相关
南京市江宁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
年设备购置补助 - 1,497,000.00 (66,458.20) - 1,430,541.80 与资产相关
中山市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资助 51,637.18 - (3,008.88) - 48,628.30 与资产相关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政府补助 481,708.74 1,053,000.00 (277,492.53 ) 1,257,216.21
于2021年12月31日,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如下:
年初余额 本年新增 本年计入 其他变动 年末余额 与资产/收益
其他收益 相关
惠性奖补资金项目及资金计划 - 961,000.00 (179,107.70) - 781,892.30 与资产相关
补助项目 - 92,000.00 (46,000.02) - 45,999.98 与资产相关
南京市江宁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
企业技术装备投入普惠性奖 324,053.90 - (39,712.28) - 284,341.62 与资产相关
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
金 100,000.00 - (6,654.87) - 93,345.13 与资产相关
中山市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资助 57,654.84 - (6,017.66) - 51,637.18 与资产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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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政府补助 - 530,000.00 (48,291.26) 481,708.74
于2020年12月31日,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如下:
年初余额 本年新增 本年计入 其他变动 年末余额 与资产/收益
其他收益 相关
南京市江宁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
企业技术装备投入普惠性奖 - 370,000.00 (45,946.10) - 324,053.90 与资产相关
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
金 - 100,000.00 - - 100,000.00 与资产相关
中山市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资助 - 60,000.00 (2,345.16) - 57,654.84 与资产相关
- 530,000.00 (48,291.26) - 481,70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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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期初金额 本期增减变动 期末金额
小计
MAYAIR INTERNATIONAL SDN. BHD. 65,487,559.00 - - 65,487,559.00
TECABLE ENGINEERING SDN. BHD. 11,553,083.00 - - 11,553,083.00
T&U INVESTMENT CO.,LTD. 6,373,769.00 - - 6,373,769.00
PS Fortune Limited 3,537,604.00 - - 3,537,604.00
宁波五月丰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263,579.00 - - 2,263,579.00
上海瑞穆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08,752.00 - - 2,008,752.00
宁波佳月晟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908,314.00 - - 1,908,314.00
苏州富坤赢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707,439.00 - - 1,707,439.00
KCT INVESTMENT LIMITED 1,506,564.00 - - 1,506,564.00
无锡源鑫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1,335,820.00 - - 1,335,820.00
PH Fortune Limited 1,200,164.00 - - 1,200,164.00
清川重政 708,085.00 - - 708,085.00
宁波丽芬玉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75,637.00 - - 375,637.00
宁波鸣志亮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19,391.00 - - 319,391.00
宁波春蕾燕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13,365.00 - - 313,365.00
西藏嘉德智尚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00,875.00 - - 200,875.00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年初金额 本年增减变动 年末金额
小计
MAYAIR INTERNATIONAL SDN. BHD. 65,487,559.00 - - 65,487,559.00
TECABLE ENGINEERING SDN. BHD. 11,553,083.00 - - 11,553,083.00
T&U INVESTMENT CO.,LTD. 6,373,769.00 - - 6,373,769.00
PS Fortune Limited 3,537,604.00 - - 3,537,604.00
宁波五月丰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263,579.00 - - 2,263,579.00
上海瑞穆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08,752.00 - - 2,008,752.00
宁波佳月晟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908,314.00 - - 1,908,314.00
苏州富坤赢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707,439.00 - - 1,707,439.00
KCT INVESTMENT LIMITED 1,506,564.00 - - 1,506,564.00
无锡源鑫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1,335,820.00 - - 1,335,820.00
PH Fortune Limited 1,200,164.00 - - 1,200,164.00
清川重政 708,085.00 - - 708,085.00
宁波丽芬玉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75,637.00 - - 375,637.00
宁波鸣志亮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19,391.00 - - 319,391.00
宁波春蕾燕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13,365.00 - - 313,365.00
西藏嘉德智尚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00,875.00 - - 200,875.00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年初金额 本年增减变动 年末金额
净资产折股 小计
注1
MAYAIR INTERNATIONAL SDN. BHD. 65,202,250.00 285,309.00 285,309.00 65,487,559.00
TECABLE ENGINEERING SDN. BHD. 11,502,750.00 50,333.00 50,333.00 11,553,083.00
T&U INVESTMENT CO.,LTD. 6,346,000.00 27,769.00 27,769.00 6,373,769.00
PS Fortune Limited 3,522,192.00 15,412.00 15,412.00 3,537,604.00
宁波五月丰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253,717.15 9,861.85 9,861.85 2,263,579.00
上海瑞穆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00,000.00 8,752.00 8,752.00 2,008,752.00
宁波佳月晟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900,000.00 8,314.00 8,314.00 1,908,314.00
苏州富坤赢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700,000.00 7,439.00 7,439.00 1,707,439.00
KCT INVESTMENT LIMITED 1,500,000.00 6,564.00 6,564.00 1,506,564.00
无锡源鑫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1,330,000.00 5,820.00 5,820.00 1,335,820.00
PH Fortune Limited 1,194,935.00 5,229.00 5,229.00 1,200,164.00
清川重政 705,000.00 3,085.00 3,085.00 708,085.00
宁波丽芬玉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74,000.00 1,637.00 1,637.00 375,637.00
宁波鸣志亮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18,000.00 1,391.00 1,391.00 319,391.00
宁波春蕾燕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12,000.00 1,365.00 1,365.00 313,365.00
西藏嘉德智尚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00,000.00 875.00 875.00 200,8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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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年初金额 本年增减变动 年末金额
所有者投入 所有者间 小计
股权转让
注2
MAYAIR INTERNATIONAL SDN. BHD. 65,202,250.00 - - - 65,202,250.00
TECABLE ENGINEERING SDN. BHD. 11,502,750.00 - - - 11,502,750.00
T&U INVESTMENT CO.,LTD. 15,295,000.00 1,390,000.00 (10,339,000.00) (8,949,000.00) 6,346,000.00
PS Fortune Limited - 3,522,192.00 - 3,522,192.00 3,522,192.00
宁波五月丰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253,717.15 - 2,253,717.15 2,253,717.15
上海瑞穆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2,000,000.00 2,000,000.00 2,000,000.00
宁波佳月晟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1,900,000.00 1,900,000.00 1,900,000.00
苏州富坤赢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1,700,000.00 1,700,000.00 1,700,000.00
KCT INVESTMENT LIMITED - - 1,500,000.00 1,500,000.00 1,500,000.00
无锡源鑫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 1,330,000.00 1,330,000.00 1,330,000.00
PH Fortune Limited - 1,194,935.00 - 1,194,935.00 1,194,935.00
清川重政 - - 705,000.00 705,000.00 705,000.00
宁波丽芬玉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374,000.00 374,000.00 374,000.00
宁波鸣志亮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318,000.00 318,000.00 318,000.00
宁波春蕾燕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312,000.00 312,000.00 312,000.00
西藏嘉德智尚企业管理中心 - - 200,000.00 200,000.00 2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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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注1: 2020年3月20日,本公司通过董事会决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将本公司由有限责
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由本公司全体股东为发起人,以其各自在本公司截至
此调增股本人民币439,155.85元。
注2: 2019年10月,本公司股东决定将实收资本由人民币92,000,000.00元增加至人民
币 100,360,844.15元 ,由 宁 波五 月 丰企 业 管理咨 询 合伙 企 业、 T&U INVESTMENT
CO.,LTD、PS Fortune Limited、PH Fortune Limited分别出资人民币2,253,717.15元、
人民币1,394,630.44元、人民币3,541,032.87元、人民币1,214,537.41元,其中上述投
资者认缴本公司注册资本 人民币2,253,717.15元、人民币1,390,000.00元、人民币
司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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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股/资本溢价 178,156,678.77 - - 178,156,678.77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股/资本溢价 178,156,678.77 - - 178,156,678.77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股/资本溢价 注1 55,153.18 178,101,525.59 - 178,156,678.77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注4)
股份支付 注2 31,312,614.54 1,096,689.19 (32,409,303.73) -
资本溢价 注3 139,431.62 55,153.18 (139,431.62) 55,153.18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5,127,489.44 - (5,127,489.44) -
集团费用下推 5,971,597.97 1,009,925.39 (6,981,523.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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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注 1: 2020 年股本溢价增加系因净资产折股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178,101,525.59 元,
参见附注五、31。
注 2:于 2017 年 5 月至 12 月,经 MAYAIR GROUP LIMITED 董事会批准,本公司部分
核心员工以人民币 0 元对价获得了 MAYAIR GROUP LIMITED 的股份,后续将业
务实体全部并入本公司范围内,并将授予的股权等比例置换成本公司的股权,参
见附注十一。
注 3: 2019 年股本溢价增加系因股东投入资本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55,153.18 元,参
见附注五、32。
注 4: 2019 年资本公积减少系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影响,参见附注六、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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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累积余额: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596,968.46) 116,580.81 (480,387.65)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1,432,233.60 (229,449.07) 1,202,784.53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1,673,071.55) 10,158.16 (1,662,913.39)
(837,806.41) (102,710.10) (940,516.51)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531,226.56) (65,741.90) (596,968.46)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887,919.05 544,314.55 1,432,233.60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1,288,278.78) (384,792.77) (1,673,071.55)
(931,586.29) 93,779.88 (837,806.41)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74,263.15) (156,963.41) (531,226.56)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947,196.93 (59,277.88) 887,919.05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1,087,417.89) (200,860.89) (1,288,278.78)
(514,484.11) (417,102.18) (931,586.29)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
价值变动 - (1,808,677.37) (1,808,677.37) 1,434,414.22 (374,263.15)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
减值准备 - 1,639,543.49 1,639,543.49 (692,346.56) 947,196.93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差额 (1,153,620.32) - (1,153,620.32) 66,202.43 (1,087,417.89)
(1,153,620.32) (169,133.88) (1,322,754.20) 808,270.09 (514,48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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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其他综合收益发生额: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税前发生额 减:所得税 归属于 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 少数股东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133,112.95 (16,532.14) 116,580.81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269,940.08) 40,491.01 (229,449.07)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10,158.16 - 10,158.16 -
(126,668.97) 23,958.87 (102,710.10) -
税前发生额 减:所得税 归属于 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 少数股东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78,434.87) 12,692.97 (65,741.90)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640,370.05 (96,055.51) 544,314.54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384,792.76) - (384,792.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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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其他综合收益发生额(续):
税前发生额 减:所得税 归属于 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 少数股东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186,321.12) 29,357.71 (156,963.41)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43,026.58) (16,251.30) (59,277.88)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200,860.89) - (200,860.89) -
(430,208.59) 13,106.41 (417,102.18) -
税前发生额 减:所得税 归属于 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 少数股东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1,691,279.04 (256,864.82) 1,434,414.22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841,237.46) 148,890.90 (692,346.56)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66,202.43 - 66,202.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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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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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截至 2022 年 6 月
间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 16,501,075.97 - - 16,501,075.97
法定盈余公积 7,532,563.73 8,968,512.24 - 16,501,075.97
法定盈余公积 36,768,648.75 7,532,563.73 (36,768,648.75) 7,532,563.73
本年盈余公积减少系因净资产折股,参见附注五、32。
法定盈余公积 31,686,964.03 6,923,936.57 (1,842,251.85) 36,768,648.75
本年盈余公积减少系因受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影响,参见附注六、2。
根据公司法、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为本公
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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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调整前期/年初未分配
利润 167,217,176.79 67,940,755.29 134,521,522.29 68,923,328.46
调整同一控制下企业
合并 - - - 1,238,899.32
调整后期/年初未分配
利润 167,217,176.79 67,940,755.29 134,521,522.29 70,162,227.78
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 63,510,344.98 108,244,933.74 82,723,829.42 71,283,231.08
减:提取法定
盈余公积 - 8,968,512.24 7,532,563.73 6,923,936.57
加:净资产折股-股份
制改革 - - (141,772,032.69) -
期/年末未分配利润 230,727,521.77 167,217,176.79 67,940,755.29 134,521,5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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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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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566,657,543.00 403,786,066.67 1,149,715,618.09 840,331,200.30 902,917,287.44 646,987,420.89 792,452,937.75 546,561,201.36
合计 566,657,543.00 403,786,066.67 1,149,715,618.09 840,331,200.30 902,917,287.44 646,987,420.89 792,452,937.75 546,561,201.36
营业收入列示如下: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 566,657,543.00 1,149,143,447.74 902,385,004.25 791,506,730.29
租赁收入 - 572,170.35 532,283.19 946,207.46
合计 566,657,543.00 1,149,715,618.09 902,917,287.44 792,452,93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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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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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与客户之间合同产生的营业收入分解情况如下: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 6
报告分部 个月期间
主要经营地区
中国大陆 491,338,965.62 970,298,731.30 821,061,098.52 752,439,926.77
其他国家或地区 75,318,577.38 178,844,716.44 81,323,905.73 39,066,803.52
合计 566,657,543.00 1,149,143,447.74 902,385,004.25 791,506,730.29
主要产品类型
过滤器产品 270,914,369.83 534,093,680.92 436,368,773.86 389,120,624.71
风机过滤单元 161,406,075.31 437,288,218.21 374,891,426.45 354,825,751.92
空气净化设备 35,236,027.84 60,179,671.16 32,584,281.35 31,083,127.19
其他 99,101,070.02 117,581,877.45 58,540,522.59 16,477,226.47
合计 566,657,543.00 1,149,143,447.74 902,385,004.25 791,506,73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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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与客户之间合同产生的营业收入分解情况如下:(续)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报告分部 月期间
收入确认时间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销售商品 564,290,283.17 1,144,089,792.95 897,152,169.84 788,437,845.81
提供劳务 1,994,404.75 3,582,845.17 3,331,391.96 935,329.28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收入
提供劳务 372,855.08 1,470,809.62 1,901,442.45 2,133,55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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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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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当期/年确认的包括在合同负债期初账面价值中的收入如下: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2021 年 2020 年
日止 6 个月期间
当期/年确认的包括在合同负债期初
账面价值中的收入 97,278,709.88 122,548,268.20 146,369,1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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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本集团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如下:
商品销售
向客户交付商品时履行履约义务。本集团的合同价款通常在交付商品后 30-90 天内到期,不
存在重大融资成分。
提供劳务
在提供劳务的时间内或劳务完成时履行履约义务。本集团的合同价款通常在提供劳务后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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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截至 2022 年 6 月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城市维护建设税 1,689,421.97 2,384,309.15 2,015,671.04 2,516,050.12
教育费附加 1,213,300.72 1,711,823.55 1,420,442.16 1,855,486.33
印花税 213,457.91 368,800.44 331,961.37 228,385.61
土地使用税 82,307.46 164,614.92 164,614.92 164,614.92
房产税 426,527.37 851,007.60 851,007.90 851,007.30
合计 3,625,015.43 5,480,555.66 4,783,697.39 5,615,544.28
截至 2022 年 6 月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职工薪酬 18,047,455.77 32,698,756.39 26,300,043.81 28,472,594.19
运输及报关费用 3,349,145.08 25,256,318.05 26,352,395.72 16,906,020.60
咨询费 236,850.69 1,321,747.48 2,890,463.29 6,646,883.74
租金 337,868.12 946,196.38 2,692,824.75 3,244,324.90
业务宣传费 953,737.97 1,660,313.26 2,619,519.23 2,255,653.19
业务招待费 2,456,903.93 6,288,884.46 3,297,846.05 3,940,571.47
差旅费 1,518,473.47 3,855,863.12 2,884,007.72 4,567,538.77
折旧及摊销 2,744,862.32 2,163,923.98 204,862.70 267,503.99
仓储费 1,958,294.13 3,684,100.94 2,299,172.04 993,751.63
办公费 429,162.64 1,402,456.80 1,141,904.81 1,221,370.67
售后维修费用 1,657,844.89 6,625,082.89 5,710,401.95 4,161,181.24
其他 160,019.54 414,624.25 316,232.96 614,892.80
合计 33,850,618.55 86,318,268.00 76,709,675.03 73,292,28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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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截至 2022 年 6 月
职工薪酬 13,140,184.00 24,387,291.41 18,809,401.39 14,388,561.64
折旧及摊销 2,807,274.73 4,286,954.90 4,562,585.30 4,270,713.28
股份支付 - - - 1,096,689.19
租金及物业费 1,360,572.87 2,404,849.38 2,403,874.80 2,115,282.70
办公费 979,214.95 2,202,805.37 1,737,309.50 1,430,748.53
差旅费 377,299.06 876,598.11 814,814.13 1,166,196.99
中介及咨询费 945,286.93 1,664,566.44 5,109,928.98 5,758,974.30
其他 1,709,197.79 3,501,565.13 2,877,282.57 2,613,255.23
合计 21,319,030.33 39,324,630.74 36,315,196.67 32,840,421.86
截至 2022 年 6 月
职工薪酬 12,976,642.11 20,185,075.55 15,845,211.77 18,843,993.79
折旧及摊销 2,191,488.43 3,819,074.32 2,248,911.67 2,396,995.25
物料消耗 7,481,784.75 19,331,194.71 5,644,811.41 6,493,464.55
其他 1,942,579.69 3,532,994.16 1,957,665.15 1,693,921.71
合计 24,592,494.98 46,868,338.74 25,696,600.00 29,428,37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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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利息支出 5,463,120.30 9,920,785.04 11,133,647.87 8,832,648.97
减:利息收入 385,907.96 557,283.31 750,922.24 611,948.24
汇兑损益 831,992.73 195,734.48 (501,695.29 ) (180,543.79)
银行手续费 161,105.04 1,196,255.31 526,352.73 571,725.65
合计 6,070,310.11 10,755,491.52 10,407,383.07 8,611,882.59
截至 2022 年 6 月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2,661,925.24 3,049,663.50 2,051,631.08 462,248.00
其中:计入非经常性损益 2,160,140.88 2,407,491.90 2,051,631.08 462,2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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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如下: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 与资产/收益相关
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 501,784.36 与收益相关
Jobs Growth Incentive Payout 31,040.87 与收益相关
运费补贴项目 589,029.00 与收益相关
奖补资金项目及资金计划 97,839.80 与资产相关
项目 45,999.98 与资产相关
南京市江宁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企业
技术装备投入普惠性奖 19,856.16 与资产相关
稳岗补贴 31,416.73 与收益相关
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4,991.26 与资产相关
中山市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资助 3,008.88 与资产相关
南京市江宁区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产业
转型升级专项资金 468,000.00 与收益相关
价合格奖金 40,000.00 与收益相关
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见
习奖励 2,000.00 与收益相关
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财政所 2021 年省
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资助经费 150,000.00 与收益相关
南京市江宁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 年设
备购置补助 66,458.20 与资产相关
禄口街道 2022 年应对疫情帮助企业纾困
难奖 500.00 与收益相关
合计 2,661,9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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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如下:
江宁区 2021 年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 1,000,000.00 与收益相关
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 642,171.60 与收益相关
Jobs Growth Incentive Payout 207,011.26 与收益相关
南京市高质量发展有功企业奖励金 200,000.00 与收益相关
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培训补贴 186,000.00 与收益相关
奖补资金项目及资金计划 179,107.70 与资产相关
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 年省级小升
规奖补资金 100,000.00 与收益相关
南京市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 80,000.00 与收益相关
南京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资助经费 50,000.00 与收益相关
项目 46,000.02 与资产相关
广东省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专项资
金 40,000.00 与收益相关
南京市江宁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企业
技术装备投入普惠性奖 39,712.28 与资产相关
江宁区 2021 年第三批知识产权战略专项
经费 30,000.00 与收益相关
稳岗补贴 22,673.50 与收益相关
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6,654.87 与资产相关
中山市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资助 6,017.66 与资产相关
南京市江宁区 2021 年第四批科技计划及
项目经费 4,840.00 与收益相关
失业保险费返还 3,474.61 与收益相关
南京市度吸纳失业人员就业补贴 2,000.00 与收益相关
合计 3,049,66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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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南京市 2020 年第二批知识产权战略补助 500,000.00 与收益相关
奖励 400,000.00 与收益相关
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办事处财政所-
稳岗补贴 326,533.92 与收益相关
南京市江宁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投资
及重点项目激励资金 120,000.00 与收益相关
南京市江宁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转型升
级专项资金-新获认定市级以上企业技
术中心奖励 100,000.00 与收益相关
南京市江宁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企业
技术装备投入普惠性奖 45,946.10 与资产相关
南京市江宁区财政局-商务局江宁区利用
外资提质增效专项资金 30,000.00 与收益相关
南京市江宁区财政局-商务局国家,省,
市三级外贸资金 16,800.00 与收益相关
南京市江宁区疫情防控期间物资保供突
出贡献重点企业补贴资金 6,000.00 与收益相关
中山市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资助 2,345.16 与资产相关
江宁区秣陵街道会计集中核算中心 2019
年第一批知识产权战略专项经费 4,005.90 与收益相关
合计 2,051,631.08
南京秣陵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质量发展
奖 400,000.00 与收益相关
南京市江宁区财政局发改局信用体系建
设专项资金 40,000.00 与收益相关
稳岗补贴 10,248.00 与收益相关
江宁区财政局 2018 年商务发展(第五
批)资金 10,000.00 与收益相关
江宁区秣陵街道 19 年第一批自主知识产
权补贴 2,000.00 与收益相关
合计 462,2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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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截至 2022 年 6 月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
资损失 (11,622.27) (143,531.83) (440,523.71) (1,875,830.12)
票据贴现费用 (45,573.25) (388,070.29) - -
合计 (57,195.52) (531,602.12) (440,523.71) (1,875,830.12)
截至2022年6月30日
止6个月期间 2021年 2020年 2019年
应收款项融资坏账损失 (269,940.08) 640,370.05 (43,026.58) (841,237.47)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3,878,021.56 3,963,572.47 9,713,296.85 3,579,678.62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410,159.83 259,311.32 78,443.17 753,533.92
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 - - - 350,748.28
截至 2022 年 6 月
存货跌价损失 - - (26,645.32) 8,521,633.38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78,172.79) 217,961.76 523,960.35 -
其他非流动资产-应收
质保金减值损失 (609,504.25) (312,104.64) 54,663.44 -
合计 (687,677.04) (94,142.88) 551,978.47 8,521,63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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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截至 2022 年 6 月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175.50 - 33,777.78 20,245.24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计入非经常性损益
赔偿收入 97,185.31 97,185.31
废品收入 403,474.65 403,474.65
其他 101,091.23 101,091.23
赔偿收入 276,420.30 276,420.30
废品收入 392,157.54 392,157.54
其他 51,298.75 51,298.75
赔偿收入 1,962,367.02 1,962,367.02
废品收入 111,260.77 111,260.77
其他 100,247.14 100,247.14
长账龄应付冲销 542,061.07 542,061.07
废品收入 191,913.79 191,913.79
赔偿收入 45,479.27 45,479.27
其他 286,897.10 286,89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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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计入非经常性损益
滞纳金 179,972.60 179,972.60
捐赠支出 15,778.97 15,778.97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1,675.91 1,675.91
其他 2,659.57 2,659.57
滞纳金 6,029.05 6,029.05
捐赠支出 114,488.42 114,488.42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161,006.30 161,006.30
其他 60,820.78 60,820.78
滞纳金 278,809.20 278,809.20
捐赠支出 117,751.97 117,751.97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63,909.93 63,909.93
其他 28,594.01 28,594.01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184,381.55 184,381.55
赔偿款 16,014.37 16,014.37
滞纳金 3,660.05 3,660.05
其他 136,523.44 136,5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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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本集团营业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按照性质分类的补充资料如下:
截至 2022 年 6 月
耗用的原材料 411,649,173.58 718,868,696.55 623,360,101.03 416,593,330.57
产成品及在产品存货变动 (58,604,312.14 ) 56,399,334.58 (31,193,263.59 ) 94,910,972.62
职工薪酬 81,791,872.17 143,107,050.41 109,617,540.46 97,611,013.70
折旧和摊销 14,269,647.21 20,136,838.61 13,799,642.56 12,430,494.20
房屋租赁费 4,340,172.82 7,833,762.11 9,240,205.51 7,839,128.81
运输及报关费用 17,977,013.51 31,905,210.78 26,352,395.72 16,906,020.60
售后维修费用 1,657,844.89 6,625,082.89 5,710,401.95 4,161,181.24
差旅费 2,028,451.29 5,145,499.48 3,987,822.45 6,280,546.49
维保外包成本 330,055.76 1,101,178.09 1,218,601.61 1,659,308.96
业务招待费 2,516,908.10 6,472,887.02 3,429,804.52 4,163,335.71
办公费 3,319,936.34 7,390,301.21 6,675,993.94 4,679,499.65
股份支付 - - - 1,096,689.19
其他 2,271,447.00 7,856,596.05 13,509,646.43 13,790,763.97
合计 483,548,210.53 1,012,842,437.78 785,708,892.59 682,122,28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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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止 6 个月期间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当期所得税费用 11,006,814.70 10,594,119.89 14,196,658.97 11,697,443.62
递延所得税费用 (1,354,263.63) 611,535.36 (1,615,759.07) 90,628.68
合计 9,652,551.07 11,205,655.25 12,580,899.90 11,788,072.30
所得税费用与利润总额的关系列示如下:
截至 2022 年 6 月
利润总额 73,090,012.02 118,763,615.59 95,046,317.45 83,071,303.38
按适用税率(15%)
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10,963,501.80 17,814,542.34 14,256,947.62 12,460,695.51
某些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1,046,695.61 (1,182,041.18) (62,230.65) (265,728.51)
归属于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损
益 1,743.34 21,529.78 66,078.56 (18,625.48)
不可抵扣的费用 327,755.27 1,043,085.46 509,030.99 784,808.64
利用以前年度亏损 (367,584.60) (249,532.37) (32,334.71)
未确认的可抵扣亏损 457,327.35 267,136.50 394,470.30 206,706.65
税率变动对递延税款
之影响 (84,054.14) - 31,347.68 1,529,616.14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3,060,418.16) (6,391,013.05) (2,365,212.23) (2,877,065.94)
合计 9,652,551.07 11,205,655.25 12,580,899.90 11,788,07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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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截至2022年6月30
日止6个月期间 2021年 2020年 2019年
元/股 元/股 元/股 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
持续经营 0.63 1.07 0.82 0.71
稀释每股收益
持续经营 0.63 1.07 0.82 0.71
基本每股收益按照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除以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
数计算。
稀释每股收益的分子为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
稀释每股收益的分母等于下列两项之和:(1)基本每股收益中母公司已发行普通股的加权平
均数;及(2)假定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为普通股而增加的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在计算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为已发行普通股而增加的普通股股数的加权平均数时,以前期
间发行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假设在当年年初转换;当年发行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假设在
发行日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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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基本每股收益与稀释每股收益的具体计算如下:
截至2022年6月30
日止6个月期间 2021年 2020年 2019年
收益
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
利润
持续经营 63,510,344.98 108,244,933.74 82,723,829.42 71,283,231.08
截至2022年6月30
日止6个月期间 2021年 2020年 2019年
股份
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注1) 100,800,000 100,800,000 100,800,000 100,136,716
稀释效应——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注2) - - - -
调整后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
平均数(注2) 100,800,000 100,800,000 100,800,000 100,136,716
本集团稀释每股收益与基本每股收益相若。
注 1: 于 2020 年 3 月,本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人民币 100,800,000.00 元折合
为本公司的股本,股份总额为 100,8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以此折股比率模拟换
算 2019 年度股份数量,以计算每股收益。
注 2: 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2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无稀释性潜在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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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
有关的现金
政府补助 3,418,986.60 3,182,999.37 2,533,339.82 462,248.00
利息收入 385,907.96 557,283.31 750,922.24 611,948.24
保证金 1,047,640.00 13,928,442.15 17,322,673.71 5,363,032.88
营业外收入 601,751.19 719,876.59 2,173,874.92 524,290.16
其他 361,380.87 291,804.59 302,846.70 462,544.98
合计 5,815,666.62 18,680,406.01 23,083,657.39 7,424,064.26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
有关的现金
销售费用 160,019.55 414,624.25 316,232.96 387,618.27
管理费用 838,331.36 1,892,849.31 1,281,145.44 554,827.30
研发费用 487,373.51 625,103.89 343,119.24 258,893.11
财务费用-手续费 161,105.04 1,196,255.31 526,352.73 571,725.65
支付押金保证金 4,058,708.66 10,133,383.67 8,085,856.62 2,440,847.24
营业外支出 198,411.15 181,338.25 425,155.19 156,197.86
其他 944,215.02 540,758.93 28,822.42 720,534.53
合计 6,848,164.29 14,984,313.61 11,006,684.60 5,090,643.96
截至 2022 年 6 月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
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关联方资金拆借 - - 15,164.00 -
合计 - - 15,16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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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止 6 个月期间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
有关的现金
支付的关联方资金拆借 - - 917,698.30 171,812.45
合计 - - 917,698.30 171,812.45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止 6 个月期间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
有关的现金
收回银行借款保证金 - 2,437,000.00 87,400.37 -
收到的票据贴现 - 139,962.32 1,487,875.69 -
收到的关联方资金拆借 - - 18,520,503.03 -
合计 - 2,576,962.32 20,095,779.09 -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
有关的现金
支付银行借款保证金 - 3,000,000.00 35,196.12 2,509,162.76
归还关联方资金拆借 686,629.98 7,151,617.65 3,131,952.00 611,610.38
偿还租赁负债的本金
及利息 6,464,645.94 7,316,796.92 - -
合计 7,151,275.92 17,468,414.57 3,167,148.12 3,120,773.14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截至 2022 年 6 月
净利润 63,437,460.95 107,557,960.34 82,465,417.55 71,283,231.08
加:信用减值损失 4,018,241.31 4,863,253.84 9,748,713.44 3,842,723.35
资产减值准备 (687,677.04) (94,142.88) 551,978.47 8,521,633.38
固定资产折旧 7,532,367.84 13,028,379.13 11,382,025.46 10,502,177.80
使用权资产折旧 4,496,238.90 4,011,160.06 - -
无形资产摊销 596,422.60 1,106,581.54 1,028,491.64 957,263.92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1,644,617.87 1,990,717.88 1,389,125.46 971,052.4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他长期资产的收益 (175.50) - (33,777.78 ) (20,245.24 )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期资产报废损失 1,675.91 161,006.30 63,909.93 184,381.55
股份支付 - - - 1,096,689.19
财务费用 6,295,113.03 10,116,519.52 10,631,952.59 8,652,105.18
投资损失 57,195.52 531,602.12 440,523.71 1,875,830.12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 (1,354,263.63) 611,535.36 (1,571,704.64 ) 60,023.65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 - - (41,205.33 ) 41,205.33
存货的(增加)/减少 (86,494,024.55) 29,749,138.76 (42,867,125.35 ) 100,872,094.60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 (28,673,333.63) (59,742,252.40) (135,240,042.48) (93,223,983.79)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 16,640,854.42 (28,522,007.08) 77,199,598.76 (82,949,475.92)
经营活动(使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12,489,286.00) 85,369,452.49 15,147,881.43 32,666,70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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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续)
票据背书转让:
截至 2022 年 6 月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
的承兑汇票背书转让 135,566,382.84 271,314,791.50 195,373,329.54 165,226,925.2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
现金的期/年末余额 134,509,360.00 117,117,246.45 77,115,280.91 55,713,764.39
减:现金的期/年初余额 117,117,246.45 77,115,280.91 55,713,764.39 46,708,095.4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净增加额 17,392,113.55 40,001,965.54 21,401,516.52 9,005,668.98
(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截至 2022 年 6 月
现金 134,509,360.00 117,117,246.45 77,115,280.91 55,713,764.39
其中:库存现金 24,209.39 37,242.86 31,561.19 28,083.54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
行存款 134,485,150.61 117,080,003.59 77,083,719.72 55,685,680.85
年末现金及现金
等价物余额 134,509,360.00 117,117,246.45 77,115,280.91 55,713,76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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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注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货币资金 (1) 23,375,978.11 16,246,014.49 21,013,355.01 27,913,911.74
固定资产 (2) 66,692,699.03 68,710,111.66 73,449,853.51 77,893,409.43
无形资产 (3) 25,107,224.01 25,378,490.50 26,329,866.48 27,248,666.25
其他非流动资产 (4) 44,290.27 268,745.72 378,652.14 4,373,956.80
注 1: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9 年 12
月 31 日,账面价值分别为人民币 7,103,317.14 元、人民币 6,806,771.11 元、人民币
别为人民币 4,235,759.27 元、人民币 4,380,390.86 元、人民币 3,500,000.00 元及人
民币 5,000,000.00 元的货币资金用于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账面价值分别为人民币
金用于借款保证金。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
及 2019 年 12 月 31 日 , 账 面 价 值 分 别 为 人 民 币 7,973,842.03 元 、 人 民 币
原因而使用受限制。
注2:于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及2019年12月31日,
账 面 价 值 分 别 为 人 民 币 66,692,699.03 元 、 人 民 币 68,710,111.66 元 、 人 民 币
注3:于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及2019年12月31日,
账 面 价 值 分 别 为 人 民 币 25,107,224.01 元 、 人 民 币 25,378,490.50 元 、 人 民 币
土地使用权于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2021年、2020年及2019年的摊销额
分别为人民币263,864.74元、人民币530,764.47元、人民币533,695.56元及人民币
注4:于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及2019年12月31日,
到期日大于一年的保证金金额账面价值分别为人民币44,290.27元、人民币268,745.72
元、人民币378,652.14元及人民币4,373,956.80元用于保函保证金因而使用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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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原币 汇率 折合人民币
货币资金
美元 1,059,975.28 6.7114 7,113,918.09
欧元 8,432.14 7.0084 59,095.81
新加坡元 80,926.33 4.8170 389,822.13
英镑 323.73 8.1365 2,634.03
人民币 112,564.77 1.0000 112,564.77
应收账款
美元 749,452.40 6.7114 5,029,874.84
应付账款
美元 29,179.37 6.7114 195,834.42
欧元 33,617.40 7.0084 235,604.19
林吉特 268,946.81 1.5250 410,143.89
人民币 19,836.68 1.0000 19,836.68
其他应付款
美元 1,408,901.91 6.7114 9,455,704.28
林吉特 4,085.00 1.5250 6229.63
短期借款
美元 3,251,997.61 6.7114 21,825,45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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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原币 汇率 折合人民币
货币资金
美元 763,182.98 6.3757 4,865,825.73
欧元 8,441.36 7.2197 60,944.09
新加坡元 91,083.14 4.7179 429,721.15
英镑 331.68 8.6064 2,854.57
人民币 112,628.47 1.0000 112,628.47
应收账款
美元 749,452.40 6.3757 4,778,283.67
应付账款
美元 7,346.40 6.3757 46,838.44
欧元 1500.00 7.2197 10,829.55
人民币 17,806.74 1.0000 17,806.74
其他应付款
美元 383,033.91 6.3757 2,442,109.30
短期借款
美元 4,093,593.37 6.3757 26,099,5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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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原币 汇率 折合人民币
货币资金
美元 1,590,569.78 6.5249 10,378,308.76
欧元 6,063.96 8.0250 48,663.28
林吉特 2,165,634.63 1.6173 3,502,480.89
新加坡元 299,031.40 4.9314 1,474,643.45
英镑 328.75 8.8903 2,922.69
应收账款
美元 1,362,169.38 6.5249 8,888,018.99
林吉特 5,454,836.46 1.6173 8,822,107.01
新加坡元 646,776.28 4.9314 3,189,512.55
应付账款
美元 5,728.00 6.5249 37,374.63
欧元 33,617.40 8.0250 269,779.64
林吉特 4,473,424.97 1.6173 7,234,870.20
新加坡元 127,673.32 4.9314 629,608.21
人民币 27,836.68 1.0000 27,836.68
其他应收款
林吉特 438,221.32 1.6173 708,735.34
新加坡元 3,310.33 4.9314 16,324.56
其他应付款
美元 1,923,182.27 6.5249 12,548,571.99
林吉特 11,581,109.69 1.6173 18,730,128.70
新加坡元 157,027.49 4.9314 774,365.36
英镑 175,000.00 8.8903 1,555,802.50
合同负债
美元 36,133.75 6.5249 235,769.11
欧元 2,100.00 8.0250 16,852.50
林吉特 473,588.00 1.6173 765,933.87
新加坡元 31,738.65 4.9314 156,515.98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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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原币 汇率 折合人民币
预付款项
美元 43,450.00 6.5249 283,506.91
欧元 3,423.00 1.6173 5,536.02
新加坡元 4,180.72 4.9314 20,616.80
短期借款
美元 3,165,204.16 6.5249 20,652,640.62
长期借款
林吉特 6,367,289.00 1.6173 10,297,816.5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林吉特 302,774.00 1.6173 489,676.39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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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原币 汇率 折合人民币
货币资金
美元 1,662,473.14 6.9762 11,597,745.12
欧元 6,079.00 7.8155 47,510.42
林吉特 1,189,663.00 1.6986 2,020,761.57
新加坡元 167,645.56 5.1739 867,381.36
英镑 343.51 9.1501 3,143.15
应收账款
美元 773,817.89 6.9762 5,398,308.36
林吉特 3,487,174.67 1.6986 5,923,314.89
新加坡元 29,757.35 5.1739 153,961.55
人民币 3,744,820.00 1.00 3,744,820.00
其他应收款
林吉特 591,378.35 1.6986 1,004,515.27
新加坡元 3,629.99 5.1739 18,781.21
应付账款
美元 5,112.54 6.9762 35,666.10
欧元 33,617.40 7.8155 262,736.79
林吉特 1,051,390.73 1.6986 1,785,892.29
新加坡元 560,592.46 5.1739 2,900,449.33
人民币 9,149,497.00 1.00 9,149,497.00
其他应付款
美元 1,942,471.77 6.9762 13,551,071.56
林吉特 830,464.00 1.6986 1,410,626.15
新加坡元 126,149.45 5.1739 652,684.64
英镑 876,000.00 9.1501 8,015,487.60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原币 汇率 折合人民币
长期借款
林吉特 6,662,347.00 1.6986 11,316,662.6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林吉特 286,723.00 1.6986 487,027.69
短期借款
美元 3,031,289.50 6.9762 21,146,881.81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人民币元
六、 合并范围的变动
RAZAKBINJAMIAN以0.5林吉特的对价(合计1林吉特,约折合人民币1.70元)取得了
Flexcon Technology Sdn. Bhd.100%的股权,购买日确定为2019年9月11日。
Flexcon Technology Sdn. Bhd.的可辨认资产和负债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均
为1林吉特(约折合人民币1.70元)。本次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未产生商誉。
Flexcon Technology Sdn. Bhd.自购买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无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
元的对价(约合人民币60,144.00元)收购其持有的美埃日本研究所株式会社100%的
股权,购买日确定为2021年4月15日。
美埃日本研究所株式会社的可辨认资产和负债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均为
誉。
美埃日本研究所株式会社自购买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经营产生营业收入0日元,净
亏损2,807,208.48日元(折合人民币166,539.05元),现金流量净额197,529.00日元
(折合人民币10,946.07元)。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人民币元
六、 合并范围的变动(续)
公 司 100% 股 权 , 美 埃净 化 科 技 ( 上 海 ) 有 限公 司 系 本 公 司 的 母 公 司 ——MayAir
international SDN. BHD.的子公司,由于参与合并的双方在合并前后均受 MAYAIR
GROUP LIMITED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的。此外,被合并方在企业合并后仍继续
经营,因此该交易为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合并日确定为2019年10月29日。
至合并日期间
营业收入 24,649,784.28 39,481,096.78
净利润/(亏损) 287,522.42 (1,661,430.72 )
现金流量净额 (2,277,343.86) 962,284.38
美埃净化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在合并日及上一会计期间资产负债表日资产及负债的
账面价值如下:
合并日 2018年12月31日
货币资金 1,692,706.00 3,970,049.86
应收款项融资 687,000.00 -
应收账款 16,282,913.14 23,646,277.08
其他应收款 650,542.99 223,502.14
预付账款 389,768.30 255,462.17
存货 19,746,924.87 10,004,702.26
其他流动资产 126,502.91 69,606.81
非流动资产合计 455,644.17 2,149,790.44
负债合计 (31,941,432.85) (37,790,178.96)
合计 8,090,569.53 2,529,211.80
合并差额(计入权益) 7,409,430.47
合并对价 15,500,000.00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人民币元
六、 合并范围的变动(续)
(M)Sdn. Bhd.100%股权,MayAir Manufacturing(M)Sdn. Bhd.系本公司的母公司
——MayAir international SDN. BHD.的子公司,由于参与合并的双方在合并前后均受
MAYAIR GROUP LIMITED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的。此外,被合并方在企业合并
后仍继续经营。因此该交易为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合并日确定为2019年11月26日。
至合并日期间
营业收入 21,905,876.10 16,972,095.68
净亏损 (35,111.48) (1,240,251.12 )
现金流量净额 661,247.71 (1,581,121.23 )
MayAir Manufacturing(M)Sdn. Bhd.在合并日及上一会计期间资产负债表日资产及
负债的账面价值如下:
合并日 2018年12月31日
货币资金 2,884,360.39 2,223,112.68
应收账款 29,722,564.82 10,515,133.54
其他应收款 889,630.18 946,894.13
预付账款 610,734.70 308,412.72
存货 3,673,626.77 3,265,905.45
其他流动资产 13,502.17 129,973.17
非流动资产合计 18,482,889.55 17,976,376.22
负债合计 (52,320,311.17) (31,744,768.23)
合计 3,956,997.41 3,621,039.68
合并差额(计入权益) 27,043,002.59
合并对价 31,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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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元
六、 合并范围的变动(续)
( 约 折 合 人 民 币 5.15 元 ) 取 得 了 MayAir Singapore Pte. Ltd.100% 股 权 , MayAir
Singapore Pte. Ltd.系MAYAIR GROUP LIMITED的子公司,由于参与合并的双方在合
并前后均受MAYAIR GROUP LIMITED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的。此外,被合并方
在企业合并后仍继续经营。因此该交易为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合并日确定为2019年
至合并日期间
营业收入 2,154,771.41 1,547,180.99
净亏损 (266,066.25) (884,955.88)
现金流量净额 592,946.47 (560,741.13)
MayAir Singapore Pte. Ltd.在合并日及上一会计期间资产负债表日资产及负债的账面
价值如下:
合并日 2018年12月31日
货币资金 1,001,827.86 408,881.39
应收账款 183,412.94 738,466.06
其他应收款 92,979.92 38,969.76
存货 169,620.03 199,376.92
非流动资产合计 22,993.22 12,770.82
负债合计 (2,659,463.51) (2,335,947.99)
合计 (1,188,629.54) (937,483.04)
合并差额(计入权益) 1,188,634.67
合并对价 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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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元
六、 合并范围的变动(续)
设成立。
设成立。
成立。
设成立。
立。
京市新设成立。
新设成立。
新设成立。
京市新设成立。
Manaf 签署转让协议,以 1 林吉特(约折合人民币 1.65 元)的对价转让了 Flexcon
Technology Sdn. Bhd.100%的股权。2020 年 7 月 13 日,完成登记手续,故自 2020
年 7 月 13 日起,本集团不再将 Flexcon 纳入合并范围。于处置日,MayAir in Flexcon
的账面净资产价值为 1 林吉特(约折合人民币 1.65 元),故处置子公司产生收益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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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元
七、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于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子公司的情况如下:
