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22-072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于2022年11月15日下午2:00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集会议的基本情况
决定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1 月 15 日下午 2: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 15 日 9:15—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 1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
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
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
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
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
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
会的表决权总数。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
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议案
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
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该属于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
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
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须在2022年11月9日下午四点之
前送达公司或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orientlandscape@163.com),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议案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为2022年11月15日下午3:00。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
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提案 表决意见
提案名称
编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