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农发展: 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2-10-27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299     证券简称:圣农发展        公告编号:2022-069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已于 2022
年 5 月实施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即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 元(含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 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
司董事会同意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11.07 元/股调整为 10.77 元/股;预留授予限制
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12.30 元/股调整为 12.00 元/股。现对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
《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将傅光
明先生、傅芬芳女士的近亲属作为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
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公
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
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
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
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9 年 12 月 24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福
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了《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将傅
光明先生、傅芬芳女士的近亲属作为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
披露了《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知情
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中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2020 年 1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
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
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
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
事会对调整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以及
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安排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工作并披露了《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上市日期为 2020 年 2 月 21 日。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
司对杨洪杰、朱新杰等 9 名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或不在公司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74,281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12.07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就公司拟回购注销杨洪杰、朱
新杰等 9 名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或不在公司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74,281 股之事宜向债权人进行了公告。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截止该公告披露
之日,公司回购注销杨洪杰、朱新杰等 9 名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或不在公司任职的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74,281 股限制性股票已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注销手续。
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中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2020
年 11 月 3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19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
述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董事会确
定 2020 年 11 月 30 日为预留部分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32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
性股票 438,716 股,授予价格为 13.30 元/股。
了《关于向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相关事项进行了
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
公司对肖峰、杜毅恒、刘建超三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 96,167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12.07 元/
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就公司拟回购注销肖峰、杜
毅恒、刘建超三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工作并披露了《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上市日期为 2021 年 1 月 8 日。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截止该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回购注销肖峰、
杜毅恒、刘建超 3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注销手续。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除 1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
彭伟峰涉及的 11,054 股限制性股票尚未办理回购注销手续、不予解除限售外,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 217 名激励对象已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
解除限售条件,并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中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
权,董事会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217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 453,661
股限制性股票按规定解除限售,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及股份上市手续。公
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
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3 月 17 日。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
购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因公司已于 2021 年 1 月实施 2020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每股派
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12.07
元/股调整为 11.07 元/股,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象官世峰、黄国强、饶学友、朱春宁、肖龄龄、徐小兵、朱翠萍、彭伟峰、祝贺、
邱荣华、张召华、陈驹昌、贾青等十三人和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汪尧春、
王博华两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公司根据《激励计
划草案》的规定回购上述十五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432,354 股限制性
股票,并办理回购注销手续,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11.07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12.30 元/
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中股东大会对
董事会的授权,该次调整回购价格属于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事
项,该次调整回购价格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
公司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官世峰、黄国强、饶学友、朱春宁、肖龄龄、
徐小兵、朱翠萍、彭伟峰、祝贺、邱荣华、张召华、陈驹昌、贾青等十三人和预
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汪尧春、王博华两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432,354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就公司拟回购注销因个人原因
已离职的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 13 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部分
中 2 名激励对象共计 15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共计 432,354 股限制性股票之事宜
向债权人进行了公告。
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截止该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回购因个人原
因已离职的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 13 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部
分中 2 名激励对象共计 15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共计 432,354 股限制性股票已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注销手续。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
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鉴
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章招民、郭新炫、黄小勤、曹丽丽、
吴建华、李明哲、陈元峰、孙多昌等八人和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邱香林、
孟凡艳 2 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上述十名激励对象涉及
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46,119 股尚未办理回购注销手续,不予解除限售;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官德茂、李文晟、牛宏刚、官学福、危峰、官道文等六人因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C,根据《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解除限售额度(合计 19,453 股)的 60%即 11,669 股可以解除限售,上述六名激
励对象该次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7,784 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除 10
名已离职的激励对象涉及的限制性股票 146,119 股尚未办理回购注销手续、不予
解除限售以及上述 6 名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 C 的激励对象官德茂、李文晟、
牛宏刚、官学福、危峰、官道文共涉及的限制性股票 7,784 股不得解除限售外,
该次可解除限售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197 名激励对象已满足本激励计划规
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25 名激励对象
已满足本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因此,根据公司
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中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符合解
除限售条件的 222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 1,279,464 股限制性股票按规定解除限
售,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及股份上市手续。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解除限
售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
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
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章招民、郭新
炫、黄小勤、曹丽丽、吴建华、李明哲、陈元峰、孙多昌、郭怀顺等九人和预留
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邱香林、孟凡艳两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
对象资格,上述 11 名激励对象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12,443 股将由公司回购
注销;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官德茂、李文晟、牛宏刚、官学福、危峰、
官道文等六人因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 C,根据《激励计
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 6 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额度(合
计 19,453 股)的 60%即 11,669 股已解除限售,上述 6 名激励对象未能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7,784 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激励计划
草案》的规定回购上述十七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20,227
股并办理回购注销手续,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11.07 元/股
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12.30 元/股加
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回购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
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招民、郭新炫、黄小勤、曹丽丽、吴建华、李明哲、
陈元峰、孙多昌、郭怀顺等九人和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邱香林、孟凡艳
两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12,443 股限制性
股票进行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官德茂、李文晟、牛宏刚、官
学福、危峰、官道文等六人因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 C
的 6 名激励对象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7,784 股进行回购注销。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就公司回购并注销 17 名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20,227 股之事宜向债权人进行
了公告。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截止该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回购因个人原因
已离职的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 9 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部分
中 2 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 212,443 股限制性股票及因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个人
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 C 而未能解除的 6 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 7,784 股限制性股
票,上述共计 17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共计 220,227 股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注销手续。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回购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已于 2022 年 5 月实施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
由 11.07 元/股调整为 10.77 元/股;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由 12.30 元/股调整为 12.00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中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调整
回购价格属于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事项,本次调整回购价格无需
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第十四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中规定:激励
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
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
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其中派息涉及的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
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因公司已于2022年5月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即每10股派发现金红
利3元(含税),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本
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1.07元/股调整为10.77元/股;预留
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2.30元/股调整为12.00元/股。
  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中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回
购价格属于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事项,本次调整回购价格无需再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回购价格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不会对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
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独立董事意见
  因公司已于 2022 年 5 月实施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即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 3 元(含税),根据《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2019 年限制性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11.07
元/股调整为 10.77 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12.30 元/股调整为
票回购价格和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激励计划(草
案)》等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中对公司董事
会的授权范围的事项,调整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 2019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对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11.07 元/股调整为 10.77 元/股;预
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12.30 元/股调整为 12.00 元/股。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对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及部
分限制性股票回购并注销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
日,公司本次调整回购价格及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
的批准与授权,本次回购注销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公司本
次调整回购价格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
格、回购资金来源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尚需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办理本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注销登记手续及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手续并履行相应
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及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并注销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书》。
  特此公告。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圣农发展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