主要经
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直接 间接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中山美埃净化技术有限公司 中山 中山 空气净化设备生产 人民币500,000 100 -
美埃环境净化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天津 天津 空气净化设备生产 人民币1,000,000 100 -
美埃(南京)环境系统有限公司 南京 南京 空气净化设备安装 人民币50,000,000 100 -
成都美埃环境净化设备有限公司 成都 成都 空气净化设备生产 人民币1,000,000 100 -
半导体行业空气净化设备
南京美赫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 南京 南京 销售 人民币1,000,000 51 - 注1
半导体行业空气净化设备
美埃新型材料南京有限公司 南京 南京 销售 人民币5,000,000 80 - 注2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
美埃(南京)纳米材料有限公司 南京 南京 业 人民币8,000,000 60 - 注3
GTG Seiko Singapore Pte. Ltd. 新加坡 新加坡 空气净化设备销售 新加坡币1 - 100
美埃(南京)医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 南京 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 人民币10,000,000 100 -
美埃(南京)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南京 南京 电子元件生产 人民币4,000,000 65 - 注4
除尘设备和环保专用设备
美埃(无锡)环境设备有限公司 无锡 无锡 生产 人民币10,000,000 100 -
美埃恩必安(南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 南京 废气治理技术装备的生产 人民币10,000,000 70 - 注5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美埃净化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 上海 空气净化设备销售 人民币3,595,468 100 -
马来西
MayAir Manufacturing(M)Sdn. Bhd. 亚 马来西亚 空气净化设备生产 林吉特500,000 100 -
MayAir Singapore Pte. Ltd. 新加坡 新加坡 空气净化设备销售 新加坡币100,000 -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医疗器械、消毒器械、环
美埃日本研究所株式会社 日本 日本 境保护专用设备的制造 日元1,000,000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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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续)
注1:截至2022年6月30日,南京美赫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之少数股东已实缴出资人民
币489,396.66元。
注2:截至2022年6月30日,美埃新型材料南京有限公司之少数股东尚未实缴出资。
注3:截至2022年6月30日,美埃(南京)纳米材料有限公司之少数股东已实缴出资人
民币3,200,000.00元。
注4:截至2022年6月30日,美埃(南京)电子设备有限公司之少数股东已实缴出资人
民币700,000.00元。
注5:截至2022年6月30日,美埃恩必安(南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之少数股东尚未实
缴出资。
主要子公司实收资本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发生变化的详情如下:
美埃(南京)医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 - 500,000.00
美埃(无锡)环境设备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美埃恩必安(南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7,000,000.00 - 7,000,000.00
美埃(南京)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2,600,000.00 700,000.00 - 3,300,000.00
主要子公司实收资本2021年发生变化的详情如下:
美埃(南京)纳米材料有限公司 5,500,000.00 2,500,000.00 - 8,000,000.00
美埃(南京)环境系统有限公司 2,500,000.00 27,500,000.00 - 30,000,000.00
南京美赫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 755,000.00 244,396.66 - 999,396.66
美埃(南京)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 2,600,000.00 - 2,600,000.00
主要子公司实收资本2020年发生变化的详情如下:
美埃新型材料南京有限公司 3,500,000.00 500,000.00 - 4,000,000.00
美埃(南京)纳米材料有限公司 - 5,500,000.00 - 5,500,000.00
南京美赫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 510,000.00 245,000.00 - 75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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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续)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会计处理
直接 间接
合营企业
南京美埃滤材科技有限
公司(注1) 南京 南京 空气过滤材料生产 人民币2,000,000 50 - 权益法
台马(上海)科技有限 人民币
公司 上海 上海 机电设备生产 10,000,000 40 - 权益法
联营企业
MAYAIR (THAILAND)
CO.,LTD. 泰国 泰国国 空气净化设备生产 泰铢3,000,000 49 - 权益法
埃普森(苏州)环境科
技有限公司(注2) 苏州 苏州 空气净化设备销售 人民币5,000,000 40 - 权益法
江苏博霖环保科技有限 人民币
公司(注3) 镇江 镇江 环保设备生产与销售 10,000,000 25 - 权益法
注1:2017年5月20日,本公司与约伯滤材工业(上海)有限公司合作成立南京美埃滤
材科技有限公司(“美埃滤材”),双方各持有美埃滤材50%股份。后由于美埃滤材
的经营状况未达到双方的预期,经双方同意,美埃滤材注销。2019年7月2日,南京市
江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01210311-1公司注销[2019]第
注2:本公司于2017年开始成为埃普森(苏州)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埃普森苏州”)
月,埃普森苏州召开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本公司将持有的埃普森苏州的股权转让给
埃普森苏州大股东。转让于2019年10月完成。
注3:2019年5月17日,本公司和上海绿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合资成立江苏博霖环保科
技有限公司。2019年10月23日,本公司与上海绿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
让协议》,约定本公司将其持有的江苏博霖25%(对应江苏博霖注册资本250万元)股
权转让给上海绿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因本次股权转让之前本公司未实际对江苏博霖
实缴出资,因此本次股权转让的对价为零。同日,江苏博霖全体股东作出决议,同意
前述股权转让。镇江市丹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10月31日出具了《公司准予变
更登记通知书》([d111210305]公司变更[2019]第103100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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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续)
下表列示了对本集团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合营企业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2,070,522.39 2,253,440.33 2,897,362.64 1,258,459.76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净亏损 (182,887.94) (643,922.31) (361,097.12) (337,333.25 )
综合收益总额 (182,887.94) (643,922.31) (361,097.12) (337,333.25 )
联营企业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747,878.59 576,746.83 85,607.56 58,054.75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净收益/(亏损) 171,265.67 500,390.48 (79,426.59) (1,538,496.87 )
综合收益总额 171,265.67 500,390.48 (79,426.59) (1,538,496.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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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资产负债表日的各类金融工具的账面价值如下:
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
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 合计
融资产
益的金融资产
准则要求
货币资金 - 157,885,338.11 157,885,338.11
应收款项融资 81,740,781.99 - 81,740,781.99
应收账款 - 425,220,880.46 425,220,880.46
其他应收款 - 9,813,344.61 9,813,344.61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4,290.27 44,290.27
合计 81,740,781.99 592,963,853.45 674,704,635.44
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合计
短期借款 292,261,044.16 292,261,044.16
应付账款 285,430,553.74 285,430,553.74
应付票据 27,554,972.97 27,554,972.97
其他应付款 65,367,090.73 65,367,090.7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2,443,965.38 12,443,965.38
长期借款 19,540,219.91 19,540,219.91
合计 702,597,846.89 702,597,84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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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续)
资产负债表日的各类金融工具的账面价值如下:(续)
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
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 合计
融资产
益的金融资产
准则要求
货币资金 - 133,363,260.94 133,363,260.94
应收款项融资 104,641,363.57 - 104,641,363.57
应收账款 - 372,245,801.14 372,245,801.14
其他应收款 - 6,420,332.44 6,420,332.44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68,745.72 268,745.72
合计 104,641,363.57 512,298,140.24 616,939,503.81
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合计
短期借款 234,075,814.98 234,075,814.98
应付账款 257,696,778.92 257,696,778.92
应付票据 35,774,518.68 35,774,518.68
其他应付款 67,206,125.14 67,206,125.1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476,433.14 3,476,433.14
长期借款 21,272,950.86 21,272,950.86
合计 619,502,621.72 619,502,62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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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续)
资产负债表日的各类金融工具的账面价值如下:(续)
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 合计
金融资产
益的金融资产
准则要求
货币资金 - 98,128,635.92 98,128,635.92
应收款项融资 91,693,017.52 - 91,693,017.52
应收账款 - 358,999,571.03 358,999,571.03
其他应收款 - 5,256,919.07 5,256,919.07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78,652.14 378,652.14
合计 91,693,017.52 462,763,778.16 554,456,795.68
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合计
短期借款 223,252,640.59 223,252,640.59
应付账款 276,658,519.01 276,658,519.01
应付票据 12,950,000.00 12,950,000.00
其他应付款 78,609,476.71 78,609,476.7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8,489,676.39 18,489,676.39
长期借款 10,297,816.50 10,297,816.50
合计 620,258,129.20 620,258,12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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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元
八、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续)
资产负债表日的各类金融工具的账面价值如下:(续)
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合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
准则要求
货币资金 - 83,627,676.13 83,627,676.13
应收账款 - 286,738,980.54 286,738,980.54
应收款项融资 53,132,554.39 - 53,132,554.39
其他应收款 - 4,500,234.58 4,500,234.58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373,956.80 4,373,956.80
合计 53,132,554.39 379,240,848.05 432,373,402.44
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合计
短期借款 197,466,281.58 197,466,281.58
应付票据 19,000,000.00 19,000,000.00
应付账款 162,944,225.16 162,944,225.16
其他应付款 64,039,577.05 64,039,577.0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8,578,752.20 8,578,752.20
长期借款 29,316,662.61 29,316,662.61
合计 481,345,498.60 481,345,49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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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续)
已转移但未整体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于2022年6月30日本集团已背书给供应商用于结算应付账款的尚未到期限银行
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的账面价值分别为人民币35,203,126.59元和人民币
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的账面价值为分别为人民币0.00元和人民币0.00元。
于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已背书给供应商用于结算应付账款的尚未到期限银行
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的账面价值分别为人民币32,336,133.78元和人民币
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的账面价值为分别为人民币 11,709,496.34元和人民币
于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已背书给供应商用于结算应付账款的尚未到期限银行
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的账面价值分别为人民币40,551,908.25元和人民币
于2019年12月31日本集团已背书给供应商用于结算应付账款的尚未到期限银行
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的账面价值分别为人民币28,905,957.36元和人民币
汇票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6,211,384.93元。
本集团认为,本集团保留了上述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几乎所有的风险
和报酬,包括与其相关的违约风险,因此,继续全额确认其及与之相关的已结
算应付账款。背书后,本集团不再保留使用其的权利,包括将其出售、转让或
质押给其他第三方的权利。于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
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本集团以其结算的应付账款账面价值总计分别为人民
币40,110,271.38元、人民币40,093,117.44元、人民币48,315,441.29元和人民
币34,509,639.34元。贴现后,本集团不再保留使用其的权利,包括将其出售、
转让或质押给其他第三方的权利。于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及2019
年12月31日本集团以其获取的短期借款账面价值总计分别为人民币0.00元、人
民币18,745,033.55元和人民币6,211,384.9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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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续)
已整体终止确认但继续涉入的已转移金融资产
于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本
集团未到期的已背书给供应商用于结算应付账款的银行承兑汇票的账面价值分
别为人民币55,240,873.25元、人民币70,626,928.12元、人民币52,981,235.03
元和人民币30,066,251.16元,上述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为1至12个月内。于
承兑汇票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人民币1,995,000.00元和人民币26,831,844.11元,
上述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为1至12个月内。
根据《票据法》相关规定,若承兑银行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不按照汇票债
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包括本集团在内的汇票债务人中的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
体行使追索权(“继续涉入”)。本集团认为,本集团已经转移了其几乎所有
的风险和报酬,因此,终止确认其及与之相关的已结算应付账款的账面价值。
继续涉入及回购的最大损失和未折现现金流量等于其账面价值。本集团认为,
继续涉入公允价值并不重大。
移日确认损失分别为人民币0元、人民币0元、人民币388,070.29元及人民币
益或费用。背书和贴现在各年度大致均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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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续)
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
险及市场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
资金、借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应收账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
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策
略如下所述。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集团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集团的风险管理政策和
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集团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
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
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集团定期评估市
场环境及本集团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
本集团的风险管理由审计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审计委员会通过
与本集团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
本集团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
报本集团的审计委员会。本集团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
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任何单一行业、特定地
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信用风险
本集团仅与经认可的、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按照本集团的政策,需对
所有要求采用信用方式进行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审核。另外,本集团对应收账
款、合同资产及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进行持续监控,以确保本集团不致面临重
大坏账风险。对于未采用相关经营单位的记账本位币结算的交易,除非本集团
信用控制部门特别批准,否则本集团不提供信用交易条件。
由于货币资金、应收银行承兑汇票交易对手是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
银行,这些金融工具信用风险较低。
本集团其他金融资产包括应收商业承兑汇票、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这些金
融资产以及合同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手违约,最大风
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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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续)
信用风险(续)
由于本集团仅与经认可的且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
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进行管理。本集团具有特定信用风险集中,于2022年6月
其他非流动资产的17.24%和35.98%、11.28%和38.71%、18.85%和44.51%分
别源于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及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最大和前五大客户,2019年
应收账款及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最大和前五大客户。本集团对应收账款余额未
持有任何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
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
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集团考虑在无须
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本集团
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本集团以单
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
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
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本集团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
发生显著增加:
•定量标准主要为报告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
•定性标准主要为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预警客户清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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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元
八、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续)
信用风险(续)
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为确定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本集团所采用的界定标准,与内部针对相关金融工
具的信用风险管理目标保持一致,同时考虑定量、定性指标。本集团评估债务
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
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 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
别的事件所致。
信用风险敞口
本集团因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产生的信用风险敞口及预期信用损失的量化数
据,参见附注五、2和5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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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人民币元
八、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续)
流动性风险
本集团采用循环流动性计划工具管理资金短缺风险。该工具既考虑其金融工具
的到期日,也考虑本集团运营产生的预计现金流量。
本集团的目标是运用银行借款等多种融资手段以保持融资的持续性与灵活性的
平衡。于2022年6月30日,本集团93.97%(2021年12月31日:91.99%,2020
年12月31日:95.91%,2019年12月31日:87.54%)的债务在不足1年内到期。
下表概括了金融负债和租赁负债按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所作的到期期限分
析:
一年以内 一至五年 五年以上 合计
短期借款 296,775,507.57 - - 296,775,507.57
应付账款 285,430,553.74 - - 285,430,553.74
其他应付款 65,367,090.73 - -- 65,367,090.73
应付票据 27,554,972.97 - - 27,554,972.97
租赁负债 10,517,817.23 20,611,811.60 - 31,129,628.83
长期借款 4,283,652.55 13,828,215.67 8,485,435.86 26,597,304.08
合计 689,929,594.79 34,440,027.27 8,485,435.86 732,855,057.92
一年以内 一至五年 五年以上 合计
短期借款 242,204,072.49 - - 242,204,072.49
应付账款 257,696,778.92 - - 257,696,778.92
其他应付款 67,206,125.14 - - 67,206,125.14
应付票据 35,774,518.68 - - 35,774,518.68
租赁负债 7,551,634.79 17,451,716.52 - 25,003,351.31
长期借款 4,088,261.86 15,566,553.38 8,949,727.49 28,604,542.73
合计 614,521,391.88 33,018,269.90 8,949,727.49 656,489,38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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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续)
流动性风险(续)
下表概括了金融负债按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所作的到期期限分析:(续)
一年以内 一至五年 五年以上 合计
短期借款 229,347,301.38 - - 229,347,301.38
应付账款 276,658,519.01 - - 276,658,519.01
其他应付款 78,609,476.71 - - 78,609,476.71
应付票据 12,950,000.00 - - 12,950,000.00
长期借款 19,398,687.15 3,307,831.34 10,239,207.17 32,945,725.66
合计 616,963,984.25 3,307,831.34 10,239,207.17 630,511,022.76
一年以内 一至五年 五年以上 合计
短期借款 204,612,455.29 - - 204,612,455.29
应付票据 19,000,000.00 - - 19,000,000.00
应付账款 162,944,225.16 - - 162,944,225.16
其他应付款 64,039,577.05 - - 64,039,577.05
长期借款 10,092,892.19 22,333,245.04 12,551,429.31 44,977,566.54
合计 460,689,149.69 22,333,245.04 12,551,429.31 495,573,82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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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续)
市场风险
利率风险
本集团面临的市场利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集团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长期负债有
关。
下表为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反映了在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假设下,利率
发生合理、可能的变动时,将对净损益(通过对浮动利率借款的影响)的税后净
额产生的影响。
基点 净损益
增加/(减少) (减少)/增加
人民币 (10) 19,402.61
基点 净损益
增加/(减少) (减少)/增加
人民币 (10) 21,120.01
基点 净损益
增加/(减少) (减少)/增加
人民币 (10) 12,657.54
基点 净损益
增加/(减少) (减少)/增加
人民币 (10) 23,90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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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续)
市场风险(续)
汇率风险
本集团面临交易性汇率风险。此类风险由于经营单位以其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
进行外币借款所致。
本集团面临外币借款的汇率风险。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
和13.30%是以经营单位的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计价的。
下表为汇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反映了在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假设下,美元
及欧元汇率发生合理、可能的变动时,将对净损益(由于货币性资产和货币性负
债的公允价值变化)产生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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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人民币元
八、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续)
市场风险(续)
汇率风险(续)
美元汇率 净损益
增加/(减少) 增加/(减少)
%
人民币对美元贬值 5 (821,661.11)
人民币对美元升值 5 821,661.11
欧元汇率 净损益
增加/(减少) 增加/(减少)
%
人民币对欧元贬值 5 (7,501.61)
人民币对欧元升值 5 7,501.61
林吉特汇率 净损益
增加/(减少) 增加/(减少)
%
人民币对林吉特贬值 5 (17,696.35)
人民币对林吉特升值 5 17,696.35
新加坡元汇率 净损益
增加/(减少) 增加/(减少)
%
人民币对新加坡元贬值 5 16,567.44
人民币对新加坡元升值 5 (16,567.44)
英镑汇率 净损益
增加/(减少) 增加/(减少)
%
人民币对英镑贬值 5 111.95
人民币对英镑升值 5 (111.95)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人民币元
八、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续)
市场风险(续)
汇率风险(续)
人民币汇率 净损益
增加/(减少) 增加/(减少)
%
林吉特对人民币贬值 5 (266.19)
林吉特对人民币升值 5 266.19
人民币汇率 净损益
增加/(减少) 增加/(减少)
%
新加坡元对人民币贬值 5 890.92
新加坡元对人民币升值 5 (89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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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人民币元
八、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续)
市场风险(续)
汇率风险(续)
美元汇率 净损益
增加/(减少) 增加/(减少)
%
人民币对美元贬值 5 543,604.18
人民币对美元升值 5 (543,604.18)
欧元汇率 净损益
增加/(减少) 增加/(减少)
%
人民币对欧元贬值 5 2,129.87
人民币对欧元升值 5 (2,129.87)
林吉特汇率 净损益
增加/(减少) 增加/(减少)
%
人民币对林吉特贬值 5 -
人民币对林吉特升值 5 -
新加坡元汇率 净损益
增加/(减少) 增加/(减少)
%
人民币对新加坡元贬值 5 18,263.15
人民币对新加坡元升值 5 (18,263.15)
英镑汇率 净损益
增加/(减少) 增加/(减少)
%
人民币对英镑贬值 5 121.32
人民币对英镑升值 5 (1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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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人民币元
八、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续)
市场风险(续)
汇率风险(续)
人民币汇率 净损益
增加/(减少) 增加/(减少)
%
林吉特对人民币贬值 5 (213.80)
林吉特对人民币升值 5 213.80
人民币汇率 净损益
增加/(减少) 增加/(减少)
%
新加坡元对人民币贬值 5 909.63
新加坡元对人民币升值 5 (90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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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人民币元
八、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续)
市场风险(续)
汇率风险(续)
美元汇率 净损益
增加/(减少) 增加/(减少)
%
人民币对美元贬值 5 (591,792.17)
人民币对美元升值 5 591,792.17
欧元汇率 净损益
增加/(减少) 增加/(减少)
%
人民币对欧元贬值 5 (10,113.68)
人民币对欧元升值 5 10,113.68
林吉特汇率 净损益
增加/(减少) 增加/(减少)
%
人民币对林吉特贬值 5 (1,040,381.57)
人民币对林吉特升值 5 1,040,381.57
新加坡元汇率 净损益
增加/(减少) 增加/(减少)
%
人民币对新加坡元贬值 5 133,475.83
人民币对新加坡元升值 5 (133,475.83)
英镑汇率 净损益
增加/(减少) 增加/(减少)
%
人民币对英镑贬值 5 (65,997.39)
人民币对英镑升值 5 65,997.39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人民币元
八、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续)
市场风险(续)
汇率风险(续)
美元汇率 净损益
增加/(减少) 增加/(减少)
%
人民币对美元贬值 5 (939,780.32)
人民币对美元升值 5 939,780.32
欧元汇率 净损益
增加/(减少) 增加/(减少)
%
人民币对欧元贬值 5 (11,581.95)
人民币对欧元升值 5 11,581.95
林吉特汇率 净损益
增加/(减少) 增加/(减少)
%
人民币对林吉特贬值 5 (280,575.16)
人民币对林吉特升值 5 280,575.16
新加坡元汇率 净损益
增加/(减少) 增加/(减少)
%
人民币对新加坡元贬值 5 (124,981.16)
人民币对新加坡元升值 5 124,981.16
英镑汇率 净损益
增加/(减少) 增加/(减少)
%
人民币对英镑贬值 5 (396,499.68)
人民币对英镑升值 5 396,49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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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人民币元
八、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续)
本集团资本管理的主要目标是确保本集团持续经营的能力,并保持健康的资本比
率,以支持业务发展并使股东价值最大化。
本集团根据经济形势以及相关资产的风险特征的变化管理资本结构并对其进行调
整。为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集团可以调整对股东/所有者的利润分配、向股
东/所有者归还资本或发行新股。本集团不受外部强制性资本要求约束。截至
标、政策或程序未发生变化。
本集团资产负债率来管理资本,该比率按照总负债除以总资产计算。本集团于
总负债 876,306,491.61 798,912,235.19 804,352,963.38 696,107,005.06
总资产 1,404,922,378.97 1,263,493,371.70 1,160,337,963.01 967,298,689.32
资产负债率 62.37% 63.23% 69.32% 7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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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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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公允价值的披露
活跃市场报价 重要可观察输入 重要不可观察输
金融资产
值 入值
(第一层次) (第二层次) (第三层次) 合计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应收款项融资 - - 81,740,781.99 81,740,781.99
- - 81,740,781.99 81,740,781.99
活跃市场报价 重要可观察输入 重要不可观察输
金融资产
值 入值
(第一层次) (第二层次) (第三层次) 合计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应收款项融资 - - 104,641,363.57 104,641,363.57
- - 104,641,363.57 104,641,363.57
活跃市场报价 重要可观察输入 重要不可观察输
金融资产
值 入值
(第一层次) (第二层次) (第三层次) 合计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应收款项融资 - - 91,693,017.52 91,693,017.52
- - 91,693,017.52 91,693,017.52
活跃市场报价 重要可观察输入 重要不可观察输
金融资产
值 入值
(第一层次) (第二层次) (第三层次) 合计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应收款项融资 - - 53,132,554.39 53,132,554.39
- - 53,132,554.39 53,132,55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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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公允价值的披露(续)
活跃市场报价 重要可观察输入值 重要不可观察
输入值
(第一层次) (第二层次) (第三层次) 合计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 3,643,995.03 3,643,995.03
长期借款 - - 17,823,711.15 17,823,711.15
- - 21,467,706.18 21,467,706.18
活跃市场报价 重要可观察输入值 重要不可观察
输入值
(第一层次) (第二层次) (第三层次) 合计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 4,175,663.02 4,175,663.02
长期借款 - - 19,548,196.79 19,548,196.79
- - 23,723,859.81 23,723,859.81
活跃市场报价 重要可观察输入值 重要不可观察
输入值
(第一层次) (第二层次) (第三层次) 合计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 18,768,011.76 18,768,011.76
长期借款 - - 8,897,862.89 8,897,862.89
- - 27,665,874.65 27,665,874.65
活跃市场报价 重要可观察输入值 重要不可观察
输入值
(第一层次) (第二层次) (第三层次) 合计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 9,870,478.10 9,870,478.10
长期借款 - - 27,629,105.48 27,629,105.48
- - 37,499,583.58 37,499,58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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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人民币元
九、 公允价值的披露(续)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以下是本集团除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差异很小的金融工具之外的各类别金融工具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比较:
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金融负债
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23,015,518.82 21,467,706.18 24,749,384.00 23,723,859.81 28,787,492.89 27,665,874.65 37,895,414.81 37,499,583.58
管理层已经评估了货币资金、应收款项融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非流动资产-保证金、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应付
账款、短期借款和其他应付款,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确定,而不是
被迫出售或清算情况下的金额。以下方法和假设用于估计公允价值。
长期借款,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确定公允价值,以有相似合同条款、信用风险和剩余期限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市场收益率作
为折现率。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针对长短期借款等自身不履约风险评
估为不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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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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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公允价值的披露(续)
如下为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重要不可观察输入值概述:
年末公允价值 估值技术 不可观察输入值
应收款项融资 2022年6月30日:81,740,781.99 现金流量折现法 即期折现率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2022年6月30日:3,643,995.03 现金流量折现法 预期信用风险
长期借款 2022年6月30日:17,823,711.15 现金流量折现法 预期信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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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人民币元
十、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对本公司持股 对本公司表决
比例(%) 权比例(%)
MAYAIR
INTERNATIONAL 林吉特
SDN.BHD. 马来西亚 投资控股 100,000 64.97 64.97
本公司的间接控股公司为MayAir Group Limited、Poly Glorious Investment Company
Limited。本公司的最终控制方为 T&U Investment Co., Limited。
子公司详见附注七、1。
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七、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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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元
十、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关联方 关联关系
蒋立 实际控制人
Tecable Engineering Sdn.Bhd. 持有 5%以上的股东
T&U Investment Co., Limited 持有 5%以上的股东
Yap Wee Keong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Chin Kim Fa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Ding Ming Dak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Liau Kee Yeong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祁伟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王尧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沈晋明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王昊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MayAir (HK) Pte.Limited 实际控制人蒋立控制的公司
MayAir (HK) Pte.Limited Taiwan Branch 实际控制人蒋立控制的公司
广州天加环境控制设备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蒋立控制的公司
天津天加环境设备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蒋立控制的公司
成都天加环境设备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蒋立控制的公司
广州天加空调设备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蒋立控制的公司
南京天加贸易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蒋立控制的公司
南京天加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蒋立控制的公司
实际控制人蒋立控制的公司,曾用名南京天加热能技术
南京天加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三通(常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蒋立参股的公司
TICA Climate Solutions Malaysia Sdn. Bhd. 实际控制人蒋立控制的公司
天加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蒋立控制的公司
南京福加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蒋立控制的公司
新力净化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祁伟曾经担任过董事
MayAir (S.E.A) Sdn. Bhd. 发行人董事 Yap Wee Keong 担任执行董事
MayAir R&D Centre Sdn. Bhd. 发行人董事 Yap Wee Keong 担任执行董事
常熟市健扬净化滤材厂 子公司少数股东控制的公司
Tiew Soon Aik 本公司的间接控股公司曾经的非执行董事
江苏百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Tiew Soon Aik 曾担任负责人
百科机电工程(苏州)有限公司 IAQ Technology International Sdn. Bhd 曾经对其持股
Toptrans Engineering Sdn. Bhd. 本公司的间接控股公司曾经非执行董事持股具有重大影响
IAQ Technology International Sdn. Bhd Toptrans Engineering Sdn. Bhd.全资子公司
Per Siew Mooi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近亲属
IAQ Solutions Sdn. Bhd. IAQ Technology International Sdn. Bhd 的全资子公司
IAQ Engineering France Sas IAQ Technology International Sdn. Bhd 曾经的全资子公司
IAQ TECHNOLOGY INTERNATIONAL SDN.BHD.曾经的
TopTrans Engineering (Morocco) Sarl 全资子公司
TICA-Smardt Hong Kong Limited 实际控制人蒋立通过天加环球间接控制并担任董事
实际控制人蒋立通过南京天加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
合肥天美环境设备有限公司 其 51%的股权
赫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少数股东控制的公司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人民币元
十、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1) 关联方商品和劳务交易
自关联方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
截至 2022 年 6 月
注释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江苏博霖环保科技
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 44,247.79 4,831,690.26 599,867.26
常熟市健扬净化滤 采购商品/采购
材厂 固定资产 3,958,890.09 4,224,527.66 7,416,453.97 836,783.05
三通(常州)电子
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2,350,823.01 4,099,990.28 1,770,721.11 1,648,513.20
天津天加环境设备
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 - 819,380.53 36,106.19
埃普森(苏州)环
境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 - 55,221.24 1,173,983.83
新力净化科技(深
圳)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 1,753,279.89 2,152,433.01 32,522.12
赫发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采购商品 23,518,488.66 58,181.39 - -
南京天加环境科技 采购商品/接受
有限公司 服务 - - 19,466.35 3,000.00
南京天加贸易有限 采购商品/接受
公司 服务 178,318.59 - - -
南京福加自动化科 采购商品/接受
技有限公司 服务 417,490.27 859,328.85 224,665.49 -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人民币元
十、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1) 关联方商品和劳务交易(续)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截至 2022 年 6 月
注释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南京天加环境科技有限公
司 销售商品 8,110,088.49 15,629,262.16 13,355,451.40 9,898,667.23
天津天加环境设备有限公
司 销售商品 7,156,448.26 14,269,300.40 11,685,491.61 6,295,202.42
成都天加环境设备有限公
司 销售商品 3,929,377.86 8,915,042.61 5,438,354.09 2,284,853.08
广州天加环境控制设备有
限公司 销售商品 6,562,441.03 10,145,368.60 6,866,628.52 5,938,850.15
江苏百科建筑工程有限公
司 销售商品 424,610.62 624,725.68 201,657.08 976,595.49
TICA Climate Solutions
Malaysia Sdn. Bhd. 销售商品 280,913.39 678,702.57 357,334.22 132,506.34
MayAir(HK)Pte.
Limited Taiwan Branch 销售商品 - 832,956.00 845,099.00 223,343.00
百科机电工程(苏州)有
限公司 销售商品 6,063.71 522,123.89 - 206,141.78
新力净化科技(深圳)有
限公司 销售商品 - 437,728.31 62,637.17 177,143.77
埃普森(苏州)环境科技
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 - 3,780.53 73,190.68
MayAir (Thailand)
Co.,Ltd. 销售商品 1,343,297.77 1,706,339.99 120,524.14 45,238.99
天加环境科技(集团)有
限公司 销售商品 - - 38,296.13 11,680.45
三通(常州)电子科技有
限公司 销售商品 - 884.96 2,690.27 330.97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人民币元
十、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1) 关联方商品和劳务交易(续)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续)
截至 2022 年 6 月
注释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IAQ Solutions Sdn. Bhd. 销售商品 457.75 41,500.11 2,220.00 6,559.00
南京天加贸易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 - 36,318.58 -
南京福加自动化科技有限
公司 销售商品 - 9,557.52 - -
南京天加能源科技有限公
司 销售商品 - 119,716.82 - -
TopTrans Engineering
(Morocco) Sarl 销售商品 - - - 257,848.06
江苏百科建筑工程有限公
司苏州第一分公司 销售商品 12,389.39 33,592.92 - -
江苏百科建筑工程有限公
司苏州分公司 销售商品 - 5,200.89 - -
江苏百科建筑工程有限公
司上海分公司 销售商品 - 15,553.99 - -
江苏百科建筑工程有限公
司园区分公司 销售商品 118,584.07 54,867.25 - -
合肥天美环境设备有限公
司 销售商品 5,218,292.05 5,519,634.83 - -
江苏百科建筑工程有限公
司华中分公司 销售商品 - 93,230.09 - -
TICA-Smardt Hong Kong
Limited 销售商品 1,567,348.44 775,037.95 13,039.18 -
常熟市健扬净化滤材厂 销售商品 2,176.99 - - -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人民币元
十、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2) 关联方租赁
作为承租人
截至 2022 年 6 月
注释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Per Siew Mooi 房屋出租 31,050.00 63,156.00 63,156.00 63,156.00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人民币元
十、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3) 关联方担保
接受关联方担保
截至2022年6月30日
担保 担保 担保 担保是否
止6个月期间 注释 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履行完毕
MayAir International Sdn. 林吉特
Bhd. (1)b 8,482,521.24 2018年4月4日 2038年4月1日 否
人民币
MayAir Group Limited
(1)c 20,497.61 2021年9月14日 2022年2月28日 是
人民币
MayAir Group Limited
(1)c 2,836,690.35 2021年7月9日 2022年10月9日 否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人民币元
十、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3) 关联方担保(续)
担保 担保 担保 担保是否
MayAir International Sdn. 林吉特
Bhd. (1)b 8,482,521.24 2018年4月4日 2038年4月1日 否
人民币
MayAir Group Limited
(1)a 875,458.42 2017年6月27日 2021年2月22日 是
人民币
MayAir Group Limited
(1)a 1,124,541.58 2017年7月10日 2021年2月22日 是
人民币
MayAir Group Limited
(1)a 2,000,000.00 2017年7月10日 2021年5月22日 是
人民币
MayAir Group Limited
(1)a 1,666,458.42 2017年7月10日 2021年8月25日 是
人民币
MayAir Group Limited
(1)a 333,541.58 2017年7月31日 2021年8月25日 是
人民币
MayAir Group Limited
(1)a 5,026,458.42 2017年7月31日 2021年9月8日 是
人民币
MayAir Group Limited
(1)a 3,948,000.00 2017年9月19日 2021年9月8日 是
人民币
MayAir Group Limited
(1)a 3,025,541.58 2017年11月16日 2021年9月8日 是
人民币
MayAir Group Limited
(1)a 9,900,000.00 2021年1月19日 2021年7月16日 是
人民币
MayAir Group Limited
(1)a 9,950,000.00 2021年1月19日 2021年7月19日 是
人民币
MayAir Group Limited
(1)a 10,000,000.00 2021年7月1日 2021年11月29日 是
人民币
MayAir Group Limited
(1)c 2,663,100.00 2019年12月2日 2021年9月30日 是
人民币
MayAir Group Limited
(1)c 260,289.00 2021年7月15日 2021年12月31日 是
人民币
MayAir Group Limited
(1)c 2,836,690.35 2021年7月9日 2022年10月9日 否
人民币
MayAir Group Limited
(1)c 20,497.61 2021年9月14日 2022年2月28日 否
人民币
MayAir Group Limited
(1)c 2,248,161.46 2020年9月15日 2021年8月28日 是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人民币元
十、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3) 关联方担保(续)
担保 担保 担保 担保是否
MayAir International Sdn. 林吉特
Bhd. (1)b 8,467,500.00 2018年4月4日 2038年4月1日 否
人民币
MayAir Group Limited
(1)a 2,000,000.00 2017 年 1 月 19 日 2020年2月10日 是
人民币
MayAir Group Limited (1)a 695,814.05 2017年1月19日 2020年5月20日 是
人民币
MayAir Group Limited (1)a 1,304,185.95 2017年5月4日 2020年5月20日 是
人民币
MayAir Group Limited (1)a 1,144,841.41 2017年5月4日 2020年8月24日 是
人民币
MayAir Group Limited (1)a 855,158.59 2017年6月13日 2020年8月24日 是
人民币
MayAir Group Limited (1)a 911,341.41 2017年6月13日 2020年11月21日 是
人民币
MayAir Group Limited (1)a 1,088,658.59 2017年6月27日 2020年11月20日 是
人民币
MayAir Group Limited (1)a 875,458.42 2017年6月27日 2021年11月22日 否
人民币
MayAir Group Limited (1)a 4,791,000.00 2017年7月10日 2021年11月22日 否
人民币
MayAir Group Limited (1)a 5,360,000.00 2017年7月31日 2021年11月22日 否
人民币
MayAir Group Limited (1)a 3,948,000.00 2017年9月19日 2021年11月22日 否
人民币
MayAir Group Limited (1)a 3,025,541.58 2017年11月16日 2021年11月22日 否
人民币
MayAir Group Limited (1)a 5,000,000.00 2019年10月24日 2020年4月21日 是
人民币
MayAir Group Limited (1)a 10,580,000.00 2019年11月26日 2020年8月25日 是
人民币
MayAir Group Limited (1)a 10,000,000.00 2019年11月26日 2020年11月18日 是
人民币
MayAir Group Limited (1)a 6,000,000.00 2019年12月23日 2020年7月6日 是
人民币
MayAir Group Limited (1)a 1,315,463.71 2019年12月16日 2020年6月16日 是
人民币
MayAir Group Limited (1)a 3,650,000.00 2019年12月13日 2020年6月12日 是
人民币
MayAir Group Limited (1)a 7,110,000.00 2019年12月31日 2020年8月25日 是
人民币
MayAir Group Limited (1)a 18,597,176.45 2019年12月26日 2020年5月20日 是
人民币
MayAir Group Limited (1)a 7,595,000.00 2019年12月27日 2020年5月20日 是
人民币
MayAir Group Limited (1)a 9,000,000.00 2020年1月6日 2020年7月6日 是
人民币
MayAir Group Limited (1)c 7,989,300.00 2019年12月2日 2020年9月10日 是
人民币
MayAir Group Limited (1)c 2,663,100.00 2019年12月2日 2021年9月30日 否
人民币
MayAir Group Limited (1)c 260,289.00 2020年7月15日 2021年12月31日 否
人民币
MayAir Group Limited (1)c 780,867.00 2020年7月15日 2020年10月1日 是
人民币
MayAir Group Limited (1)c 2,248,161.46 2020年9月15日 2021年8月28日 否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人民币元
十、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3) 关联方担保(续)
担保 担保 担保 担保是否
注释 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履行完毕
MayAir International Sdn. 林吉特
Bhd. (1)b 10,167,500.00 2018年4月4日 2038年4月1日 否
人民币
MayAir Group Limited
(1)a 369,314.05 2016年11月22日 2019年2月22日 是
人民币
MayAir Group Limited
(1)a 1,630,685.95 2017年1月19日 2019年2月22日 是
人民币
MayAir Group Limited
(1)a 2,000,000.00 2017年1月19日 2019年5月22日 是
人民币
MayAir Group Limited
(1)a 2,000,000.00 2017年1月19日 2019年8月22日 是
人民币
MayAir Group Limited
(1)a 2,000,000.00 2017年1月19日 2019年11月22日 是
人民币
MayAir Group Limited
(1)a 2,695,814.05 2017年1月19日 2021年11月22日 否
人民币
MayAir Group Limited
(1)a 2,449,027.36 2017年5月4日 2021年11月22日 否
人民币
MayAir Group Limited
(1)a 1,766,500.00 2017年6月13日 2021年11月22日 否
人民币
MayAir Group Limited
(1)a 1,964,117.01 2017年6月28日 2021年11月22日 否
人民币
MayAir Group Limited
(1)a 4,791,000.00 2017年7月10日 2021年11月22日 否
人民币
MayAir Group Limited
(1)a 5,360,000.00 2017年7月31日 2021年11月22日 否
人民币
MayAir Group Limited
(1)a 3,948,000.00 2017年9月19日 2021年11月22日 否
人民币
MayAir Group Limited
(1)a 3,025,541.58 2017年11月16日 2021年11月22日 否
人民币
MayAir Group Limited
(1)a 4,400,000.00 2018年6月4日 2019年4月30日 是
人民币
MayAir Group Limited
(1)a 6,000,000.00 2018年9月10日 2019年1月25日 是
人民币
MayAir Group Limited
(1)a 10,000,000.00 2018年10月31日 2019年1月25日 是
人民币
MayAir Group Limited
(1)a 5,000,000.00 2018年11月1日 2019年4月16日 是
人民币
MayAir Group Limited
(1)a 5,000,000.00 2018年11月1日 2019年4月19日 是
人民币
MayAir Group Limited
(1)a 4,000,000.00 2018年11月30日 2019年1月25日 是
人民币
MayAir Group Limited
(1)a 11,000,000.00 2018年11月30日 2019年4月17日 是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人民币元
十、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3) 关联方担保(续)
担保 担保 担保 担保是否
注释 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履行完毕
人民币
MayAir Group Limited
(1)a 5,000,000.00 2019年4月16日 2019年10月16日 是
人民币
MayAir Group Limited
(1)a 5,000,000.00 2019年4月24日 2019年10月18日 是
人民币
MayAir Group Limited
(1)a 15,000,000.00 2019年4月29日 2019年10月18日 是
人民币
MayAir Group Limited
(1)a 5,000,000.00 2019年6月11日 2019年10月18日 是
人民币
MayAir Group Limited
(1)a 8,000,000.00 2019年8月6日 2019年10月18日 是
人民币
MayAir Group Limited
(1)a 7,000,000.00 2019年9月27日 2019年10月18日 是
人民币
MayAir Group Limited
(1)a 5,000,000.00 2019年10月24日 2020年4月21日 否
人民币
MayAir Group Limited
(1)a 20,580,000.00 2019年11月26日 2020年11月26日 否
人民币
MayAir Group Limited
(1)a 3,650,000.00 2019年12月13日 2020年6月12日 否
人民币
MayAir Group Limited
(1)a 1,315,463.71 2019年12月16日 2020年6月16日 否
人民币
MayAir Group Limited
(1)a 6,000,000.00 2019年12月23日 2020年11月26日 否
人民币
MayAir Group Limited
(1)a 7,110,000.00 2019年12月31日 2020年11月26日 否
人民币
MayAir Group Limited
(1)a 18,597,176.45 2019年12月26日 2020年12月25日 否
人民币
MayAir Group Limited
(1)a 7,595,000.00 2019年12月27日 2020年12月25日 否
人民币
MayAir Group Limited
(1)c 1,318,084.54 2018年5月29日 2019年6月15日 是
人民币
MayAir Group Limited
(1)c 2,334,746.03 2019年1月29日 2020年1月29日 否
人民币
MayAir Group Limited
(1)c 2,437,000.00 2019年2月27日 2019年5月22日 是
人民币
MayAir Group Limited
(1)c 7,989,300.00 2019年12月2日 2020年9月10日 否
人民币
MayAir Group Limited
(1)c 2,663,100.00 2019年12月2日 2021年9月30日 否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人民币元
十、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4) 关联方资金拆借
资金拆入
截至2022年6月30日无自关联方拆入款项的交易。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无自关联方拆入款项的交易。
币种 注释 拆入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MayAir International Sdn.
Bhd. 林吉特 11,170,724.71 2020年1月1日 2020年12月31日
币种 注释 拆入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MayAir Group Limited 林吉特 977,120.00 2019年1月1日 2019年12月31日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人民币元
十、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4) 关联方资金拆借(续)
归还拆入资金
币种 注释 归还拆入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MayAir International
Sdn. Bhd. 林吉特 450,000.00 2022年1月1日 2022年6月30日
币种 注释 归还拆入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MayAir International
Sdn. Bhd. 林吉特 4,601,436.76 2021年1月1日 2021年12月31日
币种 注释 归还拆入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MayAir Group Limited 美元 480,000.00 2020年1月1日 2020年12月31日
币种 注释 归还拆入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MayAir Group Limited 美元 (2)a 900,000.00 2018年2月7日 2019年1月22日
MayAir Group Limited 美元 2,000,000.00 2018年6月26日 2019年11月3日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人民币元
十、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4) 关联方资金拆借(续)
资金拆出
截至2022年6月30日无向关联方拆出款项的交易。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无向关联方拆出款项的交易。
币种 注释 拆出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MayAir International Sdn. Bhd. 林吉特 550,000.00 2020年1月1日 2020年12月31日
币种 注释 拆出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MayAir International Sdn. Bhd.
林吉特 1,720,000.00 2019年1月1日 2019年12月31日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人民币元
十、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4) 关联方资金拆借(续)
收回拆出资金
截至2022年6月30日无自关联方收回拆出款。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无自关联方收回拆出款。
币种 注释 收回拆出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埃普森(苏州)环境科技有限公
司 人民币 (2)b 15,164.00 2018年11月30日 2020年1月31日
(5) 协助关联方“转贷”
币种 注释 拆入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南京天加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人民币 (3)a 10,000,000.00 2019年2月15日 2019年2月18日
南京天加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人民币 10,000,000.00 2019年2月15日 2019年2月20日
南京天加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人民币 8,000,000.00 2019年2月15日 2019年2月22日
币种 注释 归还拆入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南京天加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人民币 10,000,000.00 2019年2月15日 2019年2月18日
南京天加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人民币 10,000,000.00 2019年2月15日 2019年2月20日
南京天加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人民币 8,000,000.00 2019年2月15日 2019年2月22日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人民币元
十、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6) 关联方代垫款项
为关联方代垫款项
截至 2022 年 6 月
注释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4)
南京美埃滤材科技有限公司 a - - - 16,208.42
TICA Climate Solutions Malaysia
Sdn. Bhd. - - - -
MayAir International Sdn. Bhd. 13,344.17 37,559.26 45,566.37 37,691.90
MayAir Group Limited - 118,335.11 78.52 1,069.51
MayAir(HK)Pte. Limited - - 306.06 493.61
MayAir(HK)Pte. Limited
Taiwan Branch - - 209,449.88 4,921.73
MayAir (Thailand) Co.,Ltd. - 940.54 29,324.21 98,015.74
由关联方代垫款项
截至 2022 年 6 月
注释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4)
MayAir International Sdn. Bhd. b - - - 1,009,925.39
MayAir International Sdn. Bhd. 49,189.65 103,187.73 104,416.70 113,078.13
MayAir (Thailand) Co.,Ltd. 246.12 - - -
IAQ TECHNOLOGY
INTERNATIONAL SDN. BHD. - 1,023.34 - -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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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7) 其他关联方交易
注释 截至2022年6月30日
止6个月期间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5)a 3,210,409.33 6,166,534.41 5,552,039.08 4,164,668.91
利息支出 (5)b 181,617.27 365,887.24 903,997.61 1,066,336.15
注释:
(1) 关联方担保
(a) 于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2021 年度、2020 年度以及 2019
年度,MayAir Group Limited 无偿为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分别为人民币 0 元、人民币 47,850,000.00 元、人
民币 104,847,640.16 元,人民币 194,247,640.16 元。
(b) 于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2021年度、2020年度以及2019年度,
MayAir International Sdn. Bhd.无偿为MayAir Manufacturing (M) Sdn. Bhd.
