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7 证券简称:恺英网络 公告编号:2022-083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10,882,698 股,占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即
股)的 0.57%。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为王悦先生因 2015 年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所得,后由沈军先生、陈永聪先生、杨吴月先生通过司
法拍卖取得。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15 年 11 月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491 号),恺英网络为向
王悦、上海骐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骐飞投资”)等 11
方购买相关资产而发行的 499,999,996 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于 2015 年 12 月 1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公司总股本因此增加至
其中,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向王悦先生发行 148,696,816 股股份(首发后限售
股),并承诺上述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不转让。
此外,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公司原控股股东林诗奕向相关资产的股东按其
持有的股权比例合计转让 1,500 万股上市公司股票。相关股东同意将与本公司进
行资产置换取得的置出资产由林诗奕或者其指定的第三方承接,作为其受让股份
的支付对价。其中,王悦先生于 2016 年 9 月 14 日过户获得 4,460,905 股股票
(首发后限售股),并承诺上述股票过户至其名下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
根据上述“证监许可〔2015〕2491 号”批复,本公司非公开发行的合计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公司总股本因此增加至 717,505,878 股。
本公司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7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根据该方案,本公司以实施本次利润分派方案的股权登记日 2017 年 9 月 26 日的
总股本 717,505,87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10 股,转增股本自 2017 年 9 月 27 日
起始交易。该方案实施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435,011,756 股。
本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根据审议通过的方案,本公司以实施本次利润分派方
案的股权登记日 2018 年 6 月 12 日的总股本 1,435,011,75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按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人民币 1.20 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该方案实施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2,152,517,634 股,其中王悦先生
首发后限售股变更为 459,473,163 股。其中,446,090,448 股首发后限售股为前
述重大资产重组中的新增发行股份,并于 2019 年 3 月 15 日上市流通;13,382,715
股首发后限售股为承接公司原控股股东林诗奕的股份,未上市流通,详见公司于
(公告编号:2019-027)。
公司 10,882,698 股股票被上海金融法院裁定拍卖,由联合竞买人沈军先生、陈
永聪先生、杨吴月先生依照《竞买公告》通过杨吴月先生的京东账号竞拍成功,
并完成过户,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5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
股份解除司法冻结暨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因上
述王悦先生被司法拍卖的 10,882,698 股股票为限售股,被过户给沈军先生、陈
永聪先生、杨吴月先生后仍为限售股。
截止目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2,152,517,634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及首发后限售股 15,733,794 股)。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一)承诺事项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为王悦先生因 2015 年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通过协
议转让方式受让所得,后由沈军先生、陈永聪先生、杨吴月先生通过司法拍卖取
得。
王悦先生为取得林诗奕因 2015 年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
让的本公司股份作出承诺:
在本次股份转让中受让的存量股份,自过户至其名下之日起(即 2016 年 9
月 14 日)36 个月内不转让。前述承诺已到期完成。
(二)承诺履行事项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沈军先生、陈永聪先生、杨吴月先生不存在未
完成承诺事项,股份锁定承诺中解禁条件已获满足。
三、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违规担保的情形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沈军先生、陈永聪先生、杨吴月先生不存在非
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亦不存在上市公司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形。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本(即 2,152,517,634 股,下同)约 0.51%,占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即
单位:股
其中:
本次解除限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
目前所持限售 本次申请解除
序号 股东名称 通过司法拍卖获得 售后所持限 股数占本公司总股
股总数 限售股数
限售股总数 售股数量 本比例
合计 10,882,698 10,882,698 10,882,698 0 0.51%
注:上述限售股中不包括高管锁定股,无质押、冻结情况。
本次申请解限售的沈军先生同时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职务;陈永聪先生担任公
司董事、总经理职务。
单位:股
本次变动
股份类型 本次变动前 比例 本次变动后 比例
增加 减少
有限售条
件流通股
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
股份总数 2,152,517,634 100% 10,882,698 10,882,698 2,152,517,634 100%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股份,需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
定。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