的 借 款 提 供 担 保 , 担 保 的 银 行 授 信 额 度 分 别 为 8,482,521.24 林 吉 特 、
(c) 于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2021年度、2020年度以及2019年度,
MayAir Group Limited无偿为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银行保
函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分别为人民币2,857,187.96元、人民币8,028,738.42
元、人民币13,941,717.46元、人民币16,742,230.57元。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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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注释:(续)
(2) 关联方资金拆借
(a) 于2018年度,本集团从MayAir Group Limited拆入资金9,300,000美元,年
利率为5.22%,2020年11月4日起年利率为2%。
(b) 于 2018 年 11 月 , 埃 普 森 苏 州 以 借 款 名 义 向 发 行 人 借 入 资 金 人 民 币
人归还借款人民币15,164.00元和人民币30,000.00元。截至2022年6月30
日,剩余款项尚未归还,本集团已于2019年对该笔借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并
核销,于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2年6
月30日,余额为0.00元。
(3) 协助关联方“转贷”
(a) 本集团关联方南京天加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出于向供应商支付采购款及日常经
营周转等需求,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申请了流动资金贷
款,借款期间为2018年12月27日至2019年12月27日,借款金额人民币
入本公司账户,本公司分别于2019年2月18日、20日和22日向南京天加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转回人民币10,000,000.00元、人民币10,000,000.00元和人民
币8,000,000.00元,合计转回人民币28,000,000.00元。南京天加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取得贷款资金后,用于支付采购款及日常经营周转等。2020年2月,
南京天加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全额偿还
人民币28,000,000.00元银行借款。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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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注释:(续)
(4) 关联方代垫款项
(a) 报告期内,发行人以向供应商直接支付款项,直接汇款给员工等形式,为
美埃滤材代垫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及部分材料采购价款。发行人以应付
美埃滤材的材料款冲抵前述代垫款项。2019年7月2日,美埃滤材注销完
毕。截至美埃滤材注销,发行人对美埃滤材的代垫款项已清算完毕。
(b) 于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2021年度、2020年度以及2019年
度,关联方MayAir International Sdn. Bhd.代本集团支付员工工资款项分别
为人民币0元、人民币0元、人民币0元及人民币1,009,925.39元。
(5) 其他关联方交易
(a) 于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2021年度、2020年度以及2019年
度,本集团发生的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采用货币形式)总额为 人民币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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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注释:(续)
(5) 其他关联方交易(续)
(b) 于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2021年度、2020年度以及2019年
度,本集团向MayAir Group Limited借款的利息支出为28,155.56美元(折
合人民币181,617.27元)、56,622.22美元(折合人民币365,887.24元)、
民币1,066,336.15元)。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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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应收账款
账面金额 坏账准备 账面金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成都天加环境设备有限公司 3,397,574.37 169,878.72 1,190,368.79 61,627.69 1,986,727.70 102,531.77 883,121.41 37,532.66
天津天加环境设备有限公司 4,546,791.52 227,339.58 2,294,283.51 118,779.48 4,092,428.99 211,203.58 5,647,266.75 240,008.84
广州天加环境控制设备有限公司 2,995,805.27 149,790.26 1,997,985.63 103,439.57 2,868,114.75 148,018.72 3,186,096.28 135,409.09
南京天加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4,928,655.79 246,432.79 3,587,838.97 194,912.97 3,735,925.30 192,805.01 1,553,756.69 66,034.66
南京天加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7,184.00 359.20 78,280.00 4,052.71 - - - -
新力净化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 - - 3,093,058.00 594,895.61 3,160,464.00 351,970.45
江苏百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7,058.00 7,058.00 - - 1,157,638.82 101,714.97
埃普森(苏州)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 - 11,330.00 7,278.47 82,888.00 3,522.74
天加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 - - 36,577.62 1,887.71 8,455.14 359.34
合肥天美环境设备有限公司 2,848,461.61 142,423.08 2,780,793.98 143,967.06 - - - -
MayAir(HK)Pte. Limited Taiwan Branch - - - - 1,358,204.27 108,112.43 513,105.00 30,263.37
IAQ Solutions Sdn. Bhd. - - 40,303.50 2,086.59 32,729.79 3,173.77 54,397.50 4,851.30
TopTrans Engineering (Morocco) Sarl - - - - - - 254,596.42 10,820.35
TICA Climate Solutions Malaysia Sdn. Bhd. 134,647.68 6,732.38 58,647.70 3,036.30 54,908.95 2,833.76 30,077.11 1,278.28
TICA-Smardt Hong Kong Limited 21,266.41 1,063.32 168,865.36 8,742.48 13,039.18 672.93 - -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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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其他应收款
账面金额 坏账准备 账面金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埃普森(苏州)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650,000.00 635,912.64
MayAir (Thailand) Co.,Ltd. - - - - - - 145,823.08 10,353.44
MayAir Group Limited - - - - - - 21,969.69 1,559.85
江苏百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 - - 16,000.00 1,136.00
MayAir(HK)Pte.Limited Taiwan Branch - - - - - - 6,130.25 435.25
MayAir(HK)Pte.Limited - - - - - - 2,201.39 156.30
Toptrans Engineering Sdn. Bhd. - - - - - - 818.73 58.13
- - - - - - 842,943.14 649,611.61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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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预付款项
埃普森(苏州)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 34,932.96
南京天加贸易有限公司 - 201,500.00 - -
赫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3,191,566.48 - -
Per Siew Mooi - 31,050.00 - -
江苏博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 1,889,935.48
- 23,424,116.48 - 1,924,868.44
应付账款
天津天加环境设备有限公司 - - 812,600.00 36,106.19
三通(常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967,351.94 2,999,685.22 876,946.99 896,968.94
常熟市健扬净化滤材厂 74,779.00 808,300.27 - 17,351.62
新力净化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 471,998.78 36,750.00
埃普森(苏州)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6,339.64 40,807.64 45,189.86 6,206.90
江苏博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71,726.37 821,726.37 1,709,229.82 -
赫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9,194.60 - - -
南京福加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446,629.20 153,912.39 86,634.98 -
应付股利
MayAir International Sdn. Bhd. 19,120,899.79 19,120,899.79 19,120,899.79 19,120,899.79
Tecable Engineering Sdn. Bhd. 5,084,479.74 5,084,479.74 5,084,479.74 5,084,47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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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其他应付款
MayAir Group Limited 8,959,968.10 8,993,969.38 9,285,981.99 13,257,167.39
MayAir International Sdn. Bhd. 20,389,030.28 20,550,681.45 28,862,813.47 12,445,034.47
MayAir(HK)Pte. Limited
Taiwan Branch - - - 243,223.25
MAYAIR (THAILAND) CO., LTD. 245.53 - - -
LIAU KEE YEONG - - 1,30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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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预收款项\合同负债
MayAir International
Sdn. Bhd. 402.68 382.54 391.49 418.57
南京天加环 境科技有限
公司 143,061.95 - - -
IAQ Solutions Sdn. Bhd. 5,032.64 - - -
江苏百科建 筑工程有限
公司 5,386,933.98 71,894.56 9,114.53 -
短期借款
MayAir Group Limited 21,811,928.79 20,510,653.42 20,652,640.59 21,147,614.58
于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
应 付 本 金 余 额 分 别 为 2,800,000.00 美 元 ( 折 合 人 民 币 18,791,920.00 元 ) 、
人 民 币 18,269,720.00 元 ) 和 2,800,000.00 美 元 ( 折 合 人 民 币 19,533,360.00
元),应付利息余额分别为为445,159.72美元(折合人民币3,020,008.79元)、
除上述短期借款外,其余应收及应付关联方款项均不计利息、无抵押、且无固定
还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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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股份支付
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 - -
解锁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 - 398,334
其中,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下: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
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 - 18,968,543.28
本年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确认的费用总额 - - - 1,096,689.19
限制性股票(无业绩考核指标)
本公司之间接控股公司MAYAIR GROUP LIMITED曾于2015年5月至2018年3月于伦敦
证券交易所AIM(Alternative Investment Market)市场上市。
MAYAIR GROUP LIMITED以0对价向符合条件的26名公司核心员工授予了962,000股
限 制 性 股 票 。 限 制 性 股 票 的 来 源 为 MAYAIR GROUP LIMITED 的 股 东 于 MAYAIR
GROUP LIMITED在伦敦交易所上市前向员工股权激励信托转让的MAYAIR GROUP
LIMITED的股票。上述员工通过员工股权激励信托持有MAYAIR GROUP LIMITED的股
票。
该等限制性股票分三批解锁,不附带业绩考核指标,在解锁期届满时仍然在公司工作的,
相应员工获得的股票即可解除锁定。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锁期 解锁比例
第一次解锁:授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1/3
第二次解锁: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1/3
第三次解锁: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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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股份支付(续)
限制性股票(附带业绩考核指标)
MAYAIR GROUP LIMITED以0对价向符合条件的25名公司核心员工授予了233,000股
限 制 性 股 票 。 限 制 性 股 票 的 来 源 为 MAYAIR GROUP LIMITED 的 股 东 于 MAYAIR
GROUP LIMITED在伦敦交易所上市前向员工股权激励信托转让的MAYAIR GROUP
LIMITED的股票。上述员工通过员工股权激励信托持有MAYAIR GROUP LIMITED的股
票。
该等限制性股票分三批解锁,在解锁期内满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解锁条件且在解锁
期届满时仍然在公司工作的,相应员工获得的股票即可解除锁定。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锁期 业绩考核目标 解锁比例
第一次解锁:授予日至2017 MAYAIR GROUP LIMITED合并收 1/3
年12月31日 入不低于美元62,000,000.00元
第二次解锁:2018年1月1日 MAYAIR GROUP LIMITED合并收 1/3
至2018年12月31日 入不低于美元65,000,000.00元
第三次解锁:2019年1月1日 MAYAIR GROUP LIMITED合并收 1/3
至2019年12月31日 入不低于美元68,000,000.00元
限制性股份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根据授予日MAYAIR GROUP LIMITED于伦敦交易所
的交易价格确定。根据经评估确定的授予日时点员工享有股权部分对应的公允价值及
离职率等,在2017、2018及2019年度,本集团相应增加管理费用及资本公积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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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股份支付(续)
股份授予
MAYAIR GROUP LIMITED在伦敦交易所上市前向员工股权激励信托转让的MAYAIR
GROUP LIMITED的股票。被授予股份于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根据授予日MAYAIR
GROUP LIMITED于伦敦交易所的交易价格确定。由此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是人民币
予22名核心员工509,650股股份。授予股份的来源为MAYAIR GROUP LIMITED的股东
于MAYAIR GROUP LIMITED在伦敦交易所上市前向员工股权激励信托转让的MAYAIR
GROUP LIMITED的股票。被授予股份于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根据授予日MAYAIR
GROUP LIMITED于伦敦交易所的交易价格确定。由此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是人民币
票。
境外持股的员工股权激励信托下翻至境内,参与上述限制性股票及股份授予计划的中国
籍员工共同设立了宁波五月丰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五月丰”),
参与员工激励信托计划的非中国籍员工共同设立了PH FORTUNE LIMITED(“PH”)。
上述享受限制性股票的员工的境外持股被等比例置换为通过宁波五月丰及PH两家持股
平台持股,转换前后已行权员工和尚未满足行权条件的员工所享有的利益并未发生变化。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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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承诺事项
以下为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已签约而尚不必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资本性支出承诺:
固定资产 52,640,000.00 - - -
合计 52,640,000.00 - - -
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资本性支出承诺主要系空气净化产品及系统生产项目。
十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止,本集团无其他须作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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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其他重要事项
经营分部
出于管理目的,本集团整体作为一个业务单元,即进行过滤机的研发及销售。管理层
出于配置资源和评价业绩的决策目的,将本集团整体作为一个报告分部并对其经营成
果进行管理,因此不作经营分部的具体分析。
其他信息
产品和劳务信息
对外交易收入
截至2022年6月30
日止6个月期间
过滤器产品 270,914,369.83 534,093,680.92 436,368,773.86 389,120,624.71
风机过滤单元 161,406,075.31 437,288,218.21 374,891,426.45 354,825,751.92
净化设备 35,236,027.84 60,179,671.16 32,584,281.35 31,083,127.19
其他 99,101,070.02 118,154,047.80 59,072,805.78 17,423,433.93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人民币元
十四、其他重要事项(续)
地理信息
对外交易收入
截至2022年6月30日
止6个月期间
中国大陆 491,338,965.62 970,870,901.65 821,593,381.71 753,386,134.23
其他国家或地区 75,318,577.38 178,844,716.44 81,323,905.73 39,066,803.52
对外交易收入归属于客户所处区域。
非流动资产总额
截至2022年6月30日
止6个月期间
中国大陆 215,128,260.32 199,488,594.53 166,131,063.28 132,946,146.21
其他国家或地区 19,007,547.66 16,544,755.74 17,695,775.59 18,420,352.51
非流动资产归属于该资产所处区域,不包括金融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主要客户信息
于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2021年度、2020年度和2019年度,本集
团 超 过 10% 的 营 业 收 入 来 自 某 一 单 个 客 户 的 营 业 收 入 , 分 别 为 人 民 币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人民币元
十四、其他重要事项(续)
作为承租人
截至2022年6 2021年
月30日止6个
月期间
租赁负债利息费用 726,245.01 422,537.04
计入当期损益的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 4,872,085.79 7,833,762.11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11,470,973.72 15,312,524.46
本集团承租的租赁资产包括经营过程中使用的房屋及建筑物和机器设备,房屋及
建筑物和机器设备租赁期通常为1-6年。租赁合同通常约定本集团不能将租赁资
产进行转租。少数租赁合同包含续租选择权、终止选择权、可变租金的条款。
重大经营租赁:根据与出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不可撤销租赁的最低租赁付款额
如下(仅适用于2019至2020年):
合计 8,222,506.30 11,424,428.25
使用权资产,参见附注五、12;租赁负债,参见附注五、28。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人民币元
十五、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应收账款信用期通常为30-90天。应收账款并不计息。
减: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32,524,675.90 29,003,862.83 24,773,314.46 16,452,176.09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变动如下:
截至 2022 年 6 月
间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期/年初余额 29,003,862.83 24,773,314.46 16,452,176.09 11,765,768.42
会计政策变更 - - (702,933.63) -
本年计提/转回 3,415,155.85 4,737,315.25 9,342,354.01 4,770,372.68
本期/年核销 - (506,766.88) (318,282.01) (83,965.01)
本期/年收回已核
销 105,657.22 - - -
期/年末余额 32,524,675.90 29,003,862.83 24,773,314.46 16,452,176.09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人民币元
十五、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
(%) 比例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632,538.70 0.13 632,538.70 100.00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计提坏账准备 480,442,672.79 99.87 31,892,137.20 6.64 448,550,535.59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
(%) 比例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246,833.00 0.06 246,833.00 100.00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计提坏账准备 434,676,740.39 99.94 28,757,029.83 6.62 405,919,710.56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
(%) 比例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7,058.00 - 7,058.00 100.00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计提坏账准备 404,038,106.24 100.00 24,766,256.46 6.13 379,271,849.78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
(%) 比例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371,228.01 0.12 371,228.01 100.00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计提坏账准备 315,471,030.39 99.88 16,080,948.08 5.10 299,390,082.31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人民币元
十五、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本公司按信用风险特征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估计发生违约的 预期信用损失率 整个存续期预期
账面余额 (%) 信用损失
估计发生违约的 预期信用损失率 整个存续期预期
账面余额 (%) 信用损失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人民币元
十五、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本公司采用信用风险特征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续)
估计发生违约的 预期信用损失率 整个存续期预期
账面余额 (%) 信用损失
估计发生违约的 预期信用损失率 整个存续期预期
账面余额 (%) 信用损失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人民币元
十五、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于2022年6月30日,位列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
数的比例及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如下:
占应收款余额合 坏账准备期末
期末余额 计数的比例(%) 性质 账龄 余额
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 年、2-3 年、3-4
公司 78,678,016.78 16.35 货款 年、4-5 年 5,035,825.45
MayAir Manufacturing 1 年以内、1-2
(M) Sdn Bhd 62,882,499.12 13.07 货款 年、2-3 年 4,093,393.90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 1 年以内、1-2
限公司 28,133,903.38 5.85 货款 年 1,728,027.67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24,976,398.73 5.19 货款 年、2-3 年 2,956,250.20
美埃净化科技(上海)
有限公司 21,879,696.41 4.55 货款 1 年以内 1,093,984.82
合计 216,550,514.42 45.01 14,907,482.04
于2021年12月31日,位列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年末余额、占应收账款年末余额合
计数的比例及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年末余额如下:
占应收款余额合 坏账准备年末
年末余额 计数的比例(%) 性质 账龄 余额
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 年、2-3 年、3-4
公司 47,564,322.15 10.94 货款 年 3,141,010.68
MayAir Manufacturing 1 年以内、1-2
(M) Sdn. Bhd. 39,236,572.60 9.02 货款 年 2,401,278.64
美埃净化科技(上海) 1 年以内、1-2
有限公司 33,349,599.05 7.67 货款 年 2,112,000.39
三发机电(深圳)有限 1 年以内、1-2
公司 26,403,730.86 6.07 货款 年 1,367,475.32
年、2-3 年、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25,245,217.04 5.80 货款 3-4 年 2,982,216.93
合计 171,799,441.70 39.50 12,003,981.96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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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元
十五、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于2020年12月31日,位列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年末余额、占应收账款年末余额合
计数的比例及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年末余额如下:
占应收款余额合 坏账准备年末
年末余额 计数的比例(%) 性质 账龄 余额
TCL 华星光电技术有限 1 年以内、1-2
公司 60,794,090.98 15.05 货款 年 4,313,435.40
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 1 年以内、1-2
公司 37,988,379.28 9.40 货款 年、2-3 年 2,549,275.65
美埃净化科技(上海) 1 年以内、1-2
有限公司 31,047,544.41 7.68 货款 年 2,001,625.60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24,889,694.32 6.16 货款 年、2-3 年 1,556,817.70
MayAir Manufacturing
(M) Sdn. Bhd. 22,940,124.51 5.68 货款 1 年以内 1,228,447.68
合计 177,659,833.50 43.97 11,649,602.03
于2019年12月31日,位列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年末余额、占应收账款年末余额合
计数的比例及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年末余额如下:
占应收款余额合 坏账准备年末
年末余额 计数的比例(%) 性质 账龄 余额
TCL 华星光电技术有限 1 年以内、1-2
公司 52,665,810.93 16.67 货款 年 2,348,310.10
惠科股份有限公司 25,697,720.67 8.14 货款 1 年以内 1,091,312.78
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 1 年以内、1-2
公司 23,988,089.42 7.59 货款 年 1,607,545.30
美埃净化科技(上海) 1 年以内、1-2
有限公司 22,538,666.23 7.14 货款 年 1,559,890.48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1,970,137.97 6.96 货款 1 年以内 933,012.42
合计 146,860,425.22 46.50 7,540,07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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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元
十五、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银行承兑汇票 59,334,326.82 73,117,601.04 74,762,646.93 37,369,821.15
商业承兑汇票 19,807,628.29 27,537,887.20 13,184,356.39 12,274,729.17
减:其他综合收益-公允
价值变动(注) 542,228.65 684,619.03 587,629.29 373,117.41
年末公允价值 78,599,726.46 99,970,869.21 87,359,374.03 49,271,432.91
注: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
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减少该金
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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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其他应收款的账龄分析如下:
减: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3,050,463.09 2,747,108.12 584,143.79 956,388.26
其他应收款项按性质分类如下:
投标保证金 4,653,160.80 3,376,160.80 1,469,160.80 2,210,757.50
房屋押金 570,439.22 440,923.24 558,725.27 442,973.20
员工借款 370,303.52 180,224.36 112,103.78 67,863.93
商业保险赔付 347,033.04 496,500.21 442,610.62 432,712.54
关联方往来款 32,593,320.25 30,163,947.02 4,611,125.13 2,934,004.72
应收税款 1,415,775.71 484,158.32 1,916,626.64 -
其他 1,423.90 24,489.67 7,800.00 2,800.00
减:坏账准备 3,050,463.09 2,747,108.12 584,143.79 956,38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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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其他应收款按照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计提的坏账准备变
动如下: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合计
未来 12 个月 整个存续期 已发生信用减值金
预期信用损失 预期信用损失 融资产
(整个存续期预期
信用损失)
期初余额 2,747,108.12 - - 2,747,108.12
本期计提 576,643.52 - - 576,643.52
本期转回 (273,288.55) - - (273,288.55)
本期核销 - - - -
期末余额 3,050,463.09 - - 3,050,463.09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影响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变动具体如下: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合计
未来 12 个月 整个存续期 已发生信用减值金
预期信用损失 预期信用损失 融资产
(整个存续期预期
信用损失)
期初余额 35,166,403.62 - - 35,166,403.62
本期新增 8,207,715.14 - - 8,207,715.14
终止确认 (3,422,662.32) - - (3,422,662.32)
本期核销 - - - -
期末余额 39,951,456.44 - - 39,951,45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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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其他应收款按照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计提的坏账准备
变动如下: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合计
未来 12 个月 整个存续期 已发生信用减值金
预期信用损失 预期信用损失 融资产
(整个存续期预期
信用损失)
年初余额 584,143.79 - - 584,143.79
年初余额在
本年阶段
转换 (21,120.00) - 21,120.00 -
本年计提 2,374,670.00 - - 2,374,670.00
本年转回 (190,585.67) - - (190,585.67)
本年核销 - - (21,120.00) (21,120.00)
年末余额 2,747,108.12 - - 2,747,108.12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影响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变动具体如下: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合计
未来 12 个月 整个存续期 已发生信用减值金
预期信用损失 预期信用损失 融资产
(整个存续期预期
信用损失)
年初余额 9,118,152.24 - - 9,118,152.24
年初余额在
本年阶段
转换 (21,120.00) - 21,120.00 -
本年新增 29,962,873.72 - - 29,962,873.72
终止确认 (3,893,502.34) - - (3,893,502.34)
本年核销 - - (21,120.00) (21,120.00)
年末余额 35,166,403.62 - - 35,166,403.62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人民币元
十五、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其他应收款按照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计提的坏账准备
变动如下: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合计
未来 12 个月 整个存续期 已发生信用减值
预期信用损失 预期信用损失 金融资产
(整个存续期预
期信用损失)
年初余额 321,552.26 - 634,836.00 956,388.26
本年计提 584,143.79 - 39,300.00 623,443.79
本年转回 (321,552.26) - - (321,552.26)
本年核销 - - (674,136.00) (674,136.00)
年末余额 584,143.79 - - 584,143.79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影响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变动具体如下: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合计
未来 12 个月 整个存续期 已发生信用减值
预期信用损失 预期信用损失 金融资产
(整个存续期预
期信用损失)
年初余额 5,456,275.89 - 634,836.00 6,091,111.89
本年新增 8,210,075.94 - 39,300.00 8,249,375.94
终止确认 (4,548,199.59) - - (4,548,199.59)
本年核销 - - (674,136.00) (674,136.00)
年末余额 9,118,152.24 - - 9,118,152.24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人民币元
十五、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其他应收款按照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计提的坏账准备
变动如下: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合计
未来 12 个月 整个存续期 已发生信用减
预期信用损失 预期信用损失 值金融资产
(整个存续期
预期信用损
失)
年初余额 210,658.25 - - 210,658.25
本年计提 110,894.01 - 636,216.00 747,110.01
本年转回 - - - -
本年核销 - - (1,380.00) (1,380.00)
年末余额 321,552.26 - 634,836.00 956,388.26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影响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变动具体如下: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合计
未来 12 个月 整个存续期 已发生信用减值
预期信用损失 预期信用损失 金融资产
(整个存续期预
期信用损失)
年初余额 3,387,661.51 - 636,216.00 4,023,877.51
本年新增 5,199,883.46 - - 5,199,883.46
终止确认 (3,131,269.08) - - (3,131,269.08)
本年核销 - - (1,380.00) (1,380.00)
年末余额 5,456,275.89 - 634,836.00 6,091,111.89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人民币元
十五、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其他应收款金额前五名情况如下:
占其他应收款余额合
期末余额 性质 账龄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计数的比例(%)
南京美赫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 28,860,861.43 72.24 关联方往来款 1 年以内、1 至 2 年 2,251,147.19
美埃新型材料南京有限公司 2,843,915.49 7.12 关联方往来款 1 年以内、1 至 2 年 221,825.41
南京江宁经济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1,415,775.71 3.54 应收税项 1 年以内 -
武汉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1,200,000.00 3.00 投标保证金 1 年以内 93,600.00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950,000.00 2.38 投标保证金 1 年以内 74,100.00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人民币元
十五、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其他应收款金额前五名情况如下:
占其他应收款余额合
年末余额 性质 账龄 坏账准备年末余额
计数的比例(%)
南京美赫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 26,531,641.67 75.45 关联方往来款 1 年以内 2,069,468.05
美埃新型材料南京有限公司 2,800,000.00 7.96 关联方往来款 1 年以内 218,400.00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910,000.00 2.59 投标保证金 1 年以内 70,980.00
广州华星光电半导体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800,000.00 2.27 投标保证金 1 年以内 62,400.00
MayAir Manufacturing (M) Sdn. Bhd. 703,853.93 2.00 关联方往来款 1 年以内、2 至 3 年 54,900.61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人民币元
十五、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其他应收款金额前五名情况如下:
占其他应收款余额合
年末余额 性质 账龄 坏账准备年末余额
计数的比例(%)
美埃新型材料南京有限公司 2,992,559.90 32.82 关联方往来款 1 年以内 233,419.67
南京江宁经济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1,916,626.64 21.02 应收税项 1 年以内 -
南京美赫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 823,663.56 9.03 关联方往来款 1 年以内 64,245.76
MayAir Manufacturing (M) Sdn. Bhd. 737,812.82 8.09 关联方往来款 1 年以内、2 至 3 年 57,549.40
江苏亨通光纤科技有限公司 200,000.00 2.19 投标保证金 1 年以内、2 至 3 年 15,600.00
合计 6,670,662.92 73.15 370,814.83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人民币元
十五、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其他应收款金额前五名情况如下:
占其他应收款余额合
年末余额 性质 账龄 坏账准备年末余额
计数的比例(%)
美埃新型材料南京有限公司 800,000.00 13.13 关联方往来款 1 年以内 56,800.00
TCL 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800,000.00 13.13 投标保证金 1 年以内 56,800.00
MayAir Manufacturing (M) Sdn. Bhd. 791,370.97 12.99 关联方往来款 1 年以内、2 至 3 年 56,187.34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54,000.00 9.10 投标保证金 1 年以内 39,334.00
美埃净化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500,000.00 8.21 关联方往来款 1 年以内 35,500.00
合计 3,445,370.97 56.56 244,621.34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人民币元
十五、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期初 本期变动 期末 期末
余额 追加投资 减少 权益法下 其他 其他 宣告现金 计提 账面价值 减值准备
投资 投资损益 综合收益 权益变动 股利 减值准备
子公司
中山美埃净化技术
有限公司 500,000.00 - - - - - - - 500,000.00 -
美埃环境净化科技
(天津)有限公司 1,000,000.00 - - - - - - - 1,000,000.00 -
美埃(南京)环境
系统有限公司 31,059,991.73 - - - - - - - 31,059,991.73 -
成都美埃环境净化
设备有限公司 1,000,000.00 - - - - - - - 1,000,000.00 -
南京美赫半导体设
备有限公司 510,000.00 - - - - - - - 510,000.00 -
美埃新型材料南京
有限公司 4,000,000.00 - - - - - - - 4,000,000.00 -
美埃净化科技(上
海)有限公司 8,090,569.53 - - - - - - - 8,090,569.53 -
MayAirManufactu
ring(M)SDN.BH
D. 3,956,997.41 - - - - - - - 3,956,997.41 -
美埃(南京)纳米
材料有限公司 4,800,000.00 - - - - - - - 4,800,000.00 -
美埃(南京)电子设
备有限公司 2,600,000.00 - - - - - - - 2,600,000.00 -
美埃(南京)医疗
健康科技有限公
司 - 500,000.00 - - - - - - 500,000.00 -
美埃(无锡)环境
设备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 - - - - 10,000,000.00 -
美埃恩必安(南京)
环境科技有限公
司 - 7,000,000.00 - - - - - - 7,000,000.00 -
合营企业
台马(上海)科技
有限公司 2,253,440.33 - - (182,887.94) - - - - 2,070,552.39 -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人民币元
十五、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年初 本年变动 年末 年末
余额 追加投资 减少 权益法下 其他 其他 宣告现金 计提 账面价值 减值准备
投资 投资损益 综合收益 权益变动 股利 减值准备
子公司
中山美埃净化技术
有限公司 500,000.00 - - - - - - - 500,000.00 -
美埃环境净化科技
(天津)有限公司 1,000,000.00 - - - - - - - 1,000,000.00 -
美埃(南京)环境
系统有限公司 3,559,991.73 27,500,000.00 - - - - - - 31,059,991.73 -
成都美埃环境净化
设备有限公司 1,000,000.00 - - - - - - - 1,000,000.00 -
南京美赫半导体设
备有限公司 510,000.00 - - - - - - - 510,000.00 -
美埃新型材料南京
有限公司 4,000,000.00 - - - - - - - 4,000,000.00 -
美埃净化科技(上
海)有限公司 8,090,569.53 - - - - - - - 8,090,569.53 -
MayAirManufactur
ing(M)SDN.BH
D. 3,956,997.41 - - - - - - - 3,956,997.41 -
美埃(南京)纳米
材料有限公司 3,000,000.00 1,800,000.00 - - - - - - 4,800,000.00 -
美埃(南京)电子设
备有限公司 - 2,600,000.00 - - - - - - 2,600,000.00 -
合营企业
台马(上海)科技
有限公司 2,897,362.64 - - (643,922.31) - - - - 2,253,440.33 -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人民币元
十五、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年初 本年变动 年末 年末
余额 追加投资 减少 权益法下 其他 其他 宣告现金 计提 账面价值 减值准备
投资 投资损益 综合收益 权益变动 股利 减值准备
子公司
中山美埃净化技术
有限公司 500,000.00 - - - - - - - 500,000.00 -
美埃环境净化科技
(天津)有限公司 1,000,000.00 - - - - - - - 1,000,000.00 -
美埃(南京)环境
系统有限公司 3,559,991.73 - - - - - - - 3,559,991.73 -
成都美埃环境净化
设备有限公司 1,000,000.00 - - - - - - - 1,000,000.00 -
南京美赫半导体设
备有限公司 510,000.00 - - - - - - - 510,000.00 -
美埃新型材料南京
有限公司 3,500,000.00 500,000.00 - - - - - - 4,000,000.00 -
美埃净化科技(上
海)有限公司 8,090,569.53 - - - - - - - 8,090,569.53 -
MayAirManufactur
ing(M)SDN.BH
D. 3,956,997.41 - - - - - - - 3,956,997.41 -
美埃(南京)纳米
材料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 - - - - 3,000,000.00 -
合营企业
台马(上海)科技
有限公司 1,258,459.76 2,000,000.00 - (361,097.12) - - - - 2,897,362.64 -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人民币元
十五、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年初 本年变动 年末 年末
余额 追加投资 减少投资 权益法下 其他 其他 宣告 计提 账面价值 减值准备
投资损益 综合 权益 现金 减值准备
收益 变动 股利
子公司
中山美埃净化技术
有限公司 500,000.00 - - - - - - - 500,000.00 -
美埃环境净化科技
(天津)有限公司 1,000,000.00 - - - - - - - 1,000,000.00 -
美埃(南京)环境
系统有限公司 2,559,991.73 1,000,000.00 - - - - - - 3,559,991.73 -
成都美埃环境净化
设备有限公司 1,000,000.00 - - - - - - - 1,000,000.00 -
南京美赫半导体设
备有限公司 - 510,000.00 - - - - - - 510,000.00 -
美埃新型材料南京
有限公司 - 3,500,000.00 - - - - - - 3,500,000.00 -
美埃净化科技(上
海)有限公司 - 8,090,569.53 - - - - - - 8,090,569.53 -
MayAirManufactur
ing(M)SDN.BH
D. - 3,956,997.41 - - - - - - 3,956,997.41 -
合营企业
南京美埃滤材科技
有限公司 500,000.00 - (506,312.49 ) 6,312.49 - - - - - -
台马(上海)科技
有限公司 1,602,105.50 - - (343,645.74 ) - - - - 1,258,459.76 -
联营企业
埃普森(苏州)环
境科技有限公司 1,538,496.87 - - (1,538,496.87 ) - - - - - -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人民币元
十五、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止 6 个月期间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470,664,647.27 344,036,218.47 1,091,066,290.89 822,800,710.33 868,658,055.20 641,642,683.39 763,970,217.18 539,152,119.78
合计 470,664,647.27 344,036,218.47 1,091,066,290.89 822,800,710.33 868,658,055.20 641,642,683.39 763,970,217.18 539,152,119.78
营业收入列示如下: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止 6 个月期间
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 470,556,977.55 1,090,278,781.10 868,125,772.01 763,024,009.72
租赁收入 107,669.72 787,509.79 532,283.19 946,207.46
合计 470,664,647.27 1,091,066,290.89 868,658,055.20 763,970,217.18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人民币元
十五、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与客户之间合同产生的营业收入分解情况如下: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报告分部 止 6 个月期间
主要经营地区
中国大陆 438,643,622.98 931,616,947.69 835,611,934.10 744,544,634.70
其他国家或地区 31,913,354.57 158,661,833.41 32,513,837.91 18,479,375.02
合计 470,556,977.55 1,090,278,781.10 868,125,772.01 763,024,009.72
主要产品类型
过滤器产品 261,425,076.96 511,043,284.38 406,475,528.87 366,462,191.45
风机过滤单元 142,770,916.22 430,168,046.98 365,029,439.24 352,961,874.84
空气净化设备 28,907,461.04 50,536,051.27 30,882,050.02 27,849,324.26
其他 37,453,523.33 98,531,398.47 65,738,753.88 15,750,619.17
合计 470,556,977.55 1,090,278,781.10 868,125,772.01 763,024,009.72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人民币元
十五、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与客户之间合同产生的营业收入分解情况如下:(续)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报告分部 止 6 个月期间
收入确认时间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销售商品 469,328,638.37 1,089,123,201.54 868,125,772.01 763,024,009.72
提供劳务 1,228,339.18 1,155,579.56 -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收入
提供劳务 - - - -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人民币元
十五、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当期/年确认的包括在合同负债期/年初账面价值中的收入如下: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止 6 个月期间
当期/年确认的包括在合同负债
期/年初账面价值中的收入 75,588,284.20 114,004,205.73 145,072,879.20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人民币元
十五、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本集团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如下:
商品销售
向客户交付商品时履行履约义务。本集团的合同价款通常在交付商品后 30-90 天内到
期,不存在重大融资成分。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资料
人民币元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止 6 个月期间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非 流动 资产处 置损 益,
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的冲销部分 175.50 - 33,777.78 20,245.24
计 入当 期损益 的政 府补
助(与企业业务密切
相关,按照国家统一
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
的政府补助除外) 2,160,140.88 2,407,491.90 2,051,631.08 462,248.00
同 一控 制下企 业合 并产
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
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13,655.31)
单 独进 行减值 测试 的应
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75,830.00 -
除 上述 各项之 外的 营业
外收入和支出 401,664.14 377,532.03 1,684,809.82 725,771.82
减:所得税影响数 628,227.28 394,492.97 676,492.11 150,647.2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中,因与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
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从而未作为非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如下:
截至2022年6月30日
止6个月期间
软件即征即退增值税 501,784.36 642,171.60 与经营业务相关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资料(续)
人民币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
基本 稀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2.87 0.63 0.6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
股股东的净利润 12.48 0.61 0.6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
基本 稀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6.55 1.07 1.0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
股股东的净利润 25.97 1.05 1.0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
基本 稀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6.48 0.82 0.8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
股股东的净利润 25.60 0.79 0.7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
基本 稀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7.16 0.71 0.7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
股股东的净利润 26.68 0.70 0.70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资料
人民币元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资料
人民币元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资料(续)
人民币元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资料(续)
人民币元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资料(续)
人民币元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资料(续)
人民币元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案号:01F20194198
致: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或“美埃科技”)的委托,作为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专项法律顾问,
已于 2020 年 9 月出具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美埃(中国)环境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法律意见书》
(以下简称“《法
律意见书》”)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律师工作报告》
(以下简称“《律师工
作报告》”)及若干补充法律意见书。
鉴于中国证监会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向发行人及其所聘请的保荐机构长江证
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了《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
(以下简称“《落实
函》”),本所律师根据《落实函》的要求,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情况进
行进一步查证并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及《法律意见书》中
述及的声明事项以及相关定义同样适用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仅供发行人为本次发行上市之目的而使用,不得用作任何
其他目的。本所同意将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作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所必备的法定
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基于上文所述,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
理办法》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
勉尽责精神出具补充法律意见如下: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落实函》第 2 题:关于美埃集团私有化
招股说明书显示,发行人的间接股东美埃集团曾于 2015 年 5 月 7 日于
伦敦证券交易所 AIM 市场挂牌上市,其后于 2018 年 3 月完成私有化并退市。
T&U 是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蒋立 100%持股的公司,美埃集团 2018 年 3 月私
有化退市时,T&U 以 54,395,796.00 美元的价格认购宝利金瑞新增发的股份,
宝利金瑞用 T&U 增资的现金收购美埃集团非管理层股东所持股份。T&U 用
于增资的现金来源包括 2,760 万元美元的并购贷款(2020 年已通过自有资金
偿还)、收回天加环球 1,718.15 万美元的借款以及自有资金。
请发行人结合报告期内 T&U 的主要财务数据、主营业务情况、股权变动
情况等,说明 T&U 用于增资宝利金瑞的自有资金(包括偿还并购贷款的自有
资金)的主要来源,并结合实际控制人蒋立的财务状况、信用状况、风险承受
能力、所属资产受限情况等,说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大额债务、相关
股票质押、司法冻结等风险事项,以及对发行人财务独立性、控制权稳定性的
影响。请保荐人及发行人律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请发行人结合报告期内 T&U 的主要财务数据、主营业务情况、股
权变动情况等,说明 T&U 用于增资宝利金瑞的自有资金(包括偿还并购贷款
的自有资金)的主要来源
根据本所律师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进行的访谈,T&U 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蒋立的个人投资平台,蒋立通过 T&U 对旗下多个产业板块进行投资,包括空调
业务板块、热能业务板块及发行人所经营的净化业务板块。T&U 本身未开展投
资以外的经营活动。
报告期内,T&U 未发生过股权变动,唯一股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蒋立。
报告期内,T&U 单体层面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期间 总资产(万美元) 净资产(万美元) 净利润(万美元)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根据 T&U 提供的相关资料并经本所律师访谈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蒋立,T&U
向宝利金瑞增资的自有资金主要来源于其出售部分被投公司股权而取得的收益。
的全资子公司,Carrier Corporation 是暖通空调及冷冻解决方案的全球供应商,
总部位于美国康涅狄格州法明顿)(以下简称“合作方”)转让其持有的 TICA
Global Limited(以下简称“天加环球”,系空调业务板块的控股平台)的少数股
权并取得了部分对价约 4,105 万美元,而后 T&U 将转让取得的对价收益陆续用
于支付投资款及手续费等,截至私有化交易实施之前,T&U 取得的前述款项还
剩余约 900 万美元,即 T&U 用于增资宝利金瑞的自有资金。截至本补充法律意
见书出具之日,除前述转让天加环球股权形成的合作关系外,T&U 与合作方不
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根据 T&U 提供的相关资料并经本所律师访谈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蒋立,T&U
为了对美埃集团进行私有化而自贷款行借入的 2,760 万美元已经于 2020 年 7 月
全部清偿完毕,用于偿还贷款的资金主要来源于两个部分,一部分为 T&U 于 2020
年 1 月转让其持有的部分发行人股权而取得的约 2,000 万美元股权转让款;另一
部分为天加环球提供给 T&U 的金额为 1,460 万美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为五年,
T&U 拟以后续投资收益向天加环球偿还该笔借款。前述借款及股权转让取得的
部分对价即 T&U 偿还并购贷款的自有资金来源。
(二)结合实际控制人蒋立的财务状况、信用状况、风险承受能力、所属资
产受限情况等,说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大额债务、相关股票质押、司
法冻结等风险事项,以及对发行人财务独立性、控制权稳定性的影响
根据本所律师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蒋立进行的访谈,蒋立的主要资产为其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境内外公司股权/权益,包括 T&U 及其投资的多个产业板块的境
内外公司。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蒋立在境内外合计控制的经营主体
数量超过 50 家。
根据蒋立提供的其于 2021 年 11 月 3 日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调取的《个
人信用报告》
、本所律师与蒋立进行的访谈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全国法院被执行
人信息查询系统”、“信用中国”、企查查等公开网站进行查询,截至本补充法律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意见书出具之日,蒋立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事项,不存在被限制高消费等失信情况。
根据《个人信用报告》,蒋立为其所控制的天加集团的银行借款提供个人信
用担保,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5,500 万元。除此之外,蒋立个人不存在尚未清偿的
大额债务。蒋立所持有的股权/权益价值已经远高于前述担保金额。
根据蒋立的确认、有关境外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并经本所律师登录企查查
等网站进行查询,蒋立通过 TECABLE、美埃国际、美埃集团、宝利金瑞及 T&U
等持股平台控制的发行人股份以及前述每一家持股平台的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司
法冻结等情况。
基于前述,本所律师认为,蒋立个人的财务状况、信用状况、风险承受能力
良好、不存在所属资产受限的情况;除为天加集团提供的借款信用担保外,不
存在其他大额债务,实现担保权益不会对蒋立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蒋
立所持发行人股份不存在相关股票质押、司法冻结等风险事项,不会对发行人
的财务独立性、控制权稳定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核查方式
情况与蒋立进行访谈确认;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本页无正文,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五)》之签署页)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经办律师:_________________
王 立
负责人: 经办律师:_________________
顾功耘 沈 诚
年 月 日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目 录
(三)发行人与关联方的重大债权债务关系及相互提供担保情况........ 29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二)发行人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重大诉讼、仲裁及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案号:01F20194198
致: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或“美埃科技”)的委托,作为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专项法律顾问,
已于 2020 年 9 月出具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美埃(中国)环境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法律意见书》
(以下简称“《法
律意见书》”)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律师工作报告》
(以下简称“《律师工
作报告》”)及若干补充法律意见书。
本 所 律 师 根 据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出 具 的 编 号 为 安 永 华 明 ( 2021 ) 审 字 第
(以下简称“《审计报告》”)及发行人自 2021 年
化情况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是对《法律意见书》的补充,并构成《法律意见书》不可
分割的一部分。《法律意见书》中述及的声明事项以及相关定义同样适用于本补
充法律意见书。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仅供发行人为本次发行上市之目的而使用,不得用作任何
其他目的。本所同意将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作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所必备的法定
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基于上文所述,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
理办法》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勉尽责精神出具补充法律意见如下:
第一部分、补充核查期间更新事项
一、 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本所律师已在《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中详细披露了发行人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的批准本次发行上市以及授权董事会处理本次发行
上市相关事宜的决议,本次发行上市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前述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的 24 个月,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尚在
有效期内。
二、 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本所律师已经在《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中详细披露发行人本次
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仍具备本次发行
上市的主体资格。
三、 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经逐条对照《公司法》《证券法》《科创板首发管理办法》《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
行人符合前述法律法规中规定的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四、 发行人的独立性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
行人拥有独立完整的生产、供应、销售系统。发行人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发行人具有面向市场的自
主经营能力。
五、 发行人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所律师已经在《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详细披露发行人的发起
人和股东情况。经本所律师核查,自《补充法律意见书四》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
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的发起人及现有股东的基本情况未发生变更。截至本
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美埃国际、实际控制人为蒋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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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发生变化。
六、 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
本所律师已经在《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详细披露发行人的股本
及其演变。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的股本没
有发生变化。发行人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冻结、质押等权利限制的情
形。
七、 发行人的业务
(一)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的经营
范围和主营业务未发生变更。
(二) 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
之日,发行人在中国大陆以外的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 根 据 《 审 计 报 告 》, 发 行 人 合 并 报 表 的 2020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为
务收入,发行人主营业务突出。
(四)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不存在影响其持续经营的
法律障碍。
八、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一)关联方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的关联方变化如下: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说明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
南京世融管理咨询 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
实际控制人蒋立担
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伙) 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商业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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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体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自 2021 年 9 月 30 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新增了一家控股子公司
美埃(南京)电子设备有限公司,发行人通过美埃系统间接持有其 65%股份,自然人张扣
持有其 35%股份。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说明 注销时间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美埃台湾于 2021 年 5 月 3 日收到台湾
埃香港间接控制 的函
(二)关联交易
根据《审计报告》、相关关联交易协议等文件,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发
行人及其子公司与关联方新增发生的主要关联交易如下:
(1)采购固定资产
发行人向常熟市健扬净化滤材厂采购的滤料复合设备等机器设备,具体情况
更新如下:
单位:万元
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2020 年度
常熟市健扬净化滤材厂 滤料复合成型设备及相关配套设备 176.99
合计 176.99
(2)接受关联方担保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合同及《审计报告》,发行人的关联方为发行人提供
担保的情况更新如下:
时间 担保人 被担保人 担保金额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美埃国际 美埃制造 848.25 万林吉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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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埃集团 发行人 16,200.00 万元
美埃国际 美埃制造 846.75 万林吉特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美埃集团 发行人 16,200.00 万元
(3)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更新如下:
单位:万元
资金流入 资金流出
年度 公司名称 关联方 币种 拆入资金/ 收到 拆出资金/ 偿付
收回资金 利息 归还资金 利息
埃普森苏
州
美埃制造 美埃国际 林吉特 - - 460.14 -
埃普森苏
美埃科技 人民币 1.52 - - -
州
美埃国际 林吉特 1,117.07 - 55.00 -
美埃制造
美埃集团 美元 - - 48.00 -
(4)关联方垫付款项
①美埃制造与关联方之间垫付费用
主要是相关人员的差旅费用、办公用品费用、房租、设备租赁等,具体情况更新
如下:
A、美埃制造为关联方垫付费用
单位:万元
被垫付方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马来西亚天加 - -
美埃国际 2.99 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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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垫付方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美埃集团 11.83 0.01
美埃香港 - 0.03
MayAir SEA - -
美埃台湾 - 20.94
MayAir R&D - -
美埃泰国 0.09 2.93
B、关联方为美埃制造垫付费用
单位:万元
垫付方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美埃国际 3.36 10.27
IAQ 0.10 -
④美埃国际为美埃新加坡垫付费用
办公设备采购费用等,具体情况更新如下:
单位:万元
垫付方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美埃国际 2.74 -
⑤美埃国际为 GTG 垫付费用
具体情况更新如下:
单位:万元
垫付方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美埃国际 - 0.17
(1)销售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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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占营业收入 占营业收
金额 金额
比例 入比例
成都天加环境设备有限公司 690.97 0.90% 543.84 0.60%
天津天加环境设备有限公司 1,150.96 1.50% 1,168.55 1.29%
广州天加环境控制设备有限公司 673.68 0.88% 686.66 0.76%
南京天加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1,098.29 1.43% 1,335.55 1.48%
广州天加空调设备有限公司 - - - -
TICA Climate Solutions Malaysia
Sdn. Bhd.
TICA China Company Limited - - 3.83 0.004%
南京天加贸易有限公司 - - 3.63 0.004%
合肥天美环境设备有限公司 318.40 0.42% - -
南京福加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0.96 0.001% - -
TICA-Smardt Hong Kong Limited 61.09 0.08%
南京天加热能技术有限公司 11.40 0.01%
天加集团小计 4,047.64 5.28% 3,777.93 4.18%
江苏百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1.73 0.04% 20.17 0.02%
美埃台湾 83.30 0.11% 84.51 0.09%
IAQ Engineering France SAS - - - -
Toptrans Engineering (Morocco)
- - - -
SARL
百科机电工程(苏州)有限公司 - - - -
新力净化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43.77 0.06% 6.26 0.01%
埃普森苏州 - - 0.38 0.0004%
美埃泰国 170.63 0.22% 12.05 0.01%
三通(常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0.09 0.0001% 0.27 0.0003%
美埃滤材 - - - -
常熟市健扬净化滤材厂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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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名称 占营业收入 占营业收
金额 金额
比例 入比例
IAQ Solutions Sdn.Bhd. 3.48 0.005% 0.22 0.0002%
合计 4,380.64 5.72% 3,901.79 4.32%
注:1、上述公司中,百科工程已于 2017 年 9 月、百科机电已于 2018 年 8 月、法国 IAQ
及摩洛哥 Toptrans 已于 2018 年 1 月、IAQ Solutions 已于 2018 年 3 月、美埃滤材已于 2019
年 7 月、埃普森苏州已于 2019 年 12 月、
美埃台湾已于 2021 年 11 月因股权变更或注销原因,
与公司不再存在关联关系,但为了保证 IPO 申报关联方披露的一贯性,仍将上述公司作为
关联方披露。
苏州第一分公司、江苏百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江苏百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上海
分公司、江苏百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园区分公司及江苏百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
(2)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单位:万元
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占采购总 占采购总
金额 金额
额比例 额比例
江苏博霖 VOCs 设备配件 4.42 0.01% 483.17 0.78%
常熟市健扬净
滤材滤料、过滤器 205.97 0.37% 564.65 0.91%
化滤材厂
三通(常州)电
子科技有限公 电路板 334.11 0.61% 177.07 0.28%
司
天津天加环境
风机 - - 81.94 0.13%
设备有限公司
埃普森苏州 净化设备 - - 5.52 0.01%
新力净化科技
(深圳)有限公 风机、箱体等 175.33 0.32% 215.24 0.35%
司
南京天加环境 空调面板、检测费等 - - 1.95 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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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占采购总 占采购总
金额 金额
额比例 额比例
科技有限公司
美埃滤材 过滤材料 - - - -
南京福加自动
化科技有限公 电控柜、风机 80.42 0.15% 22.47 0.04%
司
合计 800.25 1.45% 1,552.01 2.50%
注:上述公司中,美埃滤材已于 2019 年 7 月注销,江苏博霖已于 2019 年 10 月、埃普
森苏州已于 2019 年 12 月因股权变更原因,与公司不再存在关联关系,但为了保证 IPO 申
报关联方披露的一贯性,仍将上述公司作为关联方披露。
(3)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根据《审计报告》,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9 月,发行人向其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支付薪酬的情况如下: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万元) 417.94 555.20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
成都天加环境设备有限公司 293.97 198.67
天津天加环境设备有限公司 582.62 409.24
广州天加环境控制设备有限公司 268.18 286.81
南京天加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456.88 373.59
广州天加空调设备有限公司 - -
新力净化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309.31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单位名称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埃普森苏州 0.71 1.13
江苏百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美埃台湾 - 135.82
TICA China Company Limited - 3.66
TICA Climate Solutions Malaysia Sdn. Bhd. 5.27 5.49
Toptrans Engineering (Morocco) SARL - -
IAQ Solutions Sdn.Bhd. 3.41 3.27
IAQ Engineering France SAS - -
美埃泰国 6.99 -
TICA-Smardt Hong Kong Limited 14.83
南京天加热能技术有限公司 12.88
合肥天美环境设备有限公司 199.16
应收账款合计 1,844.88 1,727.00
预付账款:
埃普森苏州 - -
江苏博霖 - -
南京天加贸易有限公司 2.35 -
预付账款合计 2.35 -
短期借款:
美埃集团-本金 1,815.91 1,826.97
美埃集团-利息 264.39 238.29
短期借款合计 2,080.30 2,065.26
应付账款:
天津天加环境设备有限公司 - 81.26
三通(常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325.29 87.69
常熟市健扬净化滤材厂 86.41
新力净化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16.29 47.20
埃普森苏州 4.13 4.52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单位名称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江苏博霖 82.66 170.92
南京福加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14.18 8.66
应付账款合计 528.96 400.26
预收账款:
美埃国际 0.04 0.04
南京天加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47.71
江苏百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9.31 0.91
预收账款合计 87.06 0.95
应付股利:
美埃国际 1,912.09 1,912.09
TECABLE 508.45 508.45
应付股利合计 2,420.54 2,420.54
其他应付款:
美埃集团 912.61 928.60
美埃国际 2,090.03 4,798.37
美埃台湾 - 508.45
Liau Kee Yeong(廖祺勇) - 0.13
其他应付款合计 3,002.65 6,235.55
九、 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一)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使用权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租赁合同,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新增
的租赁生产经营场所情况如下:
是否办
序 面积 租赁 租赁期限
出租方 承租方 租赁地点 理租赁
号 (㎡) 用途 到期日
备案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仓
大阪府泉南市
库、
美埃日本 吵人,
〈亏南泯
事务 无固定期
所、 限
式会社 藉所部分 一
研究
区面
所
苏州工业园 苏州市苏州大
区尼盛商业 道西路 205 号
管理有限公 尼盛广场 1 幢
司 1901 室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租赁合同,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
子公司为其员工租赁的居住房屋部分已到期,新增的房屋租赁情况如下:
是否办
序 面积 租赁 租赁期限到
出租方 承租方 租赁地点 理租赁
号 (㎡) 用途 期日
备案
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
陈清/何 美埃科
义勤 技
苑 2 幢 2310 室
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
美埃科 道双龙大道 1539 号现
技 代城世纪国际公寓 56
幢 906 室
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
美埃科
技
苑 30 幢 304 室
美埃科 北京市朝阳区住欣家
技 园 204 号楼 27 层 2707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
美埃科
技
室
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
美埃科
技
室
(二)发行人拥有的知识产权
自《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出具后,本所律师已经就《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出
具之日至《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涉及产权证书之补充鉴证意见(八)》出具之日
期间发行人的注册商标、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变化情况出具了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涉及产权证书之补充鉴证意见(二)》、《上海市锦天城律
师事务所关于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
上市涉及产权证书之补充鉴证意见(三)》、《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美埃
(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涉及产权证书
之补充鉴证意见(四)》、《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美埃(中国)环境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涉及产权证书之补充鉴证意见
(五)》、《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涉及产权证书之补充鉴证意见(六)》、《上海市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科创板上市涉及产权证书之补充鉴证意见(七)》及《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
所关于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涉
及产权证书之补充鉴证意见(八)》。
自《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涉及产权证书之补充鉴证意见(八)》出具之日至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新增的商标、专利及计算机软件著作具体情
况如下: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标注册证》。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商标证书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进行查询,上述商标证书系真实、合法、有效的,详情如下:
取 他
权
序 类 得 商品服 项
商标标识 注册号 利 专用权期限
号 别 方 务 权
人
式 利
第 11
类:空
气净化
用杀菌
灯;非
医用紫
外 线
等;空
气过滤
设备;
空气净
原
发 化装置
始
取
人 器;空
得
气消毒
器;气
体净化
装置;
煤气净
化器;
空气或
水处理
用电离
设备;
厨房用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抽油烟
机;空
调用过
滤器
第 9 类:
非人工
呼吸用
呼吸面
罩;呼
吸面具
过 滤
器;滤
气呼吸
器;除
人工呼
吸外的
原 呼吸装
发
始 置;防
取 尘 面
人
得 罩;防
护 面
罩;防
护头盔
用防护
面罩;
防尘面
具;工
人用防
护 面
罩;焊
接用面
罩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第 5 类:
空气讲
话 制
剂;净
化剂;
非 人
用。非
动物用
除 臭
剂;活
性炭空
气除臭
剂;除
原
发 霉化学
始
取
人 服装用
得
除 臭
剂;衣
服和纺
织品用
除 臭
剂;冰
箱除味
剂;室
内除臭
喷 雾
剂;汽
车除臭
剂
原 第 16
发
始 类:滤
取 纸;纸
人
得 制过滤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材料
第 7 类:
汽车发
动机排
气净化
装 置
(催化
反 应
器);冷
凝 装
置;空
气压缩
机;中
心真空
吸尘装
原 置;电
发
始 动清洁
取 机械和
人
得 设备;
废物处
置 装
置;气
动管道
传 送
器;电
子工业
设备;
气体分
离 设
备;空
气滤清
器(引
擎 部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件)
第 7 类:
静电工
业 设
备;电
子工业
设备;
气体分
离 设
备;净
化冷却
空气用
过滤器
(引擎
用);汽
原 车发动
发
始 机排气
取 净化装
人
得 置(催
化反应
器);空
气滤清
器(引
擎 部
件);过
滤 器
(机器
或引擎
部件);
清洁用
吸尘装
置;真
空吸尘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器用纸
袋;汽
车发动
机废气
再循环
系统
第 10
类:医
用恒温
箱;医
疗器械
和 仪
器;医
用紫外
线杀菌
灯;医
用紫外
原
发 线过滤
始
取
人 用床;
得
口罩;
已杀菌
消毒的
医疗器
械;医
用诊断
设备;
医用紫
外 线
灯;医
用手套
出具的意见,发行人新增取得了 1 个墨西哥商标证书、从美埃国际处受让新增取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得了 1 个印度商标证书、新增续期取得 1 个欧洲的商标证书及 1 个马来西亚的商
标证书,美埃制造新增续期取得 1 个马来西亚商标证书,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商标
证书并经本所律师核查,上述商标证书系真实、合法、有效的,详情如下:
序 指定
商标标识 权利人 注册号 类别 注册日 到期日
号 地域
/42 0 23
明专利证书》
、8 张《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及 3 张《外观设计专利证书》。根据发
行人提供的专利证书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进行查询,上述专利
证书系真实、合法、有效的,详情如下:
(1)发明专利
序 他项
专利名称 权利人 取得方式 专利号 申请日
号 权利
一种易拆卸过滤
器的空气洁净屏
上述发明专利的专利权期限为二十年,自申请日起算。
(2)实用新型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序 他项
专利名称 权利人 取得方式 专利号 申请日
号 权利
一种温控型称量
罩
一种过滤器压紧
装置
一种低阻型袋式
过滤器骨架结构
一种新型 FFU 风
机监控群控系统
一种车载或室内
通风净化系统
一种高性能多流
滤器机组
一种改进的基于
无线群控系统
上述实用新型的专利权期限为十年,自申请日起算。
(3)外观设计
序 他项
专利名称 权利人 取得方式 专利号 申请日
号 权利
滤筒集尘机(紧凑
型)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HEPA)
上述外观设计的专利权期限为十年,自申请日起算。
(三)发行人的对外投资及分支机构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境外律师出具的有关法律意见书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
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除下列变更情况外,发行人其他的境内外子公司、
境内分支机构的基本情况未发生变化,详情如下:
股子公司美埃(南京)电子设备有限公司;2021 年 12 月 28 日,其股东由美埃
系统、张扣变更为美埃科技、张扣,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其基本情
况如下:
企业名称 美埃(南京)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15MA2788CC7C
住所 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蓝霞路 18 号
法定代表人 Yap Wee Keong(叶伟强)
注册资本 400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260 万元人民币
发行人认缴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
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工程和技
经营范围 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21-10-18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营业期限 2021-10-18 至无固定期限
登记机关 南京市江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增加至 5,000 万元,新增的 3,000 万元注册资本由发行人认缴;2021 年 12 月 28
日,美埃系统经营范围发生变更,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其基本情况
如下:
企业名称 美埃(南京)环境系统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156790213416
住所 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蓝霞路 101 号
法定代表人 Yap Wee Keong(叶伟强)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发行人认缴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以审批结果为准)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环境保护监测;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
设备销售;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
除尘技术装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08-10-17
营业期限 2008-10-17 至无固定期限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登记机关 南京市江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十、 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一)重大合同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重大业务合同、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资料,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新增的已履行或正在履行的标的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的合同,或者交易金额虽未超过 1,000 万元,但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
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如下: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新增的重大销售合同如下:
合同标 合同金额
序号 合同对方 签署日期 履行情况
的 (万元)
大气污
南通中远海运川崎船舶工程
有限公司
设备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四建设
有限公司
注:上述履行情况为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的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新增的向前五大供应商采
购情况如下:
序 合同金额
合同对方 合同标的 签署日期 到期日 履行情况
号 (万元)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依必安派特电
公司
安徽鑫发铝业
有限公司
注:上述履行情况为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的情况。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融资相关合同,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控股
子公司新增的金额超过 1,000 万元的融资相关合同如下:
(1)授信合同
序号 授信银行 授信额度 协议期限 担保情况 协议编号 履行情况
招商银行南京 8,000 万元 2021-07-13/202 字第
分行 人民币 2-07-12 210700123
号
注:上述履行情况为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的情况。
(2)借款合同
借款金额
序号 借款银行 合同期限 担保情况 合同编号 履行情况
(万元)
南京银行南京 2021-04-22/202 Ba168022
城北支行 2-04-20 104210011
中国银行南京 2021-09-06/202
江宁支行 3-09-05
注:上述履行情况为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的情况。注 2: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该
合同实际提款金额为 1,500 万元。注 3:发行人分别于 2021 年 6 月 3 日、2021 年 6 月 18 日
及 2021 年 8 月 4 日向宁波银行南京分行借入 600 万元、400 万元及 1,200 万元,借款期限均
为 1 年,但尚未签署借款协议。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上述重大合同合
法有效,未产生纠纷或争议,合同的履行不存在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及本次发行产
生重大影响的法律风险。
(二)侵权之债
经发行人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不存在因
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因产生的重大侵权之债。
(三)发行人与关联方的重大债权债务关系及相互提供担保情况
根据《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与关
联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及相互提供担保的情况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第一部分“八、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之“(二)关联交易”。
(四)发行人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
根据发行人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金额较
大的其他应收款以及其他应付款均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而发生的往来款,合法有
效。
十一、 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
行人不存在新增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情况。
十二、 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
行人未对《公司章程》及《公司章程(草案)》进行修订。
十三、 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经本所律师核查,自《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
具之日,发行人召开了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六次董事会及五次监事会,具体
情况如下: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已审财
务报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关联交易公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性的报告>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于审议公司<投资 1000 万元人民币持股 100%设立新公司进行医疗器械生产的项
目 > 的 议 案 》、《 关 于 审 议 公 司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 以 境 外 中 资 企 业 MayAir
Manufacturing(M) SDN.BHD 再投资的方式从周楽处收购美埃日本研究所株式会
社的项目>的议案》。
于审议<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关
于审议<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审议<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
案》等若干议案并提请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相
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审议<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报告>的
议案》等若干议案。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截至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2019 年度、
董事就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于审议<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关
于审议<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关
于审议<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审议<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
案》等若干议案。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及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经审
阅财务报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6 月关联交易公允性的
报告>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及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止经
审计财务报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9 月关联交易公允性
的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四、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及其变化
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发行人的工商档案材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
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未发
生变化。
十五、 发行人的税务
(一)发行人执行的税种、税率
经本所律师查验,根据《审计报告》及发行人的确认,补充核查期间,发行
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所执行的主要税种、税率未发生变化,符合法律法规的规
定,未发生变化。
(二)发行人享受的税收优惠
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于 2020 年 12 月 2 日取得了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
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
号:GR202032008744)。发行人按照 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发行人之子公司(美埃上海、美埃系统、中山美埃、美埃天津、成都美埃、
美埃新材、美赫半导体和美埃(南京)医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对小型微利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即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
的部分,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
纳税所得额超过 100 万元但不超过 3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
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对上述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在上述优惠政策基
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发行人享受的政府补贴
根据《审计报告》,2020 年度发行人收到的财政补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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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补助项目 金额(元)
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办事处财政所-2020 上半年规模企业
产值增长奖励
南京市江宁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新获认
定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奖励
南京市江宁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企业技术装备投入普惠性
奖
南京市江宁区财政局-商务局江宁区利用外资提质增效专项
资金
南京市江宁区疫情防控期间物资保供突出贡献重点企业补贴
资金
江宁区秣陵街道会计集中核算中心 2019 年第一批知识产权
战略专项经费
根据《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查验,2021 年 1-9 月发行人收到的财政补贴
如下:
序号 补助项目 金额(元)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序号 补助项目 金额(元)
计划
南京市江宁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企业技术装备投入普惠性
奖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享受的上述政府补助具有相应
的政策依据,合法有效。
(四)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的税务合规情况
根据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的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未因
重大税收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十六、 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一)发行人的环境保护
经发行人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
司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件,不存在因违反有关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
处罚的情形。
(二)发行人的产品质量、技术标准
根据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本所律师对相关公开信息的查询及
发行人的确认,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无因违反产品质量、
标准、计量等质量技术监督方面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十七、 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募集资金运用未发生变化。
十八、 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
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未发生变化。
十九、 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
(一)发行人的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
人信息查询系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公示系统进行的查询,截至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
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事项。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文件,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
分支机构未受到行政处罚。
(二)发行人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
政处罚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境外律师出具的相关法律意见书并经本所律师通过中国
“裁判文书网”、“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等公示系统进行的查询,截至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发行人的实际控
制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事项。
(三)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全国法院
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等公示系统进行的查询,截至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发行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
行政处罚事项。
二十、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本所律师未参与《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的编制,但已对《招股说明书(申
报稿)》的整体内容,特别是对发行人在该《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引用本补
充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慎审阅,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及其摘要所
引用的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引
致的法律风险。
二十一、 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未发生影
响本次发行上市的重大不利事项,发行人仍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科创板
首发管理办法》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中国证
监会、上交所颁布的规范性文件中有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条
件。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第二部分、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回复更新事项
问题:关于美埃集团私有化
招股说明书显示,发行人的间接股东美埃集团曾于 2015 年 5 月 7 日于
伦敦证券交易所 AIM 市场挂牌上市,其后于 2018 年 3 月完成私有化并退
市。T&U 是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蒋立 100%持股的公司,美埃集团 2018 年 3
月私有化退市时,T&U 以 54,395,796.00 美元的价格认购宝利金瑞新增发的股
份,宝利金瑞用 T&U 增资的现金收购美埃集团非管理层股东所持股份。T&U
用于增资的现金来源包括 2,760 万元美元的并购贷款(2020 年已通过自有资
金偿还)、收回天加环球 1,718.15 万美元的借款以及自有资金。
请发行人结合报告期内 T&U 的主要财务数据、主营业务情况、股权变动
情况等,说明 T&U 用于增资宝利金瑞的自有资金(包括偿还并购贷款的自有
资金)的主要来源,并结合实际控制人蒋立的财务状况、信用状况、风险承受
能力、所属资产受限情况等,说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大额债务、相关
股票质押、司法冻结等风险事项,以及对发行人财务独立性、控制权稳定性的
影响。请保荐人及发行人律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请发行人结合报告期内 T&U 的主要财务数据、主营业务情况、股
权变动情况等,说明 T&U 用于增资宝利金瑞的自有资金(包括偿还并购贷款
的自有资金)的主要来源
根据本所律师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进行的访谈,T&U 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蒋立的个人投资平台,蒋立通过 T&U 对旗下多个产业板块进行投资,包括空调
业务板块、热能业务板块及发行人所经营的净化业务板块。T&U 本身未开展投
资以外的经营活动。
报告期内,T&U 未发生过股权变动,唯一股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蒋立。
报告期内,T&U 单体层面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时间 总资产(美元) 净资产(美元) 净利润(美元)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根据 T&U 提供的相关资料并经本所律师访谈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蒋立,T&U
向宝利金瑞增资的自有资金主要来源于其出售部分被投公司股权而取得的收益。
Global Limited(以下简称“天加环球”,系空调业务板块的控股平台)的少数股
权并取得了部分对价约 4,105 万美元,截至私有化交易实施之前,T&U 取得的
前述款项还剩余约 900 万美元,即 T&U 用于增资宝利金瑞的自有资金。
根据 T&U 提供的相关资料并经本所律师访谈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蒋立,T&U
为了对美埃集团进行私有化而自贷款行借入的 2,760 万美元已经于 2020 年 7 月
全部清偿完毕,用于偿还贷款的资金主要来源于两个部分,一部分为 T&U 于 2020
年 1 月转让其持有的部分发行人股权而取得的约 2,000 万美元股权转让款;另一
部分为天加环球提供给 T&U 的金额为 1,460 万美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为五年,
T&U 拟以后续投资收益向天加环球偿还该笔借款。前述借款及股权转让取得的
部分对价即 T&U 偿还并购贷款的自有资金来源。
(二)结合实际控制人蒋立的财务状况、信用状况、风险承受能力、所属
资产受限情况等,说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大额债务、相关股票质押、
司法冻结等风险事项,以及对发行人财务独立性、控制权稳定性的影响
根据本所律师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蒋立进行的访谈,蒋立的主要资产为其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境内外公司股权/权益,包括 T&U 及其投资的多个产业板块的境
内外公司。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蒋立在境内外合计控制的经营主体
数量超过 50 家。
根据蒋立提供的其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调取的《个
人信用报告》、本所律师与蒋立进行的访谈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全国法院被执行
人信息查询系统”、“信用中国”、企查查等公开网站进行查询,截至本补充法律
意见书出具之日,蒋立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事项,不存在被限制高消费等失信情况。
根据《个人信用报告》,蒋立为其所控制的天加集团的银行借款提供个人信
用担保,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5,500 万元。除此之外,蒋立个人不存在尚未清偿的
大额债务。蒋立所持有的股权/权益价值已经远高于前述担保金额。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根据蒋立的确认、有关境外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并经本所律师登录企查查
等网站进行查询,蒋立通过 TECABLE、美埃国际、美埃集团、宝利金瑞及 T&U
等持股平台控制的发行人股份以及前述每一家持股平台的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司
法冻结等情况。
基于前述,本所律师认为,蒋立个人的财务状况、信用状况、风险承受能力
良好、不存在所属资产受限的情况;除为天加集团提供的借款信用担保外,不
存在其他大额债务,实现担保权益不会对蒋立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蒋
立所持发行人股份不存在相关股票质押、司法冻结等风险事项,不会对发行人
的财务独立性、控制权稳定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核查方式
情况与蒋立进行访谈确认;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七)
目 录
第一部分、补充核查期间更新事项 ······································································4
一、 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4
二、 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4
三、 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4
四、 发行人的独立性 ······················································································4
五、 发行人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4
六、 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 ················································································5
七、 发行人的业务 ·························································································5
八、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5
九、 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12
十、 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20
十一、 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23
十二、 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23
十三、 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23
十四、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及其变化 ························25
十五、 发行人的税务 ····················································································25
十六、 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27
十七、 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27
十八、 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 ········································································27
十九、 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 ········································································27
二十、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28
二十一、 结论意见 ·······················································································28
第二部分、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回复更新事项 ···············································29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七)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七)
案号:01F20194198
致: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或“美埃科技”)的委托,作为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专项法律顾问,
已于 2020 年 9 月出具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美埃(中国)环境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法律意见书》
(以下简称“《法
律意见书》”)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律师工作报告》
(以下简称“《律师工
作报告》”)及若干补充法律意见书。
本 所 律 师 根 据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出 具 的 编 号 为 安 永 华 明 ( 2022 ) 审 字 第
(以下简称“《审计报告》”)及发行人自 2021 年
)相关事项的
变化情况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是对《法律意见书》的补充,并构成《法律意见书》不可
分割的一部分。《法律意见书》中述及的声明事项以及相关定义同样适用于本补
充法律意见书。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仅供发行人为本次发行上市之目的而使用,不得用作任何
其他目的。本所同意将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作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所必备的法定
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基于上文所述,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
理办法》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七)
勉尽责精神出具补充法律意见如下:
第一部分、补充核查期间更新事项
一、 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本所律师已在《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中详细披露了发行人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的批准本次发行上市以及授权董事会处理本次发行
上市相关事宜的决议,本次发行上市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前述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的 24 个月,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尚在
有效期内。
二、 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本所律师已经在《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中详细披露发行人本次
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仍具备本次发行
上市的主体资格。
三、 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经逐条对照《公司法》《证券法》《科创板首发管理办法》《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
行人符合前述法律法规中规定的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四、 发行人的独立性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
行人拥有独立完整的生产、供应、销售系统。发行人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发行人具有面向市场的自
主经营能力。
五、 发行人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所律师已经在《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详细披露发行人的发起
人和股东情况。经本所律师核查,自《补充法律意见书(六)》出具之日至本补
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的发起人及现有股东的基本情况未发生变更。截
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美埃国际、实际控制人为蒋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七)
立,未发生变化。
六、 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
本所律师已经在《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详细披露发行人的股本
及其演变。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的股本没
有发生变化。发行人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冻结、质押等权利限制的情
形。
七、 发行人的业务
(一)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的经营
范围和主营业务未发生变更。
(二) 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
之日,发行人在中国大陆以外的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 根 据 《 审 计 报 告 》, 发 行 人 合 并 报 表 的 2020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为
入,发行人主营业务突出。
(四)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不存在影响其持续经营的
法律障碍。
八、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一)关联方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的关联方变化如
下: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说明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
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专用设
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
发行人控股子公 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专用设备销售;
美埃(南京)电子
设备有限公司
份 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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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
除尘技术装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
备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
美埃(无锡)环境
设备有限公司
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除尘技术装备制造;新材
发行人控股子公 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美埃恩必安(南京)
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份 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空气净化设备及配件、环保设备及配
件、节能系统、空调设备及配件、机
电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销售、
安装、调试、检测;销售:无尘室设
备、建材、风淋机柜、金属制品、机
持有发行人控股子 械设备及相关零部件;自营和代理各
苏州屹岑净化环保 公司美埃恩必安 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
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环境科技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有限公司 5%股份 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五金产
品零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半
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
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销售代理(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持有发行人控股子
公司美埃恩必安 气体过滤器;能源,环境材料及装备
(南京)环境科技 开发环境技术劳务
有限公司 25%股份
注:2022 年 1 月 12 日,关联方南京天加能源网络数据服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蒋立
间接控制并担任执行董事)更名为南京天加储能科技有限公司;2022 年 3 月 9 日,关联方
南京天加热能技术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蒋立间接控制并担任董事长、发行人董事祁伟担任
董事)更名为南京天加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二)关联交易
根据《审计报告》、相关关联交易协议等文件,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
行人及其子公司与关联方新增发生的主要关联交易如下:
(1)采购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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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向常熟市健扬净化滤材厂采购的滤料复合设备等机器设备,具体情况
更新如下:
单位:万元
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滤料复合成型设备及相关配
常熟市健扬净化滤材厂 - 176.99
套设备
合计 - 176.99
(2)接受关联方担保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合同及《审计报告》,发行人的关联方为发行人提供
担保的情况更新如下:
时间 担保人 被担保人 担保金额
美埃国际 美埃制造 848.25 万林吉特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美埃集团 发行人 16,200.00 万元
美埃国际 美埃制造 846.75 万林吉特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美埃集团 发行人 16,200.00 万元
(3)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如下:
单位:万元
资金流入 资金流出
年度 公司名称 关联方 币种 拆入资金/ 收到 拆出资金/ 偿付
收回资金 利息 归还资金 利息
埃普森苏
美埃科技 人民币 3.00 - - -
美埃制造 美埃国际 林吉特 - - 460.14 -
埃普森苏
美埃科技 人民币 1.52 - - -
州
美埃国际 林吉特 1,117.07 - 55.00 -
美埃制造
美埃集团 美元 - - 48.00 -
(4)关联方垫付款项
①美埃制造与关联方之间垫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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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相关人员的差旅费用、办公用品费用、房租、设备租赁等,具体情况更新如下:
A、美埃制造为关联方垫付费用
单位:万元
被垫付方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马来西亚天加 - -
美埃国际 3.76 4.56
美埃集团 11.83 0.01
美埃香港 - 0.03
MayAir SEA - -
美埃台湾 - 20.94
MayAir R&D - -
美埃泰国 0.09 2.93
B、关联方为美埃制造垫付费用
单位:万元
垫付方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美埃国际 4.45 10.27
IAQ 0.10 -
④美埃国际为美埃新加坡垫付费用
公设备采购费用等,具体情况更新如下:
单位:万元
垫付方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美埃国际 5.87 -
⑤美埃国际为 GTG 垫付费用
情况更新如下:
单位:万元
垫付方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美埃国际 - 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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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销售商品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占营业收入 占营业收
金额 金额
比例 入比例
成都天加环境设备有限公司 891.50 0.78% 543.84 0.60%
天津天加环境设备有限公司 1,426.93 1.24% 1,168.55 1.29%
广州天加环境控制设备有限公司 1,014.54 0.88% 686.66 0.76%
南京天加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1,562.93 1.36% 1,335.55 1.48%
TICA Climate Solutions Malaysia
Sdn. Bhd.
TICA China Company Limited - - 3.83 0.004%
南京天加贸易有限公司 - - 3.63 0.004%
合肥天美环境设备有限公司 551.96 0.48% - -
南京福加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0.96 0.001% - -
TICA-Smardt Hong Kong Limited 77.50 0.07% 1.30 0.001%
南京天加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1.97 0.01% - -
天加集团小计 5,606.16 4.88% 3,779.09 4.19%
百科工程 82.72 0.07% 20.17 0.02%
美埃台湾 83.30 0.07% 84.51 0.09%
百科机电工程(苏州)有限公司 52.21 0.05% - -
新力净化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43.77 0.04% 6.26 0.01%
埃普森苏州 - - 0.38 0.0004%
美埃泰国 170.63 0.15% 12.05 0.01%
三通(常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0.09 0.0001% 0.27 0.0003%
IAQ Solutions Sdn.Bhd. 4.15 0.004% 0.22 0.0002%
合计 6,041.80 5.26% 3,902.95 4.32%
注:1、上述公司中,百科工程已于 2017 年 9 月、百科机电工程(苏州)有限公司已于
埃台湾已于 2021 年 11 月因股权变更或注销原因,
与公司不再存在关联关系,
但为了保证 IPO
申报关联方披露的一贯性,仍将上述公司作为关联方披露。
苏州第一分公司、江苏百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江苏百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上海
分公司、江苏百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园区分公司及江苏百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
(2)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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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占采购总 占采购总
金额 金额
额比例 额比例
江苏博霖 VOCs 设备配件 4.42 0.01% 483.17 0.78%
常熟市健扬净
滤材滤料、过滤器 422.45 0.58% 564.65 0.91%
化滤材厂
三通(常州)电
子科技有限公 电路板 410.00 0.56% 177.07 0.28%
司
天津天加环境
风机 - - 81.94 0.13%
设备有限公司
埃普森苏州 净化设备 - - 5.52 0.01%
新力净化科技
(深圳)有限公 风机、箱体等 175.33 0.24% 215.24 0.35%
司
南京天加环境
空调面板、检测费等 - - 1.95 0.003%
科技有限公司
美埃滤材 过滤材料 - - - -
南京福加自动
化科技有限公 电控柜、风机 85.93 0.01% 22.47 0.04%
司
赫发科技股份
零部件 5.82 0.12% - -
有限公司
合计 1,103.96 1.51% 1,552.01 2.50%
注:上述公司中,美埃滤材已于 2019 年 7 月注销,江苏博霖已于 2019 年 10 月、埃普
森苏州已于 2019 年 12 月因股权变更原因,与公司不再存在关联关系,但为了保证 IPO 申
报关联方披露的一贯性,仍将上述公司作为关联方披露。
(3)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根据《审计报告》,2020 年度及 2021 年度,发行人向其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支付薪酬的情况如下: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万元) 616.65 555.20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七)
单位名称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
成都天加环境设备有限公司 119.04 198.67
天津天加环境设备有限公司 229.43 409.24
广州天加环境控制设备有限公司 199.80 286.81
南京天加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358.78 373.59
新力净化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309.31
埃普森苏州 - 1.13
百科工程 0.71 -
美埃台湾 - 135.82
TICA China Company Limited - 3.66
TICA Climate Solutions Malaysia Sdn. Bhd. 5.86 5.49
IAQ Solutions Sdn.Bhd. 4.03 3.27
TICA-Smardt Hong Kong Limited 16.89 1.30
南京天加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7.83 373.59
合肥天美环境设备有限公司 278.08 -
应收账款合计 1,220.44 1,728.30
预付账款:
南京天加贸易有限公司 20.15 -
裴秀梅 3.11
赫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319.16
预付账款合计 2,342.41 -
短期借款:
美埃集团-本金 1,785.20 1,826.97
美埃集团-利息 265.87 238.29
短期借款合计 2,051.07 2,065.26
应付账款:
天津天加环境设备有限公司 - 81.26
三通(常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99.97 87.69
常熟市健扬净化滤材厂 80.83
新力净化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47.20
埃普森苏州 4.08 4.52
江苏博霖 82.17 170.92
南京福加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15.39 8.66
应付账款合计 482.44 400.26
预收账款/合同负债:
美埃国际 0.04 0.04
百科工程 7.19 0.91
预收账款合计 7.23 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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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股利:
美埃国际 1,912.09 1,912.09
TECABLE 508.45 508.45
应付股利合计 2,420.54 2,420.54
其他应付款:
美埃集团 899.40 928.60
美埃国际 2,055.07 2,886.28
美埃台湾 - -
Liau Kee Yeong(廖祺勇) - 0.13
其他应付款合计 2,954.47 3,815.01
九、 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一)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使用权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租赁合同,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新增
的租赁生产经营场所情况如下:
是否办
序 租赁 租赁期限
出租方 承租方 租赁地点 面积(㎡) 理租赁
号 用途 到期日
备案
四川省成都
市高新区益
层 511 号
中山市石岐
区海景工业
村 5 号楼第 1
层右侧
深圳市龙华
深圳市锦龙 区梅龙大道
发有限公司 大厦 15 层 05
号
美埃(无 建筑:
无锡新吴区 办
无锡汉阳机 锡)环境 3,900.00;
械有限公司 设备有限 场地:
号 工业
公司 2,000.0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七)
南京市江宁
美埃恩必
南京香港通 区空港开发
安(南京)
环境科技
有限公司 号内 06 栋厂
有限公司
房
天津市武清
区王庆坨镇
庆广道 16 号
办
院 83A、83B
天津市宏江 公、
库房及 8301、
司 发、
生产
住宿房
上海市外高
上海欣宁房 桥保税区奥
限公司 幢(3 号楼)
五层 C 部位
南京市江宁
区秣陵工业
南京仁仁汽
园蓝霞路 18
号 1 号厂房
公司
及部分公共
区域
南京市江宁
美埃(南
南京仁仁汽 区秣陵工业 生产
京)电子
设备有限
公司 号 1 号厂房 储
公司
部分区域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租赁合同,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
子公司为其员工租赁的居住房屋部分已到期,新增的房屋租赁情况如下:
是否办
序 面积 租赁 租赁期限到
出租方 承租方 租赁地点 理租赁
号 (㎡) 用途 期日
备案
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
美埃科
技
苑 159 幢 508 室
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
美埃科
技
苑 98 幢 502 室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七)
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
美埃科
技
苑 12 幢 602 室
上海市浦东新区周东
美埃科
技
室以及 B091 号车位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
美埃科
技
美埃成 兴园路 6 号龙王渡二
都 期 11 幢二层 2 号
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
陈清、何 美埃科
义勤 技
苑 02 幢 2310 室
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
美埃科
技
室
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
美埃科
技
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
美埃科
技
(二)发行人拥有的知识产权
自《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出具后,本所律师已经就《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出
具之日至《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涉及产权证书之补充鉴证意见(九)》出具之日
期间发行人的注册商标、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变化情况出具了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涉及产权证书之补充鉴证意见(二)》、《上海市锦天城律
师事务所关于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
上市涉及产权证书之补充鉴证意见(三)》、《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美埃
(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涉及产权证书
之补充鉴证意见(四)》、《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美埃(中国)环境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涉及产权证书之补充鉴证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七)
(五)》、《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涉及产权证书之补充鉴证意见(六)》、《上海市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科创板上市涉及产权证书之补充鉴证意见(七)》、《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涉及
产权证书之补充鉴证意见(八)》及《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美埃(中国)
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涉及产权证书之补充
鉴证意见(九)》
。
自《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涉及产权证书之补充鉴证意见(九)》出具之日至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新增的商标、专利及计算机软件著作具体情
况如下:
标注册证》。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商标证书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进行查询,上述商标证书系真实、合法、有效的,详情如下:
取
类 专用权期 得 他项
序号 商标标识 注册号 权利人 商品服务
别 限 方 权利
式
第 1 类:活
性炭; 过
原 滤 用 碳 ;
始 吸气剂(化
得 质); 渗碳
剂; 离子
交换树脂
第 1 类:活
性炭; 过
原 滤 用 碳 ;
始 吸气剂(化
得 质); 渗碳
剂; 离子
交换树脂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七)
第 7 类:净
化冷却空
气用过滤
器(引擎
用); 汽车
发动机排
气净化装
置(催化反
应器); 空
气滤清器
(引擎部
原 件); 汽车
始 发动机废
得 系统; 静
电工业设
备; 电子
工业设备;
气体分离
设备; 清
洁用吸尘
装置; 真
空吸尘器
用 纸 袋 ;
清洁用除
尘装置
第 11 类:
空气净化
装置和机
器; 空气
过滤设备;
空气消毒
器; 空气
除臭装置;
原 气体净化
始 装置; 通
得 装置(空气
调节); 空
调用过滤
器; 污水
净化设备;
水净化设
备和机器;
医用消毒
设备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七)
得 空气清新;
空调设备
出租; 废
物和垃圾
的回收利
用; 净化
有害材料;
废物再生;
水 处 理 ;
焊接服务;
定做材料
装配(替他
人)
出具的意见,发行人新增取得 1 项马来西亚的商标证书、新增续期取得 1 项日本
及 1 项越南的商标证书,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商标证书并经本所律师核查,上述商
标证书系真实、合法、有效的,详情如下:
序 权利 类 指定
商标标识 注册号 注册日 到期日
号 人 别 地域
发行 马 来
人 西亚
发行
人
美埃
制造
明专利证书》
、4 项《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及 1 项《外观设计专利证书》。根据发
行人提供的专利证书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进行查询,上述专利
证书系真实、合法、有效的,详情如下:
(1)发明专利
序 他项
专利名称 权利人 取得方式 专利号 申请日
号 权利
一种用于实时监
测和传输过滤器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七)
重量的组件
一种滤芯可替换
式弧形 V 型过滤器
斜轴压块快装锁
法
一种光固化过滤
法
上述发明专利的专利权期限为二十年,自申请日起算。
(2)实用新型
序 他项
专利名称 权利人 取得方式 专利号 申请日
号 权利
一种负压除臭除
尘除菌洁净衣柜
等离子复合过滤
空气洁净屏
一种便捷式焊接 美埃系
工作台 统
一种可拆卸的风
机模块、风机流道
一体模块及过滤
器机组
上述实用新型的专利权期限为十年,自申请日起算。
(3)外观设计
序 他项
专利名称 权利人 取得方式 专利号 申请日
号 权利
发行人、
统
上述外观设计的专利权期限为十年,自申请日起算。
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著作权证书并经本所律师登录中国
版权保护中心网站进行查询,上述著作权证书系真实、合法、有效的,详情如下:
序 软件/作品名称 权利人 取得方式 登记号 开发完成 他项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七)
号 日 权利
美埃过滤器分析
MFAS]V1.0
美埃基于西门子
smart 工业静电油
雾处理控制系统
V1.0
(三)发行人的对外投资及分支机构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境外律师出具的有关法律意见书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
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除下列变更情况外,发行人其他的境内外子公司、
境内分支机构的基本情况未发生变化,详情如下:
境设备有限公司,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美埃(无锡)环境设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14MA7FJJU77C
住所 无锡市新吴区梅村工业集中区锡达路 240-2 号
法定代表人 Yap Wee Keong(叶伟强)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500 万元人民币
发行人认缴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一般项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除尘技术装备制造;风机、
风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风机、风扇销售;新材料
经营范围 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22-01-13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七)
营业期限 2022-01-13 至无固定期限
登记机关 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行政审批局
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美埃恩必安(南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15MA7GH01L52
住所 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蓝霞路 101 号
法定代表人 Yap Wee Keong(叶伟强)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700 万元人民币
发行人认缴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一般项目:除尘技术装备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
经营范围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22-02-08
营业期限 2022-02-08 至无固定期限
登记机关 南京市江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十、 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一)重大合同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重大业务合同、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资料,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新增的已履行或正在履行的标的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的合同,或者交易金额虽未超过 1,000 万元,但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
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如下: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七)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新增的重大销售合同如
下:
合同 合同含税金额
序号 合同对方 签署日期 履行情况
标的 (万元)
上海集成电路装备材料产业
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四建设
有限公司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
有限公司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四建设
有限公司
广州华星光电半导体显示技
术有限公司
注:上述履行情况为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新增的向前五大供应商
采购情况如下:
序 合同 合同含税金额
合同对方 签署日期 到期日 履行情况
号 标的 (万元)
雅柏特滤材科
公司
注:上述履行情况为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情况。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融资相关合同,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控
股子公司新增的金额超过 1,000 万元的融资相关合同如下:
(1)银行承兑合同
合同金额
序号 承兑银行 协议期限 收款人 协议编号 履行情况
(万元)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七)
依必安派
上海浦东发展 2021-11-25/202 特电机(上 CD931320
银行南京分行 2-03-21 海)有限公 21800158
司
注:上述履行情况为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情况。
(2)借款合同
借款金额
序号 借款银行 合同期限 担保情况 合同编号 履行情况
(万元)
南京银行南京 2021-10-29/202 Ba168022
城北支行 2-10-19 110270024
上海浦东发展 2021-11-05/202 931320212
银行南京分行 2-11-05 80345
中国银行南京 2021-11-29/202
江宁支行 2-11-28
注:上述履行情况为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情况。
(3)银行保函
序 保函金额 出具日/到期 保函类 保函编 履行情
开立银行 受益人
号 (万元) 日 型 号 况
广州华
星光电
不可撤
中信银行南 2021-12-24/2 半导体 8110583 正在履
京分行 022-09-30 显示技 19033 行
款保函
术有限
公司
注:上述履行情况为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上述重大合同合
法有效,未产生纠纷或争议,合同的履行不存在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及本次发行产
生重大影响的法律风险。
(二)侵权之债
经发行人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不存在
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因产生的重大侵权之
债。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七)
(三)发行人与关联方的重大债权债务关系及相互提供担保情况
根据《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与
关联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及相互提供担保的情况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第一部分
“八、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之“(二)关联交易”。
(四)发行人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
根据发行人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金额
较大的其他应收款以及其他应付款均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而发生的往来款,合法
有效。
十一、 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
行人不存在新增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情况。
十二、 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
行人未对《公司章程》及《公司章程(草案)》进行修订。
十三、 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经本所律师核查,自《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
具之日,发行人召开了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八次董事会及六次监事会,具体
情况如下: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已审财
务报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关联交易公允
性的报告>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于审议公司<投资 1000 万元人民币持股 100%设立新公司进行医疗器械生产的项
目 > 的 议 案 》、《 关 于 审 议 公 司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 以 境 外 中 资 企 业 MayAir
Manufacturing(M) SDN.BHD 再投资的方式从周楽处收购美埃日本研究所株式会
社的项目>的议案》。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七)
于审议<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关
于审议<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审议<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
案》等若干议案并提请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相
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审议<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报告>的
议案》等若干议案。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截至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2019 年度、
董事就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于审议<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关
于审议<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关
于审议<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审议<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
案》等若干议案。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及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经审
阅财务报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6 月关联交易公允性的
报告>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及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止经
审计财务报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9 月关联交易公允性
的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投资 1000 万元人民币在无锡设立全资子公司进行除尘设备和风机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七)
生产的项目>的议案》。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已审
财务报表>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关联交易公允
性的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四、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及其变化
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发行人的工商档案材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
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未发
生变化。
十五、 发行人的税务
(一)发行人执行的税种、税率
经本所律师查验,根据《审计报告》及发行人的确认,补充核查期间,发行
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所执行的主要税种、税率未发生变化,符合法律法规的规
定,未发生变化。
(二)发行人享受的税收优惠
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于 2020 年 12 月 2 日取得了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
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
号:GR202032008744)。发行人按照 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发行人之子公司(美埃上海、美埃系统、中山美埃、美埃天津、成都美埃、
美埃新材)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对小型微利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即年
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
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100 万元但不超过 300 万元的部分,
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对上述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
的部分,在上述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发行人享受的政府补贴
根据《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查验,2021 年度发行人收到的财政补贴如
下: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七)
序号 补助项目 金额(元)
计划
南京市江宁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企业技术装备投入普惠性
奖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享受的上述政府补助具有相应
的政策依据,合法有效。
(四)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的税务合规情况
根据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的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未因
重大税收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七)
十六、 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一)发行人的环境保护
经发行人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
司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件,不存在因违反有关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
处罚的情形。
(二)发行人的产品质量、技术标准
根据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本所律师对相关公开信息的查询及
发行人的确认,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无因违反产品质量、
标准、计量等质量技术监督方面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十七、 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募集资金运用未发生变化。
十八、 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
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未发生变化。
十九、 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
(一)发行人的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
人信息查询系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公示系统进行的查询,截至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
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事项。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文件,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
分支机构未受到行政处罚。
(二)发行人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
政处罚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境外律师出具的相关法律意见书并经本所律师通过中国
“裁判文书网”、“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等公示系统进行的查询,截至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七)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发行人的实际控
制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事项。
(三)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全国法院
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等公示系统进行的查询,截至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发行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
行政处罚事项。
二十、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本所律师未参与《招股说明书(注册稿)》的编制,但已对《招股说明书(注
册稿)》的整体内容,特别是对发行人在该《招股说明书(注册稿)》中引用本补
充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慎审阅,
《招股说明书(注册稿)》及其摘要所
引用的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引
致的法律风险。
二十一、 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未发生影
响本次发行上市的重大不利事项,发行人仍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科创板
首发管理办法》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中国证
监会、上交所颁布的规范性文件中有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条
件。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七)
第二部分、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回复更新事项
问题:关于美埃集团私有化
招股说明书显示,发行人的间接股东美埃集团曾于 2015 年 5 月 7 日于
伦敦证券交易所 AIM 市场挂牌上市,其后于 2018 年 3 月完成私有化并退
市。T&U 是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蒋立 100%持股的公司,美埃集团 2018 年 3
月私有化退市时,T&U 以 54,395,796.00 美元的价格认购宝利金瑞新增发的股
份,宝利金瑞用 T&U 增资的现金收购美埃集团非管理层股东所持股份。T&U
用于增资的现金来源包括 2,760 万元美元的并购贷款(2020 年已通过自有资
金偿还)、收回天加环球 1,718.15 万美元的借款以及自有资金。
请发行人结合报告期内 T&U 的主要财务数据、主营业务情况、股权变动
情况等,说明 T&U 用于增资宝利金瑞的自有资金(包括偿还并购贷款的自有
资金)的主要来源,并结合实际控制人蒋立的财务状况、信用状况、风险承受
能力、所属资产受限情况等,说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大额债务、相关
股票质押、司法冻结等风险事项,以及对发行人财务独立性、控制权稳定性的
影响。请保荐人及发行人律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请发行人结合报告期内 T&U 的主要财务数据、主营业务情况、股
权变动情况等,说明 T&U 用于增资宝利金瑞的自有资金(包括偿还并购贷款
的自有资金)的主要来源
根据本所律师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进行的访谈,T&U 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蒋立的个人投资平台,蒋立通过 T&U 对旗下多个产业板块进行投资,包括空调
业务板块、热能业务板块及发行人所经营的净化业务板块。T&U 本身未开展投
资以外的经营活动。
报告期内,T&U 未发生过股权变动,唯一股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蒋立。
报告期内,T&U 单体层面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时间 总资产(美元) 净资产(美元) 净利润(美元)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七)
根据 T&U 提供的相关资料并经本所律师访谈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蒋立,T&U
向宝利金瑞增资的自有资金主要来源于其出售部分被投公司股权而取得的收益。
Global Limited(以下简称“天加环球”,系空调业务板块的控股平台)的少数股
权并取得了部分对价约 4,105 万美元,截至私有化交易实施之前,T&U 取得的
前述款项还剩余约 900 万美元,即 T&U 用于增资宝利金瑞的自有资金。
根据 T&U 提供的相关资料并经本所律师访谈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蒋立,T&U
为了对美埃集团进行私有化而自贷款行借入的 2,760 万美元已经于 2020 年 7 月
全部清偿完毕,用于偿还贷款的资金主要来源于两个部分,一部分为 T&U 于 2020
年 1 月转让其持有的部分发行人股权而取得的约 2,000 万美元股权转让款;另一
部分为天加环球提供给 T&U 的金额为 1,460 万美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为五年,
T&U 拟以后续投资收益向天加环球偿还该笔借款。前述借款及股权转让取得的
部分对价即 T&U 偿还并购贷款的自有资金来源。
(二)结合实际控制人蒋立的财务状况、信用状况、风险承受能力、所属
资产受限情况等,说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大额债务、相关股票质押、
司法冻结等风险事项,以及对发行人财务独立性、控制权稳定性的影响
根据本所律师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蒋立进行的访谈,蒋立的主要资产为其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境内外公司股权/权益,包括 T&U 及其投资的多个产业板块的境
内外公司。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蒋立在境内外合计控制的经营主体
数量超过 50 家。
根据蒋立提供的其于 2022 年 4 月 24 日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调取的《个
人信用报告》、本所律师与蒋立进行的访谈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全国法院被执行
人信息查询系统”、“信用中国”、企查查等公开网站进行查询,截至本补充法律
意见书出具之日,蒋立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事项,不存在被限制高消费等失信情况。
根据《个人信用报告》,蒋立为其所控制的天加集团的银行借款提供个人信
用担保,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5,500 万元。除此之外,蒋立个人不存在尚未清偿的
大额债务。蒋立所持有的股权/权益价值已经远高于前述担保金额。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七)
根据蒋立的确认、有关境外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并经本所律师登录企查查
等网站进行查询,蒋立通过 TECABLE、美埃国际、美埃集团、宝利金瑞及 T&U
等持股平台控制的发行人股份以及前述每一家持股平台的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司
法冻结等情况。
基于前述,本所律师认为,蒋立个人的财务状况、信用状况、风险承受能力
良好、不存在所属资产受限的情况;除为天加集团提供的借款信用担保外,不
存在其他大额债务,实现担保权益不会对蒋立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蒋
立所持发行人股份不存在相关股票质押、司法冻结等风险事项,不会对发行人
的财务独立性、控制权稳定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核查方式
情况与蒋立进行访谈确认;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七)
(本页无正文,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七)》之签署页)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经办律师:_________________
王 立
负责人: 经办律师:_________________
顾功耘 沈 诚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八)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八)
目 录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八)
(二)发行人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八)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八)
案号:01F20194198
致: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或“美埃科技”)的委托,作为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专项法律顾问,
已于 2020 年 9 月出具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美埃(中国)环境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法律意见书》
(以下简称“《法
律意见书》”)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律师工作报告》
(以下简称“《律师工
作报告》”)及若干补充法律意见书。
本 所 律 师 根 据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出 具 的 编 号 为 安 永 华 明 ( 2022 ) 审 字 第
(以下简称“《审计报告》”)及发行人自 2022 年
化情况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是对《法律意见书》的补充,并构成《法律意见书》不可
分割的一部分。《法律意见书》中述及的声明事项以及相关定义同样适用于本补
充法律意见书。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仅供发行人为本次发行上市之目的而使用,不得用作任何
其他目的。本所同意将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作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所必备的法定
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基于上文所述,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
理办法》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八)
勉尽责精神出具补充法律意见如下:
第一部分、补充核查期间更新事项
一、 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意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决议的有效期、授权董事会负责办理公司申请本次发行
及上市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至 2023 年 3 月 3 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
之日,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尚在有效期内。
二、 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本所律师已经在《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中详细披露发行人本次
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仍具备本次发行
上市的主体资格。
三、 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经逐条对照《公司法》《证券法》《科创板首发管理办法》《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
行人符合前述法律法规中规定的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四、 发行人的独立性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
行人拥有独立完整的生产、供应、销售系统。发行人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发行人具有面向市场的自
主经营能力。
五、 发行人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所律师已经在《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详细披露发行人的发起
人和股东情况。经本所律师核查,自《补充法律意见书(七)》出具之日至本补
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除 KCT 的股东及持股比例由“Tiew Soon Aik(张顺益)
持股 100%”变更为“Tiew Soon Aik(张顺益)持股 50%、Yip Pek San 持股 50%”
外,发行人的发起人及现有股东的基本情况未发生变更。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八)
出具之日,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美埃国际、实际控制人为蒋立,未发生变化。
六、 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
本所律师已经在《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详细披露发行人的股本
及其演变。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的股本没
有发生变化。发行人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冻结、质押等权利限制的情
形。
七、 发行人的业务
(一)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的经营
范围和主营业务未发生变更。
(二) 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
之日,发行人在中国大陆以外的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 根 据 《 审 计 报 告 》, 发 行 人 合 并 报 表 的 2021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为
(四)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不存在影响其持续经营的
法律障碍。
八、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一)关联方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的关联方变化如
下: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说明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
实际控制人蒋立通 一般项目:生物质能技术服务;生物
过 T&U、TICA 有机肥料研发;生物质液体燃料生产
南京赛尔生物能源
Exergy S.r.l、Sebigas 工艺研发;生物质燃料加工;生物质
科技有限公司
S.r.l 间接控制,并担 生物肥料研发;生物饲料研发;生物
任董事;董事祁伟 基材料技术研发;生物质液体燃料生
担任董事 产装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八)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说明 注销时间
实际控制人蒋立哥哥蒋沁持有其
南京医科大学眼科医院
有限公司
蒋立配偶担任董事
(二)关联交易
根据《审计报告》、相关关联交易协议等文件,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
行人及其子公司与关联方新增发生的主要关联交易如下:
(1)接受关联方担保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合同及《审计报告》,发行人的关联方为发行人提供
担保的情况更新如下:
时间 担保人 被担保人 担保金额
美埃国际 美埃制造 848.25 万林吉特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美埃集团 发行人 16,200.00 万元
美埃国际 美埃制造 848.25 万林吉特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美埃集团 发行人 16,200.00 万元
(2)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更新如下:
单位:万元
资金流入 资金流出
年度 公司名称 关联方 币种 拆入资金/ 收到 拆出资金/ 偿付
收回资金 利息 归还资金 利息
美埃制造 美埃国际 林吉特 - - 45.00 -
月
埃普森苏
州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八)
资金流入 资金流出
年度 公司名称 关联方 币种 拆入资金/ 收到 拆出资金/ 偿付
收回资金 利息 归还资金 利息
美埃制造 美埃国际 林吉特 - - 460.14 -
(3)关联方垫付款项
①美埃制造与关联方之间垫付费用
主要是相关人员的差旅费用、办公用品费用、房租、设备租赁等,具体情况更新
如下:
A、美埃制造为关联方垫付费用
单位:万元
被垫付方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美埃国际 1.33 3.76
美埃集团 - 11.83
美埃泰国 - 0.09
B、关联方为美埃制造垫付费用
单位:万元
垫付方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美埃国际 2.63 4.45
IAQ - 0.10
美埃泰国 0.02 -
②美埃国际为美埃新加坡垫付费用
办公设备采购费用等,具体情况更新如下:
单位:万元
垫付方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美埃国际 2.29 5.87
(1)销售商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八)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占营业收入 占营业收
金额 金额
比例 入比例
成都天加环境设备有限公司 392.94 0.69% 891.50 0.78%
天津天加环境设备有限公司 715.64 1.26% 1,426.93 1.24%
广州天加环境控制设备有限公司 656.24 1.16% 1,014.54 0.88%
南京天加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811.01 1.43% 1,562.93 1.36%
TICA Climate Solutions Malaysia
Sdn. Bhd.
合肥天美环境设备有限公司 521.83 0.92% 551.96 0.48%
南京福加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 - 0.96 0.001%
TICA-Smardt Hong Kong Limited 156.73 0.28% 77.50 0.07%
南京天加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11.97 0.01%
天加集团小计 3,282.49 5.79% 5,606.16 4.88%
百科工程 55.56 0.10% 82.72 0.07%
美埃台湾 - - 83.30 0.07%
百科机电工程(苏州)有限公司 0.61 0.001% 52.21 0.05%
新力净化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 43.77 0.04%
美埃泰国 134.33 0.24% 170.63 0.15%
三通(常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0.09 0.0001%
IAQ Solutions Sdn.Bhd. 0.05 0.0001% 4.15 0.004%
常熟市健扬净化滤材厂 0.22 0.0004% - -
合计 3,473.25 6.13% 6,043.03 5.26%
注:1、上述公司中,百科工程已于 2017 年 9 月、百科机电工程(苏州)有限公司已于
变更或注销原因,与公司不再存在关联关系,但为了保证 IPO 申报关联方披露的一贯性,
仍将上述公司作为关联方披露。
苏州第一分公司、江苏百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江苏百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上海
分公司、江苏百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园区分公司及江苏百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
(2)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单位:万元
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占采购总 占采购总
金额 金额
额比例 额比例
江苏博霖 VOCs 设备配件 - - 4.42 0.01%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八)
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占采购总 占采购总
金额 金额
额比例 额比例
常熟市健扬净
滤材滤料、过滤器 395.89 0.98% 422.45 0.58%
化滤材厂
三通(常州)电
子科技有限公 电路板 235.08 0.58% 410.00 0.56%
司
新力净化科技
(深圳)有限公 风机、箱体等 - - 175.33 0.24%
司
南京福加自动
化科技有限公 电控柜、风机 41.75 0.10% 85.93 0.12%
司
赫发科技股份
设备及零部件 2,351.85 5.82% 5.82 0.01%
有限公司
南京天加贸易
直膨机组及控制系统 17.83 0.04% - -
有限公司
合计 3,042.40 7.53% 1,103.96 1.51%
注:上述公司中,江苏博霖已于 2019 年 10 月因股权变更原因,与公司不再存在关联关
系,但为了保证 IPO 申报关联方披露的一贯性,仍将该公司作为关联方披露。
(3)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根据《审计报告》,2021 年度及 2022 年 1-6 月,发行人向其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支付薪酬的情况如下: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万元) 321.04 616.65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
成都天加环境设备有限公司 339.76 119.04
天津天加环境设备有限公司 454.68 229.43
广州天加环境控制设备有限公司 299.58 199.80
南京天加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492.87 358.78
百科工程 - 0.71
TICA Climate Solutions Malaysia Sdn. Bhd. 13.46 5.86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八)
单位名称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IAQ Solutions Sdn.Bhd. - 4.03
TICA-Smardt Hong Kong Limited 2.13 16.89
南京天加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0.72 7.83
合肥天美环境设备有限公司 284.85 278.08
应收账款合计 1,888.05 1,220.44
预付账款:
南京天加贸易有限公司 - 20.15
裴秀梅 - 3.11
赫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319.16
预付账款合计 - 2,342.41
短期借款:
美埃集团-本金 1,879.19 1,785.20
美埃集团-利息 302.00 265.87
短期借款合计 2,181.19 2,051.07
应付账款:
三通(常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96.74 299.97
常熟市健扬净化滤材厂 7.48 80.83
埃普森苏州 0.63 4.08
江苏博霖 47.17 82.17
南京福加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44.66 15.39
赫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92 -
应付账款合计 298.60 482.44
预收账款/合同负债:
美埃国际 0.04 0.04
百科工程 538.69 7.19
南京天加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14.31 -
IAQ Solutions Sdn.Bhd. 0.50 -
预收账款合计 553.54 7.23
应付股利:
美埃国际 1,912.09 1,912.09
TECABLE 508.45 508.45
应付股利合计 2,420.54 2,420.54
其他应付款:
美埃集团 896.00 899.40
美埃国际 2,038.90 2,055.07
美埃泰国 0.02 -
其他应付款合计 2,934.92 2,954.47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八)
九、 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一)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使用权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租赁合同,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
子公司新增的租赁生产经营场所情况如下:
是否办
序 租赁 租赁期限
出租方 承租方 租赁地点 面积(㎡) 理租赁
号 用途 到期日
备案
上海市徐汇
号 2108 室
苏州工业园 苏州大道西
区尼盛商业 路 205 号尼
管理有限公 盛广场 1 幢
司 1805 室
Unit
No.S-5-05,
Gamuda Biz
Wee Soon
suite,Kota
Yee/Bryan
Chan Chang
Sheng
Alam,
Selangor
Darul Ehsan
西安市唐延
幢 10625 室
武汉市江岸
区后湖街塔
子湖东路 18
块项目一期 S
栋 B2 单元 16
层 15 号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租赁合同,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
子公司为其员工租赁的居住房屋部分已到期,新增的房屋租赁情况如下:
是否办
序 面积 租赁 租赁期限到
出租方 承租方 租赁地点 理租赁
号 (㎡) 用途 期日
备案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八)
江宁区秣陵街道秣欣
美埃科
技
江宁区秣陵街道秣欣
美埃科
技
江宁区秣陵街道上秦
美埃科
技
室
南京市江宁区高塘新
美埃系 寓 3 幢 1804 室
嵇梦杰
统 南京市江宁区高塘新
寓 12 幢 702 室
美埃天 天津市武清区汊沽港
津 镇二街还迁楼 1-602
美埃科 南京市秣陵街道凤仪
技 苑 6 幢 1006 室
中山市康华社区海景
中山美
埃
房屋
中山美 中山市湖滨北路 36 号
埃 311 房屋
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
美埃上
海
美埃科 北京市朝阳区幸福二
技 村 38 号楼 11 层 2 单元
美埃无 无锡市新吴区梅村镇
锡 香梅人家 12-2204 室
(二)发行人拥有的知识产权
自《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出具后,本所律师已经就《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出
具之日至《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涉及产权证书之补充鉴证意见(十)》出具之日
期间发行人的注册商标、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变化情况出具了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涉及产权证书之补充鉴证意见(二)》、《上海市锦天城律
师事务所关于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八)
上市涉及产权证书之补充鉴证意见(三)》、《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美埃
(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涉及产权证书
之补充鉴证意见(四)》、《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美埃(中国)环境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涉及产权证书之补充鉴证意见
(五)》、《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涉及产权证书之补充鉴证意见(六)》、《上海市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科创板上市涉及产权证书之补充鉴证意见(七)》、《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涉及
产权证书之补充鉴证意见(八)》、《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美埃(中国)
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涉及产权证书之补充
鉴证意见(九)》及《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涉及产权证书之补充鉴证意见(十)》
自《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涉及产权证书之补充鉴证意见(十)》出具之日至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新增的商标、专利及计算机软件著作具体情
况如下:
出具的意见,发行人新增取得 2 项墨西哥的商标证书及 1 项新加坡的商标证书,
新增续期取得 4 项澳门的商标证书,受让取得 1 项美埃国际注册于越南的商标证
书,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商标证书并经本所律师核查,上述商标证书系真实、合法、
有效的,详情如下:
序 权利 类 指定
商标标识 注册号 注册日 到期日
号 人 别 地域
发行 墨西
人 哥
发行 墨西
人 哥
美埃 新加
制造 坡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八)
发行
人
发行
人
发行
人
发行
人
发行
人
明专利证书》
、2 项《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及 4 项《外观设计专利证书》。根据发
行人提供的专利证书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进行查询,上述专利
证书系真实、合法、有效的,详情如下:
(1)发明专利
序 他项
专利名称 权利人 取得方式 专利号 申请日
号 权利
活性炭可回收和
可再生的折叠过
滤介质及生产方
法和应用
一种负压病房排
风净化系统
一种有隔板的过
滤器
上述发明专利的专利权期限为二十年,自申请日起算。
(2)实用新型
序 他项
专利名称 权利人 取得方式 专利号 申请日
号 权利
可更换滤芯的过
滤器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八)
尘控制系统 统
上述实用新型的专利权期限为十年,自申请日起算。
(3)外观设计
序 他项
专利名称 权利人 取得方式 专利号 申请日
号 权利
斜轴压块快装锁紧
机构
过氧化氢空间灭菌
器
上述外观设计的专利权期限为十年,自申请日起算。
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著作权证书并经本所律师
登录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站进行查询,上述著作权证书系真实、合法、有效的,
详情如下:
序 开发完成 他项
软件/作品名称 权利人 取得方式 登记号
号 日 权利
美埃超高精度恒
TCC]V1.0
美埃工业除尘(博 美埃系
图)控制系统 V1.0 统
美埃工业静电油
美埃系
统
统 V1.0
美埃工业湿式除
美埃系
统
统 V1.0
美埃基于西门子
美埃系
统
统软件 V1.0
maytech-semi.com,备案号为苏 ICP 备 2022029638 号-1。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八)
(三)发行人的对外投资及分支机构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境外律师出具的有关法律意见书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
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境内外子公司、境内分支机构的基本情况
未发生变化。
(四)发行人的在建工程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提供的在建工程相关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新
增 1 项在建工程,为空气净化产品及系统生产项目,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
之日,该在建工程尚未竣工,具体情况如下:
气净化产品和系统生产项目建设规模及投资规模备案的通知书》(江宁审批外字
〔2020〕5 号),建设规模由“年产初中效空气过滤器 200 万片,空气净化设备
化学过滤器 3.48 万片,空气净化设备类 64 万台,静电过滤器 35 万台,厨房除
油烟净化器 2.44 万台,废气治理系统 108 套,空气消毒机、医疗设备 7 万台”;
投资规模由 4490 万美元调整为 18310 万美元,项目资本金由 1800 万美元调整为
发《关于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空气净化产品和系统生产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宁经管委行审环许〔2020〕137 号)。
证》(建字第 320115202200117 号),建设项目名称为空气净化产品及系统生产项
目 02 栋厂房、08#连廊;建设位置为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骆西路以南、苏源大
道以东;总建筑面积为 26,989.34 平方米。
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编号:320115202207151101),工程名
称为空气净化产品及系统生产项目;建设地址为江宁区秣陵街道骆西路以南、苏
源大道以东;空气净化产品及系统生产项目 02 栋厂房的建筑面积为 26,929.34 平
方米。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八)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的上述在建工程项目已取得了投资
项目备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及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等相
关许可或审批。
十、 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一)重大合同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重大业务合同、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资料,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新增的已履行或正在履行的标的金额在
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如下: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新增的重
大销售合同如下:
合同 合同含税金额
序号 合同对方 签署日期 履行情况
标的 (万元)
江苏国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 除尘
司 系统
除尘
系统
AMC
化学
过滤
器
注:上述履行情况为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新增的向
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情况如下:
序 合同 合同含税金额
合同对方 签署日期 到期日 履行情况
号 标的 (万元)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八)
依必安派特电
公司
贺氏(苏州)特
殊材料有限公
税区贺氏国际
贸易有限公司
安徽鑫发铝业 铝型
有限公司 材
检测
设备
有限公司
注:上述履行情况为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情况。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融资相关合同,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控股
子公司新增的金额超过 1,000 万元的融资相关合同如下:
(1)授信协议
授信金额
序号 授信银行 授信期限 担保情况 协议编号 履行情况
(万元)
汇丰银行(中 CN110260
京分行 926-MAT
中国民生银行 2022-05-24/202 2H220001
南京分行 3-05-23 00054683
注:上述履行情况为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情况。
(2)借款合同
借款金额
序号 借款银行 合同期限 担保情况 合同编号 履行情况
(万元)
南京银行南京 2022-02-25/202 Ba168022
城北支行 3-02-19 202240003
- 043010002 正在履行
南京江宁经济 3-03-28 1-2022 年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八)
开发区支行 (经开)字
南京银行南京 2022-06-28/202 Ba168022
城北支行 3-06-19 206270020
宁波银行南京 2022-06-20/202
分行 3-06-17
(补)1
注:上述履行情况为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情况。
(二)侵权之债
经发行人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不存在因
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因产生的重大侵权之债。
(三)发行人与关联方的重大债权债务关系及相互提供担保情况
根据《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与关
联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及相互提供担保的情况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第一部分“八、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之“(二)关联交易”。
(四)发行人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
根据发行人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金额较
大的其他应收款以及其他应付款均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而发生的往来款,合法有
效。
十一、 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
行人不存在新增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情况。
十二、 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
行人未对《公司章程》及《公司章程(草案)》进行修订。
十三、 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经本所律师核查,自《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
具之日,发行人共召开了三次股东大会、十二次董事会及九次监事会,具体情况
如下: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八)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已审财
务报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关联交易公允
性的报告>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于审议公司<投资 1000 万元人民币持股 100%设立新公司进行医疗器械生产的项
目 > 的 议 案 》、《 关 于 审 议 公 司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 以 境 外 中 资 企 业 MayAir
Manufacturing(M) SDN.BHD 再投资的方式从周楽处收购美埃日本研究所株式会
社的项目>的议案》。
《关
于审议<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于审议<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审议<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
案》等若干议案并提请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相
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审议<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报告>的
议案》等若干议案。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截至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2019 年度、
董事就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于审议<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关
于审议<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关
于审议<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审议<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
案》等若干议案。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八)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及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经审
阅财务报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6 月关联交易公允性的
报告>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及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止经
审计财务报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9 月关联交易公允性
的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投资 1000 万元人民币在无锡设立全资子公司进行除尘设备和风机
生产的项目>的议案》。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已审
财务报表>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关联交易公允
性的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及截止 2022 年 3 月 31 日经
审阅的财务报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及 2022 年 1-3 月关联交易公允
性的报告>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于审议<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关
于审议<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审议<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
案》等若干议案并提请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相
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审议<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报告>
的议案》等若干议案。
于审议<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关
于审议<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关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八)
于审议<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审议<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
案》等若干议案。
于审议<延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关于审议<
提请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及
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已审财务报表>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 1-6 月关联
交易公允性的报告>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了《关于审议<延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十四、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及其变化
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发行人的工商档案材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
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未发
生变化。
十五、 发行人的税务
(一)发行人执行的税种、税率
经本所律师查验,根据《审计报告》及发行人的确认,补充核查期间,发行
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所执行的主要税种、税率未发生变化,符合法律法规的规
定,未发生变化。
(二)发行人享受的税收优惠
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于 2020 年 12 月 2 日取得了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
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
号:GR202032008744)。发行人按照 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发行人之子公司(美埃上海、美埃系统、中山美埃、美埃天津、成都美埃、
美埃新材)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对小型微利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即年
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八)
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100 万元但不超过 300 万元的部分,
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其中美埃系统自
年 12 月 31 日,对上述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在
上述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部分,在上述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发行人享受的政府补贴
根据《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查验,2022 年 1-6 月发行人收到的政府补贴
如下:
序号 政府补贴项目 金额(元)
计划 97,839.80
南京市江宁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企业技术装备投入普惠性
奖 19,856.16
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财政所 2021 年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资助经费 150,000.0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八)
序号 政府补贴项目 金额(元)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享受的上述政府补贴具有相应
的政策依据,合法有效。
(四)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的税务合规情况
根据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的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未因
重大税收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
十六、 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一)发行人的环境保护
经发行人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
司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件,不存在因违反有关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
处罚的情形。
(二)发行人的产品质量、技术标准
根据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本所律师对相关公开信息的查询及
发行人的确认,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无因违反产品质量、
标准、计量等质量技术监督方面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十七、 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募集资金运用未发生变化。
十八、 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
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未发生变化。
十九、 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
(一)发行人的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
人信息查询系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公示系统进行的查询,截至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八)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
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事项。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文件,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
分支机构未受到行政处罚。
(二)发行人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
政处罚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境外律师出具的相关法律意见书并经本所律师通过中国
“裁判文书网”、“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等公示系统进行的查询,截至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发行人的实际控
制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事项。
(三)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全国法院
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等公示系统进行的查询,截至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发行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
行政处罚事项。
二十、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本所律师未参与《招股说明书(注册稿)》的编制,但已对《招股说明书(注
册稿)》的整体内容,特别是对发行人在该《招股说明书(注册稿)》中引用本补
充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慎审阅,
《招股说明书(注册稿)》及其摘要所
引用的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引
致的法律风险。
二十一、 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未发生影
响本次发行上市的重大不利事项,发行人仍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科创板
首发管理办法》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中国证
监会、上交所颁布的规范性文件中有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条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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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回复更新事项
问题:关于美埃集团私有化
招股说明书显示,发行人的间接股东美埃集团曾于 2015 年 5 月 7 日于
伦敦证券交易所 AIM 市场挂牌上市,其后于 2018 年 3 月完成私有化并退
市。T&U 是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蒋立 100%持股的公司,美埃集团 2018 年 3
月私有化退市时,T&U 以 54,395,796.00 美元的价格认购宝利金瑞新增发的股
份,宝利金瑞用 T&U 增资的现金收购美埃集团非管理层股东所持股份。T&U
用于增资的现金来源包括 2,760 万元美元的并购贷款(2020 年已通过自有资
金偿还)、收回天加环球 1,718.15 万美元的借款以及自有资金。
请发行人结合报告期内 T&U 的主要财务数据、主营业务情况、股权变动
情况等,说明 T&U 用于增资宝利金瑞的自有资金(包括偿还并购贷款的自有
资金)的主要来源,并结合实际控制人蒋立的财务状况、信用状况、风险承受
能力、所属资产受限情况等,说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大额债务、相关
股票质押、司法冻结等风险事项,以及对发行人财务独立性、控制权稳定性的
影响。请保荐人及发行人律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请发行人结合报告期内 T&U 的主要财务数据、主营业务情况、股
权变动情况等,说明 T&U 用于增资宝利金瑞的自有资金(包括偿还并购贷款
的自有资金)的主要来源
根据本所律师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进行的访谈,T&U 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蒋立的个人投资平台,蒋立通过 T&U 对旗下多个产业板块进行投资,包括空调
业务板块、热能业务板块及发行人所经营的净化业务板块。T&U 本身未开展投
资以外的经营活动。
报告期内,T&U 未发生过股权变动,唯一股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蒋立。
报告期内,T&U 单体层面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时间 总资产(美元) 净资产(美元) 净利润(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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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T&U 提供的相关资料并经本所律师访谈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蒋立,T&U
向宝利金瑞增资的自有资金主要来源于其出售部分被投公司股权而取得的收益。
Global Limited(以下简称“天加环球”,系空调业务板块的控股平台)的少数股
权并取得了部分对价约 4,105 万美元,截至私有化交易实施之前,T&U 取得的
前述款项还剩余约 900 万美元,即 T&U 用于增资宝利金瑞的自有资金。
根据 T&U 提供的相关资料并经本所律师访谈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蒋立,T&U
为了对美埃集团进行私有化而自贷款行借入的 2,760 万美元已经于 2020 年 7 月
全部清偿完毕,用于偿还贷款的资金主要来源于两个部分,一部分为 T&U 于 2020
年 1 月转让其持有的部分发行人股权而取得的约 2,000 万美元股权转让款;另一
部分为天加环球提供给 T&U 的金额为 1,460 万美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为五年,
T&U 拟以后续投资收益向天加环球偿还该笔借款。前述借款及股权转让取得的
部分对价即 T&U 偿还并购贷款的自有资金来源。
(二)结合实际控制人蒋立的财务状况、信用状况、风险承受能力、所属
资产受限情况等,说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大额债务、相关股票质押、
司法冻结等风险事项,以及对发行人财务独立性、控制权稳定性的影响
根据本所律师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蒋立进行的访谈,蒋立的主要资产为其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境内外公司股权/权益,包括 T&U 及其投资的多个产业板块的境
内外公司。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蒋立在境内外合计控制的经营主体
数量超过 50 家。
根据蒋立提供的其于 2022 年 8 月 17 日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调取的《个
人信用报告》、本所律师与蒋立进行的访谈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全国法院被执行
人信息查询系统”、“信用中国”、企查查等公开网站进行查询,截至本补充法律
意见书出具之日,蒋立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事项,不存在被限制高消费等失信情况。
根据《个人信用报告》,蒋立为其所控制的天加集团的银行借款提供个人信
用担保,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5,500 万元。除此之外,蒋立个人不存在尚未清偿的
大额债务。蒋立所持有的股权/权益价值已经远高于前述担保金额。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八)
根据蒋立的确认、有关境外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并经本所律师登录企查查
等网站进行查询,蒋立通过 TECABLE、美埃国际、美埃集团、宝利金瑞及 T&U
等持股平台控制的发行人股份以及前述每一家持股平台的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司
法冻结等情况。
基于前述,本所律师认为,蒋立个人的财务状况、信用状况、风险承受能力
良好、不存在所属资产受限的情况;除为天加集团提供的借款信用担保外,不
存在其他大额债务,实现担保权益不会对蒋立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蒋
立所持发行人股份不存在相关股票质押、司法冻结等风险事项,不会对发行人
的财务独立性、控制权稳定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核查方式
情况与蒋立进行访谈确认;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八)
(本页无正文,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八)》之签署页)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经办律师:_________________
王 立
负责人: 经办律师:_________________
顾功耘 沈 诚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
律师工作报告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目 录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
律师工作报告
案号:01F20194198
致: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美埃(中国)环境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或“美埃科技”)的委托,并根
据发行人与本所签订的《法律服务委托协议》,作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科创板上市项目(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科创板首发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本次发行上市所涉有关事宜出具本
律师工作报告。
声明事项
一、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
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执业规则》”)、《公开发行证券公司
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 12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以
下简称“《编报规则 12 号》”)等规定及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
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
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律师工作报告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
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
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仅就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有关法律问题发表意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见,而不对有关会计、审计、资产评估、内部控制等专业事项发表意见。在本律
师工作报告和为本次发行出具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美埃(中国)环
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
称“《法律意见书》”)中对有关财务报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和内部控
制审核报告中某些数据和结论的引述,并不意味着本所对这些数据和结论的真实
性及准确性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保证。
三、本律师工作报告中,本所及本所律师认定某些事件是否合法有效是以该
等事件所发生时应当适用的法律法规为依据。本所律师不具备对中国(为本律师
工作报告之目的,特指中国大陆地区)境外法律、法规及其他任何与之相关的事
项进行判断和作出评价的适当资格,对于本律师工作报告中涉及境外法律、法规
的事项,本所依据有关境外律师及相关机构的意见出具法律意见。
四、本律师工作报告的出具已经得到发行人如下保证:发行人已经提供了本
所为出具本律师工作报告和《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发行人提供的全部原始书面材
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确认函或证明;发行人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是真
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并无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文件材料为副本或
复印件的,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
五、对于本律师工作报告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
依据有关政府部门、发行人或其他有关单位、个人等出具的证明文件出具法律意
见。
六、本所同意将本律师工作报告和《法律意见书》作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
所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同其他材料一同上报,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本所同意发行人在《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申报
稿)》”)中自行引用或按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要求引用本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
但发行人作上述引用时,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
八、本律师工作报告仅供发行人为本次发行上市之目的使用,非经本所书面
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基于上述,本所及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
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律师工作报告。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引 言
一、 律师事务所简介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于 1999 年 4 月设立,总部位于上海,注册地为上
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层,目前在中国大陆二十一
个城市(北京、深圳、杭州、苏州、南京、成都、重庆、太原、青岛、厦门、天
津、济南、合肥、郑州、福州、南昌、西安、广州、长春、武汉、乌鲁木齐)及
中国香港、英国伦敦、美国西雅图开设分所,并与香港史蒂文生黄律师事务所联
营,与英国鸿鹄律师事务所(Bird & Brid LLP)建立战略合作关系。
本所主要提供直接投资、证券期货、金融银行、公司并购重组、知识产权及
技术转让、房地产、税收及劳动关系相关的诉讼及非诉讼业务,具有中国司法部、
上海市司法局等政府机关颁发的专业资质证书,是一家能够为广大客户提供全方
位法律服务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
二、 签字律师简介
本所指派王立律师、沈诚律师、张阳律师担任本律师工作报告和《法律意见
书》的签字律师。
王立律师为本所高级合伙人,主要执业领域为证券业务,包括首次公开发行
上市、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资产证券化和再融资业务。王立律师近期曾为中
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京东数字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中国投融资担保股
份有限公司、湖北楚天交通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的证券项目提供
过法律服务,最近 3 年连续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沈诚律师为本所高级合伙人,先后获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学士学位和美国
埃默里大学法学硕士学位,目前为本所证券业务内核委员,自执业以来一直专注
于资本市场和兼并收购法律服务。沈诚律师近期曾为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
公司、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建科机械(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复星旅游文化集
团、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的证券项目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提供过法律服务,最近 3 年连续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张阳律师为本所执业律师,自执业以来一直专注于资本市场和兼并收购法律
服务,张阳律师近期曾为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建科机械(天津)
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的证券项目提供过法律服务,
最近 3 年连续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以上签字律师的联系方式为: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层,邮政编码:
三、 律师工作报告、法律意见书的制作过程
接受发行人委托后,由签字律师及本所其他若干律师、律师助理组成的项目
工作组即全程参与了本次发行上市的各项法律工作。本所律师制作《法律意见书》
和本律师工作报告的工作过程主要如下:
组成员进行沟通,全面了解发行人的基本情况、历史沿革、股权关系、组织架
构、业务模式等。在此基础上,本所依据《执业规则》和中国证监会的其他有关
规定,结合发行人实际情况编制了查验计划,确定了查验事项、查验工作程序
和查验方法,查验事项涵盖了出具《法律意见书》和本律师工作报告所需调查的
情况,并就需书面审查的事项向发行人提交了法律尽职调查文件清单。在法律
尽职调查文件清单提交后,本所律师向发行人对接人员说明了法律尽职调查的
要求和责任,并就其在资料搜集过程中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答复。
相关支持性文件和资料,遵循审慎性及重要性原则,合理、充分地运用了书面
审查、实地调查、与有关人员访谈、向国家机关查证、查询公开信息等方式进
行查验,对发行人提供的文件材料之性质和效力进行了必要的分析和判断,以
查证和确认有关事实。在查验过程中,项目工作组成员不时对查验计划的落实
进度、效果等进行评估和总结,视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多次向发行人提交补充
法律尽职调查文件清单。针对法律尽职调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本所通过邮件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和其他形式,及时向发行人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和要求,督促与协助发行人依法
予以解决。
否依法经营和规范运作进行了全面核实,并参照上市公司相关治理标准,对发
行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加强规范运营提出相关建议,参与了发行人规范运
作的辅导工作。
验计划中收集到的重要文件资料(包括工商档案文件、公司存档文件、国家机关
出具的批文、证照、证明文件、其他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报告、重大合同、有
关方出具的说明函和确认函等)、拍摄的实地照片、制作的会议纪要、访谈笔
录、网上查询结果截屏、《法律意见书》和本律师工作报告草稿等归类成册,制
作成工作底稿。
司法》《证券法》《科创板首发管理办法》和《编报规则 12 号》等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要求,根据发行人的情况,对完成的查验工作进行归纳总结,拟定《法
律意见书》和本律师工作报告。此后,本所律师将本律师工作报告和《法律意见
书》提交本所证券业务内核委员会进行审核,并对内核委员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回
复并相应更新了本律师工作报告和《法律意见书》。本所证券业务内核委员审核
通过后,本所向发行人正式提交了本律师工作报告和《法律意见书》。截至本律
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本所律师就本次发行上市项目投入的工作时间已累计超
过 200 个工作日。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释 义
本律师工作报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下述含义:
发行人前身美埃(中国)环境净化有限公司,美埃有限设立时
南京埃科、美埃有限 指 的名称为南京埃科净化技术有限公司,其后于 2013 年 12 月更
名为美埃(中国)环境净化有限公司
美埃国际 指 MayAir International Sdn.Bhd.,系发行人控股股东
美埃集团 指 MayAir Group Limited
宝利金瑞 指 Poly Glorious Investment Company Limited
Tecable Engineering Sdn.Bhd.,系持有发行人股份 5%以上的股
TECABLE 指
东
T&U Investment Co., Limited,系持有发行人股份 5%以上的股
T&U 指
东
IAQ Technology International.Sdn.Bhd.(曾用名 IAQ Technology
IAQ 指
Sdn.Bhd.),系南京埃科设立时的股东
TOPTRANS 指 Toptrans Engineering Sdn.Bhd.
TOPTRANS 集团 指 Toptrans Engineering Sdn.Bhd.及下属公司
海南省信和房地产开发公司,后更名为海南信和房地产开发有
海南信和 指
限公司,系南京埃科设立时的股东
PS 指 PS Fortune Limited,系发行人股东
PH 指 PH Fortune Limited,系发行人股东
宁波五月丰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
五月丰 指
东
瑞穆投资 指 上海瑞穆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宁波佳月晟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
宁波佳月晟 指
东
苏州富坤 指 苏州富坤赢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KCT 指 KCT Investment Limited,系发行人股东
无锡源鑫 指 无锡源鑫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宁波丽芬玉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
宁波丽芬玉 指
东
宁波鸣志亮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
宁波鸣志亮 指
东
宁波春蕾燕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
宁波春蕾燕 指
东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嘉德智尚 指 西藏嘉德智尚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中山美埃 指 中山美埃净化技术有限公司
美埃天津 指 美埃环境净化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成都美埃 指 成都美埃环境净化设备有限公司
美埃(南京)环境系统有限公司,曾用名为南京美埃环保服务
美埃系统 指
有限公司
美埃上海 指 美埃净化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美埃制造 指 MayAir Manufacturing(M)Sdn.Bhd.
美埃新加坡 指 MayAir Singapore Pte. Ltd.
美埃新材 指 美埃新型材料南京有限公司
美赫半导体 指 南京美赫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
美埃香港 指 MayAir (HK) Pte.Limited
美埃台湾 指 MayAir (HK) Pte.Limited Taiwan Branch
FLEXCON 指 Flexcon Technology Sdn.Bhd.
美埃泰国 指 MayAir Thailand Co., Ltd.
GTG 指 GTG Seiko Singapore Pte. Ltd.
美埃纳米 指 美埃(南京)纳米材料有限公司
台马上海 指 台马(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埃普森苏州 指 埃普森(苏州)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博霖 指 江苏博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美埃滤材 指 南京美埃滤材科技有限公司
Employee Benefit Trust,即美埃集团于 2017 年 5 月至 12 月通
EBT、员工激励信托 指 过信托方式实施的一项员工激励计划,信托计划的管理人为
Apex Financial Services (Trust Company) Limited
BVI 指 British Virgin Islands,英属维尔京群岛
江宁区行政审批局 指 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会计师事务所 指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机构 指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 指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本所律师 指 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指派的经办律师
公司章程 指 发行人现行有效的《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发行人上市后适用的《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公司章程(草案)》 指
程(草案)》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安永华明(2020)审字第 61525037_B01
《审计报告》 指
号”《审计报告》
《内部控制审核报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安永华明(2020)专字第 61525037_B04”
指
告》 号《内部控制审核报告》
报告期 指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2020 年 1-3 月
保荐机构出具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美埃(中国)
《上市保荐书》 指 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
上市保荐书》
《预计市值之分析 保荐机构出具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美埃(中国)
指
报告》 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市值之分析报告》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办的国家企业信用
指
公示系统 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其网址为 http://www.gsxt.gov.cn/
提及当时公布并生效的中国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以及规
法律法规 指
范性文件
元、万元 指 若非标注币种则指代人民币元、万元
林吉特 指 马来西亚林吉特,马来西亚流通货币
Alternative Investment Market,系伦敦证券交易所于 1995 年 6
AIM 市场 指 月 19 日建立的专门为小规模、新成立和成长型的公司服务的
市场
风机过滤单元(Fan Filter Unit),是一种自带动力的送风过滤
装置,是具有过滤功效的模块化的末端送风装置。风机过滤单
FFU 指
元从顶部将空气吸入并经 HEPA 或 ULPA 过滤,过滤后的洁净
空气在整个出风面以稳定的速度均匀送出。
设备端风机过滤单元(Equipment Fan Filter Unit),即应用于
设备端,具有过滤功效的模块化的送风装置。相较于 FFU,EFU
EFU 指
体积及厚度均较小,便于安装并可随设备一起移动,主要用于
洁净室中局部高等级净化区域设备,如洁净工作台、风淋室等。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是指常温
下饱和蒸汽压大于 70.91Pa、标准大气压 101.3kPa 下沸点在
VOC/VOCs 指
压下任何能挥发的有机固体或液体。室内外环境中的 VOCs 对
人体健康有巨大危害。同时,VOCs 还会参加大气光化学反应,
是造成近地大气层二次污染重要因素。
High Efficiency Particulate Air Filter,指在额定风量下,对粒径
HEPA/高效空气过滤
指 大于或等于 0.3 微米粒子的捕集效率在 99.95%以上的空气过滤
器
器。
初效过滤器一般用于空调系统的初级过滤,主要用于过滤粒径
初效过滤器 指 2 微米以上尘埃粒子。初效过滤器有板式、折叠式、袋式等样
式。初效过滤器一般具有容尘量高、阻力较小、经济适用等特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点。
中效过滤器一般指过滤效率介于初效和高效之间的空气过滤
器,主要用于过滤粒径 0.5 微米以上尘埃粒子。中效过滤器有
中效过滤器 指
板式、袋式、箱式等样式,一般根据净化系统的过滤效率、容
尘量及阻力要求,与初效及高效过滤器搭配使用。
空气过滤器是通过多孔过滤材料的作用从气固两相流中捕集
粉尘,并使气体得以净化的设备。它把含尘量低的空气净化处
理后送入室内,以保证洁净室的工艺要求和一般空调房间内的
空气洁净度。
根据 GB/T14295-2019《空气过滤器》、GB/T 6165-2008《高效
空气过滤器性能试验方法效率和阻力》及 GB/T13554-2020《高
效空气过滤器》,空气过滤器按过滤效率分为 6 大类,即初效
过滤器、中效过滤器、高中效过滤器、亚高效过滤器、高效过
空气过滤器 指 滤器及超高效过滤器。
其中,初效过滤器对标准人工尘计重效率不低于 10%或对粒径
G1~G4;中效、高中效及亚高效过滤器对粒径 0.5 微米以上的
尘埃粒子过滤效率介于 20%至 99.9%之间,分别相当于欧洲标
准 M5~M6、F7~F8、F9~E11;高效过滤器对粒径 0.3 微米以上
粒子的过滤效率不低于 99.95%,相当于欧洲标准 E12~H14;
超高效过滤器对粒径 0.1 微米以上粒子的过滤效率不低于
注:本律师工作报告中若出现总计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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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文
一、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一) 2020 年 8 月 17 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
润的处置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议案,并决定将上述议案提请发
行人于 2020 年 9 月 3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本所律师查
验,发行人董事会向全体股东发出了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
(二) 2020 年 9 月 3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了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下述主要议案:
(1) 发行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 发行股票面值:每股面值为 1 元(人民币);
(3) 发行数量:本次拟公开发行股份不超过 3,360 万股,公司股东不公开
发售股份,公开发行的新股不低于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 25%。最终发行数量以中
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核准为准;
(4) 发行方式: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
价配售和网上向符合科创板投资者适当性条件且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
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或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进行;
(5) 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战略投资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
户且符合资格的科创板市场投资者,或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
投资者,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禁止购买者除外;
(6) 定价方式:向经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
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和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
资者询价,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通过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或者在初步询价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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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价格区间后,通过累计投标询价确定发行价格;
(7) 拟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8) 本决议有效期限为 24 个月,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1) 根据适用的法律法规,制作、修改、签署、申报本次发行及上市涉
及的申请材料;
(2) 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代表公司签署本次发行及上市过程中涉及的合
同、协议及有关需以公司名义出具的法律文件;
(3) 根据证券监管机关的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最终确定和实施
本次发行及上市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方式、超
额配售选择权等事项;
(4) 在本次发行前按照《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5)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总投资额范围内,具体
决定各项目的投资方案;
(6) 根据本次发行及上市的具体情况修改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相
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7) 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完成后,根据各股东的承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票登记结算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股票托管登记、限售流
通股锁定等事宜;
(8) 办理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其他事宜;
(9) 本次发行授权行为有效期限为 24 个月,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在公司股票公开发行后,由公司发行后新老股
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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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报规划>的议案》
该《公司章程(草案)》在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生效。
日止已审财务报表>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方式、
与会股东资格、表决方式及决议内容,符合《证券法》《公司法》《科创板首发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次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有关本次发行上市事宜,上述授权范围及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已获
得发行人股东大会的必要批准与授权,发行人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
行上市有关事宜的授权范围、程序合法有效,依据《证券法》《公司法》《科
创板首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
创板上市的申请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同意并报经中国证监会履行发
行注册程序。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一) 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根据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0 年 5 月 13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以及本
所律师对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发行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15726090287L
住 所 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蓝霞路 101 号
法定代表人 Yap Wee Keong(叶伟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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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10,080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10,08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未上市)
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消毒器械生产;检验检测服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
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环境
经营范围
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第二类医疗
器械销售;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
发展;工业设计服务;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01-06-21
营业期限 2001-06-21 至长期
登记机关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 发行人系由美埃有限按账面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
司,发行人设立的程序、资格、条件、方式等符合当时法律法规的规定(详见本
律师工作报告正文第四部分“发行人的设立”)。根据发行人的现行有效的公司
章程,发行人是长期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发行人的确认以及本所律师对国
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不
存在根据法律法规、发行人公司章程需要终止的情形。
(三) 发行人设立时于 2001 年 6 月 21 日取得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
册号:企合苏宁总字第 005481 号)。发行人系美埃有限按账面净资产折股整体
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持续经营时间可以连续计算。自美埃有限设立之日
起算,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持续经营时间已经超过三年。
(四) 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已经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相
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第十四部分“发行人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 3 年以上的股份
有限公司,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
责,符合《科创板首发管理办法》第十条之规定,具备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
格,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需
要终止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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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经逐条对照《公司法》《证券法》《科创板首发管理办法》《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符合本次发行上市的下列条
件:
(一) 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符合《公司法》及《证券法》规定的相关条件
司分别签署了《承销协议》《保荐协议》,符合《公司法》第八十七条及《证券
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议案》,发行人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股份为同一类别
的股份,均为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同股同权,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符合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
公司治理制度,发行人已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设立了股东大会、董
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选举了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各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委员、监事(包括职工代表监事),并聘请了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
总监及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发行人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的召集、
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当时适用的公司章程的规定。据此,发行
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
的规定。
交易客户、管理费用支出等内容的持续营运记录;发行人不存在《中国注册会计
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中列举的影响其持续经营能力的相关事项;
也不存在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需要解散的情形,或法院依法受理重整、
和解或者破产申请的情形,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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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积金等主管政府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境外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及公安机关出
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
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符合《证
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
(二) 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符合《科创板首发管理办法》及《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及《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规定的发行条件和上市条件
(1) 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 3 年以上的股份有限
公司,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具
备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符合《科创板首发管理办法》第十条之规定(详见
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第二部分“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2)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访谈发行人财务总监,
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信息
披露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符合《科创板
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3) 根据《内部控制审核报告》、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
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
务报告的可靠性,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审核报告》,
符合《科创板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
(4) 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详
见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第五部分“发行人的独立性”),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详见本
律师工作报告正文第九部分(五)“同业竞争”),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
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第九部分(二)“关联交易”),
符合《科创板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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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
员稳定,发行人最近 2 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没
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第八部分(四)“发行人业务的
变更情况”、第十五部分(二)“发行人最近两年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其变化”和(四)“发行人的核心技术人员”)。经本所律师核查,控股股东
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两年实
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详见本律
师工作报告正文第六部分(四)“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据此,
发行人符合《科创板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6) 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的重大
权属纠纷(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第十部分“发行人的主要财产”),发行人
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
正文第十一部分“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和第二十部分“诉讼、仲裁或行政处
罚”)。根据《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及本所律师对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的
访谈,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在其合理预见范围内,不存在发行人所处
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要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
响,亦不存在其他对发行人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发行人已经在《招
股说明书(申报稿)》披露了相关风险因素。据此,发行人符合《科创板首发管
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
(7) 根据发行人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其经备案的经营范围为“许可
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消毒器械生产;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
项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
子专用设备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第
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工业设计服务;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根据《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及发行人的说明,
发行人主营业务系空气净化产品、大气环境治理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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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符合国家有关外商投资企业产业政策的规定。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持有
经营所需的各项资质证书,有关证书均在有效期内(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第
八部分(二)“发行人取得的资质或认证”)。经本所律师比对国家发展和改革
保护部颁布之《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7 年版)》,发行人现有经营不涉及前
前述环境保护综合名录中列示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据此,发行人符合《科
创板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8)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境外律师出具
的法律意见书以及本所律师与实际控制人的访谈,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
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
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符合《科创板
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
(9) 根据发行人的确认、本所律师对发行人的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的访谈、中国籍自然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或外国籍自然人提供的无犯罪记
录证明以及本所律师对公开信息的查询,发行人的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最近 3 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符
合《科创板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三款之规定。
(1) 如本律师工作报告前文所述,发行人满足《科创板首发管理办法》
第十条至第十三条规定的发行条件,符合《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2.1.1 条第
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2)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于 2020 年 5 月 20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安永
华明[2020]验字第 61525037_B04 号)以及发行人现时有效的《营业执照》,发
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前股本总额为 10,080 万元,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会低于 3,000
万元,符合《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2.1.1 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3) 根据经发行人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关于公司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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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议案》及《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发行人本次拟向
社会公众发行不低于 3,36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本次发行方案确定
的拟发行股份数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 25%,符合《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4) 根据《上市保荐书》及《预计市值之分析报告》,发行人预计总市
值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根据《审计报告》,2018 年度、2019 年度发行人经审
计的净利润分别为 3,513.36 万元和 7,128.32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3,358.02 万元和 7,023.93 万元。发行人的市值及财务
指标符合《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2.1.2 条第(一)项“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
币 10 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或
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
币 1 亿元”中规定的市值及财务指标,因此符合《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2.1.1
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
(5)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的研发费用
分别为 15,863,047.07 元、26,564,991.04 元、29,428,375.30 元,发行人最近三年
研发投入金额累计大于 6,000 万元,符合《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第一条
第(1)项之规定。
(6) 经本所律师查验有关专利证书、专利年费缴款凭证以及本所律师对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开信息的查询,截至 2020 年 9 月 23 日,发行人合法拥有 5
项境内发明专利(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第十部分(二)2、
“发行人的专利”)。
因此符合《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第一条第(2)项之规定。
(7)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金额为 792,452,937.75
元,超过 3 亿元,因此符合《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第一条第(3)项之
规定。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已经满足《公司法》《证券法》《科创板首发管理办法》《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规定的各项实质条件,尚需取得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待完成公开发行后,股票上市尚
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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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的设立
(一) 发行人前身美埃有限的设立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前身为美埃有限(曾用名为南京埃科),系由 IAQ
及海南信和共同设立的外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于 2001 年 6 月 15 日取得了南京
市人民政府核发的“外经贸宁府合资字[2001]3820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
资企业批准证书》,并于 2001 年 6 月 21 日取得了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企合苏宁总字第 005481 号)。南京埃科于 2013
年 12 月更名为“美埃(中国)环境净化有限公司”。南京埃科的设立情况详见
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第七部分(一)“南京埃科的设立”。
本所律师认为,美埃有限为以全部资产为限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有限责任公
司,其设立程序合法、合规。
(二) 发行人设立的程序、资格、条件和方式
发行人系由美埃有限以截至 2020 年 1 月 31 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折股整体
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的发起人为美埃国际、TECABLE、T&U、PS、
PH、KCT、五月丰、宁波春蕾燕、宁波丽芬玉、宁波鸣志亮、瑞穆投资、苏州
富坤、嘉德智尚、宁波佳月晟、无锡源鑫及清川重政。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于 2020 年 3 月 17 日出具的安永华明[2020]专字第
面净资产为人民币 284,033,423.06 元。根据评估机构于 2020 年 3 月 18 日出具的
东洲评报字[2020]第 0202 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 2020 年 1 月 31 日,美埃
有限净资产评估值为人民币 413,694,512.00 元。
美埃有限已经就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相关事宜履行了必要的内部程序,召
开了董事会及股东会,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同意根据《公司法》
之规定将美埃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折股方案以发起人签署的《发
起人协议》为准。
全体发起人于 2020 年 3 月 18 日签署了《发起人协议》,同意按照该协议规
定的条款与条件共同发起设立股份公司(详见本部分(三)“《发起人协议》”)。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同日,全体发起人共同签署了《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经
本所律师核查,该章程条款已包含《公司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的股份公司章程必
备条款。
全体发起人于 2020 年 3 月 18 日召开了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与发行人设立相关的议案。根据经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
司章程,发行人已经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等股份有限公司
必备的组织机构。
会计师事务所对发行人设立时的股份缴纳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
报告》。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美埃有限出具了《企业名称变更登记通知书》
([国]
名外变字[2020]第 863 号),核准美埃有限的名称变更为“美埃(中国)环境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0 年 3 月 20 日向发行人出具了《外商投资公司
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01000576]外商投资公司变更登记[2020]第 03200005 号),
并于同日向发行人核发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共有 16 名发起人,均具备设
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之“六、发起人、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
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具备《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设
立条件。
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
份有限公司,符合《公司法》第九条之规定。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设立的程序、资格、条件和方式,符合
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得到有权部门的批准且已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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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发起人协议》
宁波春蕾燕、宁波丽芬玉、宁波鸣志亮、瑞穆投资、苏州富坤、嘉德智尚、宁波
佳月晟、无锡源鑫及清川重政共 16 名发起人签署了《发起人协议》,约定作为
发起人共同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并就股本与股份比例、各发起人的权利义务以及
筹建发行人的相关事宜进行了约定。根据该协议书:
份有限公司。
审计的净资产为人民币 284,033,423.06 元。各发起人同意,将前述净资产折合股
本总额 10,080 万股,余额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金。股份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
币 10,080 万元,股份总数为 10,08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均为普通股。
各发起人以其所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
务承担责任。
认购的股份数额及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 发起人姓名/名称 认购股份(股) 持股比例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合计 100,800,000 100%
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设立过程中签署的《发起人协议》,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因此引致发行人设立行为存在潜在纠纷。
(四) 发行人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过程中的审计、评
估及验资
号《审计报告》,经审计,截至 2020 年 1 月 31 日,美埃有限的净资产为人民币
报告》,经评估,2020 年 1 月 31 日,美埃有限的净资产评估值为人民币
会计师事务所对各发起人投入发行人的资产进行审验并于 2020 年 5 月 20
日出具了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 61525037_B04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20 年 3
月 20 日止,发行人已收到全体发起人所拥有的截至 2020 年 1 月 31 日止美埃有
限经审计的净资产 284,033,423.06 元,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司的
折股方案,将上述净资产中 100,800,000 元折合实收资本 10,080 万元,每股面值
本公积计 183,233,423.06 元。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过
程中已经履行了有关审计、评估及验资等必要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符合《公司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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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发行人创立大会的程序及所议事项
美埃有限董事会于 2020 年 3 月 3 日向全体发起人发出了召开创立大会暨第
一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全体发起人于 2020 年 3 月 18 日召开了创立大会暨第
一次股东大会,全体发起人参加了该次会议,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占发行人
股份总数的 100%。
经出席会议的发起人审议一致通过了《关于以发起方式设立股份公司的议
案》《关于股份公司筹建情况的报告的议案》《关于股份公司设立费用情况的议
案》《关于制定<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关于选举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并确定董事报
酬的议案》《关于选举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股东代
表监事并确定监事报酬的议案》及《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股份有限公司设立
相关事项的议案》等与发行人设立相关的议案。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设立时股东大会的程序及所议事项符合
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一) 发行人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发行人主营业务系空气净化产品、大气环境治理产品的
研发、生产及销售。经发行人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的重大采购、销售
等业务合同,发行人拥有独立完整的生产、供应、销售系统。发行人的业务独立
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发行人拥
有独立的决策和执行机构,并拥有独立的业务系统;发行人独立地对外签署合同,
独立采购、生产并销售其生产的产品;发行人具有面向市场的自主经营能力。
(二) 发行人的资产完整情况
根据相关资产评估报告、验资报告、《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
人提供的不动产权证书、商标注册证、专利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等有关
文件资料,发行人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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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机器设备、注册商标、专
利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其资产具有完整性。
(三) 发行人具有独立完整的供应、生产和销售系统
经发行人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具有独立的生产、供应、销售业务
体系,独立签署各项与其生产经营有关的合同,独立开展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发
行人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四) 发行人的人员独立情况
经发行人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查验,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的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在发行人的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
均未在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发行人的财务
人员也未在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五) 发行人的机构独立情况
经发行人及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建立健全了
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
的其他企业未有机构混同的情形。
(六) 发行人的财务独立情况
经发行人说明并经本所律师访谈发行人财务总监,发行人已设立独立的财务
部门,配备了专职的财务会计人员,并已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
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发行人独立设立银行账户,不存在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发行人的财务
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
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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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起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一) 发行人的发起人
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设立时共有 16 名发起人股东,共持有发行人股份
TECABLE、T&U、PS、PH、KCT、五月丰、宁波春蕾燕、宁波丽芬玉、宁波鸣
志亮、瑞穆投资、苏州富坤、嘉德智尚、宁波佳月晟、无锡源鑫及清川重政。
境外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美埃国际、TECABLE、T&U、PS、PH、KCT 均
为根据境外法律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
根据相关股东提供的《营业执照》及本所律师对股东的访谈,五月丰、宁波
春蕾燕、宁波丽芬玉、宁波鸣志亮、瑞穆投资、苏州富坤、嘉德智尚、宁波佳月
晟、无锡源鑫均为根据中国法律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
根据中国公安部于 2017 年 6 月 26 日签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清
川重政系日本籍自然人,取得了中国永久居留权,有效期至 2027 年 6 月 25 日。
经查验,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设立时的发起人均具有法律法规规定担任股
份公司发起人的资格。
波丽芬玉、宁波鸣志亮、瑞穆投资、苏州富坤、嘉德智尚、宁波佳月晟、无锡源
鑫、清川重政)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全体发起人以各自在美埃有限的股权所对应
的经审计的净资产作为出资认购美埃科技全部股份。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发行
人的发起人股东人数、住所、出资比例符合当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符合当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向发行人出资、成
为发起人股东的资格。
有的美埃有限股权权属清晰,其以净资产折股方式认缴发行人的股本符合《公司
法》的规定,不存在法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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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原美埃有限的债权债务依法由发行人承继,不存在法律障碍和风险。
(二) 发行人的现有股东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共有 16 名股东,与发起人一致。其
中,发行人现有股东均具备法律法规规定担任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资格。发行人
的现有股东的具体情况如下:
经本所律师查验,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美埃国际持有发行人
企业名称 MayAir International Sdn.Bhd.
公司注册号 789011-H
注册地址
Selangor,Malaysia
成立日期 2007-09-20
股东及持股比例 美埃集团 100%
根据 Joshua Alvin Khoo & Yong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美埃国际为
一家于马来西亚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美埃国际目前经登记的唯一股东为
美埃集团;美埃国际目前适用的公司章程符合马来西亚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合
法有效;美埃国际不存在清盘或破产的情形;美埃国际能够遵守马来西亚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任何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检查或处罚的情形;美埃国
际不存在正在进行中的诉讼、仲裁、其他司法程序或行政程序。根据发行人提供
的相关材料,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美埃国际的唯一股东为美埃集团,
实际控制人为蒋立,美埃国际向上穿透至自然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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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Collas Crill LLP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美埃集团系根据泽西
岛法律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美埃集团目前经登记的唯一股东为宝利金
瑞。根据 Howse Williams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宝利金瑞系根据中国
香港法律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控股股东为 T&U。根据 Harney Westwood
& Riegels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T&U 为一家于 BVI 依法设立并有效
存续的公司,其唯一股东为蒋立。
经本所律师查验,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TECABLE 持有发行人
企业名称 Tecable Engineering Sdn.Bhd.
公司注册号 665148-U
注册地址
Malaysia
成立日期 2004-09-07
股东及持股比例 美埃国际 100%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资料以及发行人的说明,TECABLE 设立于 2004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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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埃国际于 2010 年 9 月 7 日收购了 TECABLE 的全部股份,并成为了 TECABLE
的唯一股东。根据发行人的说明,TECABLE 自设立后并未实际经营。截至本律
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蒋立为 TECABLE 的实际控制人。
根据 Joshua Alvin Khoo & Yong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TECABLE
为一家于马来西亚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TECABLE 目前适用的公司章程
符合马来西亚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合法有效;TECABLE 不存在清盘或破产的
情形;TECABLE 能够遵守马来西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任何政府
部门或监管机构检查或处罚的情形;TECABLE 不存在正在进行中的诉讼、仲裁、
其他司法程序或行政程序。
经本所律师查验,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T&U 持有发行人 6,373,769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6.32%。T&U 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T&U Investment Co., Limited
公司注册号 553997
Vistra Corporate Services Centre, Wickhams Cay II, Road Town,
注册地址
Tortola VG1110, British Virgin Islands
成立日期 2003-07-25
股东及持股比例 蒋立 100%
根据 Harney Westwood & Riegels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T&U 为一
家于 BVI 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T&U 目前适用的公司章程符合 BVI 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合法有效;T&U 系一家控股公司,未开展其他业务;T&U 不
存在任何有关公司清算的指令或决议,不存在任何委任公司或公司资产接管人的
记录;T&U 能够遵守 BVI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成立起不存在违反任何适用
法律、法规或任何政府部门、监管机构法令的情形;T&U 不存在正在进行中的
诉讼。T&U 的唯一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为蒋立。
经本所律师查验,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PS 持有发行人 3,537,604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3.51%。PS 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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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PS Fortune Limited
公司注册号 2880344
注册地址 27/F Alexandra House 18 Chater Rd Central HK
成立日期 2019-10-08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 PS 注册文件,PS 的股东为美埃科技及其子公司的管理层
人员,前述股东原本持有美埃集团的股份,美埃集团私有化时,前述股东通过与
私有化主体宝利金瑞换股取得了宝利金瑞的股份,其后下翻到美埃科技,详细情
况见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第二十一章(三)1、“EBT 及三位管理人员持股的退
出和下翻”。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PS 详细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股) 股权比例 职务
(陈民达)
合计 3,522,192 100% --
根据 Howse Williams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PS 为一家于中国香港
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PS 目前适用的公司章程符合中国香港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合法有效;PS 系一家控股公司,未开展其他业务;PS 不存在清盘或
委任清盘人的记录;PS 的股东持有的 PS 的股份不存在质押。
经本所律师查验,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PH 持有发行人 1,200,164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1.19%。PH 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PH Fortune Limited
公司注册号 2880337
注册地址 27/F Alexandra House 18 Chater Rd Central HK
成立日期 2019-10-08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 PH 注册文件,PH 的股东均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员工,
前述人员参与了美埃集团在 2017 年 5 月至 12 月实施的员工激励信托计划,从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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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信托方式间接持有美埃集团的股份,美埃集团私有化时,员工激励信托通过
与私有化主体宝利金瑞换股取得了宝利金瑞的股份,其后下翻到美埃科技,详细
情况见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第二十一章(三)1、“EBT 及三位管理人员持股的
退出和下翻”。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PH 详细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股) 股权比例 职务
Ding Ming Dak
(陈民达)
Chin Kim Fa 美埃科技财务总监、
(陈矜桦) 董事会秘书
Yang Chorng Kae
(杨崇凯)
美埃新加坡销售与应
用工程师
美埃制造销售与应用
经理
Liau Kee Yeong 美埃制造财务中心经
(廖祺勇) 理
合计 1,194,935 100% --
根据 Howse Williams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PH 为一家于中国香港
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PH 目前适用的公司章程符合中国香港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合法有效;PH 系一家控股公司,未开展其他业务;PH 不存在清盘或
委任清盘人的记录;PH 的股东持有的 PH 的股份不存在质押。
经本所律师查验,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KCT 持有发行人 1,506,564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1.49%。KCT 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KCT Investment Limited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公司注册号 2881907
注册地址 27/F Alexandra House 18 Chater Rd Central HK
成立日期 2019-10-14
股东及持股比例 Tiew Soon Aik (张顺益)100%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与 Tiew Soon Aik(张顺益)进行访谈,Tiew
Soon Aik(张顺益)原本系美埃集团的董事之一,在美埃集团退市之前曾持有美
埃集团的股份,因看好发行人的发展前景而在中国香港设立了 KCT,KCT 通过
受让 T&U 持有的美埃有限股权的方式成为公司股东,受让价格为 15 元/注册资
本,系由 Tiew Soon Aik(张顺益)与 T&U 按照市场化方式协商确定。
根据 Howse Williams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KCT 为一家于中国香
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KCT 目前适用的公司章程符合中国香港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合法有效;KCT 系一家控股公司,未开展其他业务;KCT 不存
在清盘或委任清盘人的记录;Tiew Soon Aik(张顺益)持有的 KCT 的股份不存
在质押。
经本所律师查验,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 五月丰持有发行人
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查询,五月丰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宁波五月丰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1MA2GU81N5C
住所 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永丰路 128 号 39 幢 101-381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陈玲
注册资本 225.3717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
成立日期 2019-10-11
营业期限 2019-10-11/2029-10-10
根据五月丰提供的相关工商档案材料、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五
月丰的合伙人均为美埃科技及其子公司的员工,前述人员参与了美埃集团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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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的股份,美埃集团私有化时,员工激励信托通过与私有化主体宝利金瑞换股
取得了宝利金瑞的股份,其后下翻到美埃科技,详细情况见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
第二十一章(三)1、“EBT 及三位管理人员持股的退出和下翻”。截至本律师
工作报告出具之日,五月丰的合伙人及出资比例如下:
认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职务
(万元)
美埃上海销售总经理、
市场总监
美埃科技售后服务总
监
美埃科技商务供应链
经理
美埃科技人事行政经
理
美埃科技自动化副经
理
合计 225.3717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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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材料,五月丰的普通合伙人为陈玲。陈玲为中国籍自
然人,身份证号码为 362323********0025,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陈玲近五年均
在美埃科技就职,目前担任美埃科技副总经理。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五月丰的合伙人均为发行人及子公司
员工,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并委托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资金的情形。五
月丰不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基金管理办法》及《私募基金登记备案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
经本所律师查验,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宁波春蕾燕持有发行人
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查询,宁波春蕾燕的基本情况
如下:
企业名称 宁波春蕾燕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1MA2GW88H1A
住所 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永丰路 128 号 39 幢 102-412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刘光强
注册资本 468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
成立日期 2019-12-05
营业期限 2019-12-05/2029-12-04
根据宁波春蕾燕提供的相关工商档案材料、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
查,宁波春蕾燕的合伙人均为美埃科技的员工,因看好发行人的发展前景而自
T&U 受让美埃有限股权,受让价格为 15 元/注册资本,系由宁波春蕾燕与 T&U
按照市场化方式协商确定。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宁波春蕾燕的合伙人
及出资比例如下:
认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职务
(万元)
美埃科技销售副经
理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美埃科技商务供应
链经理
美埃科技销售工程
师
美埃科技研发副经
理
美埃科技研发副经
理
美埃科技人事副经
理
合计 468 100% -- --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宁波春蕾燕的普通合伙人为刘光强。刘光强系
中国籍自然人,身份证号码为 320826********4836,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刘光
强近五年均在美埃科技就职,目前担任美埃科技的销售总监。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宁波春蕾燕的合伙人均为发行人员
工,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并委托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资金的情形。宁波
春蕾燕不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基金管理办法》及《私募基金登记备案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
经本所律师查验,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宁波丽芬玉持有发行人
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查询,宁波丽芬玉的基本情况
如下:
企业名称 宁波丽芬玉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1MA2GW9BW6D
住所 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永丰路 128 号 39 幢 102-411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刘宗艳
注册资本 561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
成立日期 2019-12-06
营业期限 2019-12-06/2029-12-05
根据宁波丽芬玉提供的相关工商档案材料、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
查,宁波丽芬玉的合伙人均为美埃科技的员工,因看好发行人的发展前景而自
T&U 受让美埃有限股权,受让价格为 15 元/注册资本,系由宁波丽芬玉与 T&U
按照市场化方式协商确定。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宁波丽芬玉的合伙人
及出资比例如下:
认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职务
(万元)
美埃科技销售副经
理
美埃科技销售副经
理
美埃科技销售副经
理
美埃科技销售副经
理
美埃科技销售副经
理
美埃科技销售工程
师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美埃科技销售工程
师
美埃科技销售工程
师
美埃科技销售工程
师
美埃科技销售工程
师
合计 561 100% -- --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宁波丽芬玉的普通合伙人为刘宗艳。刘宗艳为
中国籍自然人,身份证号码为 342626********4121,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刘宗
艳近五年均在美埃科技就职,目前担任美埃科技销售副经理。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宁波丽芬玉的合伙人均为发行人员
工,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并委托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资金的情形。宁波
丽芬玉不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基金管理办法》及《私募基金登记备案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
经本所律师查验,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宁波鸣志亮持有发行人
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查询,宁波鸣志亮的基本情况
如下:
企业名称 宁波鸣志亮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
住所 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永丰路 128 号 39 幢 102-413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史克志
注册资本 477 万元人民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经营范围 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
成立日期 2019-12-05
营业期限 2019-12-05/2029-12-04
根据宁波鸣志亮提供的相关工商档案材料、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
查,宁波鸣志亮的合伙人均为美埃科技及其子公司的员工,因看好发行人的发展
前景而自 T&U 受让美埃有限股权,受让价格为 15 元/注册资本,系由宁波鸣志
亮与 T&U 按照市场化方式协商确定。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宁波鸣志
亮的合伙人及出资比例如下:
认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职务
(万元)
美埃科技售后服务
总监
美埃上海销售总经
理、市场总监
美埃科技商务副助
理
美埃科技售后项目
经理
美埃科技技术支持
主管
美埃科技技术应用
主管
美埃科技售后服务
主管
美埃科技技术应用
主管
美埃科技技术支持
经理
合计 477 100% --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宁波鸣志亮的普通合伙人为史克志。史克志为
中国籍自然人,身份证号码为 320123********2016,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史克
志近五年均在美埃科技就职,目前担任美埃科技售后服务总监。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宁波鸣志亮的合伙人均为发行人及子
公司员工,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并委托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资金的情
形。宁波鸣志亮不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基金管理办法》及《私募基金
登记备案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
经本所律师查验,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瑞穆投资持有发行人
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查询,瑞穆投资的基本情况如
下:
企业名称 上海瑞穆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
住所 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 1142 号 23 幢 4064-40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瑞衍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资本 25,52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实业投资,投资咨询
成立日期 2016-02-22
营业期限 2016-02-22/2026-02-21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进行核查,瑞穆投资的普通合伙人为上海瑞衍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其详细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上海瑞衍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032451813XG
住所 上海市杨浦区锦西路 69 号 414C2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赵耀罡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实业投资,投资咨询(不得从事经纪)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成立日期 2015-02-02
营业期限 2015-02-02/2025-02-01
经本所律师查询基金业协会网站公示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资基
金信息,瑞穆投资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基金管理办法》及《私募基金
登记备案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并已经在基金业协会办理
备案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基金名称 上海瑞穆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编号 SJL459
备案时间 2019-12-18
基金类型 股权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上海瑞力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 P1000771
根据瑞穆投资提供的相关工商档案材料、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瑞穆投资的合伙人及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上海瑞衍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天津实华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海创微投企业管理(天津)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25,520 100% --
根据本所律师与瑞穆投资相关人员的访谈,瑞穆投资主要投资于新兴产业,
看好美埃有限的发展前景而通过受让 T&U 持有的美埃有限股权的方式成为美埃
有限股东,受让价格为 15 元/注册资本,系由瑞穆投资与 T&U 按照市场化方式
协商确定。
经本所律师查验,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苏州富坤持有发行人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查询,苏州富坤的基本情况如
下:
企业名称 苏州富坤赢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0MA1ND17M8X
住所 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 300 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 苏州富坤创联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资本 15,95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项目投资
成立日期 2017-02-10
营业期限 2017-02-10/2022-02-10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进行核查,苏州富坤的普通合伙人为苏州富坤创联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其详细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苏州富坤创联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0MA1MX7AJ7D
住所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开平路 300 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 深圳市富坤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创业投资,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
经营范围
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
成立日期 2016-10-14
营业期限 2016-10-14/2026-07-17
经本所律师查询基金业协会网站公示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资基
金信息,苏州富坤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基金管理办法》及《私募基金
登记备案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并已经在基金业协会办理
备案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基金名称 苏州富坤赢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编号 SW6279
备案时间 2017-10-13
基金类型 股权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名称 深圳市富坤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 P1001516
根据苏州富坤提供的相关工商档案材料、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苏州富坤的合伙人及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苏州富坤创联创业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苏州市吴江创联股权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苏州市吴江交通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
苏州市吴江滨湖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
苏州市吴江城市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
苏州毅嘉鸿创业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
苏州市汾湖科技小额贷款有限
公司
苏州市吴江创融融资担保有限
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合计 15,950 100% --
根据本所律师与苏州富坤相关人员的访谈,苏州富坤系经介绍了解到美埃优
先,看好其发展前景而通过受让 T&U 持有的美埃有限的股权成为美埃有限股东,
受让价格为 15 元/注册资本,系由苏州富坤与 T&U 按照市场化方式协商确定。
经本所律师查验,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无锡源鑫持有发行人
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查询,无锡源鑫的基本情况如
下:
企业名称 无锡源鑫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003235978332
住所 无锡市新吴区清源路 18 号 530 大厦 D706
执行事务合伙人 无锡富鑫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创业投资业务
成立日期 2015-01-05
营业期限 2015-01-05/2024-01-04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进行核查,无锡源鑫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为无锡富鑫创业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其详细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无锡富鑫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14323922122F
无锡新吴区清源路 18 号太湖国际科技园传感网大学科技园 530 大
住所
厦 D205 号
法定代表人 许国强
创业投资;受托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从事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
经营范围 服务业务;企业管理服务;实业投资;受托资产管理(不含国有资
产);社会经济咨询
成立日期 2014-12-1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营业期限 2014-12-10/2024-12-09
经本所律师查询基金业协会网站公示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资基
金信息,无锡源鑫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基金管理办法》及《私募基金
登记备案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并已经在基金业协会办理
备案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基金名称 无锡源鑫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编号 S61965
备案时间 2015-07-07
基金类型 创业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名称 无锡富鑫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 P1015972
根据无锡源鑫提供的相关工商档案材料、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无锡源鑫的合伙人及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司
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合计 10,000 100% --
根据本所律师与无锡源鑫相关人员的访谈,无锡源鑫系经介绍了解到美埃有
限,看好其发展前景而通过受让 T&U 持有的美埃有限的股权成为美埃有限股东,
受让价格为 15 元/注册资本,系由无锡源鑫与 T&U 按照市场化方式协商确定。
经本所律师查验,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嘉德智尚持有发行人
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查询,嘉德智尚的基本情况如
下:
企业名称 西藏嘉德智尚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40091MA6T310M38
住所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林琼岗东一路 7 号 703 房 007 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 王健
注册资本 2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不含投资咨询和投资管理业务);商务信息咨
经营范围
询服务
成立日期 2017-05-18
营业期限 2017-05-18/2047-05-10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进行核查,嘉德智尚的普通合伙人为王健。王健为中国籍自然人,身份证号码为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股集团有限公司就职。
根据嘉德智尚提供的相关工商档案材料、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嘉德智尚的合伙人及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合计 200 100% --
根据本所律师与王健的访谈,王嘉可及周晓岚系王健的家庭成员。王健与蒋
立系朋友关系,因看好美埃有限的发展而通过其设立的合伙企业嘉德智尚受让了
T&U 持有的美埃有限股东并成为美埃有限股东,受让价格为 15 元/注册资本,
系由嘉德智尚与 T&U 按照市场化方式协商确定。
经本所律师查询基金业协会网站公示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资基
金信息,嘉德智尚未在基金业协会备案。根据嘉德智尚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
核查,嘉德智尚不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基金管理办法》及《私募基金
登记备案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
经本所律师查验,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宁波佳月晟持有发行人
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查询,宁波佳月晟的基本情况
如下:
企业名称 宁波佳月晟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1MA2GWCC84X
住所 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永丰路 128 号 39 幢 102-419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祁伟
注册资本 2,86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
成立日期 2019-12-12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营业期限 2019-12-12/2029-12-11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进行核查,宁波佳月晟的普通合伙人为祁伟。祁伟为中国籍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为 320102********201X。祁伟目前在南京天加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就职,担任董
事及财务总监,同时祁伟任发行人董事。
根据宁波佳月晟提供的相关工商档案材料、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
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宁波佳月晟的合伙人及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合计 2,860 100% --
根据本所律师与有关人员进行的访谈,宁波佳月晟的部分合伙人系南京天加
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的员工,其余部分合伙人为蒋立的朋友。前述人员因看好美埃
有限发展前景而共同设立宁波佳月晟,通过受让 T&U 持有的美埃有限股权的方
式成为美埃有限股东,受让价格为 15 元/注册资本,系由宁波佳月晟与 T&U 按
照市场化方式协商确定。
经本所律师查询基金业协会网站公示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资基
金信息,宁波佳月晟未在基金业协会备案。根据宁波佳月晟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
律师核查,宁波佳月晟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并委托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
资金的情形,宁波佳月晟不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基金管理办法》及《私
募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
清川重政,日本国籍,护照号码为 TZ104****,同时持有中国公安部签发的
《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证件号码为 JPN31006308****,清川重政目前持有
发行人 708,085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0.70%。根据清川重政提供的相关材料,自
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此外,清川重政担任上海重政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执行
董事兼法定代表人、上海兴泽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重政国际贸
易(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上海雅和清贸易有限公司监事。清
川重政并未在发行人任职。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三) 发行人现有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现有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如下:
(1) 美埃国际、TECABLE 及 T&U
TECABLE 系美埃国际的全资子公司,美埃国际、TECABLE 及 T&U 的实
际控制人均为蒋立。
(四)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经核查,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美埃国际,持有发行人 65,487,559 股股份,持
股比例为 64.97%。美埃国际的唯一股东为美埃集团,美埃集团的唯一股东为宝
利金瑞,宝利金瑞的控股股东为 T&U,T&U 系蒋立个人独资公司。因此,蒋立
通过 T&U、宝利金瑞、美埃集团三家控股公司间接控制美埃国际,并最终实际
控制发行人 72.04%股份。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美埃集团于 2015 年 5 月 7
日在伦敦证券交易所 AIM 市场挂牌上市,当时发行人系美埃集团间接控制的公
司。美埃集团上市后的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 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合计 31,230,300 73.53%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购主体为宝利金瑞。至私有化实施时,宝利金瑞系 T&U 的全资子公司。宝利金
瑞以现金及股份收购的方式收购了美埃集团当时已发行的全部股份(详细情况见
本律师工作报告第二十一章“发行人间接股东境外上市、退市情况”)。本次私
有化收购完成后,宝利金瑞成为美埃集团的唯一股东,蒋立取得了美埃集团的控
制权,此后美埃集团实施了一系列集团架构调整并形成了目前的公司架构,自美
埃集团私有化完成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一直为蒋立。
自 2018 年 3 月美埃集团私有化完成后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
的实际控制人一直为蒋立,未发生变化,据此,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在最近两年
内未发生变更。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发行人由美埃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美埃有限的设立、历次股权变更过程如下:
(一) 南京埃科的设立
南京埃科设立于 2001 年 6 月,设立时的股东为海南信和及 IAQ,设立时注
册资本为 60 万美元。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及本所律师与有关人员进行的访谈,海南信和为发行人实
际控制人蒋立控制的企业,IAQ 系马来西亚 TOPTRANS 集团的下属公司。
TOPTRANS 集团系由马来西亚籍人士 Tiew Soon Aik(张顺益)、Low Han Guan、
Low Kok Yew、Yap Wee Keong(叶伟强)等人共同持股的集团公司,旗下主营
业务包括过滤设备生产制造、环境工程等。TOPTRANS 集团希望在中国从事净
化行业相关业务,因此以 IAQ 作为持股主体与蒋立控制的海南信和合作设立了
南京埃科。
[2001]26 号”
《关于南京埃科净化技术有限公司可行性报告的批复》以及“宁(高
管)外经资字[2001]第 13 号”《南京市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批准通知单》,
同意南京埃科的可行性报告及合同、章程。
字[2001]3820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宁总字第 005481 号)。
根据南京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1 年 8 月 28 日出具的“宁永会一
验字(2001)第 13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01 年 8 月 24 日止,南京埃
科已收到 IAQ 缴纳的注册资本 194,985 美元。2001 年 10 月 10 日,南京埃科取
得本次实收资本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根据该营业执照的记载,南京
埃科的实收资本变更为 19.4 万美元。
根据南京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1 年 12 月 12 日出具的“宁永会
一验字(2001)第 27 号”《验资报告》,南京埃科于 2001 年 12 月 6 日收到海
南信和缴纳的注册资本 175 万元,折合美元 21 万元作为实收资本;IAQ 于 2001
年 9 月 27 日缴纳了注册资本 194,972 美元,于 2001 年 11 月 2 日缴纳了注册资
本 48.68 美元,连同于 2001 年 8 月 24 日缴纳的注册资本 194,985 美元,IAQ 合
计缴纳了 390,005.68 美元,其中 39 万美元计入注册资本,余款 5.68 美元作为资
本公积。至此,南京埃科的实收资本 60 万美元已缴足。2001 年 12 月 29 日,南
京埃科取得本次实收资本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根据该营业执照的记
载,南京埃科的实收资本变更为 60 万美元。
南京埃科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美元) 实缴出资额(万美元) 股权比例
合计 60 60 100%
本所律师认为,南京埃科设立时的股权设置及股本结构合法有效,符合《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南京埃科当时合法有效的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美埃有限的股权变动
TECABLE 及 T&U,其中美埃国际持有南京埃科 65%股权,TECABLE 持有南京
埃科 18.375%股权,T&U 持有南京埃科 16.625%股权。前述各方就本次股权变更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签署了相应的股权转让协议。根据境外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并经本所律师核
查,T&U 系蒋立控制的境外企业。
《关于同意南京埃科净化有限公司股权变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同意南京
埃科股东变更为美埃国际、TECABLE 及 T&U,其中美埃国际持有南京埃科 65%
股权,TECABLE 持有南京埃科 18.375%股权,T&U 持有南京埃科 16.625%股权,
公司性质由中外合资企业变更为外资企业。
字[2008]4653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后,南京埃科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美元) 实缴出资额(万美元) 股权比例
合计 60 60 100 %
至 199 万美元,注册资本增加至 140 万美元,新增注册资本 80 万美元以 2007
年度未分配利润转增,其中美埃国际转增 52 万美元;TECABLE 转增 14.7 万美
元、T&U 转增 13.3 万美元。
号”《关于同意南京埃科净化技术有限公司增资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同意
本次增资事项。
字[2008]4653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根据江苏永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9 年 3 月 9 日出具“永和会验字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2009)第 027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09 年 2 月 27 日,南京埃科已将未分
配利润 80 万美元(按 2009 年 2 月 27 日美元兑人民币基准汇率 1:6.8379 折算人
民币 5,470,320.00 元)转增注册资本。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后,南京埃科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美元) 实缴出资额(万美元) 股权比例
合计 140 140 100%
资本、投资总额的币种由美元变更为人民币,投资总额转换为人民币
资总额增加至 70,000,000 元、注册资本增加至 50,000,000 元。新增注册资本
号”《关于同意南京埃科净化技术有限公司增资并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同意
南京埃科投资总额由 199 万美元增加到人民币 70,000,000 元,注册资本由 140
万美元增加到人民币 50,000,000 元。
字[2008]4653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根据江苏永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0 年 12 月 15 日出具的“永和会
验字[2010]第 159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0 年 12 月 14 日止,南京埃科已
收到股东美埃国际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美元 1,497,982.00 元,折合人民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后,南京埃科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合计 5,000 2,040.270855 100%
总额由 7,000 万元减少至 4,000 万元,注册资本由 5,000 万元减少至 2,576.905315
万元。(2)减资后,各股东的出资额变更为:美埃国际出资 1,674.988455 万元;
TECABLE 出资 473.506352 万元;T&U 出资 428.410508 万元。
同意南京埃科的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减少。
资字[2008]4653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根据江苏永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3 年 1 月 15 日出具的“永和会验
字(2013)第 006 号”《验资报告》,TECABLE 于 2012 年 12 月 11 日缴纳出
资 45.4984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 286.212235 万元,其中 281.733092 万元计入注
册资本,超出部分 4.479143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T&U 于 2013 年 1 月 14 日缴纳
出资 41.20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 258.3034 万元,其中 254.901368 万元计入注册
资本,超出部分 3.402032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出资方式均为货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后,南京埃科的股权结构如下: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合计 2,576.905315 2,576.905315 100%
增加至 9,000 万元,注册资本增加至 6,260 万元,由各股东以未分配利润转增。
同意南京埃科投资总额增加至 9,000 万元,注册资本增加至 6,260 万元,由各股
东以未分配利润转增。
字[2008]4653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根据江苏永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3 年 9 月 11 日出具的“永和会验
字(2013)第 056 号”《验资报告》,截至本次转增前,南京埃科的未分配利润
为 5,977.360682 万元,本次以未分配利润 3,683.094685 万元转增注册资本(另代
扣代缴预提所得税 409.232743 万元),转增完成后,南京埃科的注册资本为 6,260
万元,未分配利润为 1,885.033254 万元。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后,南京埃科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合计 6,260 6,260 10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为“美埃(中国)环境净化有限公司”。
宜作出了《外商投资企业非实质性变更备案证明》(编号宁投外资备[2013]第
字[2008]4653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同日,美埃有限
取得了更名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100400014460)。
从 9,000 万元增加至 27,500 万元,注册资本从 6,260 万元增加至 9,200 万元。新
增注册资本 2,940 万元由股东美埃国际认缴 1,911 万元,由股东 TECABLE 认缴
号”《关于同意美埃有限环境净化有限公司增资并签订公司新章程的批复》。
字[2008]4653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后,美埃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合计 9,200 6,260 100%
所持美埃有限已认缴未实缴的出资额 540.225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872%)转让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给美埃国际,并由美埃国际对受让的上述出资额履行实缴义务;(2)T&U 已认
缴未实缴的注册资本 488.775 万元以未分配利润转增的方式出资。同日,美埃国
际与 TECABLE 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号”《关于同意美埃(中国)环境净化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并修订章程的批复》,
同意前述股权转让及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相关事宜。
资字[2008]4653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于 2020 年 5 月 20 日出具的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
报告》,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美埃有限已经收到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共
计 9,200 万元。
本次变更后,美埃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合计 9,200 9,200 100%
T&U、五月丰、PS 及 PH 认缴,增资价格为 1 元/注册资本。其中 T&U 认缴新
增注册资本计 139 万元,五月丰认缴新增注册资本计 225.371715 万元,PS 认缴
新增注册资本计 352.2192 万元,PH 认缴新增注册资本计 119.4935 万元,其余股
东均同意放弃针对新增注册资本的优先认购权。
的《营业执照》。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企业变更备案回执》,就美埃有限变更注册资本进行备案。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五月丰及 PH 本次增资系为了将原本
在宝利金瑞层面持股的员工激励信托下翻到美埃有限层面,PS 本次增资系为了
将原本在宝利金瑞层面持股的三位管理人员的权益下翻至美埃有限层面,详细情
况见本律师工作报告第二十一章(三)1、“EBT 及三位管理人员持股的退出和
下翻”。为了确保蒋立在本次增资前后在发行人的权益不发生变化,T&U 同步
进行了增资。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于 2020 年 5 月 20 日出具的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
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共计 10,036.084415 万元。
本次变更后,美埃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合计 10,036.084415 10,036.084415 100%
并作出决议:同意 T&U 将其持有的美埃有限部分股权转让给第三方,详情如下:
受让方 转让注册资本额(万元) 转让价格(万元)
宁波丽芬玉 37.4 561
宁波鸣志亮 31.8 477
宁波春蕾燕 31.2 468
清川重政 70.5 1,057.5
KCT 150 2,25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嘉德智尚 20 300
宁波佳月晟 190 2,850
无锡源鑫 133 1,995
瑞穆投资 200 3,000
苏州富坤 170 2,550
同日,T&U 分别就前述股权转让与受让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美埃
有限全体股东通过了公司章程修正案。美埃有限其他股东均同意放弃对拟转让股
权的优先购买权。
资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01210355]外商投资变更登记[2020]第 01070002
号),对美埃有限本次股权转让进行备案。同日,南京市江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向美埃有限换发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后,美埃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合计 10,036.084415 10,036.084415 100%
(三) 发行人的设立及设立后的股份变动
美埃有限以截至 2020 年 1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
公司。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0 年 3 月 20 日向发行人颁发了新的《营业执
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5726090287L)。发行人设立后未发生股权
变动,发行人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发起人姓名/名称 认购股份(股) 持股比例
合计 100,800,000 100 %
经本所律师对美埃有限历次股权结构变动及发行人设立所涉内部决议、股
权转让文件、公司章程、验资文件、工商变更登记证明等资料的查验,本所律
师认为,美埃有限历次股权结构的变动及发行人设立均已依法履行公司内部决
策程序,取得有权部门的批复并办理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合法、有效。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四) 股东所持发行人股份的质押、冻结情况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及本所律师与发行人股东进行的访谈以及本所律师登录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查询,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
的股权清晰,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冻结、质押等权利限制。
(五) 发行人最近一年新增股东情况说明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最近一年新增股东包括五月丰、宁波春蕾燕、宁波
丽芬玉、宁波鸣志亮、瑞穆投资、苏州富坤、无锡源鑫、嘉德智尚、宁波佳月晟、
清川重政、KCT、PS 及 PH。
最近一年新增股东的基本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第六部分(二)“发
行人的现有股东”。
经本所律师核查最近一年新增股东与相关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增资协议
等文件、本所律师与有关股东进行的访谈并经有关股东确认,有关股权变动均为
相关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争议或潜在纠纷,除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第六部分
(三)“发行人现有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所披露的关联关系外,最近一年新增
股东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为本次发
行上市聘请的中介机构负责人及其签字人员均不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委托
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安排。
经本所律师核查,美埃国际、蒋立及 T&U 曾于 2019 年 12 月 30 日分别与苏
州富坤、瑞穆投资及无锡源鑫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以下简称“《补
充协议》”),其主要内容如下:
目前
序
股东名称 签订日期 签署方 主要条款 是否
号
有效
实质性障碍的情形,蒋立应按 8%的年利率回
购股权;
蒋立、 收到不低于 30 亿元估值的收购要约,且该收
国际 同等条件出售公司股权;
产若不足投资金额,则有权要求实际控制人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目前
序
股东名称 签订日期 签署方 主要条款 是否
号
有效
补足;
方享有的可能对标的公司 IPO 申报造成任何
不利影响的条款(包括股权回购、共同出售
权、清算财产分配等条款)均于公司申请当
地证监局辅导备案时自动失效;
蒋立、
的条款自动恢复效力:(i)公司未能在 2020 年
国际
动撤回 IPO 申请;(iii)公司 IPO 申请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未取得证券监管机构核准/同意
注册,但如果届时公司正在 IPO 审核反馈阶
段的除外;(iv)公司在获得证监会正式批文之
日起六(6)个月内没有完成 IPO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未签署前述《补充协议》,不是《补充协议》的当
事人;当《补充协议》项下的回购条件被触发时,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应履行相应的回购义务,回购苏州富坤、瑞穆投资及无锡源鑫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但该等股份回购不会直接导致发行人控制权发生变更;不存在严重影响发行人持
续经营能力或其他严重影响投资者权益的情形。
根据发行人股东出具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访谈发行人股东,除前述情形
外,发行人股东不存在其他特殊权利安排。
(六) 发行人设置多层次控制关系的情况说明
如本律师工作报告第六部分(二)1、“美埃国际”部分所述,发行人的实
际控制人蒋立目前通过 T&U、宝利金瑞、美埃集团、美埃国际及 TECABLE 多
层架构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及本所律师与蒋立进行的访
谈,蒋立通过多层架构控制发行人系由于历史原因而自然形成的情况。截至本律
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的多层次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历史发展而自然形成的结构,在美埃集团于伦敦证券交易所 AIM 市场挂牌上市
之前即形成。
瑞实施私有化收购时的唯一股东为 T&U,即蒋立在 BVI 持有的个人独资公司,
蒋立已经就持有 T&U 股权办理了相应的外汇登记手续。T&U 系投资平台,除了
持有美埃集团之外,还持有美埃集团体系外的其他公司权益。由于美埃集团的私
有化方案包括现金收购以及换股收购的部分,即部分美埃集团当时的股东将取得
收购主体的部分股份,为了不影响蒋立通过 T&U 而享有的美埃集团体系外其他
公司的权益,蒋立通过宝利金瑞实施私有化收购,而未直接通过 T&U 实施私有
化收购。Charles Russell Speechlys LLP 律师事务所已就美埃集团私有化过程出具
了法律意见,认为美埃集团的私有化程序符合伦敦证券交易所 AIM 市场的有关
规则,详细情况见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第二十一章(二)
“美埃集团私有化退市”。
购的资金均为合法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存在非法占用第三方资金的情况,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不会因私有化资金来源问题与第三方产生争议从而导致宝利金瑞持有的美埃集
团股份发生变化。
并有效存续的公司;宝利金瑞系根据中国香港法律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
美埃集团系根据泽西岛法律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美埃国际及 TECABLE
系根据马来西亚法律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前述主体均取得了设立地公司
主管机关关于公司设立的登记许可,且均有效存续。
立进行的访谈,蒋立真实持有 T&U 的全部股份,T&U 真实持有宝利金瑞的股份,
宝利金瑞真实持有美埃集团的全部股份,美埃集团真实持有美埃国际全部股份,
美埃国际真实持有 TECABLE 全部股份。经本所律师核查前述有关主体现行有效
的公司章程并经有关主体的确认,T&U、宝利金瑞、美埃集团、美埃国际及
TECABLE 目前已发行的股份均为普通股股份,不存在优先股股份,各主体的股
东之间(如存在两个以上股东)不存在影响控制权的约定,不存在委托持股和信
托持股,不存在股份质押的情况。
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经本所律师核查有关股东
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发行人自 2018 年 3 月至今公司治理一直
有效运作。
均已参照实际控制人蒋立就其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减持意向等作出了相应
承诺。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支配的发行人直接及间接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权属不存在重大争
议。发行人已经建立健全了公司治理架构,不会因多层次控制关系而影响公司
治理有效性。
八、发行人的业务
(一) 发行人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持有的《营业执照》中核准的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
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消毒器械生产;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
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
设备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第二类医
疗器械销售;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业
设计服务;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 发行人取得的资质或认证
序号 持证人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有效期 限定范围 发证机关
生产项目:
消毒器械
类;
苏卫消证字 生产类别: 江苏省卫
消毒产品生
(2020)第 2020-05-29/ 空气消毒机 生健康委
许可证 员会
号 子:紫外线、
高压静电吸
附、过滤、
光触媒)
中华人民
报关单位注 2020-04-17 进出口货物
册登记证书 至长期 收发货人
陵海关
中华人民
自理报检企 共和国南
至长期
证明书 检验检疫
局
建筑机电安
装工程专业 南京市城
建筑业企业 D33223921 有效期至
资质证书 0 2024-04-29
环保工程专 员会
业承包叁级
(苏)JZ 安
江苏省住
安全生产许 许证字 有效期至
可证 (2019) 2022-10-24
建设厅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中华人民
共和国上
报关单位注 2017-12-01 进出口货物
册登记证书 至长期 收发货人
保税区海
关
对外贸易经
至长期 区
记表
序号 持证人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有效期 限定范围
空气净化产品和系统的
管理体系认 2020-04-13/2
证注册证书 022-12-29
后服务
管理体系认
证注册证书 空气净化产品和系统的
)
认证其管理体系,符合
以下标准要求并予以注
管理体系认 2020-04-13/2 册:ISO 9001:2015,此管
证注册证书 023-05-04 理体系适用于:空气净
化产品和系统的研发、
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
苏 AQBJX
安全生产标 有效期至 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
准化证书 2022-04 业(机械)
质量管理体
系认证证书
(GB/T190 23120QJ00 有效期至
O9001:2015
GB/T50430
-2017)
职业健康安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施工
认证证书 理活动
江苏省环境
污染治理工 2020-07-27/2
程设计能力 023-07-26
评价证书
有机废气治理
污染治理能 3 023-07-26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力评价证书
服务认证证 20AS10011 2020-05-22/2
书 R0S 023-05-21
质量管理体
系认证证书
(GB/T190 04317Q325 有效期至 空气过滤器(初、中、
O9001:2015
)
Manufacturing for Air
质量管理体 Filter Products.
系认证 有效期至 2、Trading of Air Filter
(ISO9001: 2023-06-01 Unit, Fan Filter Unit,
Cleanroom Equipment
and Accessories.
(三) 发行人在中国大陆之外从事经营的情况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查验,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
人在中国大陆以外拥有 3 家控股子公司,即美埃制造、美埃新加坡及 GTG;拥
有 1 家参股公司,即美埃泰国,发行人在中国大陆之外的经营架构如下: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资料,美埃制造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MayAir Manufacturing (M) Sdn. Bhd.
注册地 马来西亚
设立日期 2004-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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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号 650453-W
注册地址
Selangor Darul Ehsan, Malaysia
股权结构 美埃科技持有其 100%股份
根据发行人的确认,美埃制造主要从事生产、销售初中效过滤器、高效过滤
器及风机过滤单元产品。
根据 Joshua Alvin Khoo & Yong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美埃制造为
一家于马来西亚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美埃制造目前适用的公司章程符合
马来西亚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合法有效;美埃制造不存在清盘或破产的情形;
美埃制造能够遵守马来西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任何政府部门或监
管机构检查或处罚的情形;美埃制造不存在正在进行中的诉讼、仲裁、其他司法
程序或行政程序。
江苏省商务厅已经于 2019 年 11 月 22 日就美埃有限收购美埃制造全部股份
核发了《企业境外投资证书》(编号:境外投资证 N3200201900855)。南京市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经于 2019 年 11 月 18 日就前述收购项目向美埃有限核发了
《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编号:宁发改外资字[2019]688 号)。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资料,美埃新加坡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MayAir Singapore Pte. Ltd.
注册地 新加坡
设立日期 2016-01-25
注册号 201601883M
注册地址 16 Raffles Quay, #33-03, Hong Leong Building, Singapore 048581
股权结构 美埃制造持有其 100%股份
根据发行人的确认,美埃新加坡的主营业务为销售空气净化产品。
根据 Drew & Napier LLC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美埃新加坡系根据
新加坡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美埃新加坡有权在其公司章程规定的范
围内开展业务活动;美埃新加坡合法拥有其租赁房产及财产,该等资产不存在抵
押、质押等担保权益;美埃新加坡能够遵守新加坡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劳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动用工、税务相关规定等,不存在受到任何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检查或处罚的情
形;美埃新加坡不存在清盘或破产的情形,不存在正在进行中或潜在的诉讼、仲
裁、其他司法程序或行政程序。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资料,美埃泰国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MayAir (Thailand) Co., Ltd.
注册地 泰国
设立日期 2019-05-21
注册号 0105562089369
No. 368/9 Patio Ramintra, Watcharapol Road, Tha Raeng
注册地址
Sub-District, Bang Khen District, Bangkok 10220, Thailand
股权结构 美埃制造持有其 49%股份
根据发行人的确认,美埃泰国的主营业务为销售空气过滤器产品。
根据 ACCLIME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美埃泰国系根据泰国法律合
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美埃泰国能够遵守泰国相关法律法规,包括劳动用工
及税务相关规定,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不存在正在进行中的诉讼、仲裁或行政
程序,不存在破产清算的情形。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资料,GTG 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GTG Seiko Singapore Pte. Ltd.
注册地 新加坡
设立日期 2020-04-17
注册号 202011719R
注册地址 16 Raffles Quay #33-03 Hong Leong Building Singapore(048581)
股权结构 美埃制造持有其 100%股份
根据发行人的确认,GTG 目前未实际经营业务。
(四) 发行人业务的变更情况
根据美埃有限及发行人历次变更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及发行人的说明,
发行人最近三年的主营业务系空气净化产品、大气环境治理产品的研发、生产及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销售,发行人主营业务未发生变更。
(五)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突出
根据《审计报告》,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年度 2020 年 1-3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元) 78,917,655.25 792,452,937.75 639,853,210.08 407,934,771.42
主营业务收入(元) 78,917,655.25 792,452,937.75 639,853,210.08 407,934,771.42
主营业务收入占比 100% 100% 100% 100%
根据发行人的上述财务数据,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营业收入以主营业务收入
为主。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突出。
(六) 发行人的持续经营能力
经本所律师查验,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依照法律的规定
在其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发行人依法有效存续,生产经营正常,具备生产经
营所需的各项资质证书,不存在影响其持续经营的法律障碍。根据《招股说明
书(申报稿)》及本所律师与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的访谈,在其合理预见范
围内,不存在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要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
人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亦不存在其他对发行人持续经营有重大不
利影响的事项,发行人已经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披露了相关风险因素。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一) 发行人的关联方
根据发行人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以及发行人提供的股东名册,发行人的控股
股东为美埃国际,持有发行人 64.97%股份。
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股东的股权结构,发行人的实际
控制人为中国籍自然人蒋立。蒋立对发行人的控制关系如下如所示: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根据发行人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以及发行人提供的股东名册,除发行人控股
股东外,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 T&U 及 TECABLE。T&U 持有发行
人 6.32%股份,TECABLE 持有发行人 11.46%股份。前述公司的董事或高级管理
人员也构成发行人的关联自然人。
根据发行人召开的创立大会会议文件、发行人与高级管理人员签署的劳动合
同以及发行人的确认,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如下:
序号 关联方姓名 关联关系说明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前述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也构成发行人的关联自然人。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的下属公司如下表所示: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说明
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或参股的,除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
织如下: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说明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
实际控制人蒋立通过 T&U 间接
控制,发行人董事蒋立、祁伟、
Yap Wee Keong(叶伟强)担任
董事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实际控制人蒋立通过 T&U、宝
利金瑞间接控制,发行人董事
Yap Wee Keong(叶伟强)、Chin
Kim Fa(陈矜桦)担任董事
实际控制人蒋立通过 T&U、宝
利金瑞、美埃集团间接控制,发
强)、Chin Kim Fa(陈矜桦)担
任董事
技术交流、空气净化设
备销售
从事低温余热、地热、
实际控制人蒋立通过 T&U、南
太阳能发电等热能应
南京天加热能技术有 京天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
限公司 控制并担任董事长,发行人董事
关设备研发、生产、销
祁伟担任董事
售及技术服务
实际控制人蒋立通过 T&U、南
GET Investment Co., 京天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南
Ltd. 京天加热能技术有限公司间接
控制并担任董事长
实际控制人蒋立通过 GET 投资,控股再生能源公
Investment Co., Ltd.间接控制 司
从事收集生物质产生
沼气应用技术、应用系
统及相关设备研发、生
Sebigas Renewable 实际控制人蒋立通过 TICA 产、销售及技术服务;
Energy S.r.l Exergy S.r.l 间接控制 机电工程安装施工;新
环境洁净技术咨询与
新能源项目咨询,新能
源管理;商务信息咨询
从事低温余热、地热、
太阳能发电等热能应
用技术、应用系统及相
关设备研发、生产、销
Exergy-International 实际控制人蒋立通过 TICA
S.r.l Exergy S.r.l 间接控制
程安装施工;新环境洁
净技术咨询与新能源
项目咨询,新能源管理;
商务信息咨询
从事低温余热、地热、
实际控制人蒋立通过 太阳能发电等热能应
Exergy Turkey Turbin
A.S. 制并担任董事 关设备研发、生产、销
售及技术服务;机电工
程安装施工;新环境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净技术咨询与新能源
项目咨询,新能源管理;
商务信息咨询
实际控制人蒋立直接持有其
TICA China Company 实际控制人蒋立通过 TICA 中央空调、余热发电及
Limited Global Limited 间接控制 相关洁净环境投资
实际控制人蒋立通过 TICA
南京天加环境科技有 China Company Limited 间接控 离心机、分离机制造;
限公司 制并担任董事长、总经理,发行 制冷、空调设备制造
人董事祁伟担任董事、财务总监
实业投资、工程项目投
资、房地产投资、能源
实际控制人蒋立持有其 97.79%
南京天沃投资管理有 合同管理、投资咨询服
限公司 务、投资管理及企业管
事、总经理
理咨询服务、劳务技术
咨询、商务服务
实际控制人蒋立通过南京天加
环保设备、空调设备、
上海天加国际贸易有 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并
限公司 担任执行董事,发行人董事祁伟
售
担任总经理
实际控制人蒋立通过南京天加
广州天加环境控制设 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并
备有限公司 担任董事长、总经理,发行人董
事祁伟担任董事
实际控制人蒋立通过南京天加
天津天加环境设备有 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并 离心机、分离机制造;
限公司 担任董事长、经理,发行人董事 制冷、空调设备制造
祁伟担任董事
实际控制人蒋立通过南京天加
成都天加环境设备有 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并 离心机、分离机制造;
限公司 担任董事长,发行人董事祁伟担 制冷、空调设备制造
任董事
实际控制人蒋立通过南京天加
广州天加空调设备有 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并 离心机、分离机制造;
限公司 担任董事长、总经理,发行人董 制冷、空调设备制造
事祁伟担任董事
实际控制人蒋立通过南京天加
环保设备、空调设备、
南京天加贸易有限公 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并
司 担任董事长、总经理,发行人董
售
事祁伟担任董事
株式会社天加日本研
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并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究所 担任董事长
实际控制人蒋立通过 TICA
TICA Climate China Company Limited 间接控 空调、热泵设备系列产
Bhd. Yap Wee Keong(叶伟强)、祁 产品制造和销售
伟担任董事
实际控制人蒋立通过 TICA
TICA Canada Holding
Inc. China Company Limited 间接控 控股公司
制并担任董事长
实际控制人蒋立通过 TICA
TICA-Smardt Holding
Inc. Canada Holding Inc.间接控制并 控股公司
担任董事
实际控制人蒋立通过
控制并担任董事
Teqtoniq Management 实际控制人蒋立通过 Nova
Inc. Scotia Ltd.间接控制并担任董事
实际控制人蒋立通过 无油离心机研发、技术
TICA-Smardt Chiller
Group Inc. TICA-Smardt Holding Inc.间接 咨询、制造、售卖、和
控制并担任董事 售后服务
实际控制人蒋立通过 无油离心机机械技术
Smardt Chillers Pte.
Ltd.
TICA-Smardt Chiller Group Inc. 咨询、售卖、和售后服
间接控制 务
实际控制人蒋立通过
Smardt Chillers Hong
Kong Limted
间接控制
实际控制人蒋立通过 Smardt
广州思茂特冷冻设备
制造有限公司
控制
实际控制人蒋立通过 无油离心机研发、技术
Smardt Opk Chillers
Gmbh
TICA-Smardt Chiller Group Inc. 咨询、制造、售卖、和
间接控制 售后服务
Smardt Chiller Group 实际控制人蒋立通过
Ltd. 间接控制
实际控制人蒋立通过 Smardt 无油离心机研发、技术
Swinside Proudfoot Pty
Ltd.
Ltd 间接控制 售后服务
无油离心机研发、技术
Smardt Chillers Pty 实际控制人蒋立通过 Swinside
Ltd. 咨询、制造、售卖、和
Proudfoot Pty Ltd.间接控制
售后服务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TICA-Smardt Chiller Group Inc. 咨询、售卖、和售后服
间接控制并担任董事 务
实际控制人蒋立通过 无油离心机研发、技术
间接控制 售后服务
实际控制人蒋立通过 无油离心机研发、技术
Smardt Chillers (UK) TICA-Smardt Chiller Group Inc.
Limited
间接控制 售后服务
实际控制人蒋立通过 无油离心机研发、技术
间接控制 售后服务
实际控制人蒋立通过
TICA-Smardt Hong 售卖和服务冷水机组
Kong Limited 和通风设备
间接控制并担任董事
从事消毒灭菌技术、生
实际控制人蒋立通过南京天沃
南京万福金安生物医 物技术、洗涤技术、水
药科技有限公司 处理技术领域内的技
行人董事祁伟担任执行董事
术开发、技术服务
实际控制人蒋立通过南京天沃
节能、环境技术和管理
天津天加能源网络数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并
据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担任执行董事,发行人董事祁伟
询、技术服务
担任总经理
实际控制人蒋立通过南京天沃 节能、环境技术和管理
南京天加能源网络数
据服务有限公司
担任执行董事 询、技术服务
实际控制人蒋立通过南京天沃 自动控制产品及系统
南京福加自动化科技
有限公司
行人董事祁伟担任执行董事 安装及技术服务
能源管理平台软件及
南京福加智能科技有 实际控制人蒋立通过南京福加
限公司 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控制
及技术服务
实际控制人蒋立通过南京天沃
南京天加冷冻设备有 离心机、分离机制造;
限公司 制冷、空调设备制造
担任执行董事
南京天牛餐饮有限公 实际控制人蒋立通过南京天沃
司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控制
实际控制人蒋立哥哥蒋沁持有
南京医科大学眼科医
院有限公司
理,蒋立配偶担任董事
南京医科大学眼科医
实际控制人蒋立哥哥蒋沁担任
执行董事
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南京沃锐商贸有限公 实际控制人蒋立配偶持有其 空调配件销售;自有房
司 99%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 屋租赁
生物制品、健康相关产
南京万福金安生物技 实际控制人蒋立担任副董事长、 品、卫生用品的研发、
术有限公司 总经理 生产;销售自产产品及
售后服务
制冷、空调、水电、环
海南宝利工程有限公 实际控制人蒋立担任董事长、总 保设备安装工程、楼宇
司 经理 自控、成套设备工程安
装
光电子器件、电力电子
三通(常州)电子科技 器件及软件产品、电机
有限公司 及配件、电子设备及配
件的开发、生产和销售
发行人董事 Yap Wee Keong(叶
担任董事
发行人董事 Yap Wee Keong(叶
担任董事
发行人副总经理陈玲担任执行
事务合伙人
发行人董事祁伟担任执行事务
合伙人
江苏省华夏天成建设 发行人董事祁伟的密切家庭成 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
股份有限公司 员担任董事 相关业务
南京华夏天成建设有 发行人董事祁伟的密切家庭成
限公司 员担任董事
江苏省华夏天成工程 发行人董事祁伟的密切家庭成
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员担任董事长、总经理
发行人监事钱海燕密切家庭成
上海倍榕实业有限公 橡塑制品、化工原料及
司 产品等
董事
发行人监事钱海燕密切家庭成
南阳市亿鑫刚玉有限 金刚砂,各种模具磨料
公司 的销售
董事、总经理
发行人董事 Yap Wee keong(叶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说明 状态
发行人持股 50%的子公司,发行
人董事 Yap Wee Keong(叶伟 已经于 2019 年 7 月 2
强)、祁伟担任董事、高级管理 日注销
人员杨崇凯担任总经理
江苏万福金安消毒液 实际控制人蒋立担任董事长、总 已经于 2017 年 7 月 4
有限公司 经理,蒋立哥哥蒋沁担任董事 日注销
深圳天加能源网络数 实际控制人蒋立担任总经理,发 已经于 2019 年 6 月 26
据服务有限公司 行人董事祁伟担任执行董事 日注销
新力净化科技(深圳) 祁伟已经于 2020 年 5
有限公司 月辞去董事职务
发行人已经于 2019 年
发行人曾经的参股公司,发行人
持有其 25%股权
的该公司股权
发行人已经于 2019 年
发行人曾经的参股公司,发行人
持有其 40%股权
的该公司股权
美埃集团曾经的子公司,发行人
MayAir R&D Centre 已经于 2020 年 2 月 26
Sdn.Bhd. 日注销
担任执行董事
美埃集团曾经的子公司,发行人
MayAir (S.E.A) 已经于 2019 年 11 月 4
Sdn.Bhd. 日注销
担任执行董事
该公司已经于 2020 年
FLEXCON 已经于
上海乾科洁净技术有
限公司
三方
FLEXCON 已经于
苏州杰科洁净技术有
限公司
三方
Tiew Soon Aik 已经于美埃集团私有
(张顺益)
(2018 年 3 月)
Tiew Soon Aik(张顺益)具有重
大影响的公司
IAQ 曾经的子公司,Tiew Soon 已经于 2017 年 9 月 7
江苏百科建筑工程有
限公司
人 成法定代表人变更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百科机电工程(苏州) 已经于 2018 年 8 月 31
有限公司 日转让给第三方
Toptrans Engineering 已经于 2018 年 1 月转
(Morocco) SARL 让给第三方
IAQ Engineering France 已经于 2018 年 1 月转
SAS 让给第三方
IAQ Engineering 已经于 2018 年 1 月转
Poland SP.ZO.O 让给第三方
IAQ Resources (M) Sdn
Bhd. IAQ 的全资子公司 --
Astute Consultancy Sdn IAQ Resources (M) 已经于 2020 年 3 月对
Bhd. Sdn Bhd.持股 50%的公司 外转让
EMS Design & 已经于 2019 年 9 月对外
Consultation Sdn.Bhd. 转让
已经于 2019 年 4 月辞
去发行人董事任职
已经于 2018 年 6 月辞
去发行人董事任职
已经于美埃集团私有
(2018 年 3 月)
已经于美埃集团私有
(2018 年 3 月)
镇江腾君建设工程有 南京福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 已经于 2020 年 8 月 7
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日注销
天加(永城)新能源科 发行人董事祁伟全资持有且担 已经于 2020 年 7 月 30
技有限公司 任执行董事 日注销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说明
持有发行人控股子公司美埃新材 20%
股权的自然人股东
持有发行人控股子公司美赫半导体
持有发行人控股子公司美赫半导体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持有发行人控股子公司美埃纳米 40%
股权的法人股东
(二) 关联交易
根据《审计报告》、相关关联交易协议等文件,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报告期
内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如下:
(1) 关联收购
报告期内,美埃有限自其关联方美埃国际、T&U 购买了美埃上海 100%股权,
自其关联方美埃国际、TECABLE 购买了美埃制造 100%股权,详情如下:
美埃国际、T&U 与美埃有限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美埃国际将其持有
的 90%美埃上海股权以 1,395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美埃有限,T&U 将其持有的 10%
美埃上海股权以 155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美埃有限。美埃国际及 T&U 就前述股权
转让作出了《股东会决定》。为确定本次收购的价格,美埃有限聘请了上海东洲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美埃上海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净资产进行评估,评估
价值为 1,550 万元。因此,交易各方同意本次美埃有限收购美埃制造的对价为
经向美埃国际及 T&U 支付了全部的股权转让价款。
具了《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编号:BSQ201903366 号),对美埃上海
的股东变更情况予以备案。
议》,约定美埃国际将其持有的 90%美埃制造股权转让给美埃有限,TECABLE
将其持有的 10%美埃制造股权转让给美埃有限。为确定本次收购的价格,美埃有
限聘请了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美埃制造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净资
产进行评估,评估价值为 3,100 万元。因此,交易各方同意本次美埃有限收购美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埃制造的对价为 3,100 万元。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单据,不考虑汇率差异的因
素,美埃有限已经向美埃国际及 TECABLE 支付了全部的转让价款。
江苏省商务厅已经于 2019 年 11 月 22 日就前述收购项目核发了《企业境外
投资证书》(编号:境外投资证 N3200201900855)。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经于 2019 年 11 月 18 日就前述收购项目向美埃
有限核发了《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编号:宁发改外资字[2019]688 号)。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美埃制造《Register Of Member》以及境外律师出具的法
律意见书,美埃制造于 2019 年 11 月 26 日成为美埃有限的全资子公司。
(2) 采购固定资产
报告期内,发行人基于自身业务开展的需要,向关联方采购设备等固定资
产,主要是发行人建设南京厂区(空气净化产品及系统项目生产基地工程)时所
采购的中央空调等固定资产,以及向新力净化科技(深圳)有限公司采购的折纸
机、向美埃滤材采购的滤尘袋制造机等机器设备。具体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年 1-3 月 年度 年度 年度
美埃滤材 集尘袋制造机 - - 35.06
新力净化科技(深圳)
折纸机 - - 32.00 -
有限公司
南京天加环境科技有
中央空调 - - 10.37 -
限公司
南京天加贸易有限公 中央空调及改造
- - 1.58 114.42
司 服务
美埃国际 电脑 - - - 1.15
合计 - - - 79.01 115.56
(3) 出售固定资产
同》,采购集尘袋制造机一台,价值 41.20 万元(含税),并支付了全部款项。
述设备以原价转让给美埃滤材。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4) 关联方租赁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材料,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与其关联方签署
的租赁合同如下: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租赁相关文件,美埃滤材承租发行人位于南京市江宁区秣
陵街道蓝霞路 101 号厂房用于生产,租赁面积为 357.84 平方米,租赁期限自 2017
年 7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租赁相关文件,发行人承租 Per Siew Mooi(裴秀梅)拥
有的房屋并提供给员工居住,租赁期限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 月 1 日。
Per Siew Mooi(裴秀梅)系发行人总经理 Yap Wee Keong(叶伟强)的配偶。
根据《审计报告》,美埃制造曾于 2017 年度、2018 年度向美埃国际出租其
拥有的房屋作为办公场所,租金分别为 4.74 万元及 4.15 万元,双方未就该租赁
签署书面合同。
(5) 关联方担保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合同及《审计报告》,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关联方为发
行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如下:
时间 担保人 被担保人 担保金额
美埃国际 美埃制造 1,016.75 万林吉特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
美埃集团 发行人 16,200 万元
美埃国际 美埃制造 1,016.75 万林吉特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美埃集团 发行人 16,200 万元
美埃国际 美埃制造 1,016.75 万林吉特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美埃集团 发行人 13,800 万元
美埃国际 美埃制造 1,016.75 万林吉特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美埃集团 发行人 13,800 万元
(6) 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如下: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单位:万元
资金流入发 资金流出发
年度 发行人及子公司 关联方 币种
行人 行人
月 美埃科技 埃普森苏州 人民币 1.52 -
美埃科技 美元 - 290.00
美埃集团
美埃制造 美埃国际 林吉特 - 172.00
美埃科技 美元 930.00 560.00
美埃集团
美埃制造 林吉特 155.32 -
美埃制造 美埃国际 林吉特 150.00 248.50
美埃科技 埃普森苏州 人民币 - 65.00
南京天加环
美埃科技 境科技有限 人民币 3,400.00 3,400.00
公司
美埃科技 美元 350.00 480.00
美埃集团
美埃制造 美埃国际 林吉特 - 342.00
发行人及子公司向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主要系因为随着发行人业
务规模的不断扩大,所需要的配套业务的流动性资金的需求增长,短期借入关
联方资金用于日常的营运需求。
际借款,金额不超过 500 万美元,借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借款利率上浮
方由美埃国际变更为美埃集团。2017 年 6 月、2018 年 1 月及 2018 年 5 月,美埃
有限与美埃集团重新签署借款协议约定借款金额,借款利率一直保持不变。截
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与美埃集团之间的资金拆借处于持续中。
同编号:外借 20180525),美埃有限向南京天加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拆入人民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埃有限于 2018 年 10 月 15 日归还上述借款,并支付了超期期间的利息。
限公司拆入资金人民币 1,700 万元,并分别于 2018 年 11 月 21 日电汇归还 1,000
万元,于 2018 年 12 月 22 日以银行承兑汇票归还 700 万元。上述短期资金周转
南京天加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未收取利息。
美埃制造与美埃国际及美埃集团的资金往来系由于美埃制造生产规模的增
长,所需投入的流动资金增多,美埃集团及美埃国际基于对下属公司的支持,
短期与美埃制造形成资金的流转,未签署协议,亦未约定有利息。
州向发行人借入资金 65 万元,协议未约定利息。2020 年 1 月 15 日,埃普森苏
州向发行人归还借款 1.52 万元。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剩余款项尚未
归还。发行人基于埃普森苏州的实际情况,对埃普森苏州未收回的款项全额做
了坏账核销。
(7) 关联方代垫款项
报告期内,发行人关联方美埃国际为发行人垫付了部分薪酬,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垫付方 2020 年 1-3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美埃国际 -- 100.99 97.98 98.37
美埃国际为发行人垫付的薪酬,主要系为发行人董事、总经理 Yap Wee
Keong(叶伟强)所代垫的款项。Yap Wee Keong(叶伟强)的薪酬计入发行人
的成本,但考虑到其为马来西亚国籍,有在马来西亚生活的需求,故实际由美
埃国际代为垫付,因而在账面上形成美埃国际对美埃科技的垫付款项,截至本
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该笔垫付款已清理完毕。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为美埃滤材垫付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及部分材料
采购价款的情形。发行人以应付美埃滤材的材料款冲抵前述垫付款项。2019 年
项已清算完毕。
报告期内,发行人为美埃滤材垫付的款项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被垫付方 2020 年 1-3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美埃滤材 -- 1.62 127.58 50.03
报告期内,美埃制造与关联方存在相互垫付费用的情形,主要是相关人员
的差旅费用、办公用品费用、房租、设备租赁等,具体如下:
a) 美埃制造为关联方垫付费用
单位:万元
被垫付方 2020 年 1-3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TICA Climate Solutions
-- -- 30.77 --
Malaysia Sdn. Bhd.
美埃国际 1.33 3.77 3.15 31.03
美埃集团 0.01 0.11 0.07 1.10
美埃香港 0.03 0.05 0.11 0.05
TRCABLE -- -- -- 0.02
MayAir (S.E.A) Sdn. Bhd. -- -- 32.19 0.02
美埃台湾 -- 0.50 0.11 --
MayAir R & D Centre Sdn
-- -- 0.001 --
Bhd.
美埃泰国 2.83 9.80 -- --
注: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美埃制造为上述关联方代垫的款项已全部收回。
b) 关联方为美埃制造垫付费用
单位:万元
垫付方 2020 年 1-3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垫付方 2020 年 1-3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美埃国际 2.76 9.84 7.13 --
MayAir (S.E.A) Sdn. Bhd. -- -- -- 0.51
报告期内,美埃国际为美埃新加坡垫付诸如办公用品费用、办公设备采购
费用等,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垫付方 2020 年 1-3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美埃国际 -- 1.47 0.15 0.03
(8) 商标授权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商标授权协议以及境外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美埃国际
授权发行人、美埃上海、中山美埃、美埃系统、美埃制造使用其持有的 19 项商
标,授权方式为非排他、不可转让且免版权税,商标授权的对价为 1 林吉特,授
权协议期限至双方协商终止之日。前述授权涉及的商标情况如下:
序号 授权商标标识 商标注册地/注册号 类别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9) 协助关联方“转贷”
公司关联方南京天加热能技术有限公司出于向供应商支付采购款及日常经
营周转等需求,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申请了流动资金贷款,借
款期间为 2018 年 12 月 27 日至 2019 年 12 月 27 日,借款金额 2,800 万元。鉴于
向供应商采购付款时间不一、日常经营周转支付金额较为零散,2019 年 2 月 15
日,南京天加热能技术有限公司将 2,800 万元贷款资金通过贷款资金账户划入本
公司账户。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2 月 18 日、20 日和 22 日向南京天加热能技术有
限公司转回 1,000 万元、1,000 万元和 800 万元,合计转回 2,800 万元。
南京天加热能技术有限公司取得贷款资金后,用于支付采购款及日常经营周
转等。2020 年 2 月,南京天加热能技术有限公司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
城北支行全额偿还 2,800 万元银行借款。
(1)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发行人提供的相关文件及《审计报告》,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其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支付薪酬的情况如下:
项目 2020 年 1-3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万元) 142.37 416.47 367.94 327.95
(2) 销售商品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文件及《审计报告》,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其关联方销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售商品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2020 年 1-3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成都天加环境设备有限公司 105.39 228.49 303.16 88.34
天津天加环境设备有限公司 108.75 629.52 659.61 611.94
广州天加环境控制设备有限公
司
南京天加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160.55 989.87 632.50 641.96
广州天加空调设备有限公司 -- -- 183.14 284.43
TICA Climate Solutions
Malaysia Sdn. Bhd.
TICA China Company Limited -- 1.17 1.26 --
天加集团小计 464.67 2,456.18 1,866.44 1,626.67
江苏百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3.04 97.66 162.97 375.98
美埃台湾 11.71 22.33 28.98 --
IAQ Engineering France SAS -- -- 1.48 6.83
Toptrans Engineering (Morocco)
-- 25.78 -- 26.25
SARL
百科机电工程(苏州)有限公
-- 20.61 29.82 0.30
司
新力净化科技(深圳)有限公
-- 17.71 132.66 160.97
司
埃普森苏州 -- 7.32 0.06 13.69
美埃泰国 -- 4.52 -- --
三通(常州)电子科技有限公
-- 0.03 -- 0.15
司
美埃滤材 -- -- 18.33 64.59
常熟市健扬净化滤材厂 -- -- 1.85 --
IAQ Solutions Sdn.Bhd. 0.10 0.66 4.82 59.05
合计 489.52 2,652.82 2,247.41 2,334.48
(3)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根据《审计报告》,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其关联方采购商品或服务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2020 年 1-3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VOCs 设备配
江苏博霖 195.86 59.99 -- --
件
常熟市健扬净化 滤材滤料、过
滤材厂 滤器
三通(常州)电子
电路板 60.06 164.85 554.19 86.46
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天加环境设
风机 15.04 3.61 -- --
备有限公司
埃普森苏州 净化设备 5.52 117.40 123.57 12.36
新力净化科技(深
风机、箱体等 3.54 3.25 -- --
圳)有限公司
南京天加环境科 空调面板、检
-- 0.30 -- 1.05
技有限公司 测费等
美埃滤材 过滤材料 -- -- 485.19 97.48
合计 - 444.52 433.08 1,389.26 799.59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往来款项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年 3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
成都天加环境设备有限公司 146.87 88.31 332.22 77.88
天津天加环境设备有限公司 469.77 564.73 405.65 653.15
广州天加环境控制设备有限公司 317.85 318.61 100.65 -
南京天加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336.79 155.38 0.38 568.40
广州天加空调设备有限公司 - - 0.64 159.50
新力净化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312.37 316.05 295.60 140.40
美埃滤材 - - - 21.07
埃普森苏州 8.29 8.29 - -
江苏百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12.32 115.76 111.01 55.56
IAQ - - - 6.83
美埃台湾 63.02 51.31 28.98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TICA China Company Limited 0.86 0.85 1.30 -
TICA Climate Solutions Malaysia
Sdn. Bhd.
MayAir (S.E.A) Sdn. Bhd. - - - 37.20
Toptrans Engineering (Morocco)
SARL
IAQ Solutions Sdn.Bhd. 5.35 5.44 4.64 61.80
IAQ Engineering France SAS - - 1.51 6.66
应收账款小计 1,807.34 1,653.19 1,282.57 1,799.50
预付账款:
埃普森苏州 - 3.49 - -
江苏博霖 - 188.99 - -
南京福加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1.70 - - -
预付账款小计 1.70 192.49 - -
其他应收款:
美埃集团 - 2.20 2.03 -
美埃台湾 - 0.61 0.11 -
美埃香港 - 0.22 0.16 0.06
TECABLE - 0.08 0.08 0.08
埃普森苏州 - 65.00 65.00 -
江苏百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60 - 11.00
美埃泰国 10.41 14.58 -
MayAir (S.E.A) Sdn.Bhd. - - - 0.02
MayAir R&D Centre Sdn.Bhd. - - - 0.06
Toptrans Engineering Sdn.Bhd. - - - 1.92
其他应收款小计 10.41 84.29 67.38 13.13
应付账款:
天津天加环境设备有限公司 18.65 3.61 - -
美埃滤材 - - 269.49 26.01
三通(常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95.42 89.70 364.96 57.81
常熟市健扬净化滤材厂 117.70 1.74 3.97 26.03
新力净化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3.54 3.68 - -
埃普森苏州 10.04 0.62 16.36 5.25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江苏博霖 29.73 - - -
南京天加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 0.88
应付账款小计 275.09 99.34 654.78 115.99
预收账款:
MayAir (S.E.A) Sdn.Bhd. - - - 31.37
美埃国际 0.04 0.04 0.04 0.04
南京天加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954.76 -
广州天加空调设备有限公司 - - - 9.31
江苏百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6.90 -
百科机电工程(苏州)有限公司 4.72 -
预收账款小计 0.04 0.04 966.41 40.72
其他应付款:
美埃集团 1,313.72 1,325.72 1,160.57 1,004.76
美埃国际 4,246.61 3,156.59 3,412.93 3,503.58
南京天加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 13.72
MayAir (S.E.A) Sdn.Bhd. - - - 0.52
TECABLE 508.45 508.45 508.45 508.45
Chin Kim Fa(陈矜桦) - - - 0.05
IAQ - - - 0.01
IAQ Solutions Sdn.Bhd. - - - 18.59
美埃台湾 - 24.32 - -
其他应付款小计 6,068.78 5,015.08 5,081.94 5,049.68
上表中,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及预付账款的形成,主要系基于发
行人与关联方的经常性销售及采购事宜,因存在信用账期而形成的暂时性占款。
发行人与关联方经常性关联交易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第九部分(二)2“经
常性关联交易”。
上表中其他应付款的形成,主要原因包括:(1)美埃国际对于发行人及美
埃上海、美埃制造所收取的包括商标使用许可、内部审计咨询、财务培训、系统
改造等相关费用,发行人及子公司除代扣代缴相关税费外,并未实际支付,故而
形成账面挂账。(2)美埃科技计提的应付未付的分红。(3)美埃集团对于发行
人以及美埃国际对于美埃制造的借款,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第九部分(二)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上表中其他应收款的形成,主要系发行人及子公司美埃制造在经营过程中,
与关联方发生的资金的临时性周转所形成的期末余额。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
之日,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有发行人资金的情形;
美埃泰国的资金已归还。
(三) 关联交易承诺
国际,实际控制人蒋立,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发行人间接股东美埃集团、宝利金
瑞已经就规范关联交易出具了如下承诺:
“(1)承诺人及承诺人所控制的其他任何企业与发行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如
有)已经充分的披露,不存在虚假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承诺人及承诺人所控制的其他任何企业与发行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如
有)均按照正常商业行为准则进行,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其子公
司权益的情形。
(3)承诺人将尽量避免与发行人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
生的关联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
行,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美埃(中国)
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
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规范关联交易行为,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
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承诺人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
权益。
(4)承诺人将督促承诺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所控
制的企业,同受本承诺函的约束。
(5)承诺人承诺以上承诺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和重大遗漏。在承诺人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期间,上述承诺持续有
效且不可撤销。
若承诺人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将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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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上股份的股东 TECABLE 及 T&U 已经就规范关联交易出具了如下承诺:
“(1)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任何企业与发行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如
有)已经充分的披露,不存在虚假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任何企业与发行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如
有)均按照正常商业行为准则进行,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其子公
司权益的情形。
(3)本公司将尽量避免与发行人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
生的关联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
行,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美埃(中国)
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
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规范关联交易行为,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
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本公司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
权益。
(4)本公司承诺以上承诺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和重大遗漏。在本公司作为发行人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期间,上述承诺持
续有效且不可撤销。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要求承担相应责
任。”
高级管理人员已经就规范关联交易出具了如下承诺:
“(1)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任何企业与发行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如有)
已经充分的披露,不存在虚假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任何企业与发行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如有)
均按照正常商业行为准则进行,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权
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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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人将尽量避免与发行人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
的关联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
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美埃(中国)环境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等相关规定规范关联交易行为,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
息披露;本人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本人将督促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系指:本人配偶、年满 18 周岁
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
女配偶的父母)及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所控制的企业同受本承诺函的约束。
(5)本人承诺以上承诺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和重大遗漏。在本人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上述承诺持续有效
且不可撤销。”
(四) 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公允决策程序
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已在其公司章程《公司
章程(草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关联交易管理制
度》规定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在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关联董事回
避表决制度及其他公允决策程序,且有关议事规则及决策制度已经发行人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
发行人已经于 2020 年 9 月 3 日召开了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经股东
大会审议认为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发行人独立董事对此发
表了独立意见。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公司章程、有关议事规则及关联交易决策制
度等内部规定中明确了关联交易公允决策程序。
(五) 同业竞争
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蒋立实际控制的美埃台湾的主营业务为空气净化产品的销售,与发行人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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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业竞争。美埃台湾设立于 2016 年 2 月 24 日,设立目的为在台湾地区进行半导
体相关净化技术的交流及少量的空气净化产品的销售。2018 年美埃集团私有化
期间及其后的资产重组阶段,发行人未将美埃台湾纳入发行人体系内,主要系因
为台湾地区对于大陆企业或者大陆自然人实际控制的企业赴台投资有着较为严
格的限制,大陆企业或者大陆自然人实际控制的企业在台湾设立分支机构需要事
先取得台湾经济部投资审议委员会的前置许可,且根据行业的不同对于可投资比
例也有不同的限制条件,在这种投资限制的背景下,发行人直接持有美埃台湾的
控制权存在较大难度。美埃台湾未经审计的 2019 年度的收入为 195.89 万新台币,
折合人民币约为 50 万元,不足发行人当年度营业收入的 1%,对于发行人的经营
独立性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本所律师认为,除前述情况以外,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
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际、实际控制人蒋立以及受蒋立支配的发行人直接股东 T&U、TECABLE,间接
股东宝利金瑞、美埃集团以及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向发行人出具
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发行人及发行人现有的、将来新
增的子公司除外),现在不存在或将来均不会通过投资关系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安
排、控制任何其他企业从事对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具有重大不利影响的竞争业
务。
(2)如未来承诺人及承诺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及承诺人通过投资关系或
其他任何形式的安排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当时所从事的主营业
务不可避免的构成竞争,则在发行人提出异议后,承诺人将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
业务。若发行人提出受让请求,则承诺人将无条件按经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
构评估后的公允价格将上述业务优先转让给发行人。
(3)承诺人不会利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地位损害发行人以及其他股东
的合法权益。如因承诺人未履行承诺给发行人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将赔偿因此给
发行人造成的实际损失。
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要求承担相应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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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
于避免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如下:
“(1)美埃台湾的主要职能是在台湾地区进行半导体相关净化技术的交流
及少量的发行人产品的销售,美埃台湾不会在未经发行人许可及指示之外于台湾
地区独立开展与发行人同类或近似的业务,本人将严格控制美埃台湾的销售规模
以避免因存在同业竞争而对发行人的业务造成重大影响。
(2)若日后台湾的相关法律或者政策对于大陆投资予以放开,发行人有权
根据其业务发展需要,按照相关决策程序决定将美埃台湾通过收购或其他方式纳
入发行人体系。在此之前,未经发行人同意,本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向任何第三方
转让美埃台湾的任何权益。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发行人体系外的企业不会在台湾地
区新设主体从事近似业务。
(3)美埃台湾与发行人之间发生的任何关联交易(如有)将严格按照发行
人的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规定执行,并将确保有关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 4 ) 本 人 将 促 使 T&U INVESTMENT CO., LTD 、 POLY GLORIOUS
INVESTMENT COMPANY LIMITED、MAYAIR GROUP LIMITED、MAYAIR
(HK) PTE.LIMITED(合称“上层股东”)履行本承诺所述的全部内容,若本人
或上层股东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发行人遭受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的,本人或上层
股东应给予发行人全额赔偿。”
经本所律师核查,《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已就发行人的关联交易与同
业竞争情况进行了充分披露,不存在重大遗漏或重大隐瞒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
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
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一)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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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本所律师查验,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拥有 1 宗土地使用
权,具体情况如下:
证件编号 座落 面积(㎡) 用途 取得方式 终止日期 他项权利
发行人将该地
块抵押给大华
银行(中国)有
限公司上海分
行,以担保其与
苏(2018) 南京市江
该行签署的融
宁江不动产 宁区秣陵 工业用 2064-10-2
权第 街道蓝霞 地 1
主债权数额不
超过 2 亿元,债
权确定时间自
日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
经本所律师查验,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拥有 1 处房屋所有
权,具体情况如下:
证件编号 座落 面积(㎡) 用途 取得方式 终止日期 他项权利
发行人将该房
产抵押给大华
银行(中国)
有限公司上海
分行,以担保
厂房,行政
苏(2018) 南京市江 其与该行签署
企事业办
宁江不动 宁区秣陵 2064-10- 的融资信函,
产权第 街道蓝霞 21 被担保主债权
辅助设施,
传达室
亿元,债权确
定时间自
日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
经本所律师查阅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对外签署的租赁协议
及相关材料,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分支
机构于境内租赁的房产合计 39 项,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附表一“发行人及其境
内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于境内租赁的房产”。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本所律师注意到,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租赁的上述房屋中部分租赁合
同未办理备案手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
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9]11 号)第四条的规定, “若合同当事
人并未将登记备案作为房屋租赁合同生效要件的,房屋租赁合同不以办理登记备
案手续作为生效要件,未办理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合同法》规定的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形时,应认定合法有效,合同签订双方应按
约履行合同约定义务”。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所签署的租赁合同合法有
效,部分房屋未办理租赁备案手续的情形不影响租赁关系的法律效力,不会构成
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1) 根据 Joshua Alvin Khoo & Yong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以及
发行人的说明,发行人的境外控股子公司美埃制造在马来西亚拥有 1 处房产及土
地,详情如下:
取得时间
所有权人 座落 用途 /使用期 权利限制
限
No.35, Jalan P4/6, 地块不得买卖、租赁、抵押、
Seksyen 4, Bandar 工业用途/ 2007-05-
转让;2、于 2018 年 3 月 21
美埃制造 Teknologi Kajang, 厂房、办公 03/2093-0
场所
Selangor Darul Ehsan 为 CIMB Islamic Bank
Berhad
(2) 根据境外律师出具的相关法律意见书以及发行人的说明,发行人的
境外控股子公司在境外租赁的房产情况如下:
序号 出租人 承租人 租赁地点 用途 租赁期限
Unit No.S-5-05, Gamuda
Wee Soon Biz Suite, Persiaran
Yee(F)/Bryan Anggerik Vanilla, Kota 2020-08-01/20
Chan Chang Kemuning, 40460 Shah 22-07-31
Sheng Alam, Selangor Darul
Ehsan
Teo Kee Hau, No.12, Lorong Iks
Simpang Empat G, 2020-02-01/20
Taman Iks Simpang 23-01-31
Teo Kee Joo
Empat, 14100 Simpang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出租人 承租人 租赁地点 用途 租赁期限
Ampat
Ng Kim Poh / 63 Jalan
美埃新加 2020-01-25/202
Buay 坡 ore 577219
(二) 发行人拥有的知识产权
(1) 境内注册商标
经本所律师查验有关《商标注册证》并根据本所律师对商标局主办之中国商
标网上公开信息的查询,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拥有 69 项境内
注册商标,详细信息请见本律师工作报告附表二 1、“发行人的境内注册商标”。
根据上述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合法拥有上述境内注册商标,不存在
权属纠纷或潜在权属纠纷。
(2) 境外注册商标
根据 Quality Oracle Sdn.Bhd.商标代理机构出具的书面文件,发行人目前拥
有 14 项境外注册商标,美埃制造目前拥有 2 项境外注册商标。根据该代理机构
的查验,发行人及美埃制造合法拥有上述境外注册商标,详细信息请见本律师工
作报告附表二 2、“发行人及境外控股子公司的境外注册商标”。
经本所律师查验有关《发明专利证书》《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外观设计专
利证书》、专利年费缴款凭证并根据本所律师对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开信息的查询,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已取得 5 项发明专利、43 项实用新型专
利、7 项外观设计专利,目前均在专利保护期内,详细信息请见本律师工作报告
附表三“发行人的专利”。
根据上述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合法拥有上述专利,上述专利均有发
行人自行申请取得,不存在权属纠纷或潜在权属纠纷。
(1) 软件著作权
经本所律师查验有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出具之日,发行人共计拥有 1 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并办理了登记手续,具体情况
如下:
软件名称 取得方式 证书编号 登记号 开发完成时间 首次发表日
美埃转轮-
催化燃烧系 软著登字第 2020SR0109
原始取得 2019-12-02 --
统软件 4988521 号 825
V1.0
根据上述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合法拥有上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不
存在权属纠纷或潜在权属纠纷。
(2) 作品著作权
经本所律师查验有关《作品登记证书》,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
行人共计拥有 2 项作品著作权并办理了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作品名称 登记号 创作完成时间 首次发表时间 登记日期
国作登字
MayAir 标志 2001-06-21 -- 2014-03-05
-2014-F-00132189
保护网站首 国作登字
页的版面 -2015-L-00193926
根据上述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合法拥有上述作品著作权,不存在权
属纠纷或潜在权属纠纷。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 共备案 1 项域名,网站域名为
mayair.com.cn,备案号为苏 ICP 备 10211563 号-2。经本所律师登录工业和信息
化部政务服务平台进行查询并经发行人确认,发行人备案的上述域名不存在权属
纠纷或潜在权属纠纷。
(三) 发行人的对外投资及分支机构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拥有 3 家境外控股
子公司,即美埃制造、GTG、美埃新加坡及一家境外参股公司,即美埃泰国,详
细情况见本律师工作报告第八部分(三)“发行人在中国大陆之外从事经营的情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况”。根据 Joshua Alvin Khoo & Yong 律师事务所、Charles Russell Speechlys LLP
律师事务所及 ACCLIME 律师事务所分别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发行人合法持有美
埃制造、美埃新加坡、GTG 及美埃泰国股份。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拥有 8 家境内控股
子公司,即美埃系统、美埃新材、美埃纳米、美赫半导体、美埃上海、美埃天津、
成都美埃、中山美埃及 1 家境内参股子公司,即台马上海,该等子公司均有效存
续,具体情况如下:
(1) 美埃系统
根据江宁区行政审批局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美埃系统
提供的实缴出资证明文件以及本所律师对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
果,美埃系统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美埃(南京)环境系统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156790213416
住所 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蓝霞路 101 号
法定代表人 Yap Wee Keong(叶伟强)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实收资本 250 万元
发行人认缴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经营范围 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环境保护监测;环境保护
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专业保洁、清洗、消毒
服务
成立日期 2008-10-17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营业期限 2008-10-17 至长期
登记机关 江宁区行政审批局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进行
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美埃系统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合计 2,000 100%
(2) 美埃天津
根据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
美埃天津的实收资本证明文件以及本所律师对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
询结果,美埃天津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美埃环境净化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222093566571B
住所 天津市武清区王庆坨镇庆广道 16 号
法定代表人 Yap Wee Keong(叶伟强)
注册资本 1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 万元
发行人认缴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空气净化设备及配件、空气净化系统技术开发、咨询服务、
经营范围
转让,空气净化设备及配件制造、销售、维修
成立日期 2014-04-08
营业期限 2014-04-08 至长期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登记机关 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进行
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美埃天津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合计 100 100%
(3) 成都美埃
根据成都市新津县行政审批局于 2020 年 5 月 14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成
都美埃的实收资本证明文件以及本所律师对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
结果,成都美埃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成都美埃环境净化设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32MA6CCRDU6T
成都市新津县五津镇(工业园区)希望路 868 号孵化园一期
住所
孵化器一单元
法定代表人 Yap Wee Keong(叶伟强)
注册资本 1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 万元
发行人认缴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空气净化产品和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自产产品及售后
经营范围
配套服务
成立日期 2018-04-08
营业期限 2018-04-08 至长期
登记机关 新津县行政审批局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进行
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成都美埃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合计 100 100%
(4) 中山美埃
根据广东省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0 年 5 月 12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
中山美埃的实收资本证明文件以及本所律师对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
询结果,中山美埃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中山美埃净化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2000564529372H
住所 中山市石岐区海景工业村 3、4、5 号(5 号二层)
法定代表人 Yap Wee Keong(叶伟强)
注册资本 50 万元
实收资本 50 万元
发行人认缴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空气净化产品和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自产产品及售后
经营范围
配套服务
成立日期 2010-10-18
营业期限 2010-10-18/2040-10-11
登记机关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进行
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中山美埃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合计 50 100%
(5) 美埃上海
根据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0 年 6 月 4 日核发
的《营业执照》,美埃上海的实收资本证明文件以及本所律师对国家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美埃上海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美埃净化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7669434753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奥纳路 55 号 3 号楼第 5 层 C
住所
部位
法定代表人 Yap Wee Keong(叶伟强)
注册资本 359.5468 万元
实收资本 359.5468 万元
发行人认缴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从事净化科技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技术转让,空调及配件、环保节能设备及配件的销售及安装、
维修,仓储服务(除危险品),转口贸易,货物或技术进出
经营范围
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贸易代理,区内商业性简单加工以及贸
易咨询
成立日期 2004-09-28
营业期限 2004-09-28 至不约定期限
登记机关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进行
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美埃上海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合计 359.5468 100%
(6) 美埃新材
根据江宁区行政审批局于 2020 年 5 月 12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美埃新材
的实收资本证明文件以及本所律师对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美
埃新材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美埃新型材料南京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15MA1YY60W3D
住所 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街道志航路 10 号(江宁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 Yap Wee Keong(叶伟强)
注册资本 500 万元
实收资本 400 万元
发行人认缴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空气净化新型材料研发;空气过滤器研发、生产、销售、技
经营范围
术服务
成立日期 2019-08-21
营业期限 2019-08-21 至长期
登记机关 江宁区行政审批局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进行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美埃新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合计 500 100%
(7) 美埃纳米
根据江宁区行政审批局于 2020 年 4 月 8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美埃纳米
的实收资本证明文件以及本所律师对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美
埃纳米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美埃(南京)纳米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15MA216KQF74
住所 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蓝霞路 101 号
法定代表人 Yap Wee Keong(叶伟强)
注册资本 800 万元
实收资本 400 万元
发行人认缴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
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
经营范围
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合成材料销售
成立日期 2020-04-08
营业期限 2020-04-08/2050-04-07
登记机关 江宁区行政审批局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进行
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美埃纳米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合计 800 100%
(8) 美赫半导体
根据南京市江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0 年 5 月 9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
美赫半导体的实收资本证明文件以及本所律师对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
查询结果,美赫半导体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南京美赫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15MA1XB0NW7M
住所 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蓝霞路 101 号
法定代表人 Yap Wee Keong(叶伟强)
注册资本 100 万元
实收资本 51 万元
发行人认缴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半导体及微电子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的研发、销售、安装以
经营范围
及相关技术服务
成立日期 2018-10-16
营业期限 2018-10-16 至长期
登记机关 南京市江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进行
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美赫半导体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合计 100 100%
(9) 台马上海
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0 年 5 月 27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台马
上海的实收资本证明文件以及本所律师对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
果,台马上海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台马(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MA1FWAMK8G
住所 上海市长宁区娄山关路 555 号 1606 室
法定代表人 Ming Der Lo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实收资本 400.81 万元
发行人认缴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机电设备及配件、密封器件及其零部件、塑料制品及其零部件、
半导体器件及其零部件、照明器具及其零部件、化工产品及原
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品、易
制毒化学品)、服装及其原料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
经营范围
卖品除外)以及其他相关配套业务,上述产品相关的技术进出
口,机电科技、机械科技、化工科技、电子科技、光电科技领
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商务信息
咨询,国际贸易
成立日期 2018-03-12
营业期限 2018-03-12/2031-03-11
登记机关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进行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台马上海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合计 1,000 100%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分支机构工商登记材料,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
发行人共设立了四个分支机构,详情如下:
分支机构名称 成立时间 登记机关 负责人 经营范围
销售本公司研发、生产的空气
上海市市场
上海分公司 2006-06-01 姚菲 净化产品和系统及自产产品的
监督管理局
售后配套服务
苏州工业园 空气净化产品和系统的研发,
苏州分公司 2006-04-26 区市场监督 张理芬 销售总公司所生产的产品并提
管理局 供售后服务
销售总公司生产的产品及售后
配套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
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环
北京市朝阳
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第
北京分公司 2009-10-22 区市场监督 周余
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家用电器
管理局
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
发展;工业设计服务;大气污
染防治服务
一般经营项目是:环境保护专
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
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
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环境监测
专用仪器仪表制造;环境监测
专用仪器仪表销售;家用电器
深圳市市场
深圳分公司 2006-04-19 魏俊 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工程和
监督管理局
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业设
计服务;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
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第
二类医药器械销售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及本所律师查验,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人的上述财产均通过合法途径取得,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一) 重大合同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报告期内标的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
的合同,或者交易金额虽未超过 1,000 万元,但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
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
合同 含税合同金额
序号 合同对方 签署日期 履行情况
标的 (万元)
武汉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2015-05-28
(含补充协议) 及 2017-04-17
深圳市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 2015-07-31
司(含补充协议) 及 2017-04-25
合肥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
司
成都中电熊猫显示科技有限
公司
南昌市亿达建筑材料有限公
司
美施威尔(上海)有限公司 2017-09-22
(含补充协议) 及 2018-01-08
南昌市东弘建筑材料有限公
司
深圳市华星光电半导体显示
技术有限公司
瑞声精密制造科技(常州) 2018-01-18
有限公司(含补充协议) 及 2018-06-28
武汉华星光电半导体显示技
术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技术有限公司
绵阳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
司
南昌市亿达建筑材料有限公
司
南昌市亿达建筑材料有限公
司
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
司
武汉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
司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四建设
有限公司
深圳市华星光电半导体显示
技术有限公司
转轮
废气
备及
技术
注:上述“履行情况”为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主要供应商签署框架协议,并在具体采购的时候以实际
需求向供应商发送订单约定采购数量等信息。发行人报告期内前五大供应商的采
购合同信息如下:
序号 合同对方 合同标的 合同金额 到期日 签署日期 履行情况
依必安派 框架协议,
电机 2017-12-31 2017-04-01 履行完毕
特电机(上 未约定金额
海)有限公 框架协议,
司 电机 2019-03-31 2018-04-01 履行完毕
未约定金额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合同对方 合同标的 合同金额 到期日 签署日期 履行情况
框架协议,
电机 2020-04-30 2019-04-01 履行完毕
未约定金额
框架协议,
电机 2021-04-30 2020-04-30 执行中
未约定金额
依必安派
特风机(上 框架协议,
海)有限公 未约定金额
司
宁波保税 钢板/钢带 框架协议 2019-12-31 2017-01-05 履行完毕
区恒业国
际贸易有
钢板/钢带 框架协议 2020-12-31 2020-01-05 履行中
限公司
框架协议
贺氏(苏 滤材 (分产品分 2017-12-31 2017-08-09 履行完毕
州)特殊材 别签署)
料有限公 框架协议
司 滤材 (分产品分 2018-12-31 -- 履行完毕
别签署)
贺氏(苏
州)特殊材
料有限公
框架协议
司及张家
港保税区
别签署)
贺氏国际
贸易有限
公司
日东(中
有限公司
北海冠玮
科技有限
公司(签署 MayAir301/
方:冠德科 MayAir401
技(北海)
有限公司)
南京它石
有限公司
注:上述“履行情况”为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的执行情况。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合同,发行人在报告期内签署的合作研发相关合同的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情况如下:
知识产权归属的
序号 合同相对方 合作内容 合同期限
约定
知识产权归双方
共有,知识产权取
发行人委托常州信
得后的使用和有
息职业技术学院研
常州信息职 关收益双方各占
业技术学院 50%;常州信息职
风控制系统的设计项
业技术学院不得
目
将此技术提供给
第三方使用
知识产权归属于
双方共有,发行人
优先享有知识产
发行人委托大连理
权的转化实施权
工大学研究开发“存
大连理工大 和收益权(含转
学 让、许可、实施、
工业 VOC 废气催化
收益),大连理工
剂研发
大学不得转让知
识产权或者许可
第三方使用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融资相关合同,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履行的金额
超过 1,000 万元的融资相关合同如下:
授信额度
序号 授信银行 协议期限 担保情况 协议编号 履行情况
(万元)
发行人以其拥有
的土地和房产提
供抵押担保;
大华银行 美埃集团提供不 LOSH201
(中国) 2016-06-0 可撤销的连带保 60523700
有限公司 2 日签署
上海分行 发行人提供存款 充协议
质押;
发行人提供应收
账款质押
招商银行 2016-11-1
南京分行 -09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银行 8/2018-09 不分红; 280033
-27
应收账款质押
招商银行 字第
南京分行 -08 21030182
招商银行 2019-05-1
字第
南京分行 -13 21050012
固定收益账户质
Cimb 押且账户余额不 15/1287/B
Islamic 林吉特 2017-10-3
Bank 1,016.75 1 日签署 004)-I
Berhad 特,美埃国际提供
担保
注:上述“履行情况”为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的执行情况。
借款金额
序号 借款银行 合同期限 担保情况 合同编号 履行情况
(万元)
上海浦东发展 2020-01-22/ 9313202028
银行南京分行 2021-01-22 0050
宁波银行南京 07200LK19
分行 9I7DA9
月
上海浦东发展 2019-08-08/ 9313201928
银行南京分行 2020-08-08 0240
上海浦东发展 2019-05-30/ 9313201928
银行南京分行 2020-05-30 0154
上海浦东发展 2019-04-26/ 9313201928
银行南京分行 2020-04-26 0116
宁波银行南京 2019-03-26/ 07200LK20
分行 2020-03-25 198041
上海浦东发展 2018-08-15/ 9313201828
银行南京分行 2019-08-15 0108
南京银行南京 2018-06-04/ Ba1160018
分行 2019-06-04 06011246
招商银行南京 2018-05-29/ 子公司担 字 第
分行 2019-05-28 保 110509523
号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中国银行南京 2018-03-23/ 150132176
江宁支行 2018-09-19 D180316
南京银行珠江 2017-05-18/ Ba1002731
支行 2018-05-18 705170845
注:上述“履行情况”为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的执行情况。
截止 2020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没有正在履行的重大银行承兑协议。发行人
报告期内已经履行的单笔金额超过 1,000 万元的银行承兑协议如下:
协议金额
序号 协议编号 承兑行 收款人 出票日 到期日
(万元)
依必安派
有限公司
依必安派
上海浦东
特电机
(上海)
南京分行
有限公司
依必安派
上海浦东
特电机
(上海)
南京分行
有限公司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发行人报告期内履行的单笔金额超过 1,000 万
元的银行保函情况如下:
保函金额 出具 到期 履行
序号 保函编号 保函类型 开立银行 受益人
(万元) 日 日 情况
深圳市
华星光
不可撤销
SCMPG0 大华银行 电半导 2019- 2020- 正在
函
技术有
限公司
深圳市
上海浦东 华星光
BH93131 预付款保 2017- 2018- 履行
南京分行 体显示
技术有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限公司
云 谷
Bb200273 ( 固
南京银行 2017- 2018- 履行
技有限
公司
武汉华
星光电
不可撤销
SCMPG0 大华银行 半导体 2018- 2018- 履行
函
术有限
公司
成都中
电熊猫
SCMPG0 大华银行 2018- 2019- 履行
技有限
公司
注:上述“履行情况”为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在现有办公场所进行了空气净化产品及系统项目生产基地
工程建设工作,其中已履行完毕的金额超过 1,000 万元的建设相关合同如下:
含税合同金额
序号 合同对方 合同标的 签署日期
(万元)
江苏省建设集团 土建、内外墙装饰、机电、 2016-07-20 及
有限公司 暖通、给排水等工程 2016-10
经本所律师查验,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上述重大合同合法
有效,不存在纠纷或争议,合同的履行不存在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及本次发行上
市产生重大影响的法律风险。
(二) 侵权之债
经发行人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查验,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因环境保护、知识
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因产生的重大侵权之债。
(三) 发行人与关联方的重大债权债务关系及相互提供担保情况
根据《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查验,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
人与关联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及相互提供担保的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第
九部分(二)1、(5)“关联方担保”。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四) 发行人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
经本所律师查验及发行人的说明,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金额较大
的其他应收款以及其他应付款均系发行人正常生产经营而发生的往来款,合法有
效。
十二、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一) 发行人报告期内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及股权变动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之“七、发行人
的股本及其演变”。
根据发行人及相关方签署的书面协议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在报告期内
收购了美埃上海和美埃制造的全部股权,详细情况见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第九部
分(二)1、(1)“关联收购”。
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外转让了其持有
的江苏博霖及埃普森苏州股权,详细情况见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第二十一部分
(三)3、“境内主体的注销及转让”,除此之外发行人未实施股权或其他重大
资产的出售行为。
(二) 发行人拟进行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除本次发行上市外,发行人未有其他
拟进行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其他增资扩股或拟进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
范性文件所界定之重大购买、出售资产或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的行为。
十三、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一) 报告期内公司章程的制定及修改情况如下:
时的全体股东共同通过了章程修正案,并经江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江宁区商务
局备案。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的全体股东共同通过了章程修正案,并经江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江宁区商务局
备案。
限当时的全体股东共同通过了章程修正案,并经江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
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全体发行人签署,该公司章程已在南京市市场监督
管理局备案。
经本所律师查验,上述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均已履行法定程序,内容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 《公司章程(草案)》的制定
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用于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
的《公司章程(草案)》系由其董事会依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 年修订)》
拟订,并经发行人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现行的公司章程及《公司章程(草案)》均按照
《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及修改,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一) 发行人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
发行人根据公司章程,设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等决策、监督机构,
并对其职权作出了明确的划分。
董事 3 名。发行人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 1 名,对董事会负责,由董事会聘任,并
设置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 4 个专门委员
会。
监事 2 名,监事会设主席 1 名,行使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能。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二) 发行人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均具有健全的议事规则,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了发行人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
了《公司章程(草案)》,该《公司章程(草案)》将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之日起生效。
经本所律师查验,该等议事规则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 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开程序、
决议内容及签署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股东大会会议相关文件,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
发行人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及之后共召开了 2 次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
下: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内容
《关于以发起方式设立股份公司的议案》
《关于股份公司筹建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关于股份公司设立费用情况的议案》
《关于制定<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的议案》
《关于制定<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的议案》
《关于制定<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
创立大会 则>的议案》
股东大会 则>的议案》
《关于制定<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的议案》
《关于制定<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
制度>的议案》
《关于制定<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
制度>的议案》
《关于制定<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交易决策
管理制度>的议案》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关于选举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
事并确定董事报酬的议案》
《关于选举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股
东代表监事并确定监事报酬的议案》
《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议案》
《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宜的议
案》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的议案》
《关于公司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议案》
《关于制订<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股
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议案》
《关于制订<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近三年一期关联交易公允性的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截至 2020 年 3
股东大会
《关于制订上市后适用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制订上市后适用的<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制订上市后适用的<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制订上市后适用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制订上市后适用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制订上市后适用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关于制订上市后适用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制订上市后适用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制订上市后适用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项出具有关承诺并提
出相应约束措施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董事会会议相关文件,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
行人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及之后共召开了 3 次董事会,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内容
第一届董 《关于选举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
次会议 《关于聘任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关于聘任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
会秘书的议案》
《关于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选举第一届委员的议案》
《关于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选举第一届委员的议案》
《关于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选举第一届委员的议案》
《关于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选举第一届委员的议案》
《关于制定<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
作细则>的议案》
《关于制定<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
则>的议案》
《关于制定<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
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关于制定<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关于制定<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关于制定<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议案》
《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宜的议
案》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的议案》
《关于公司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议案》
《关于制订<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股
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议案》
《关于制订<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第一届董 《关于<公司近三年一期关联交易公允性的报告>的议案》
次会议 月 31 日止已审财务报表>的议案》
《关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的议案》
《关于制订上市后适用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制订上市后适用的<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制订上市后适用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制订上市后适用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制订上市后适用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制订上市后适用的<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制订上市后适用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关于制订上市后适用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关于制订上市后适用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制订上市后适用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制订上市后适用的<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关于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项出具有关承诺并提
出相应约束措施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一届董
次会议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监事会会议相关文件,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
行人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及之后共召开了 3 次监事会,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内容
第一届监
《关于选举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主
席的议案》
次会议
《关于制订上市后适用的<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第一届监
《关于<公司近三年一期关联交易公允性的报告>的议案》
次会议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止已审财务报表>的议案》
第一届监
次会议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上述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事会的召开程序、授权、会议表决和决议内容合法、合规、真实、有效,不存
在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法律障碍的情形。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及其变化
(一) 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
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现有董事 7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监事 3 名(其
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 3 名、董事会秘书 1 名、财务总
监 1 名,发行人的董事、监事每届任期为 3 年,具体任职如下:
姓名 任职情况 选举/聘任程序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姓名 任职情况 选举/聘任程序
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
蒋立 董事长
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
Yap Wee Keong(叶伟强) 董事、总经理
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
Chin Kim Fa(陈矜桦) 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祁伟 董事 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
王昊 独立董事 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
王尧 独立董事 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
沈晋明 独立董事 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
职工代表大会
钱海燕 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
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Liau Kee Yeong(廖祺勇) 股东代表监事 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
朱春英 股东代表监事 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
Ding Ming Dak(陈民达) 副总经理 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陈玲 副总经理 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杨崇凯 副总经理 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根据本所律师对有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访谈及对相关公开信息的
查询,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
资格符合《公司法》等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发行人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
职均经法定程序产生,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发行人最近两年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最近两年内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及
变动情况如下:
时间 董事会成员 变化情况
变更前董事会成员为 Yap Wee
Koh Tat Seng、Yap Wee Keong(叶伟
强)、祁伟
Guan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Yap Wee Keong(叶伟强)、祁伟、 Koh Tat Seng 自发行人离职,董事
Chin Kim Fa(陈矜桦) 变更为 Chin Kim Fa(陈矜桦)
蒋立、Yap Wee Keong(叶伟强)、
祁伟、Chin Kim Fa(陈矜桦)
蒋立、Yap Wee Keong(叶伟强)、
王昊、沈晋明
时间 监事/监事会成员 变化情况
自 2018 年 6 月至 2020 年 3 月未
发生变化
发行人设立时选举 3 名监事, Ding
钱海燕、Liau Kee Yeong(廖祺勇)、
朱春英
事
时间 高级管理人员 变化情况
发行人总经理未发生变化,发行
人在有限公司阶段未单独设置财
关事宜由美埃科技会计机构负责
人肖丽菲负责
发行人设立时,为完善美埃科技
的治理结构,发行人增设了财务
总经理 Yap Wee Keong(叶伟强); 总监、3 名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
财务总监 Chin Kim Fa(陈矜桦); 书。在本次变更之前,总经理 Yap
Wee Keong(叶伟强)一直担任发
陈玲、杨崇凯; 经理 Ding Ming Dak(陈民达)、
董事会秘书 Chin Kim Fa(陈矜桦) 陈玲、杨崇凯分别负责发行人的
销售、研发和生产工作,未发生
变更
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近两年所发生的变化
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且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合法、有效。
(三) 发行人的独立董事
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聘任 3 位独立董事,其中王昊
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要求的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总数
三分之一以上;发行人制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选举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与罢免程序、职权范围等内容进行了规定。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独立董事的设立、任职资格及职权范围均符合法律
法规和发行人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的情形。
(四) 发行人的核心技术人员
根据发行人的确认,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共有核心技术人
员 6 名,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目前职务 任职情况说明
理;2020 年 3 月至今任发行人总经理
负责发行人研发工作
经理;2020 年 3 月至今任发行人研发经理
经理;2020 年 3 月至今任发行人研发经理
总监;2020 年 3 月至今任发行人技术总监
负责发行人产品的生产、制造等
根据本所律师与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进行的访谈,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签署
的调查表,除在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以外,前述核心技术人员未在发行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
存在其他兼职情况。最近两年发行人的核心技术人员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
(一) 发行人执行的税种、税率
经本所律师查验,根据《审计报告》及发行人的确认,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
控股子公司执行的主要税种及税率如下: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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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 应税收入 6%、13%、16%、17%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流转税额 7%
教育费附加 应纳流转税额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应纳流转税额 2%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20%、25%
注:2019 年 4 月 1 日起应税收入按 13%的税率计算销项税,2018 年 5 月 1 日至 2019 年 4 月 1 日期间,
应税收入按 16%的税率计算销项税,2018 年 5 月 1 日之前应税收入按 17%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
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2012 年 1 月 1 日起发行人的应税服务收入按照 6%的税率计
算增值税销项税额。
经发行人说明及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执行的主要税
种、税率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 发行人享受的税收优惠
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所享受的税收优惠政
策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
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高新技术企业
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 号),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自高
新技术企业证书颁发之日所在年度起享受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收
优惠。
发行人于 2017 年 11 月 17 日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
省国家税务局及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
年。发行人于 2020 年 7 月 31 日提交高新技术企业复评,目前正在审批中,本期
仍按 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美埃上海、中山美埃及美埃天津自
不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
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100 万元但不超过 3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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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经发行人说明及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及境内控股子公司在报告期内享受
的税收优惠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 发行人享受的财政补贴
根据《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在报告期内取得的财政补贴如
下:
年份 序号 金额(元) 项目名称
江宁区财政局 2018 年商务发展(第五批)资
金
南京秣陵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支付的质量发
南京市江宁区财政局-发改局信用体系建设专
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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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秣陵街道 19 年第一批自主知识产权补
贴
江宁财政局-南京市江宁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
企业技术装备投入普惠性奖
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享受的上述财政补贴具有相应的政策依据,合法
有效。
(四) 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的税务合规情况
行为。
日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期间能够履行纳税义务,不存在重大违反税收相关法律法
规的行为。
日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期间能够履行纳税义务,不存在重大违反税收相关法律法
规的行为。
日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期间能够履行纳税义务,不存在重大违反税收相关法律法
规的行为。
日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期间能够履行纳税义务,不存在重大违反税收相关法律法
规的行为。
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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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
起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期间能够履行纳税义务,不存在重大违反税收相关法律法
规的行为。
司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期间能够履行纳税义务,不存在重大
违反税收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公司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期间能够履行纳税义务,不存在重
大违反税收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公司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期间能够履行纳税义务,不存在重
大违反税收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公司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期间能够履行纳税义务,不存在重
大违反税收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综上所述,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在报告期内不存在因严
重违反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一) 发行人的环境保护
经本所律师查验,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中国
属于 C35-专用设备制造业行业。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
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查验的通知》(环发[2003]101 号)和
《关于进一步规范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公司申请上市或再融资环境保护核查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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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的通知》(环办[2007]105 号)的规定,重污染行业暂定为:火电、钢铁、水
泥、电解铝、煤炭、冶金、建材、采矿、化工、石化、制药、酿造、造纸、发酵、
纺织、制革。公司所处行业(专用设备制造业)不属于环保查验重污染行业。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发行人已经取得了南京市江宁区环境保护核发
的《排污许可证》及《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编号为
COD、氨氮、总氮、总磷,许可期限自 2020 年 3 月 30 日至 2025 年 3 月 29 日。
经发行人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查询相关环保部门网站,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境
内控股子公司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件,不存在因违反有关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生产扩能项目,上
述项目已取得行政审批局同意建设的审批意见。
(二) 发行人的产品质量、技术标准
根据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本所律师对相关公开信息的查询及
发行人的确认,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无因违反产品质量、标准、
计量等质量技术监督方面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十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项目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号 环评备案号
金额(万元) 金金额(万元)
江宁审批外字 宁经管委行审环
[2020]5 号 许[2020]137 号
宁经管委行审
宁经管委行审环
许[2020]138 号
号
合计 71,354.13 71,354.13 -- --
经本所律师查验,上述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均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获
得必要的批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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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不涉及与他人进行合作的情形,亦不会导致同业竞争,并已经有权政府部门核准
和发行人内部批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已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
十九、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
(一) 根据发行人《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为:
发行人自 2001 年成立以来,立足中国市场,将工业级超洁净技术应用到商
用和民用领域,从进气到排气,持续创新,以满足不断增长的空气净化需求。
发行人致力于推动空气净化产业发展,提升全球空气品质,致力于成为全球
领先的空气净化产品制造商和服务商。未来发行人将不断增加品牌建设、技术研
发、人才培养、质量控制等方面的投入,以市场为导向、创新为驱动,依托国家
产业政策,大力拓展下游市场和应用领域,研发新技术及新应用,提升生产制造
能力及质量,综合利用新科技手段,持续增强发行人核心竞争力,实现发行人愿
景及使命。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业务发展战略、发展目标与其主营业务一致,发行
人的业务发展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一) 发行人的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
“裁判文书网”、“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
示系统”、“信用中国”等公示系统进行的查询,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
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
处罚事项。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文件,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报告期
内受到的行政处罚及整改情况如下:
受处罚当事人 处罚机关 处罚原因 处罚时间 处罚内容 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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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客户使
用发行人过滤
北京市通州
产品排放油烟 罚 款 5,000 已缴纳罚
发行人 区生态环境 2019-12-10
中的颗粒物排 元 款
局
放浓度超过北
京市相关标准
国家税务总 2017 年 1 月 1
发行人苏州分 局苏州工业 日至 2018 年 12 罚 款 1,000 已缴纳罚
公司 园区税务局 月 31 日增值税 元 款
第一税务所 未按期申报
国家税务总
发行人深圳分 局深圳市龙 逾期未申报个 2018-11; 罚 款 1,500 已缴纳罚
公司 华区税务局 人所得税 2019-01 元 款
民治税务所
国家税务总 未按期报送所
局南京江宁 属期 2016 年 12 已缴纳罚
美埃系统 2017-02-22 罚款 200 元
经济技术开 月、2017 年 1 款
发区税务局 月开票依据
中山市安全
违反职业病防
中山美埃 生产监督管 2018-04-28 警告 --
治有关规定
理局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在报告期内受到的上
述行政处罚主要为警告及金额较小的罚款,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处罚方
已经缴纳了相应的罚款,该等行政处罚对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
的持续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构成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障碍。
(二) 发行人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重大诉讼、仲裁及
行政处罚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境外律师出具的相关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与发行人股
东、实际控制人进行的访谈并经本所律师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全国法院
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等公
示系统进行的查询,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
处罚事项。
(三)根据发行人的说明,本所律师与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的访
谈并经本所律师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等公示系统进行的查询,截至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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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
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事项。
二十一、发行人间接股东境外上市、退市情况
发行人的间接股东美埃集团曾于 2015 年 5 月 7 日于伦敦证券交易所 AIM 市
场挂牌上市,其后于 2018 年 3 月完成私有化并退市。美埃集团的上市及退市过
程如下:
(一) 美埃集团伦敦证券交易所 AIM 市场上市情况
美埃集团系为了实现美埃国际及其下属企业整体上市而专门设立的上市主
体,于2015年2月在泽西岛设立。
美埃集团于 2015 年 5 月 7 日在伦敦证券交易所 AIM 市场上市,证券代码
MAYA。美埃集团上市时共发行了 12,475,000 股新股,占发行后总股份数的
(二) 美埃集团私有化退市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由于伦敦证券交易所AIM市场流通性较差及英国脱欧可
能性带来的市场下行预期,美埃集团董事会拟筹划退市事宜。蒋立自发行人设立
之初即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对发行人设立及发展的情况比较了解,且看好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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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的发展前景,因此希望实施本次私有化收购。
有化要约。根据该要约,宝利金瑞拟购买美埃集团已发行的全部普通股股份。收
购方式包括现金收购及股份支付方式收购,具体而言,宝利金瑞拟以略高于美埃
集团当时股价的价格,即每股1.20英镑的价格向Yap Wee Keong(叶伟强)、Koh
Tat Seng、Ding Ming Dak(陈民达)、Gan Boon Dia、Lim Sim Pheor和员工激励
信托(以下合称“管理层股东”)以外的美埃集团股东收购其持有的全部美埃集
团股份,现金收购对价为39,331,740英镑(约合5,500万美元);以宝利金瑞股份
支付的方式收购美埃集团管理层股东持有的美埃集团全部股份。
事会(独立董事除外)及部分股东不可撤销地承诺,确认其在召开股东大会及法
庭会议时投赞成票支持本次私有化方案。
法》第18A的规定实施,私有化方案需要取得股东大会、法庭会议通过及法庭听
证认可。
会议以100%同意的比例通过及非管理层股东法庭会议以83.42%同意的比例通
过。美埃集团召开股东大会,以99.99%同意的比例通过与私有化退市相关的决议,
包括(1)授权董事会执行私有化方案;(2)同意通过管理层股东与宝利金瑞换
股的方案;(3)同意相应修改美埃集团的公司章程,并变更公司性质为非公众
公司。
序认可了私有化方案,该私有化方案将于法院指令送达公司注册机构时正式生
效。2018年3月20日,美埃集团发布公告称私有化方案于2018年3月20日正式生效。
根据Charles Russell Speechlys LLP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美埃集团
上市及上市期间能够遵守伦敦证券交易所AIM市场的相关规则,在上市期间,美
埃集团、美埃集团的董事及关键人员能够高度遵守伦敦证券交易所AIM市场的相
关规则,包括信息披露规则,不存在违反伦敦证券交易所AIM市场相关规则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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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此外,美埃集团于伦敦证券交易所AIM市场退市的过程符合伦敦证券交易所
AIM市场相关规则的要求,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则的情形,不存在诉讼、仲裁或者
针对美埃集团上市、退市相关的未决纠纷。
私有化完成后,美埃集团成为宝利金瑞的全资子公司,美埃集团及其下属公
司整体架构如下:
(1) 宝利金瑞成立
蒋立先生于BVI设立了T&U并就持有T&U股份取得了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
分局出具的《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表》。本次私有化收购由T&U的
全资子公司宝利金瑞作为收购主体实施,宝利金瑞于2017年7月12日在中国香港
设立,截至私有化收购要约发出之前,宝利金瑞的股份总数为10,000股普通股,
股本总额为港币10,000元,全部由T&U持有。
(2) 私有化完成后,宝利金瑞的股权结构
在美埃集团实施私有化过程中,作为私有化方案的一部分,管理层股东以其
持有的美埃集团股份与宝利金瑞实施换股,换股后管理层股东取得宝利金瑞的股
份,美埃集团成为宝利金瑞的全资子公司。为了实施换股,宝利金瑞于2018年4
月向管理层股东合计增发了2,188,737股普通股,股本金额为15,241,850美元。本
次换股完成后,宝利金瑞的股本情况如下:
股东 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以美元为单位发行的股份
Yap Wee Keong(叶伟强) 1,224,580 12.37%
员工激励信托 406,251 4.10%
Ding Ming Dak(陈民达) 165,489 1.67%
Koh Tat Seng 142,992 1.44%
Gan Boon Dia 133,364 1.35%
Lim Sim Pheor 116,061 1.17%
小计 2,188,737 21.9%
T&U 7,801,263 78.10%
合计 9,990,000 100%
以港币为单位发行的股份
T&U 10,000 100%
(三) 美埃集团退市后架构的调整
自美埃集团于 2018 年 3 月于伦敦证券交易所 AIM 市场退市后,为进一步调
整管理架构及筹划境内上市,美埃集团架构进行了一系列调整,详细情况如下:
保障员工的权益,美埃科技将原本在宝利金瑞层面持股的员工激励信托下翻至美
埃科技层面。同时,将原本在宝利金瑞持股的 Ding Ming Dak(陈民达), Gan Boon
Dia 以及 Lim Sim Pheor(以下合称“三位管理人员”)股份下翻至美埃科技层
面。
Services (Trust Company) Limited 签署了 SHARE BUY-BACK AGREEMENT,约定
由宝利金瑞以人民币 3,448,652.15 元的价格回购员工激励信托持有的宝利金瑞
AGREEMENT,约定由宝利金瑞回购上述三位管理人员持有的宝利金瑞 414,914
股股份。
同时,参与员工激励信托计划的 21 名中国籍员工共同设立了五月丰,参与
员工激励信托计划的 12 名非中国籍员工共同设立了 PH。五月丰及 PH 通过认购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美埃有限新增注册资本的方式成为美埃有限的股东,本次下翻前后,员工通过宝
利金瑞间接持有的美埃科技权益和通过五月丰、PH 间接持有的美埃科技权益保
持不变。
原本在宝利金瑞持股的三位管理人员共同在中国香港设立了 PS,并由 PS
通过认购美埃有限新增注册资本的方式成为美埃有限的股东。本次下翻前后,三
位管理人员通过宝利金瑞间接持有的美埃科技权益和通过 PS 间接持有的美埃科
技权益保持不变。
本次下翻完成后,宝利金瑞的股东变更为 T&U 及 Yap Wee Keong(叶伟强),
美埃有限的股东增加了五月丰、PH 及 PS。
根据发行人财务总监的说明,由于 MayAir R&D Centre Sdn.Bhd.及 MayAir
(S.E.A) Sdn.Bhd.已无业务经营,美埃国际决议将其注销。根据马来西亚公司委员
会出具的相关文件以及发行人的说明,MayAir R&D Centre Sdn.Bhd.及 MayAir
(S.E.A) Sdn.Bhd.已经分别于 2020 年 2 月 26 日及 2019 年 11 月 4 日完成注销。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文件,美埃制造已经于 2020 年 7 月 13 日将其持有的
Flexcon 全部股份转让给 Zool Hilmi Bin Abd Manaf。根据本所律师与 Zool Hilmi
Bin Abd Manaf 进行的访谈,Zool Hilmi Bin Abd Manaf 系马来西亚自然人,与发
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根据本所律师与相关人员的访谈,美埃有限决议注销了美埃滤材。美埃滤材
注销前,美埃有限持有美埃滤材 50%股权,美埃滤材的另一方股东约柏滤材工业
(上海)有限公司持有美埃滤材 50%股权。由于美埃滤材的经营状况未达到双方
的预期,对发行人产品价格以及相关技术的改善不够理想,因此,双方决定终止
合作并注销美埃滤材。2019 年 6 月 5 日,美埃有限及约柏滤材工业(上海)有
限公司作出股东会决议,决定注销美埃滤材。美埃滤材的相关人员组成了清算组
并履行了公告程序,江宁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于 2019 年 7 月 2 日向美埃滤材出具
了《公司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01210311-1 公司注销[2019]第 07020026 号)。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资料,美埃有限于 2019 年 10 月对外转让了其持有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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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博霖 25%股权及埃普森苏州 40%股权,详情如下:
转让协议》,约定美埃有限将其持有的江苏博霖 25%(对应江苏博霖注册资本
限未实际对江苏博霖实缴出资,因此本次股权转让的对价为零。同日,江苏博霖
全体股东作出决议,同意前述股权转让。镇江市丹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10 月 31 日出具了《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dl11210305]公司变更[2019]
第 10310009 号)。
埃有限向何永琴转让其持有的埃普森苏州 40%(对应埃普森苏州注册资本 200
万元)股权。因实施本次股权转让时,埃普森苏州已处于亏损状况,因此转让价
格为零元。同日,埃普森苏州全体股东作出决议同意前述股权转让。苏州工业园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12 月 5 日出具了《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05940162]公司变更[2019]第 12030002 号)。
发行人于 2019 年 11 月收购了美埃制造及美埃上海,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正
文第九部分(二)1、(1)“关联收购”。
与此同时,为了开展业务的需要,发行人在境内设立了成都美埃、美赫半导
体、美埃纳米及美埃新材,在境外设立了 GTG。截止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
美埃集团及其下属公司的架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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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本所律师未参与发行人《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的编制,但已审阅《招
股说明书(申报稿)》,特别对发行人引用《法律意见书》和本律师工作报告
相关内容已认真审阅,发行人《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引致的法律风险。
二十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符合《证券法》《公司法》《科创板首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中
有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条件;发行人《招股说明书(申
报稿)》中所引用的本律师工作报告及《法律意见书》的内容适当;发行人本
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待完成公开发行后,股票上市尚需
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同意。
(本页以下无正文)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 律师工作报告
(本页无正文,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之签署页)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经办律师:_________________
XXXXXX
负责人: 经办律师:_________________
顾功耘 XXXXXX
年 月 日
上海·杭州·北京·深圳·苏州·南京·重庆·成都·太原·香港·青岛·厦门·天津·济南·合肥·郑州·福州·南昌·西安·广州·长春·武
汉
地 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邮编:200120
电 话: (86)21-20511000;传真:(86)21-20511999
网 址: http://www.allbright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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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于境内租赁的房产
是否办理租赁
序号 出租方 承租方 租赁地点 面积(㎡) 期限 租赁用途
备案
天津市武清区王庆坨镇庆广道
天津市宏江工贸有 2020-03-20/2022-0
限公司 3-19
公场所
中山市石岐区海景工业区 4 号楼 2019-05-01/2021-0
第 1 层之二 4-30
中山市石岐区海景工业区 3-5 2017-07-01/2021-0
号,5 号楼 2 楼 6-30
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街道志航路
江苏平安空港消防 2019-08-12/2023-0 空气净化产品和系统
科技有限公司 8-11 的研发、生产
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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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新津县五津镇希望路 868 号
“新津孵化园”一期孵化器一单
成都新津海峡科技 元二层东侧附 1 号、孵化器一单 2018-05-01/2021-0
园有限公司 元二层西侧附 2 号、孵化器一单 4-30
元三层附 1 号、孵化器一单元一
层附 1 号
苏州工业园区尼盛 苏州市苏州大道西路 205 号尼盛 2016-08-15/2021-0
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广场 1 幢 1801 室 10-14
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 425 号 2017-06-12/2022-0
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 8 号院 3 2019-11-24/2020 年
号楼 4 层 2450 室 11-23
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 8 号院 3 2019-12-01/2020-1
号楼 4 层 2451 室 1-30
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民治大
深圳市展滔科技有 2019-04-01/2022-0
限公司 3-31
大厦 A 座 160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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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艾溪湖北 2019-08-20/2021-0
路 88 号 15 栋 1 单元 1112 室 8-19
苏州创乐汇创业孵 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淞北路 45 2020-01-01/2021-0
化管理有限公司 号 5 幢 315 室 6-30
四川省成都市益州大道 388 号城 2020-03-09/2022-0
市春天 A 座 511 室 3-08
北京市通州区运河核心区 IV-10
纳什凯旋科技(北 2018-10-20/2020-1
京)有限公司 0-19
杭州东众企业管理 杭州财富金融中心 2 幢 47 楼 2020-06-14/2021-0
咨询有限公司 47-R3J 房间 6-13
西安景程商务咨询 西安科技路西段绿地博海 601 写 2020-03-01/2021-0
服务有限公司 字间中部分空间 2-28
CHOI SANGHO 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 8 号 1 楼 2020-10-01/2022-0
(崔相镐) 2505 室 9-30
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秣欣东 2017-09-21/2022-0
路 18 欣旺花苑 14 幢 601 室 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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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r Siew Mooi 南京市江宁开发区利源中路 88 2018-01-01/2023-0
(裴秀梅) 号高尔夫国际花园 1-6 1-01
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 62 号青 2020-07-24/2021-0
城苑 2 幢 2508 室 7-23
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街道天禄大 2020-07-01/2021-0
道 1 号博恩花园 91 幢 1508 室 6-30
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街道天禄大
室
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街道天禄大 2019-12-07/2020-1
道 1 号博恩花园 9 幢 802 室 2-06
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天元中
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街道天禄大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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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蓝霞路
南京秦淮之源智能 2020-03-09/2021-0
科技有限公司 3-08
舍
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秣周东 2020-06-01/2021-0
路 29 号诚园一期 13 幢 404 5-31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徐州路 24 2019-10-10/2020-1
号 2 栋 6 单元 701 室 0-09
武汉市江岸区后湖街塔子湖东
栋 B2 单元 16 层 15 号
苏州市工业园区乐嘉大厦 1 幢 1 2019-10-21/2020-1
单元 2302 0-20
内蒙古呼和浩特新城区成吉思
元 906 室
长春市绿园区西环城路以西万
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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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南开区华苑绮华里 14 号 2019-12-15/2021-0
楼 1 门 202 室 6-15
济南旺客物业管理 济南市历下区大地锐城 6 幢 1 单 2020-09-18/2021-0
有限公司 元 1406B 3-17
曲阜麦田之家房地
司
北京爱家营企业管 北京市朝阳区幸福二村 13 楼 2 2020-02-15/2021-0
理有限公司 单元 2 层 301 号 3-16
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东路 3 2020-04-01/2021-0
号楼 4 门 3 号 3-31
北京市朝阳区住欣家园 204 号楼 2019-11-01/2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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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发行人的注册商标
取得 他项
序号 商标标识 注册号 权利人 类别 专用权期限 商品服务
方式 权利
空气净化用杀菌灯; 空调用过滤器; 空气过滤设备; 空
原始 气净化装置和机器; 空气调节设备; 通风柜; 气体净化
取得 装置; 通风设备和装置(空气调节); 空气消毒器; 空
气调节装置;
废物处理机(机器); 空气滤清器; 电动清洁机械和设
原始 备; 废物处理装置; 中心真空吸尘装置; 清洁用吸尘装
取得 置; 真空吸尘器; 风箱(机器); 气动管道传送器; 净
化冷却空气用过滤器(引擎用);
污物净化设备; 空调用过滤器; 空气过滤设备; 空气净
原始 化装置和机器; 空气调节设备; 通风柜; 气体净化装
取得 置; 通风设备和装置(空气调节); 空气消毒器; 空气
调节装置;
空气净化; 空气除臭; 空气清新; 水净化; 废物和垃圾
原始
取得
材料装配(替他人); 焊接; 纺织品化学处理;
空气净化用杀菌灯; 空气调节装置; 通风柜; 空气消毒
原始 器; 气体净化装置; 空气调节设备; 通风设备和装置
取得 (空气调节); 空气过滤设备; 空调用过滤器; 空气净
化装置和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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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 空气调节装置; 空气过滤设备; 空气净化装置和机器;
取得 空气消毒器; 气体净化装置;
废物处理(变形); 废物和可再回收材料的分类(变形);
原始 废物和垃圾的焚化; 废物和垃圾的回收; 废物和垃圾
取得 的销毁; 净化有害材料; 空气除臭; 空气净化; 空气清
新; 水净化;
通风柜;空气防臭装置;空调用过滤器;空气调节设
原始 备;空气过滤设备;空气调节装置;气体净化装置;
取得 空气净化装置和机器;通风设备和装置(空气调节);
实验室用通风柜
未加工或半加工普通金属; 金属管道; 金属建筑材料;
原始
取得
志牌; 金属制兽笼; 金属焊丝; 金属滑轮(非机器用);
农业机械;造纸机;卫生巾生产设备;印刷机;制食
品用电动机械;酿造机器;工业用卷烟机;制革机;
包装机;蜂窝煤机;厨房用电动机器;制药加工工业
机器;橡胶工业用机器:切胶机;玻璃加工机;石油
化工设备;挖掘机;蒸汽机锅炉;内燃机(不包括汽
原始 车、拖拉机、谷物联合收割机、摩托车、油锯、蒸汽
取得 机车的发动机);风力动力设备;静电工业设备;光
学冷加工设备;气体分离设备;交流发电机;非陆地
车辆用引擎;泵(机器);阀(机器零件);压缩机
(机器);液压元件(不包括车辆液压系统);机器
轴;轴承(机器零件);机器传动带;电动清洁机械
和设备
原始 照明器械及装置; 运载工具用灯; 空气净化用杀菌灯;
取得 空气调节设备; 浴室装置; 消毒设备; 空气或水处理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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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离设备; 便携式一次性消毒小袋; 水净化设备和机
器; 空气净化装置和机器;
废物和垃圾的回收; 废物处理(变形); 净化有害材料;
原始
取得
化; 能源生产; 超低温冷冻服务(生命科学);
第 40 类:空气净化; 空气除臭;空气清新; 水处理; 废
物和垃圾的回收; 废物处理(变形);废物和垃圾的销
毁; 定做材料装配(替他人); 净化有害材料; 空调设
原始 备出租;
取得 第 11 类:空气除臭装置; 气体净化装置; 通风设备和
装置(空气调节); 空气消毒器; 空气调节设备; 空气
调节装置; 空气净化用杀菌灯; 空调用过滤器; 空气过
滤设备; 空气净化装置和机器;
第 40 类:空气净化; 空气除臭; 空气清新; 水处理; 废
物和垃圾的回收; 废物处理(变形); 废物和垃圾的销
毁; 定做材料装配(替他人); 净化有害材料; 空调设
原始 备出租;
取得 第 11 类:空气净化装置和机器; 空气除臭装置;通风设
备和装置(空气调节); 空气净化用杀菌灯;空气调节
装置; 空气消毒器; 气体净化装置; 空调用过滤器; 空
气过滤设备; 空气调节设备;
空气净化用杀菌灯; 空气除臭装置; 空调用过滤器; 空
原始 气调节设备; 空气过滤设备; 空气调节装置; 气体净化
取得 装置; 通风设备和装置(空气调节); 空气消毒器; 空
气净化装置和机器;
原始 空调设备出租; 净化有害材料; 定做材料装配(替他
取得 人); 废物和垃圾的回收; 废物处理(变形); 废物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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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的销毁; 空气净化; 空气除臭; 空气清新;
空气净化用杀菌灯; 空气除臭装置; 空调用过滤器; 空
原始 气调节设备; 空气过滤设备; 空气调节装置; 气体净化
取得 装置; 空气净化装置和机器; 通风设备和装置(空气调
节); 空气消毒器;
定做材料装配(替他人); 废物和垃圾的回收; 废物处
原始
取得
净化; 空气除臭; 空气清新; 空调设备出租; 水处理;
汽车发动机排气净化装置(催化反应器); 冷凝装置;
原始 空气压缩机; 中心真空吸尘装置; 电动清洁机械和设
取得 备; 废物处理装置; 气动管道传送器; 电子工业设备;
气体分离设备; 空气滤清器(引擎部件);
空调设备出租; 化学试剂加工和处理; 空气清新; 材料
原始
取得
废物再生; 净化有害材料; 空气净化; 空气除臭;
广告; 为建筑项目进行商业项目管理服务; 市场分析;
原始
取得
推销; 人事管理咨询;
空气净化用杀菌灯; 空气除臭装置; 空调用过滤器; 空
原始 气调节设备; 空气过滤设备; 空气调节装置; 气体净化
取得 装置; 空气净化装置和机器; 通风设备和装置(空气调
节); 空气消毒器;
空气净化用杀菌灯; 空气除臭装置; 空调用过滤器; 空
原始 气调节设备; 空气消毒器; 空气调节装置; 气体净化装
取得 置; 空气净化装置和机器; 通风设备和装置(空气调
节); 空气过滤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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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处理信息; 废物和垃圾的回收利用; 废物处理(变
原始
取得
空气清新; 空调设备出租; 化学试剂加工和处理;
空气净化用杀菌灯; 空气除臭装置; 空调用过滤器; 空
原始 气调节设备; 空气过滤设备; 空气调节装置; 气体净化
取得 装置; 空气净化装置和机器; 通风设备和装置(空气调
节); 空气消毒器;
化学试剂加工和处理; 材料处理信息; 废物和垃圾的
原始
取得
料; 空气净化; 空气除臭; 空气清新; 空调设备出租;
空气净化用杀菌灯; 空气除臭装置; 空调用过滤器; 空
原始 气调节设备; 空气过滤设备; 空气调节装置; 空气净化
取得 装置和机器; 通风设备和装置(空气调节); 空气消毒
器; 气体净化装置;
废物和垃圾的回收利用; 废物处理(变形); 废物再生;
原始
取得
设备出租; 化学试剂加工和处理; 材料处理信息;
空气净化用杀菌灯; 空气除臭装置; 空调用过滤器; 空
原始 气调节设备; 空气过滤设备; 空气调节装置; 气体净化
取得 装置; 空气净化装置和机器; 通风设备和装置(空气调
节); 空气消毒器;
材料处理信息; 废物和垃圾的回收利用; 废物处理(变
原始
取得
空气清新; 空调设备出租; 化学试剂加工和处理;
原始 材料处理信息; 废物和垃圾的回收利用; 废物处理(变
取得 形); 废物再生; 净化有害材料; 空气净化; 空气清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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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调设备出租; 化学试剂加工和处理; 空气除臭;
材料处理信息; 废物和垃圾的回收利用; 废物处理(变
原始
取得
空气清新; 空调设备出租; 化学试剂加工和处理;
原始 材料处理信息; 废物和垃圾的回收利用; 废物处理(变
取得 形); 废物再生; 净化有害材料; 化学试剂加工和处理;
广告; 为建筑项目进行商业项目管理服务; 市场分析;
原始 特许经营的商业管理; 市场营销; 进出口代理; 替他人
取得 推销; 对购买定单进行行政处理; 绘制账单、账目报表;
人事管理咨询;
空气净化用杀菌灯; 空气除臭装置; 空调用过滤器; 空
原始 气调节设备; 空气过滤设备; 通风设备和装置(空气调
取得 节); 空气消毒器; 空气调节装置; 气体净化装置; 空
气净化装置和机器;
废物和垃圾的回收利用; 废物处理(变形); 废物再生;
原始
取得
空气清新; 空调设备出租; 化学试剂加工和处理;
空气除臭装置; 空调用过滤器; 空气调节设备; 空气过
原始 滤设备; 空气调节装置; 气体净化装置; 空气净化装置
取得 和机器; 通风设备和装置(空气调节); 空气消毒器; 润
湿空气装置;
材料处理信息; 废物和垃圾的回收利用; 废物处理(变
原始
取得
空调设备出租; 化学试剂加工和处理; 空气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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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处理信息; 废物和垃圾的回收利用; 废物处理(变
原始
取得
化学试剂加工和处理; 空气净化; 净化有害材料;
材料处理信息; 废物和垃圾的回收利用; 废物处理(变
原始
取得
空气清新; 空调设备出租; 化学试剂加工和处理;
空气除臭装置; 空调用过滤器; 空气调节设备; 空气过
原始 滤设备; 空气调节装置; 气体净化装置; 空气净化装置
取得 和机器; 通风设备和装置(空气调节); 空气消毒器; 润
湿空气装置;
废物处理(变形); 水处理; 定做材料装配(替他人);
原始
取得
废物和垃圾的销毁; 空气除臭; 空气清新; 焊接服务;
空气除臭装置; 空气调节设备; 空气调节装置; 通风设
原始 备和装置(空气调节); 水净化装置; 空气净化装置和
取得 机器; 空气消毒器; 空调用过滤器; 气体净化装置; 空
气或水处理用电离设备;
进出口代理; 人事管理咨询; 特许经营的商业管理; 为
原始 建筑项目进行商业项目管理服务; 市场分析; 替他人
取得 推销; 对购买定单进行行政处理; 广告; 市场营销; 绘
制账单、账目报表;
空调用过滤器; 空气调节设备; 空气或水处理用电离
原始 设备; 空气净化装置和机器; 气体净化装置; 通风设备
取得 和装置(空气调节); 空气除臭装置; 空气过滤设备; 空
气调节装置; 空气消毒器;
原始
材料装配(替他人); 焊接服务; 废物和垃圾的回收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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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 用; 空气除臭; 水处理; 废物和垃圾的销毁; 空气清新;
空气调节设备; 气体净化装置; 空气净化装置和机器;
原始 空气调节装置; 空调用过滤器; 空气或水处理用电离
取得 设备; 水净化装置; 空气除臭装置; 通风设备和装置
(空气调节); 空气消毒器;
废物和垃圾的销毁; 水处理; 焊接服务; 纺织品化学处
原始
取得
空气除臭; 空气清新; 废物处理(变形); 空气净化;
厨房设备安装; 电器的安装和修理; 空调设备的安装
原始 和修理; 机械安装、保养和修理; 修复磨损或部分损坏
取得 的机器; 管道铺设和维护; 消毒; 建筑; 医疗器械的安
装和修理; 计算机硬件安装、维护和修理
压缩、排放和输送气体用鼓风机; 静电工业设备; 电子
工业设备; 气体分离设备; 净化冷却空气用过滤器(引
原始
取得
气滤清器(引擎部件); 废物处理装置; 清洁用除尘装
置; 过滤器(机器或引擎部件)
空气净化; 空气除臭; 空气清新; 空调设备出租; 废物
原始
取得
理; 焊接服务; 定做材料装配(替他人);
净化冷却空气用过滤器(引擎用); 汽车发动机排气净
原始 化装置(催化反应器); 空气滤清器(引擎部件); 废
取得 物处理装置; 清洁用除尘装置; 过滤器(机器或引擎部
件); 电子工业设备; 静电工业设备; 气体分离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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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工业设备; 气体分离设备; 净化冷却空气用过滤
原始 器(引擎用); 静电工业设备; 汽车发动机排气净化装
取得 置(催化反应器); 空气滤清器(引擎部件); 废物处
理装置; 清洁用除尘装置; 过滤器(机器或引擎部件)
原始 五金器具; 钢丝; 铁丝; 钢带; 钢管; 金属管道; 通风
取得 和空调设备用金属管; 金属建筑材料;
原始 废物和垃圾的回收利用; 净化有害材料; 废物再生; 废
取得 物处理(变形)
厨房设备安装; 电器的安装和修理; 空调设备的安装
原始 和修理; 机械安装、保养和修理; 修复磨损或部分损坏
取得 的机器; 管道铺设和维护; 消毒; 建筑; 医疗器械的安
装和修理; 计算机硬件安装、维护和修理;
密封环; 防水圈; 挡风条; 管道垫圈; 接头用密封物;
原始
取得
隔热、隔音用材料; 隔热耐火材料; 橡皮圈;
原始
取得
气体净化装置;空气净化装置;空气过滤设备;空气
原始 消毒器;空气除臭装置;通风设备和装置(空气调节);
取得 空调用过滤器;污水净化设备;水净化设备和机器;
污水处理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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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体净化装置; 空气净化装置和机器; 空气除臭装置;
原始 通风设备和装置(空气调节); 空调用过滤器; 污水净
取得 化设备; 水净化设备和机器; 空气过滤设备; 空气消毒
器; 污水处理设备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气体净化装置; 空气净化装置和机器; 空气过滤设备;
原始 空气消毒器; 空气除臭装置; 通风设备和装置(空气调
取得 节); 空调用过滤器; 污水净化设备; 水净化设备和机
器; 污水处理设备
原始 气体分离设备; 过滤器(机器或引擎部件); 压缩、排
取得 放和输送气体用鼓风机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空气净化; 空气除臭; 空气清新; 空调设备出租; 废物
取得 和垃圾的回收利用; 净化有害材料; 废物再生; 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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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 焊接服务; 定做材料装配(替他人);
气体净化装置;空气净化装置和机器;空气过滤设备;
原始
取得
调节);空调用空气过滤器
原始
取得
序号 商标标识 注册号 权利人 类别 指定地域 注册日 到期日
MayAir Technology
(China) Co.,Ltd.
MayAir Technology 意大利、法国、德国、西班牙、瑞
(China) Co.,Ltd. 士、英国、澳大利亚
MayAir Technology
(Nanjing) Co.,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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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njing)Co.,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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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三、发行人的专利
序号 专利名称 权利人 取得方式 专利号 申请日 他项权利
一种智能空气品质保障系统及其控制方
法
一种搭配风力发电行业发电机组通风用
过滤装置
注:上述发明专利的专利期限为二十年,自申请日起算。
序号 专利名称 权利人 取得方式 专利号 申请日 他项权利
发行人、爱优特
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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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新型设备端自带风机过滤机组导流
装置
一种磁力联轴器密封传动装置及基于其
的扫描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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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期限为十年,自申请日起算。
序号 专利名称 权利人 取得方式 专利号 申请日 他项权利
注:上述外观设计专利的专利期限为十年,自申请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